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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北京南站出发,随身携带《红高粱家族》。我是善忘的人,刚把书掏出来,就开始懊恼,唯恐它会被遗落在列车上。生命流动,如河水徐徐推开波澜,寻找入海口。一本书命中注定般,从内蒙古到北京,然后又踏上去往高密的旅途。再次翻开书册,我付诸于凡世的所有诡异的幻想都觉醒了。然而没有预料到的是,我读罢罗汉的死,就已经精疲力竭。
脑海中的无数个罗汉交叠。我是个怯懦的农人,立着锄头站在一旁,低垂着眼眸望着他死亡的全程。罗汉死的瞬间,无数个罗汉死不瞑目,他们直愣愣、恶狠狠地盯着我的眼睛。死亡变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小说里的罗汉死了。电影里的罗汉死了。电视剧里的罗汉死了。不一样的面相,被剥了皮之后,都是一个模样。罗汉的灵魂无处安放,在天地间飘飘荡荡。不是委屈的罗汉,也不是悲情的罗汉,更不是英雄的罗汉。他一丝不挂,被拴绑在树桩上的时候,是作为平凡人的罗汉,绝望得像是一棵被踩倒的高粱,永远也站不起来了。他被硬生生剥了皮,而动刀子的人,是高密东北乡有名的杀猪匠——杀人如宰猪。莫言极尽细节的描述,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种戏谑,使我成为了可耻的旁观者,让人感受到了作为凡人,那些无法挣脱的绝望与无力。我要为罗汉的死,付一点点责任。
如果让我描写这场景?我大概会给罗汉一点痛快,以及一点诗意的支撑——用整个章节铺垫和渲染,把罗汉送上刑场;用一句话交代,让他彻底死僵。一个人,活脱脱从皮囊里跳了出来,先是在满是棘刺的干草堆里滚了三滚。他痛得浑身冒着青烟,呜咽声如茂腔悲恸,声音沿着四野推开,最后被一阵风彻底吹散。回望荒野,已然没有了罗汉。所有关于罗汉的叙述都戛然而止。久而久之,他的故事成了一个动人的传说。人们都说,见惑思惑皆已断尽,他已证得涅槃来。罗汉具有人性的诸多弱点,但是他有个好名
字。传说往往就是这样开始的,一点都不可笑,也不可靠,甚至充满了讽刺。正如书中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然而世上又有哪个地方不是如此?我用所有人性的善,去伪装所有人性的恶——做最平凡的人,做最平凡的事儿,吃喝拉撒,婚丧嫁娶。人世间,最极乐的事情,以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寿终正寝。罗汉的非正常死亡,终于让他平凡的人格得以神化。
我不断提醒自己,罗汉不过是个虚拟的人物而已,莫言也已经离开高密东北乡。但“莫言故里”四个字,依然给这片土地蒙上了一层魔幻主义色彩。我把小说收起来,倚靠在车窗边,静静等待迎接高密的春天。我到底在期许什么?一片火红如海的野高粱?青杀口令人心悸的风?很显然,还不是高粱疯长的时节,甚至不是播种的时候,只是又到了旅游局开始筹谋的时间,今年应该种下多少顷的高粱?据说高粱籽粒有很多种颜色——红的、白的、花的。但高密的高粱只允许是血红的,除了用来酿酒,其余一概不行。
在高密,高粱是举足轻重的,每一年都会骄傲地红成海,就如同每次翻开书册,都要让罗汉的血汩汩流淌。透过车窗,我果然见到大片的农田,它们补丁般镶嵌在苍茫的大地上,组合成了人类的食物谱。远望田野,人与大地在博弈。他们迷了路,被红花花的高粱迷了眼。他们一辈子走不出这块田,使用原始的农具,以及牲口,缓慢地逡巡于这块最肥沃又最贫瘠的土地上。一小块田,就聚拢着一辈子的,汗水以及泪水,希望以及绝望。我所能极尽想象的,是夏日的土地爆裂,植物粗壮如野兽,所有的果实都硕大惊人。农人挥舞着锋利的刀子,收获着一个又一个多汁的生命。但此时此刻,列车的快正与农人的慢,形成鲜明的对比。
时间在大地上裂开,我与世界有些隔阂,需要不断去面对与和解。现实世界中的我,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粮食与蔬菜,因为我不懂得饥饿,更不懂得人间疾苦的多样性。而我正在以“最恰当”的方式度过漫长的一生。我恍惚觉得,我差一点就成了农民,一辈子要侍奉粮食,传承大地的品质,延续农民的血脉。冬天总是特别漫长,但春天一定会到来。我虚伪地问自己,在广袤的大地上度过漫长的一生,又有什么不好?
