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济政办发[2012]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63号文件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