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表象问题是康德哲学中沟通人类知识与客体之间的第一个环节。康德哲学对知识及物自身的看法均可从表象问题处寻求答案。重新认识表象问题,以及表象问题的意义对于认清现代性条件下人类认识之困境、寻求超越困境之方法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 康德哲学 表象问题 意义
“自在的事物本身虽然就其自身来说是实在的,但对我们却处于不可知的状态。”
——康德
黑格尔谈到康德哲学时这样说道:“康德哲学是在理论方面对启蒙运动的系统陈述,认为可以知道的只是现象,此外没有什么真实的东西。”[1]在黑格尔看来,康德放弃了对什么是自在自为的真理的问题的追问。这似乎已经偏离了哲学本来的道路。但这却正是康德哲学之所以能够成就哲学史上的哥白尼革命的关键。正是因为把现象,或者说表象作为人类认识的起点,才能让人类把面对对象时的主体性坚持下去,才能喊出“人为自然立法”的警句。当下人类历史正处于现代性之中,其显著特征便是“人为自然立法”。人类不仅在认识问题上拷问自然,而且在生存发展问题上拷问自然。在面对现代性时的喜忧参半,自然将我们重新引向这喜忧参半的源头。重新考虑康德为认识划定的界限,也许会为重塑、超越现代性提供一条可能的道路。
一、康德哲学产生的背景
哲学永远不能完全回答,却也从来不能完全忽视的问题就是形而上学问题。是否存在一个支配着整个世界和人类思维的本体存在呢?如果存在,我们凭什么证明其存在;如果不存在,那又是什么在支配着整个世界的运动和人类思维的活动,从而获得认识的普遍性与必然性?这就是康德面临的基本问题。
康德以前的哲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两个路径:一是唯理论,一是经验论。唯理论强调了思维对认识的能动作用,并将理性思维当作检验认识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标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唯理论注意到现象同本质之间的关系,现象是本质的现象,现象表现本质但又不等同于本质,二者之间依然存在差异。自巴门尼德对真理与意见进行区分后,现象一直对应于意见,本质对应于真理。哲学的目的是认识真理,因而就以意见、现象为标准。所以检验认识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就要依靠理性思维,而不能依靠经验事实。但是如果经验不是普遍必然的,我们怎样从经验中获得知识?难道自伽利略以来的自然科学成就都是理性思辨的结果?
经验论对普遍性和必然性问题的回答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认为可以通过对经验的归纳获得必然性和普遍性。洛克就认为,人的心灵如同一块白板,认识的一切规定完全依赖于外物对这块白板的作用。休谟对洛克的说法产生了疑问。首先经验事实只是人们主观感受到的,因此并不能说经验事实反映事物本身;其次经验事实带来了人们对现象的认识,但现象却并不向人们提供范畴。因而休谟认为经验事实本事是不可信的,范畴也只能来源于人们的“习惯性联想”。这样一来,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普遍性和必然性。这是康德不愿意看到的。
因此重构认识的普遍必然性就成为了康德哲学的核心问题。康德之所以致力于重构认识的普遍必然性,其目的在于重建形而上学。“所以哲学的最初和最重要的事务就是通过堵塞这一错误的根源而一劳永逸地消除对形而上学的一切不利影响”。[2]康德曾经深受沃尔夫体系哲学的影响,对唯理论深信不疑,但面对经验论,尤其是休谟时,他发现唯理论无法回答,因而只能另辟蹊径。于是就出现了以综合经验论和唯理论为特征的康德哲学。
二、表象问题的提出
康德哲学是从认识论开始的。这同康德哲学最终论证人类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目的一致。如果认识的源头本身是值得怀疑的话,那么以之为基础的整个知识体系都应当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康德无法对休谟的诘问作出合理的回答,因为无论如何,人类的认识总开始于经验,而经验一经产生就无法摆脱主观性。即使是全人类能够在经验问题上达成一致,也只能说明人的主观性是共通的。物作为物本身究竟如何依然无法言说。因此,康德避开了这一问题,即人对物本身的认识问题。他把对物本身的追问悬置了起来,然后把认识的开端确立在人类能够达到共识的直观上。因此他说:“一种知识不论以何种方式和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他借以和对象发生直接关系,并且一切思维作为手段以之为目的的还是直观。”产生直观的原因在于,人们拥有“通过被对象所刺激的方式来获得表象的这种能力(接受能力)”[3],即感性。