在高密站台,我迫不及待地吸了一支烟。高密的天空和我想象中的一样高远空旷。或许应该这样说,平原上没有山的遮挡,楼和街道不得不鼓起勇气,撑起城市最后的尊严。昨夜大风忽起,倏然降温。这或许是高密春天里最凛冽的几日,沁人心脾的空气让我蠢蠢欲动,唤醒了我隐藏在身体深处的诸多欲望。我俨然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我的肺叶里沾满尘土,若是埋下一颗高粱籽粒,瞬间就能发芽。我想要嘶吼,以及释放出那些恶念,犯罪动机就是这魔幻的土地。
我总是错以为,小说中的人物曾经活过,甚至于他们的后人,还延续着血脉,保持思想上的优越性,过着没落的生活。他们已经习惯用一种至诚至真的口吻,讲述先人的故事罢了。
二
房子里随处可见的装饰物,皆是莫言的打油诗。嬉笑怒骂,游戏人间。包间门口挂着的木牌,刻“余占鳌”三字。我们饮酒的时候,他就在一旁凛凛站着。
在高密吃的酒叫“三十里红”,小说里的酒。红,是高粱。是枪缨。是杀人如麻的利器。然而,可惜这美酒太过明净,竟不是浑浊的红。高密的高粱地,理应残阳如血,四野风声鹤唳。这高粱酿作酒,也理应是粗犷豪迈,咽下去划破嗓子混着血,再慢慢回甘。
在高密,既然喝酒就要喝出点儿匪气来。
据说这高粱酒,一天只能酿出十斤,能饮到者寥寥。以前父亲嗜酒,常说烈酒入喉是甜的,我想他或许是对的。酒过三巡,胸腔中突然喷涌出一股愤怒。我顺着浓酽的酒气,被一望无际的高粱推搡着走,踉踉跄跄穿过青杀口,身畔只有皎洁的月亮。一双青布鞋如打火石般摩擦,啪啪,啪啪啪,愈来愈急促。酒香就这样一路收拢——新酒出甑,《酒神曲》响起。“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在咱的手!”从酒缸里面捞出来的那个湿哒哒醉醺醺的月亮,碾碎了,散落开,才是世上最动人的月光。
酿酒是时间的艺术。莫言以后,在高密做个酿酒师傅,或许值得炫耀一辈子。一辈子和粮食打交道,让生命慢慢发酵和浓缩,这种等待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蒸馏,是把自己的血肉骨头都打碎了,与酒融合成一体,剔除杂质。然而,这些只不过是我对“三十里红”的一些不切实际的遐想罢了。我在酒气中摇摇欲坠,极力维持一分警醒。我知道,这里是高密,但绝不是我理想国的高密。高密的酒,也绝不是我理想国的酒。现实世界的酒坊是什么样,我完全不敢想象。古老的工序经被打破,机器替代人类完成了更高效的运转。勾兑的酒精,在我的身体里作祟,那种陌生的暖意,让我说不清也道不明。但我宁愿相信,今夜的酒和那片神鬼莫测的高粱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高粱酒里面应该藏有神性,可以沟通万物,直抵天庭。只是可惜,我们的粮食早已经失去了神的眷顾。我们以为可以像造物者一样,左右植物的属性,最终却被植物所嘲笑。风吹来,高粱纷纷躬身,表达对人类的悲悯。 饮酒要有下酒菜。蝗。蝗。蝗。三个字叠加在一块,才能完成我对这种生物意象的摹状。一瞬间,我能够想到的,是蝗虫云集而飞,遮天蔽日,唰唰而响。我在高密吃了一道下酒菜,就是油炸蚂蚱,若是给它起个菜名,可以是“飞黄腾达”,或是“天降大任”。褐色的蝗虫,被油炸出了一种酥红的质感,闪着油脂的光泽。众人坦然处之,分享,细细咀嚼。我总觉得,人们咽下的是一场又一场的灾荒。人类的饮食谱一定暗含着长久以来,天地与人的斗争关系。欲海如虫,诚惶诚恐。
《潍县志稿》记载:“乾隆三十九年,甲午、秋七月,大蝗,落地厚数尺,飞树上,巨干皆折断。”此外,莫言在小说《红蝗》中,有更传神丰富的描写。虫把所有的植物都啃噬了个干净,人该有多么绝望。恨到咬牙切齿,要反过来吃掉它们的血肉。然而,我还是很难把蝗虫定义为一种食物,比如百科中说,蝗虫,营养丰富,体内蛋白质含量占 73.5%,含有维生素 B1、维生 B2、胡萝卜素等多种维生素。焙干、研磨,用酒送服,治疗破伤风。如果没有人类,蝗虫一定是统治广袤土地的候选人。它们繁殖力强,生命力强,消化能力强。
为对抗蝗灾,人类选择了以暴制暴。鲜吃,盐煮,油炸。如果贮藏在囤瓮里,可以吃整个冬天和春天。在高密,人们还会制作一种蚂蚱酱,成功模糊了食材性状,且制作方法简单。将蚂蚱晒干,一层层码在鱼鳞坛子里即可。有这样的新闻报道,标题是“高密小伙在自家农田养殖蝗虫,实现创业梦”。小伙说:“这个东西比种庄稼效益高,但是必须要形成规模,形成规模才能赚钱。”河流两岸,一边是拼命种植高粱的莫言信奉者,一边是拼命养殖蝗虫的创业者,人们在这块魔性的土地上对决打擂,终于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用油炸蚂蚱下高粱酒,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心里的草叶膨胀着,生长与被啃噬之间,欲望得到了最好的解释。我们活着,大抵如此。
