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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2年7月29日晚,央视品牌栏目《焦点访谈》的《男科门诊的秘密》一经播出便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方面,观众对于医院男科门诊现状的混乱表示愤怒和抗议;另一方面,众多业内学者、媒体从业人员从新闻专业主义和职业伦理道德角度对记者报道的失范进行口诛笔伐。实际上,“茶水发炎”事件并非“新闻”,而此类“钓鱼执法”式新闻报道也屡见不鲜。本文以“茶水发炎”事件为个案,从媒体和记者角度分析该事件中二者是如何筛选事实以说明观点从而模糊新闻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的,同时也对陷阱式新闻报道滋生的原因与利弊做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茶水发炎”事件 陷阱式报道 职业规范
一、陷阱式新闻及特点
陷阱式报道是陷阱新闻的呈现形式,二者具有相当大的同一性,我们在此一并探讨。对于陷阱新闻的定义学术界还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只是为了区别于我们较为熟悉的“传媒假事件”“新闻策划”而提出的,它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此,我们有必要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以便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问题。
“传媒假事件”是建立在美国历史学家尼尔·布尔斯廷“假事件”概念基础上。他认为假事件是经过设计而刻意制造出来的新闻并具有人为策划、适合传媒报道等特征。我国学者陈力丹进而将“传媒假事件”定义为“是一种假事件,它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出现,活动策划和报道的行为主体都是传媒自身”“是由传媒公开策划并作为新闻进行报道的公共关系活动”①。尼尔·布尔斯廷“假事件”的概念被应用于公关商业领域时也延伸出了“炒作”“制造新闻”之类的衍生品,这与我们新闻界探讨的“新闻策划”也有区别和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传媒假事件”与“新闻策划”对于新闻真实的原则并非是二者泾渭分明的界限,二者在内涵上有很高的重合性。
而陷阱新闻则是从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专业主义角度出发,指记者在新闻策划、报道过程中采用不符合职业规范、社会伦理甚至有法律争议的手段进行新闻的采集和发布。这种新闻的设计、报道方式具有明显的引诱性,报道者通常采取各种手段诱使采访对象进入报道者期望的意图中去,从而假借社会道德、伦理及法律的标准和名义对其进行曝光和批判。
二、“茶水发炎”事件中媒体的陷阱式报道
本文以近期较为惹人争议的“茶水发炎”事件为例,具体探讨其中记者的失范行为。“茶水发炎”事件主要讲述了一名记者为了揭露社会上一些男科门诊、医院存在的不法、有违医德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记者事先在北京某三甲医院进行尿检,证明其身体健康无碍,然后再到各个被调查医院,以绿茶代替尿液送检,随后被检查出患有各种疾病。新闻一出便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被调查的医院也受到了相关部门的惩治。媒体报道的预期目的得到了实现,但对于其中当事记者所采用的报道手段和节目策划本身则饱受学界和业界的诟病。
首先,记者以绿茶代替尿液是缺乏科学常识的,因为目前的尿检设备是无法分辨出绿茶和尿液,只要绿茶中具有尿检所包含的物质,仪器均会进行检测并得出报告,这个常识早在2007年便被報道过。五年过去,新闻记者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新闻专业理论不断丰富和深入,媒体的软硬件能力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如法炮制出这样的新闻实在令人们深思,是记者毫不知情还是明知故犯,让人充满了疑问。
其次,由茶水发炎推导出医德败坏存在逻辑上的错误。由于记者缺乏相关的医学常识,使得推导出结论的前提失去了合法性。如果记者想说明这些男科诊所存在了种种有违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的情况,应该事先在一些有资质和信誉的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证明自己的身体健康合格。然后再把相同的尿液送到被调查的医院中去,如果医生给出“莫须有”的诊断结果,则可说明该医院确实存在“扰乱医疗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而这个程序的第一步已经在此前被证明,目前的仪器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那么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也是有瑕疵的。
最后,新闻写作先入为主,推论关键环节失声。新闻报道中充斥的价值判断也体现在新闻写作上。报道中在提及被采访医院迎宾人员的服务态度时用到了“热情接待”,然而给出的画面却是:几个女孩站在门口,脸上看不出任何笑容,其中一人只是走上来询问记者是不是第一次来,至少这个画面不能十分说明“热情接待”。接着,记者叙述道:“这位医生简单询问之后,让记者去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化验”。这是一个很关键的环节,我们却没有听到二者对话的同期声,这是很有误导和欺骗性的。众多周知,医生在病情诊断中素来讲究望闻问切,这是很关键的步骤。记者如何回答是医生做出诊断的重要依据。如果记者谎报症状,加上对尿液的掉包,出现节目那样的结果也是顺理成章。这种有引诱式的新闻采访是有违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专业要求的,得出的结论也是对大众的不负责。
三、陷阱式报道近来频发的原因