我们注意到,这里康德使用了表象一词。关于表象确切的指什么,我们很难找到答案。因为“对于康德哲学的研究,由于它的表达形式之散漫、冗长和特有的术语而加重了困难”。[4]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表象是指外物向人所显现出的东西。但是表象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东西,因为在表象中包含着我们的感觉直观,也包含着知性对这些感觉的综合。表象提供感觉直观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表象如何包含执行对感觉的综合?在康德看来,人能够认识外物并获得知识,是因为人具有一种先天的综合能力,这种能力表现为纯粹直观形式和纯粹先验逻辑。正如画家作画一样,感觉就好比画家用的颜料,而先天综合能力就是画家对整幅画的构思。若没有画家的构思,以及他作画时所用到的绘画技巧,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从杂乱无章的颜料中获得任何东西。“所以,借助于感性,对象被给予我们,且只有感性才给我们提供出直观(直观是以感性,即接受刺激的能力为前提的),但这些直观通过知性而被思维,而从知性产生出概念”。[5]由此,我们可以打一个不很恰当的比喻,即表象就是画家所作的画。对此,我们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即这幅画对于画自身来说是什么?同样是颜料和画布,颜料在画布上排列方式的不同并不影响颜料和画布自身。也就是说,表象如此的向我们显现只是由于我们对外物给予的感觉作了如此这般的把握,外物自身丝毫没有被认识,被认识的只是表象。因此表象问题在这里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表象事物自身和知识之间的中介。在康德看来,人类能够认识普遍必然的性,其基础并不在物本身,而在于人认识形式的普遍必然性。因此康德说:“现象任何时候都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自在的客体来看(撇开直观到它的方式,但正因此它的形状总是悬拟着的),另一方面是着眼于该对象的直观形式,这个形式必须不是在自在的对象本身中,而是在对象向之显现的主题中寻求,但仍要现实地和必然地归之于该对象的现象。”[6]
三、表象问题的意义
关于表象问题的意义,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意义:
(一)它为科学划定了界限,并为形而上学留下了生存空间。表象并不反映物自身的任何属性,但却是知性概念产生的开端,知性概念只能是表象的知性概念,并非物自身的概念。因此,以经验事实为基础的科学并不能达到对物本身的认识。这个任务当由形而上学完成。这同康德初衷是一致的,但并不是全部。表面上看来,表象切断了物自身与知识之间的联系,从更深层次来看,这样做彻底颠覆了整个知识体系的根基。历史上,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存在有以理杀人的形式,西方社会以宗教形态展现,东方社会则以伦理形态展现。而它们共同的基础,就是杀人者自恃能够通达物自身,能够认识真理。而今,这种形式又披上了科学的外衣。仿佛凡是科学的就是揭示物自身的,就是真理的。显然,把科学与物自身(天理)等同起来是有问题的。对于科学,我们至多能够认为,它对于我们面对外部世界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它不是世界本身。
(二)表象中包含的先天认识形式预示了哲学的新开端。康德之前的哲学,只是从不同方面解释世界,而康德哲学却提出了一个命题,即世界来自于人自身。世界向来都是人的世界,人对世界的认识是人用主观的先验认识形式去把握感觉的结果。在康德看来,杂多的感觉只有在“统觉”的把握中,才能变成知识,才能形成对世界的认识,所以毋宁说世界是由“统觉”构造出来的。从这点出发分析“人为自然立法”就很容易理解。知识来自于统觉,并非来自于物本身,因此知识从诞生之初就是假设,它必须让自然做出回答才能验证自身的合理性。这仿佛是说人们制定了规则,而让自然遵从这样的规则。整个现代性就是在“立法”的观念中前进的,然而我们忽视了一个问题,人并没有为自然立法,人的思维立法的对象只是物自身给予我们的表象。因此,立法也总还是有界限的。
当然,先天认识形式的意义也不仅于此。在我看来,知识是由先天认识形式保证其普遍必然性的,人本身就是在先天形式中的。先天形式就其本身而言,也只代表着关系。康德的范畴表自不必说,时间和空间也是如此。空间区分的是我之内和我之外的关系,时间则是区分自身和自身的关系。因此康德先天认识形式的意义更在于把人放在了关系中,放在了世界中。人的先天认识形式是普遍必然的,等于说明了人时时刻刻处于关系之中是普遍必然的。这是因为人的存在方式(人时刻处于关系中)是普遍必然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便能克服把普遍必然性诉诸人之外的错误路向。
参考文献:
[1][德]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78.12,第一版:258.