我想到,乱世人命贱如草,人肉未尝不可食。百科里其实可以这样写,人肉,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含有多种维生素。其实古人早有记载,《本草拾遗》说,人肉疗羸瘵。据说,古时候蝗虫吃净了粮食,就会有“人市”,易子而食并不是空穴来风的事情。朋友为我夹菜,说道,你再尝尝高密有名的猪肉吧,大名鼎鼎的黑猪肉。我一时想到了生剥罗汉的杀猪匠,我就食欲全无。我为什么始终对罗汉耿耿于怀?大概是因为,他这辈子的平庸,注定了他当不了主角,也当不了反派,只好求了个惊天动地的死法。我和他很像。
酒后,我在县城里四处闯荡,大声说粗鲁的话,抱怨生活之种种。黑夜应该滋生出的敬畏,全部泯灭成灰,构成了我对土地与世俗的侵略。城市微光,唯我独行。打一个饱嗝,高粱酒的香气里,所有的鬼魅都摇曳生姿。点绛唇的。眼儿媚的。仄平仄仄平平仄的。有那么一刻,我想要跪拜土地,以及大地上所有隐秘暗生的情欲。情欲如禾苗,从泥土中钻出来,每一个细胞都鲜亮饱满,转瞬就变得茁壮挺拔。一阵风,一阵雨,高粱穗就彻底红了,耳鬓厮磨起来。
借了这高粱酒,我突然想和爱的人表达些什么,一个电话都好。但是到后来,我连说话的欲望都湮灭了。肉欲变得比什么都美好,话语显得太过浅薄无力。我想到伸出花轿的三寸金莲,那红艳艳的鞋面,一针一针绣的花儿。我想到这个夜晚注定要无法睡眠,这些事物给了我多少美好的想象。就是这一晚,我丢失了月亮。丢失了所有羞耻的滋味。我把所有人生之附庸,都遗弃于荒野之中,任凭风吹雨打。
荒野之中有人站立起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庞,正如同讳莫如深的爱欲,永远无法被言明。有一刻,我仿佛见到罗汉,他的眼睛里一片赤诚。他伫立彼岸,像一株燃烧的血高粱。火焰灼灼,烧出酒的味道。烧出血的味道。烧出未泯灭的人性。烧出它无法磨灭的金身。或许若干年以后,高密再没有农人种植高粱了,也没有酿酒的师傅传承手艺了。但是不要怕,时间是孤注一掷的。这时候,青杀口的野高粱,就兀自疯长起来。月光铺就大地,所有美好的词汇都消失,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生长。
我整晚都在遣词造句,却愈发词穷。我想替现代文明,对蛮荒表达一点诚恳的敬意。未曾想到,那些蛮荒早已经消隐了,藏在了更深远的历史中,成了血肉模糊的样子。它们一旦被揭露出来,将就会比虎豹财狼更可怕。
三
去往红高粱影视基地的途中,我使命般遇见了胶河。
他说,我们去胶河边上走走,这望过去好长好远的都是胶河。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甚唏嘘,眼睛里填满了苦楚。此时此刻,偏要说它是河流,不如形容它是土沟更为恰当。
不是所有的河流都在流动。初春的胶河有些落寞,漫长无比的冬天,耗尽了它所有的力气。就这样随它而去吧,野草齐腰,枯黄泛白,铺满了整条河道,仿佛大地生出了密密的白发。大地上的事情太过漫长,那些厚厚的野草垫子,看似柔软温暖,却榨干了河道里的最后一丝水分,然后把所有的命运都托付给上天。初春的风又硬又冷,但是这些枯草枝却比风更加凛冽锋利。一片片草叶如刀子般被磨得霍霍响,闪着一道道刺眼的白光,风在河里转了弯,又默默回到岸边。又将是一年大旱,绵绵春雨何时归?
朋友说,这是他第五十次来红高粱影视基地了。但凡有远方的朋友来,大多要驱车来此。除此之外,我们似乎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五十次,也只不过是个概数罢了。生在高密,长在高密,这或许是一件注定要循环往复的故事。五十次,一百次,一千次。等待一茬茬的高粱红了酿成酒。等待一回回穿过这座虚无缥缈的城。虚土之上的土匪窝、衙门、婚房、酒坊等等,布景师的聪明才智发挥到了极致。一座影视城的建造,可以说是场景与场景的拼接,合理中又充斥着一种吊诡。它们不仅是拙劣材料的伪装,比如让木头看起来像石头,从另一方面来看,它们根本就不具备人类生存的合理性。人生如戏,可把戏变成人生又何其之难。影视城的一间小屋里,一个眉目温柔的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为高密泥塑上色。货架上同样造型的狮子泥塑,从小到大排列着,一些是成品,还有一些是半成品,等待着被填上一模一样的花色。他终日重复的工序,理应得到时间的嘉奖。我喜欢这种压抑的人性与苦闷,时间如坚硬的石头,太需要这样的人去慢慢打磨。 红高粱影视城里停着一台花轿。