近年来,记者滥用手中权力制造假新闻的报道充斥报端,传媒的社会功能、记者的职业操守和伦理道德常常受到怀疑、指责和批判。与我们常见的各种传媒假事件不同,陷阱式新闻报道虽然没有大行其道,但私下悄悄进行的却也不在少数。本文主要从记者个人和媒体组织层面探讨其背后的原因。
1、记者个人为一己私利
现在的媒体从业人员大多受过正统的新闻学教育,秉承了传统文人论政、立言救国的传统,“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成了大多数新闻记者的职业使命。他们好打抱不平,试图将社会上的种种“假丑恶”现象公之于众。这样的动机是值得肯定的,但总的说来记者也是一种职业,媒体也只是社会众多行业当中的一种。记者的从业行为和目标要在媒体行业既定的标准和规范内进行,报道事实经过,还原新闻本质,引起政府和公众注意,从而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律或道德的框架内解决问题,这是记者应该而且应当做的事情,越俎代庖式的滥用手中权力,即便出发点如何正当也不能用结果的合法性弥补手段的违法性。
2、媒介组织的利益诉求
随着传媒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这使得媒体的管理者们不得不采用各种手段提高广播电视的视听率、报纸期刊的发行量、网络新闻点击率。无论受众的媒介使用形态如何,做好内容才是赢得竞争的王道。于是,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重视独家新闻、热点新闻、黄色新闻。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陷阱式新闻报道的特点可谓迎合了他们的需要,策划上的独家性,手段上的诱导性,效果上的轰动性,这些都极具市场卖点。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突出,受经济利益的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在不断后退,这些都给陷阱式新闻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另一方面,当下媒体的属性和任务也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方针、决策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中央的工作重点往往就是媒体的宣传重点。在这个背景下,“传媒及其从业者要生存和有较好的收入,就要在统一的宣传方向上動脑筋,顺着这个方面、借用一些宣传口号大做文章,争取引起轰动,以‘紧跟快转’的敏感,借政治需要取得成功”②,媒体当然愿意也乐意做这些。
四、陷阱式报道的利与弊、守与弃
还原新闻事件,揭露事实真相,是新闻工作者的天职,但这并不意味着记者就可以采取任何手段来获取新闻。陷阱式新闻报道虽然在理论上容易得到大家的承认,但在实践中却很难得到大家一致的默守。那么,这种报道本身的失范究竟在哪里?
1、媒体角色定位的错位
陷阱式报道与一般的传媒假事件不同,传媒假事件中媒体既是新闻的生产者,也是新闻的报道者,这种消息的来源地和报道者的同一性本身也是存在问题的,比如新闻的生命——真实性就难以保证。拉斯韦尔认为媒体的社会功能主要是监视环境、联系社会、传承遗产。然而媒体对于自身定位的迷失,使得媒介的管理者不仅肩负起了信息传递、舆论监督、社会整合的重担,甚至以救世者的心态自居。这种角色的错位容易把媒体置于一个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审判者,一方面无形中渲染了记者“无冕之王”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是对法律道德、社会分工界线的践踏。
2、记者职业理想追求的异化
即便记者在“茶水发炎”事件中只是充当执行者的角色,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还是能够发现问题的。发现错误却不纠正这是纵容和默许,这与“铁肩担道义”的职业使命是不符的。倘若记者能够在新闻报道中遵守职业准则,也能够弥补新闻策划者的过失。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记者在新闻采访中往往会回避某些既定的职业准则,从而能够更快、更全面获得采访材料。“有一些新闻本可以通过正当采访获得, 有些媒体为图省事或追求戏剧性效果也采用偷拍、偷录的暗访,为满足一己之私置社会责任于不顾。”③这些也体现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教育不能只是用单纯的说教式,在日常的新闻从业活动中,应该建立起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对记者新闻采访活动做出一些必要的制约,从而避免出现记者主观意识上松懈后又没有客观的制度进行提醒,也没有后续的规定进行惩戒。
总的说来,“茶水发炎”事件暴露出来的记者专业素养和伦理道德问题得引起足够的重视,不然类似的新闻还将重演。以动机和目的论报道合适与否的标准是应当受到否定和批判的,新闻工作者在新闻工作中应当分清个人利益与媒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这种陷阱式报道手段虽然具有高效率、低成本、强效应,但是对于一个职业和行业的长远发展是得不偿失的。
参考文献
①陈力丹,《试论“传媒假事件”》,《北京大学学报》,2006(11)
②陈力丹,《中国新闻界四个话题的职业道德意识分析》,《亚洲研究》,2001(39)
③刘德原:《广义政治论——政治关系社会化分析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安徽工人日报社)
责编:刘冰石
【关键词】“茶水发炎”事件 陷阱式报道 职业规范
一、陷阱式新闻及特点
陷阱式报道是陷阱新闻的呈现形式,二者具有相当大的同一性,我们在此一并探讨。对于陷阱新闻的定义学术界还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只是为了区别于我们较为熟悉的“传媒假事件”“新闻策划”而提出的,它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此,我们有必要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以便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问题。