[2][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第一版.序言:23.
[3][5][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第一版:25.
[4][德]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78.12,第一版:260.
[6][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第一版:40.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 康德哲学 表象问题 意义
“自在的事物本身虽然就其自身来说是实在的,但对我们却处于不可知的状态。”
——康德
黑格尔谈到康德哲学时这样说道:“康德哲学是在理论方面对启蒙运动的系统陈述,认为可以知道的只是现象,此外没有什么真实的东西。”[1]在黑格尔看来,康德放弃了对什么是自在自为的真理的问题的追问。这似乎已经偏离了哲学本来的道路。但这却正是康德哲学之所以能够成就哲学史上的哥白尼革命的关键。正是因为把现象,或者说表象作为人类认识的起点,才能让人类把面对对象时的主体性坚持下去,才能喊出“人为自然立法”的警句。当下人类历史正处于现代性之中,其显著特征便是“人为自然立法”。人类不仅在认识问题上拷问自然,而且在生存发展问题上拷问自然。在面对现代性时的喜忧参半,自然将我们重新引向这喜忧参半的源头。重新考虑康德为认识划定的界限,也许会为重塑、超越现代性提供一条可能的道路。
一、康德哲学产生的背景
哲学永远不能完全回答,却也从来不能完全忽视的问题就是形而上学问题。是否存在一个支配着整个世界和人类思维的本体存在呢?如果存在,我们凭什么证明其存在;如果不存在,那又是什么在支配着整个世界的运动和人类思维的活动,从而获得认识的普遍性与必然性?这就是康德面临的基本问题。
康德以前的哲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两个路径:一是唯理论,一是经验论。唯理论强调了思维对认识的能动作用,并将理性思维当作检验认识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标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唯理论注意到现象同本质之间的关系,现象是本质的现象,现象表现本质但又不等同于本质,二者之间依然存在差异。自巴门尼德对真理与意见进行区分后,现象一直对应于意见,本质对应于真理。哲学的目的是认识真理,因而就以意见、现象为标准。所以检验认识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就要依靠理性思维,而不能依靠经验事实。但是如果经验不是普遍必然的,我们怎样从经验中获得知识?难道自伽利略以来的自然科学成就都是理性思辨的结果?
经验论对普遍性和必然性问题的回答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认为可以通过对经验的归纳获得必然性和普遍性。洛克就认为,人的心灵如同一块白板,认识的一切规定完全依赖于外物对这块白板的作用。休谟对洛克的说法产生了疑问。首先经验事实只是人们主观感受到的,因此并不能说经验事实反映事物本身;其次经验事实带来了人们对现象的认识,但现象却并不向人们提供范畴。因而休谟认为经验事实本事是不可信的,范畴也只能来源于人们的“习惯性联想”。这样一来,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普遍性和必然性。这是康德不愿意看到的。
因此重构认识的普遍必然性就成为了康德哲学的核心问题。康德之所以致力于重构认识的普遍必然性,其目的在于重建形而上学。“所以哲学的最初和最重要的事务就是通过堵塞这一错误的根源而一劳永逸地消除对形而上学的一切不利影响”。[2]康德曾经深受沃尔夫体系哲学的影响,对唯理论深信不疑,但面对经验论,尤其是休谟时,他发现唯理论无法回答,因而只能另辟蹊径。于是就出现了以综合经验论和唯理论为特征的康德哲学。
二、表象问题的提出
康德哲学是从认识论开始的。这同康德哲学最终论证人类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目的一致。如果认识的源头本身是值得怀疑的话,那么以之为基础的整个知识体系都应当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康德无法对休谟的诘问作出合理的回答,因为无论如何,人类的认识总开始于经验,而经验一经产生就无法摆脱主观性。即使是全人类能够在经验问题上达成一致,也只能说明人的主观性是共通的。物作为物本身究竟如何依然无法言说。因此,康德避开了这一问题,即人对物本身的认识问题。他把对物本身的追问悬置了起来,然后把认识的开端确立在人类能够达到共识的直观上。因此他说:“一种知识不论以何种方式和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他借以和对象发生直接关系,并且一切思维作为手段以之为目的的还是直观。”产生直观的原因在于,人们拥有“通过被对象所刺激的方式来获得表象的这种能力(接受能力)”[3],即感性。