高密文化博物馆里摆着一台花轿。
或许是心理投射的缘故——我用两个不同的字眼,要突出“摆”比“停”讲究些。但无论是多么刻意的摆放,皆是风华已逝的静物而已。仔细想来,如果偏要把《红高粱家族》物化,似乎除了有些妖魔化的高粱,以及产量极低的高粱酒,或许最适合展览的莫过于这花轿了。两台花轿模样相似,甚至有些难以辨别。物是人非,现在它们都是灰溜溜的,散发出粗粝的质感。我一想到花轿,就想到高粱地里的风流韵事,想到初尝云雨的不安与兴奋。我禁不住想到生殖崇拜,想到植物往往象征着生命的循环,比如人类会在田野里交合,是为了赋予农作物以蓬勃的生命力。如果说花是植物的性器官,人类用它来表达爱意何尝不是一种映照。大地往往有一种催生情欲的魔力。
我想到未来的某一天,花轿或许不复存在,高粱却独自红了。那些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人,又该何去何从?我想到如此简陋的花轿,竟然也能进入到高密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如一叶孤舟逆流而上。不知道是哪些绝代风华的人,给了花轿以特殊的光环,还是这花轿,成了那些人孤注一掷的选择。在博物馆的大屏幕里,一会儿是姜文的脸,一会儿是朱亚文的脸。唢呐吹得声声响,转眼就到青杀口。结构上的对抗以及转折,都是作家安排好的。最原始的欲望开始作祟,那一天,不知道是她勾引了他,还是他勾引了她,这事情变得有些玄妙而未可知。而我从不以欲望为耻——如果未来还会有第三台花轿,我愿意做抬轿子的人。
但花轿终归会被遗忘,抬轿子的人也是一样。而我认为,遗忘是一种美德。我们只是把从虚无中来的事物,归还给虚无罢了。这是莫言的一个魔咒。他说有了高粱,就有了高粱。他说高粱酿做了酒,就有了高粱酒。他说要有这座城,就有了这座荒芜缥缈的城。朋友说,东北乡的文化不如东南乡。他就是东南乡出生的娃呀。如果东南乡再出一个莫言似的人物呢?我暗自想象,如果他选择种下的不再是高粱了,而是土豆,那么高密的大地上就会种满了土豆。土豆和高粱遥相呼应,也是一种盛景。
离开影视基地,又到平安庄旧村。去往河边,就要攀上土坡。他指着一条浅沟说,那也是胶河。这附近不远,大概就是胶河民宿。村口指示牌上,唯一的红色五角星亮了。箭头指向土黄色的小院子——里面有间土坯房,就是“莫言旧居”。小路入村,比肩有两排街灯,灯面上贴着红色剪纸小人,源自《蛙》的封面。如果晚上点亮街灯,这些小人会活过来吧,跳下来,排着队,嘻嘻哈哈穿过村落。土坡下,有不少摆摊的村妇,售卖高密菜刀、高密泥塑、高密剪纸、红高粱扫帚之类。除此之外,这里和平常的小摊一样,什么都卖点,但几乎什么也没人买。他们都是莫言的邻里,或者是邻居的后人。我想通过他们的面相,看到东北乡人所有荒诞与魔幻的哲学。但是他们不说话,就像高密泥塑一般。村庄渲染着黄土的颜色,连村里的人也像是黄土捏的。他们环绕分布,守护着一个小小的院落,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以前,我去过老舍的丹柿小院,以及巴金的上海洋楼,莫言旧居与之形成了巨大反差。黄土色上点着朵朵红——门上贴着春联,门旁挂了灯笼,门梁还悬挂有“新春全家福”五个字,墙上贴着三张“福”。这些“红”还没有丝毫褪色的迹象,但是谁贴的不得而知。莫言本人?他的故人?或是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屋顶的红瓦看起来是新的,叠落齐整,大抵是修葺过。屋外的窗台上,摆着些许干瘪的黄玉米,一些刻意的装饰物罢了。似乎是有人竭力要把院子摆置成还有人生活的样子,或者他们是要把莫言所有的旧事都封存在这里,给活着的人以慰藉。他在这里度过童年,并结婚生子。他的床上还铺着草席,席子也像崭新的。泥墙上挂着钟——然而离开以后,我始终记不得那钟是否有走动。这件事情透露出一丝诡谲。
莫言旧居门口,支着一个小书摊。据说,这里常年有个小书摊。书摊旁的老妇人,穿着枣红色的棉外套,头上包裹着一条柠檬黄的围巾。好鲜亮的围巾,和村子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回头冲我们淡然地微笑,露出一排小小的牙齿。她的笑容有些似曾相识的味道,仔细想来,竟然和莫言的神情如出一辙。他们都长着相似的鼻子。而且,她只卖莫言的书,几个版本都有。我没有询问售价,身上有一本《红高粱家族》足矣。她不说话,但眼睛里闪烁着某种期待。她看了看我们,见我们无动于衷,转而望向天空。那片天空瓦蓝瓦蓝的,没有一片云彩。那是我无比陌生的一片天,四四方方的,笼罩在莫言旧居的院子上,蓝得有些虚伪。时间一点点回溯,仿佛这里的人都活在了莫言的儿时里,成了那些面目清晰的乡人。这片土地,成功被一个文学家剥夺了,并无限地创造了。苍穹之下,绰绰约约的莫过于他的影子。即便他背井离乡,依旧有那么多人活着,又仿佛活在故事里。除此之外,他还能留下多少真实的回忆?人类理应是善忘的动物。
