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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从更为宏观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依旧存在低水平、不全面、不协调的特点。与国外的残疾人福利相较而言,其发展水平和服务范围有限,此篇通过了解和分析我国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对比国内外在残疾人社会福利方面的内容,分析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未来的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发展提出建议和美好愿景。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福利问题对策
1、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内容
1.1残疾人概念
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中对残疾人的定义是:因正式承认的身体或精神损伤在适当的职业获得、保持和提升方面的前景大受影响的个人。
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宣言》中对残疾人的定义是:任何由于先天性或非先天性的身心缺陷而不能保证自己可以取得正常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上一切和部分必需品的人。
总之,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或者精神状况违反常规和偏离正常状态,而使其参与社会的能力受到影响的人。
1.2残疾人社会福利
指国家和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围绕发展福利事业,向全社会各类残疾人普遍提供资金帮助和优质服务的一种社会性制度。通过一系列的福利设施、福利服务和福利事业,旨在改善残疾人生活状态,提高生活质量的社会活动。
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举办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维护了社会的團结稳定;有利于实现残疾人的自身价值;同时保证了残疾人的生活和福利水平的不断提高。
1.3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内容
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内容包括康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教育和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
残疾人康复是根据《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规定。全国设立了康复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医疗康复机构、在街道、乡镇等基层社区设立了康复站,为残疾人的康复提供了物质保障,残疾人就业世界性社会问题。这是残疾人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的重要标志,它使残疾人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和生活保障。我国在《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了对残疾人就业实行特殊保护,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就业进行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环境。
教育是机会平等的基础。良好的教育、培训,既包括普通教育,也有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包括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我国设立特殊教育职业培训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特殊教育高等教育专业,以此填补了我国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的空白。
文体活动会激发潜能,增强集体责任感。《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中保证使残疾人有机会发挥他们创造性的、艺术上的和智慧方面的潜力。如特奥会、国际残疾人技能竞赛等。
2、国外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发展状况
国外的残疾人福利,在具体实施上,可以分为康复型、自立型、扶助型三种类型。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康复型福利以治疗为主,创造条件提供医疗方便,以及相关设施和辅助器具,促使残疾人身体和精神的功能恢复。如美国的“访问护士制度”和德国的“住宅护理制度”。
以英国为代表的自立型福利,主要强调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以便使残疾人能与正常人一样自立生活。如英国立法规定企业有吸收残疾人就业的义务。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扶助型福利,主要是以生活扶助形式,减少残疾人生活中的困难,提供更多方便。如两国都设有残疾人手册,可享受公共交通、电汛使用等折扣或免费。另外,日本不仅普遍设立残疾人生活指导机构,而且还制定了派遣家庭服务员帮助其料理家务的制度。日本全国已经100%普及盲道,残疾人到处可以受到照顾。
3、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存在问题
3.1.服务水平低,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
我国目前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还存在救济色彩重,保障面窄,残疾人服务设施陈旧,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低,残疾人就业水平有限。严重的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等问题。
3.2.筹资渠道单一,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用较为混乱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筹集渠道单一,这也就造成了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活力不足。同时资金保值增值率低,资金挪用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也就严重抑制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不利于社会总体需求的满足。
3.3.规范化与法制化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我国大量的残疾人社会福利问题长久以来得不到解决,很大程度上的问题在于立法的不完善,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促使残疾人社会福利走上规范化和法治化的道路。
4、对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发展建议
4.1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的服务水平
首先,我们应该转变传统的对待残疾人的看法,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利。转变以往将助残视为救济的看法,同时拓宽保障面,保障项目和保障范围;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资金投入,注重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服務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4.2逐步实现资金筹集多元化
逐步实现资金筹集多元化,推进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首先,中央财政要建立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增强财政支持力度和资金的投入;其次,鼓励私人和非营利组织介入,共同参与到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筹建中;
4.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立法
残疾人社会福利是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障人士的合法利益,并为之予以更多的照顾和帮助,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共识。因此,更加完善、更加系统、更加细化的残疾人社会福利法是避免残疾人歧视、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参与社会活动的法的保障。