我们注意到,这里康德使用了表象一词。关于表象确切的指什么,我们很难找到答案。因为“对于康德哲学的研究,由于它的表达形式之散漫、冗长和特有的术语而加重了困难”。[4]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表象是指外物向人所显现出的东西。但是表象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东西,因为在表象中包含着我们的感觉直观,也包含着知性对这些感觉的综合。表象提供感觉直观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表象如何包含执行对感觉的综合?在康德看来,人能够认识外物并获得知识,是因为人具有一种先天的综合能力,这种能力表现为纯粹直观形式和纯粹先验逻辑。正如画家作画一样,感觉就好比画家用的颜料,而先天综合能力就是画家对整幅画的构思。若没有画家的构思,以及他作画时所用到的绘画技巧,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从杂乱无章的颜料中获得任何东西。“所以,借助于感性,对象被给予我们,且只有感性才给我们提供出直观(直观是以感性,即接受刺激的能力为前提的),但这些直观通过知性而被思维,而从知性产生出概念”。[5]由此,我们可以打一个不很恰当的比喻,即表象就是画家所作的画。对此,我们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即这幅画对于画自身来说是什么?同样是颜料和画布,颜料在画布上排列方式的不同并不影响颜料和画布自身。也就是说,表象如此的向我们显现只是由于我们对外物给予的感觉作了如此这般的把握,外物自身丝毫没有被认识,被认识的只是表象。因此表象问题在这里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表象事物自身和知识之间的中介。在康德看来,人类能够认识普遍必然的性,其基础并不在物本身,而在于人认识形式的普遍必然性。因此康德说:“现象任何时候都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自在的客体来看(撇开直观到它的方式,但正因此它的形状总是悬拟着的),另一方面是着眼于该对象的直观形式,这个形式必须不是在自在的对象本身中,而是在对象向之显现的主题中寻求,但仍要现实地和必然地归之于该对象的现象。”[6]
三、表象问题的意义
关于表象问题的意义,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意义:
(一)它为科学划定了界限,并为形而上学留下了生存空间。表象并不反映物自身的任何属性,但却是知性概念产生的开端,知性概念只能是表象的知性概念,并非物自身的概念。因此,以经验事实为基础的科学并不能达到对物本身的认识。这个任务当由形而上学完成。这同康德初衷是一致的,但并不是全部。表面上看来,表象切断了物自身与知识之间的联系,从更深层次来看,这样做彻底颠覆了整个知识体系的根基。历史上,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存在有以理杀人的形式,西方社会以宗教形态展现,东方社会则以伦理形态展现。而它们共同的基础,就是杀人者自恃能够通达物自身,能够认识真理。而今,这种形式又披上了科学的外衣。仿佛凡是科学的就是揭示物自身的,就是真理的。显然,把科学与物自身(天理)等同起来是有问题的。对于科学,我们至多能够认为,它对于我们面对外部世界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它不是世界本身。
(二)表象中包含的先天认识形式预示了哲学的新开端。康德之前的哲学,只是从不同方面解释世界,而康德哲学却提出了一个命题,即世界来自于人自身。世界向来都是人的世界,人对世界的认识是人用主观的先验认识形式去把握感觉的结果。在康德看来,杂多的感觉只有在“统觉”的把握中,才能变成知识,才能形成对世界的认识,所以毋宁说世界是由“统觉”构造出来的。从这点出发分析“人为自然立法”就很容易理解。知识来自于统觉,并非来自于物本身,因此知识从诞生之初就是假设,它必须让自然做出回答才能验证自身的合理性。这仿佛是说人们制定了规则,而让自然遵从这样的规则。整个现代性就是在“立法”的观念中前进的,然而我们忽视了一个问题,人并没有为自然立法,人的思维立法的对象只是物自身给予我们的表象。因此,立法也总还是有界限的。
当然,先天认识形式的意义也不仅于此。在我看来,知识是由先天认识形式保证其普遍必然性的,人本身就是在先天形式中的。先天形式就其本身而言,也只代表着关系。康德的范畴表自不必说,时间和空间也是如此。空间区分的是我之内和我之外的关系,时间则是区分自身和自身的关系。因此康德先天认识形式的意义更在于把人放在了关系中,放在了世界中。人的先天认识形式是普遍必然的,等于说明了人时时刻刻处于关系之中是普遍必然的。这是因为人的存在方式(人时刻处于关系中)是普遍必然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便能克服把普遍必然性诉诸人之外的错误路向。
参考文献:
[1][德]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78.12,第一版:258.
[2][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第一版.序言:23.
[3][5][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第一版:25.
[4][德]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78.12,第一版:260.
[6][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第一版:40.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