桥,是青纱桥;房,是土坯房。站在枯竭的胶河边上,我的内心无限苍凉。初春的高粱还无迹可寻,而我只不过是一个远道而来的慕名者,戚戚然不知道在期待些什么。
世界是一座桥,走过去,不要在上面盖房子。
责任编辑 包倬
从北京南站出发,随身携带《红高粱家族》。我是善忘的人,刚把书掏出来,就开始懊恼,唯恐它会被遗落在列车上。生命流动,如河水徐徐推开波澜,寻找入海口。一本书命中注定般,从内蒙古到北京,然后又踏上去往高密的旅途。再次翻开书册,我付诸于凡世的所有诡异的幻想都觉醒了。然而没有预料到的是,我读罢罗汉的死,就已经精疲力竭。
脑海中的无数个罗汉交叠。我是个怯懦的农人,立着锄头站在一旁,低垂着眼眸望着他死亡的全程。罗汉死的瞬间,无数个罗汉死不瞑目,他们直愣愣、恶狠狠地盯着我的眼睛。死亡变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小说里的罗汉死了。电影里的罗汉死了。电视剧里的罗汉死了。不一样的面相,被剥了皮之后,都是一个模样。罗汉的灵魂无处安放,在天地间飘飘荡荡。不是委屈的罗汉,也不是悲情的罗汉,更不是英雄的罗汉。他一丝不挂,被拴绑在树桩上的时候,是作为平凡人的罗汉,绝望得像是一棵被踩倒的高粱,永远也站不起来了。他被硬生生剥了皮,而动刀子的人,是高密东北乡有名的杀猪匠——杀人如宰猪。莫言极尽细节的描述,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种戏谑,使我成为了可耻的旁观者,让人感受到了作为凡人,那些无法挣脱的绝望与无力。我要为罗汉的死,付一点点责任。
如果让我描写这场景?我大概会给罗汉一点痛快,以及一点诗意的支撑——用整个章节铺垫和渲染,把罗汉送上刑场;用一句话交代,让他彻底死僵。一个人,活脱脱从皮囊里跳了出来,先是在满是棘刺的干草堆里滚了三滚。他痛得浑身冒着青烟,呜咽声如茂腔悲恸,声音沿着四野推开,最后被一阵风彻底吹散。回望荒野,已然没有了罗汉。所有关于罗汉的叙述都戛然而止。久而久之,他的故事成了一个动人的传说。人们都说,见惑思惑皆已断尽,他已证得涅槃来。罗汉具有人性的诸多弱点,但是他有个好名
字。传说往往就是这样开始的,一点都不可笑,也不可靠,甚至充满了讽刺。正如书中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然而世上又有哪个地方不是如此?我用所有人性的善,去伪装所有人性的恶——做最平凡的人,做最平凡的事儿,吃喝拉撒,婚丧嫁娶。人世间,最极乐的事情,以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寿终正寝。罗汉的非正常死亡,终于让他平凡的人格得以神化。
我不断提醒自己,罗汉不过是个虚拟的人物而已,莫言也已经离开高密东北乡。但“莫言故里”四个字,依然给这片土地蒙上了一层魔幻主义色彩。我把小说收起来,倚靠在车窗边,静静等待迎接高密的春天。我到底在期许什么?一片火红如海的野高粱?青杀口令人心悸的风?很显然,还不是高粱疯长的时节,甚至不是播种的时候,只是又到了旅游局开始筹谋的时间,今年应该种下多少顷的高粱?据说高粱籽粒有很多种颜色——红的、白的、花的。但高密的高粱只允许是血红的,除了用来酿酒,其余一概不行。
在高密,高粱是举足轻重的,每一年都会骄傲地红成海,就如同每次翻开书册,都要让罗汉的血汩汩流淌。透过车窗,我果然见到大片的农田,它们补丁般镶嵌在苍茫的大地上,组合成了人类的食物谱。远望田野,人与大地在博弈。他们迷了路,被红花花的高粱迷了眼。他们一辈子走不出这块田,使用原始的农具,以及牲口,缓慢地逡巡于这块最肥沃又最贫瘠的土地上。一小块田,就聚拢着一辈子的,汗水以及泪水,希望以及绝望。我所能极尽想象的,是夏日的土地爆裂,植物粗壮如野兽,所有的果实都硕大惊人。农人挥舞着锋利的刀子,收获着一个又一个多汁的生命。但此时此刻,列车的快正与农人的慢,形成鲜明的对比。
时间在大地上裂开,我与世界有些隔阂,需要不断去面对与和解。现实世界中的我,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粮食与蔬菜,因为我不懂得饥饿,更不懂得人间疾苦的多样性。而我正在以“最恰当”的方式度过漫长的一生。我恍惚觉得,我差一点就成了农民,一辈子要侍奉粮食,传承大地的品质,延续农民的血脉。冬天总是特别漫长,但春天一定会到来。我虚伪地问自己,在广袤的大地上度过漫长的一生,又有什么不好?