除此之外,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改善并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马洪路.《中国残疾人社会福利》[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福利问题对策
1、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内容
1.1残疾人概念
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中对残疾人的定义是:因正式承认的身体或精神损伤在适当的职业获得、保持和提升方面的前景大受影响的个人。
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宣言》中对残疾人的定义是:任何由于先天性或非先天性的身心缺陷而不能保证自己可以取得正常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上一切和部分必需品的人。
总之,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或者精神状况违反常规和偏离正常状态,而使其参与社会的能力受到影响的人。
1.2残疾人社会福利
指国家和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围绕发展福利事业,向全社会各类残疾人普遍提供资金帮助和优质服务的一种社会性制度。通过一系列的福利设施、福利服务和福利事业,旨在改善残疾人生活状态,提高生活质量的社会活动。
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举办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维护了社会的團结稳定;有利于实现残疾人的自身价值;同时保证了残疾人的生活和福利水平的不断提高。
1.3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内容
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内容包括康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教育和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
残疾人康复是根据《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规定。全国设立了康复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医疗康复机构、在街道、乡镇等基层社区设立了康复站,为残疾人的康复提供了物质保障,残疾人就业世界性社会问题。这是残疾人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的重要标志,它使残疾人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和生活保障。我国在《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了对残疾人就业实行特殊保护,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就业进行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环境。
教育是机会平等的基础。良好的教育、培训,既包括普通教育,也有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包括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我国设立特殊教育职业培训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特殊教育高等教育专业,以此填补了我国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的空白。
文体活动会激发潜能,增强集体责任感。《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中保证使残疾人有机会发挥他们创造性的、艺术上的和智慧方面的潜力。如特奥会、国际残疾人技能竞赛等。
2、国外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发展状况
国外的残疾人福利,在具体实施上,可以分为康复型、自立型、扶助型三种类型。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康复型福利以治疗为主,创造条件提供医疗方便,以及相关设施和辅助器具,促使残疾人身体和精神的功能恢复。如美国的“访问护士制度”和德国的“住宅护理制度”。
以英国为代表的自立型福利,主要强调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以便使残疾人能与正常人一样自立生活。如英国立法规定企业有吸收残疾人就业的义务。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扶助型福利,主要是以生活扶助形式,减少残疾人生活中的困难,提供更多方便。如两国都设有残疾人手册,可享受公共交通、电汛使用等折扣或免费。另外,日本不仅普遍设立残疾人生活指导机构,而且还制定了派遣家庭服务员帮助其料理家务的制度。日本全国已经100%普及盲道,残疾人到处可以受到照顾。
3、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存在问题
3.1.服务水平低,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
我国目前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还存在救济色彩重,保障面窄,残疾人服务设施陈旧,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低,残疾人就业水平有限。严重的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等问题。
3.2.筹资渠道单一,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用较为混乱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筹集渠道单一,这也就造成了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活力不足。同时资金保值增值率低,资金挪用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也就严重抑制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不利于社会总体需求的满足。
3.3.规范化与法制化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我国大量的残疾人社会福利问题长久以来得不到解决,很大程度上的问题在于立法的不完善,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促使残疾人社会福利走上规范化和法治化的道路。
4、对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发展建议
4.1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的服务水平
首先,我们应该转变传统的对待残疾人的看法,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利。转变以往将助残视为救济的看法,同时拓宽保障面,保障项目和保障范围;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资金投入,注重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服務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4.2逐步实现资金筹集多元化
逐步实现资金筹集多元化,推进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首先,中央财政要建立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增强财政支持力度和资金的投入;其次,鼓励私人和非营利组织介入,共同参与到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筹建中;
4.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立法
残疾人社会福利是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障人士的合法利益,并为之予以更多的照顾和帮助,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共识。因此,更加完善、更加系统、更加细化的残疾人社会福利法是避免残疾人歧视、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参与社会活动的法的保障。
除此之外,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改善并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马洪路.《中国残疾人社会福利》[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