在高密站台,我迫不及待地吸了一支烟。高密的天空和我想象中的一样高远空旷。或许应该这样说,平原上没有山的遮挡,楼和街道不得不鼓起勇气,撑起城市最后的尊严。昨夜大风忽起,倏然降温。这或许是高密春天里最凛冽的几日,沁人心脾的空气让我蠢蠢欲动,唤醒了我隐藏在身体深处的诸多欲望。我俨然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我的肺叶里沾满尘土,若是埋下一颗高粱籽粒,瞬间就能发芽。我想要嘶吼,以及释放出那些恶念,犯罪动机就是这魔幻的土地。
我总是错以为,小说中的人物曾经活过,甚至于他们的后人,还延续着血脉,保持思想上的优越性,过着没落的生活。他们已经习惯用一种至诚至真的口吻,讲述先人的故事罢了。
二
房子里随处可见的装饰物,皆是莫言的打油诗。嬉笑怒骂,游戏人间。包间门口挂着的木牌,刻“余占鳌”三字。我们饮酒的时候,他就在一旁凛凛站着。
在高密吃的酒叫“三十里红”,小说里的酒。红,是高粱。是枪缨。是杀人如麻的利器。然而,可惜这美酒太过明净,竟不是浑浊的红。高密的高粱地,理应残阳如血,四野风声鹤唳。这高粱酿作酒,也理应是粗犷豪迈,咽下去划破嗓子混着血,再慢慢回甘。
在高密,既然喝酒就要喝出点儿匪气来。
据说这高粱酒,一天只能酿出十斤,能饮到者寥寥。以前父亲嗜酒,常说烈酒入喉是甜的,我想他或许是对的。酒过三巡,胸腔中突然喷涌出一股愤怒。我顺着浓酽的酒气,被一望无际的高粱推搡着走,踉踉跄跄穿过青杀口,身畔只有皎洁的月亮。一双青布鞋如打火石般摩擦,啪啪,啪啪啪,愈来愈急促。酒香就这样一路收拢——新酒出甑,《酒神曲》响起。“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在咱的手!”从酒缸里面捞出来的那个湿哒哒醉醺醺的月亮,碾碎了,散落开,才是世上最动人的月光。
酿酒是时间的艺术。莫言以后,在高密做个酿酒师傅,或许值得炫耀一辈子。一辈子和粮食打交道,让生命慢慢发酵和浓缩,这种等待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蒸馏,是把自己的血肉骨头都打碎了,与酒融合成一体,剔除杂质。然而,这些只不过是我对“三十里红”的一些不切实际的遐想罢了。我在酒气中摇摇欲坠,极力维持一分警醒。我知道,这里是高密,但绝不是我理想国的高密。高密的酒,也绝不是我理想国的酒。现实世界的酒坊是什么样,我完全不敢想象。古老的工序经被打破,机器替代人类完成了更高效的运转。勾兑的酒精,在我的身体里作祟,那种陌生的暖意,让我说不清也道不明。但我宁愿相信,今夜的酒和那片神鬼莫测的高粱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高粱酒里面应该藏有神性,可以沟通万物,直抵天庭。只是可惜,我们的粮食早已经失去了神的眷顾。我们以为可以像造物者一样,左右植物的属性,最终却被植物所嘲笑。风吹来,高粱纷纷躬身,表达对人类的悲悯。 饮酒要有下酒菜。蝗。蝗。蝗。三个字叠加在一块,才能完成我对这种生物意象的摹状。一瞬间,我能够想到的,是蝗虫云集而飞,遮天蔽日,唰唰而响。我在高密吃了一道下酒菜,就是油炸蚂蚱,若是给它起个菜名,可以是“飞黄腾达”,或是“天降大任”。褐色的蝗虫,被油炸出了一种酥红的质感,闪着油脂的光泽。众人坦然处之,分享,细细咀嚼。我总觉得,人们咽下的是一场又一场的灾荒。人类的饮食谱一定暗含着长久以来,天地与人的斗争关系。欲海如虫,诚惶诚恐。
《潍县志稿》记载:“乾隆三十九年,甲午、秋七月,大蝗,落地厚数尺,飞树上,巨干皆折断。”此外,莫言在小说《红蝗》中,有更传神丰富的描写。虫把所有的植物都啃噬了个干净,人该有多么绝望。恨到咬牙切齿,要反过来吃掉它们的血肉。然而,我还是很难把蝗虫定义为一种食物,比如百科中说,蝗虫,营养丰富,体内蛋白质含量占 73.5%,含有维生素 B1、维生 B2、胡萝卜素等多种维生素。焙干、研磨,用酒送服,治疗破伤风。如果没有人类,蝗虫一定是统治广袤土地的候选人。它们繁殖力强,生命力强,消化能力强。
为对抗蝗灾,人类选择了以暴制暴。鲜吃,盐煮,油炸。如果贮藏在囤瓮里,可以吃整个冬天和春天。在高密,人们还会制作一种蚂蚱酱,成功模糊了食材性状,且制作方法简单。将蚂蚱晒干,一层层码在鱼鳞坛子里即可。有这样的新闻报道,标题是“高密小伙在自家农田养殖蝗虫,实现创业梦”。小伙说:“这个东西比种庄稼效益高,但是必须要形成规模,形成规模才能赚钱。”河流两岸,一边是拼命种植高粱的莫言信奉者,一边是拼命养殖蝗虫的创业者,人们在这块魔性的土地上对决打擂,终于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用油炸蚂蚱下高粱酒,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心里的草叶膨胀着,生长与被啃噬之间,欲望得到了最好的解释。我们活着,大抵如此。
我想到,乱世人命贱如草,人肉未尝不可食。百科里其实可以这样写,人肉,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含有多种维生素。其实古人早有记载,《本草拾遗》说,人肉疗羸瘵。据说,古时候蝗虫吃净了粮食,就会有“人市”,易子而食并不是空穴来风的事情。朋友为我夹菜,说道,你再尝尝高密有名的猪肉吧,大名鼎鼎的黑猪肉。我一时想到了生剥罗汉的杀猪匠,我就食欲全无。我为什么始终对罗汉耿耿于怀?大概是因为,他这辈子的平庸,注定了他当不了主角,也当不了反派,只好求了个惊天动地的死法。我和他很像。
酒后,我在县城里四处闯荡,大声说粗鲁的话,抱怨生活之种种。黑夜应该滋生出的敬畏,全部泯灭成灰,构成了我对土地与世俗的侵略。城市微光,唯我独行。打一个饱嗝,高粱酒的香气里,所有的鬼魅都摇曳生姿。点绛唇的。眼儿媚的。仄平仄仄平平仄的。有那么一刻,我想要跪拜土地,以及大地上所有隐秘暗生的情欲。情欲如禾苗,从泥土中钻出来,每一个细胞都鲜亮饱满,转瞬就变得茁壮挺拔。一阵风,一阵雨,高粱穗就彻底红了,耳鬓厮磨起来。
借了这高粱酒,我突然想和爱的人表达些什么,一个电话都好。但是到后来,我连说话的欲望都湮灭了。肉欲变得比什么都美好,话语显得太过浅薄无力。我想到伸出花轿的三寸金莲,那红艳艳的鞋面,一针一针绣的花儿。我想到这个夜晚注定要无法睡眠,这些事物给了我多少美好的想象。就是这一晚,我丢失了月亮。丢失了所有羞耻的滋味。我把所有人生之附庸,都遗弃于荒野之中,任凭风吹雨打。
荒野之中有人站立起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庞,正如同讳莫如深的爱欲,永远无法被言明。有一刻,我仿佛见到罗汉,他的眼睛里一片赤诚。他伫立彼岸,像一株燃烧的血高粱。火焰灼灼,烧出酒的味道。烧出血的味道。烧出未泯灭的人性。烧出它无法磨灭的金身。或许若干年以后,高密再没有农人种植高粱了,也没有酿酒的师傅传承手艺了。但是不要怕,时间是孤注一掷的。这时候,青杀口的野高粱,就兀自疯长起来。月光铺就大地,所有美好的词汇都消失,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生长。
我整晚都在遣词造句,却愈发词穷。我想替现代文明,对蛮荒表达一点诚恳的敬意。未曾想到,那些蛮荒早已经消隐了,藏在了更深远的历史中,成了血肉模糊的样子。它们一旦被揭露出来,将就会比虎豹财狼更可怕。
三
去往红高粱影视基地的途中,我使命般遇见了胶河。
他说,我们去胶河边上走走,这望过去好长好远的都是胶河。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甚唏嘘,眼睛里填满了苦楚。此时此刻,偏要说它是河流,不如形容它是土沟更为恰当。
不是所有的河流都在流动。初春的胶河有些落寞,漫长无比的冬天,耗尽了它所有的力气。就这样随它而去吧,野草齐腰,枯黄泛白,铺满了整条河道,仿佛大地生出了密密的白发。大地上的事情太过漫长,那些厚厚的野草垫子,看似柔软温暖,却榨干了河道里的最后一丝水分,然后把所有的命运都托付给上天。初春的风又硬又冷,但是这些枯草枝却比风更加凛冽锋利。一片片草叶如刀子般被磨得霍霍响,闪着一道道刺眼的白光,风在河里转了弯,又默默回到岸边。又将是一年大旱,绵绵春雨何时归?
朋友说,这是他第五十次来红高粱影视基地了。但凡有远方的朋友来,大多要驱车来此。除此之外,我们似乎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五十次,也只不过是个概数罢了。生在高密,长在高密,这或许是一件注定要循环往复的故事。五十次,一百次,一千次。等待一茬茬的高粱红了酿成酒。等待一回回穿过这座虚无缥缈的城。虚土之上的土匪窝、衙门、婚房、酒坊等等,布景师的聪明才智发挥到了极致。一座影视城的建造,可以说是场景与场景的拼接,合理中又充斥着一种吊诡。它们不仅是拙劣材料的伪装,比如让木头看起来像石头,从另一方面来看,它们根本就不具备人类生存的合理性。人生如戏,可把戏变成人生又何其之难。影视城的一间小屋里,一个眉目温柔的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为高密泥塑上色。货架上同样造型的狮子泥塑,从小到大排列着,一些是成品,还有一些是半成品,等待着被填上一模一样的花色。他终日重复的工序,理应得到时间的嘉奖。我喜欢这种压抑的人性与苦闷,时间如坚硬的石头,太需要这样的人去慢慢打磨。 红高粱影视城里停着一台花轿。
高密文化博物馆里摆着一台花轿。
或许是心理投射的缘故——我用两个不同的字眼,要突出“摆”比“停”讲究些。但无论是多么刻意的摆放,皆是风华已逝的静物而已。仔细想来,如果偏要把《红高粱家族》物化,似乎除了有些妖魔化的高粱,以及产量极低的高粱酒,或许最适合展览的莫过于这花轿了。两台花轿模样相似,甚至有些难以辨别。物是人非,现在它们都是灰溜溜的,散发出粗粝的质感。我一想到花轿,就想到高粱地里的风流韵事,想到初尝云雨的不安与兴奋。我禁不住想到生殖崇拜,想到植物往往象征着生命的循环,比如人类会在田野里交合,是为了赋予农作物以蓬勃的生命力。如果说花是植物的性器官,人类用它来表达爱意何尝不是一种映照。大地往往有一种催生情欲的魔力。
我想到未来的某一天,花轿或许不复存在,高粱却独自红了。那些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人,又该何去何从?我想到如此简陋的花轿,竟然也能进入到高密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如一叶孤舟逆流而上。不知道是哪些绝代风华的人,给了花轿以特殊的光环,还是这花轿,成了那些人孤注一掷的选择。在博物馆的大屏幕里,一会儿是姜文的脸,一会儿是朱亚文的脸。唢呐吹得声声响,转眼就到青杀口。结构上的对抗以及转折,都是作家安排好的。最原始的欲望开始作祟,那一天,不知道是她勾引了他,还是他勾引了她,这事情变得有些玄妙而未可知。而我从不以欲望为耻——如果未来还会有第三台花轿,我愿意做抬轿子的人。
但花轿终归会被遗忘,抬轿子的人也是一样。而我认为,遗忘是一种美德。我们只是把从虚无中来的事物,归还给虚无罢了。这是莫言的一个魔咒。他说有了高粱,就有了高粱。他说高粱酿做了酒,就有了高粱酒。他说要有这座城,就有了这座荒芜缥缈的城。朋友说,东北乡的文化不如东南乡。他就是东南乡出生的娃呀。如果东南乡再出一个莫言似的人物呢?我暗自想象,如果他选择种下的不再是高粱了,而是土豆,那么高密的大地上就会种满了土豆。土豆和高粱遥相呼应,也是一种盛景。
离开影视基地,又到平安庄旧村。去往河边,就要攀上土坡。他指着一条浅沟说,那也是胶河。这附近不远,大概就是胶河民宿。村口指示牌上,唯一的红色五角星亮了。箭头指向土黄色的小院子——里面有间土坯房,就是“莫言旧居”。小路入村,比肩有两排街灯,灯面上贴着红色剪纸小人,源自《蛙》的封面。如果晚上点亮街灯,这些小人会活过来吧,跳下来,排着队,嘻嘻哈哈穿过村落。土坡下,有不少摆摊的村妇,售卖高密菜刀、高密泥塑、高密剪纸、红高粱扫帚之类。除此之外,这里和平常的小摊一样,什么都卖点,但几乎什么也没人买。他们都是莫言的邻里,或者是邻居的后人。我想通过他们的面相,看到东北乡人所有荒诞与魔幻的哲学。但是他们不说话,就像高密泥塑一般。村庄渲染着黄土的颜色,连村里的人也像是黄土捏的。他们环绕分布,守护着一个小小的院落,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以前,我去过老舍的丹柿小院,以及巴金的上海洋楼,莫言旧居与之形成了巨大反差。黄土色上点着朵朵红——门上贴着春联,门旁挂了灯笼,门梁还悬挂有“新春全家福”五个字,墙上贴着三张“福”。这些“红”还没有丝毫褪色的迹象,但是谁贴的不得而知。莫言本人?他的故人?或是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屋顶的红瓦看起来是新的,叠落齐整,大抵是修葺过。屋外的窗台上,摆着些许干瘪的黄玉米,一些刻意的装饰物罢了。似乎是有人竭力要把院子摆置成还有人生活的样子,或者他们是要把莫言所有的旧事都封存在这里,给活着的人以慰藉。他在这里度过童年,并结婚生子。他的床上还铺着草席,席子也像崭新的。泥墙上挂着钟——然而离开以后,我始终记不得那钟是否有走动。这件事情透露出一丝诡谲。
莫言旧居门口,支着一个小书摊。据说,这里常年有个小书摊。书摊旁的老妇人,穿着枣红色的棉外套,头上包裹着一条柠檬黄的围巾。好鲜亮的围巾,和村子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回头冲我们淡然地微笑,露出一排小小的牙齿。她的笑容有些似曾相识的味道,仔细想来,竟然和莫言的神情如出一辙。他们都长着相似的鼻子。而且,她只卖莫言的书,几个版本都有。我没有询问售价,身上有一本《红高粱家族》足矣。她不说话,但眼睛里闪烁着某种期待。她看了看我们,见我们无动于衷,转而望向天空。那片天空瓦蓝瓦蓝的,没有一片云彩。那是我无比陌生的一片天,四四方方的,笼罩在莫言旧居的院子上,蓝得有些虚伪。时间一点点回溯,仿佛这里的人都活在了莫言的儿时里,成了那些面目清晰的乡人。这片土地,成功被一个文学家剥夺了,并无限地创造了。苍穹之下,绰绰约约的莫过于他的影子。即便他背井离乡,依旧有那么多人活着,又仿佛活在故事里。除此之外,他还能留下多少真实的回忆?人类理应是善忘的动物。
桥,是青纱桥;房,是土坯房。站在枯竭的胶河边上,我的内心无限苍凉。初春的高粱还无迹可寻,而我只不过是一个远道而来的慕名者,戚戚然不知道在期待些什么。
世界是一座桥,走过去,不要在上面盖房子。
责任编辑 包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