“传媒假事件”是建立在美国历史学家尼尔·布尔斯廷“假事件”概念基础上。他认为假事件是经过设计而刻意制造出来的新闻并具有人为策划、适合传媒报道等特征。我国学者陈力丹进而将“传媒假事件”定义为“是一种假事件,它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出现,活动策划和报道的行为主体都是传媒自身”“是由传媒公开策划并作为新闻进行报道的公共关系活动”①。尼尔·布尔斯廷“假事件”的概念被应用于公关商业领域时也延伸出了“炒作”“制造新闻”之类的衍生品,这与我们新闻界探讨的“新闻策划”也有区别和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传媒假事件”与“新闻策划”对于新闻真实的原则并非是二者泾渭分明的界限,二者在内涵上有很高的重合性。
而陷阱新闻则是从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专业主义角度出发,指记者在新闻策划、报道过程中采用不符合职业规范、社会伦理甚至有法律争议的手段进行新闻的采集和发布。这种新闻的设计、报道方式具有明显的引诱性,报道者通常采取各种手段诱使采访对象进入报道者期望的意图中去,从而假借社会道德、伦理及法律的标准和名义对其进行曝光和批判。
二、“茶水发炎”事件中媒体的陷阱式报道
本文以近期较为惹人争议的“茶水发炎”事件为例,具体探讨其中记者的失范行为。“茶水发炎”事件主要讲述了一名记者为了揭露社会上一些男科门诊、医院存在的不法、有违医德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记者事先在北京某三甲医院进行尿检,证明其身体健康无碍,然后再到各个被调查医院,以绿茶代替尿液送检,随后被检查出患有各种疾病。新闻一出便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被调查的医院也受到了相关部门的惩治。媒体报道的预期目的得到了实现,但对于其中当事记者所采用的报道手段和节目策划本身则饱受学界和业界的诟病。
首先,记者以绿茶代替尿液是缺乏科学常识的,因为目前的尿检设备是无法分辨出绿茶和尿液,只要绿茶中具有尿检所包含的物质,仪器均会进行检测并得出报告,这个常识早在2007年便被報道过。五年过去,新闻记者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新闻专业理论不断丰富和深入,媒体的软硬件能力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如法炮制出这样的新闻实在令人们深思,是记者毫不知情还是明知故犯,让人充满了疑问。
其次,由茶水发炎推导出医德败坏存在逻辑上的错误。由于记者缺乏相关的医学常识,使得推导出结论的前提失去了合法性。如果记者想说明这些男科诊所存在了种种有违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的情况,应该事先在一些有资质和信誉的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证明自己的身体健康合格。然后再把相同的尿液送到被调查的医院中去,如果医生给出“莫须有”的诊断结果,则可说明该医院确实存在“扰乱医疗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而这个程序的第一步已经在此前被证明,目前的仪器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那么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也是有瑕疵的。
最后,新闻写作先入为主,推论关键环节失声。新闻报道中充斥的价值判断也体现在新闻写作上。报道中在提及被采访医院迎宾人员的服务态度时用到了“热情接待”,然而给出的画面却是:几个女孩站在门口,脸上看不出任何笑容,其中一人只是走上来询问记者是不是第一次来,至少这个画面不能十分说明“热情接待”。接着,记者叙述道:“这位医生简单询问之后,让记者去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化验”。这是一个很关键的环节,我们却没有听到二者对话的同期声,这是很有误导和欺骗性的。众多周知,医生在病情诊断中素来讲究望闻问切,这是很关键的步骤。记者如何回答是医生做出诊断的重要依据。如果记者谎报症状,加上对尿液的掉包,出现节目那样的结果也是顺理成章。这种有引诱式的新闻采访是有违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专业要求的,得出的结论也是对大众的不负责。
三、陷阱式报道近来频发的原因
近年来,记者滥用手中权力制造假新闻的报道充斥报端,传媒的社会功能、记者的职业操守和伦理道德常常受到怀疑、指责和批判。与我们常见的各种传媒假事件不同,陷阱式新闻报道虽然没有大行其道,但私下悄悄进行的却也不在少数。本文主要从记者个人和媒体组织层面探讨其背后的原因。
1、记者个人为一己私利
现在的媒体从业人员大多受过正统的新闻学教育,秉承了传统文人论政、立言救国的传统,“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成了大多数新闻记者的职业使命。他们好打抱不平,试图将社会上的种种“假丑恶”现象公之于众。这样的动机是值得肯定的,但总的说来记者也是一种职业,媒体也只是社会众多行业当中的一种。记者的从业行为和目标要在媒体行业既定的标准和规范内进行,报道事实经过,还原新闻本质,引起政府和公众注意,从而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律或道德的框架内解决问题,这是记者应该而且应当做的事情,越俎代庖式的滥用手中权力,即便出发点如何正当也不能用结果的合法性弥补手段的违法性。
2、媒介组织的利益诉求
随着传媒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这使得媒体的管理者们不得不采用各种手段提高广播电视的视听率、报纸期刊的发行量、网络新闻点击率。无论受众的媒介使用形态如何,做好内容才是赢得竞争的王道。于是,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重视独家新闻、热点新闻、黄色新闻。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陷阱式新闻报道的特点可谓迎合了他们的需要,策划上的独家性,手段上的诱导性,效果上的轰动性,这些都极具市场卖点。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突出,受经济利益的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在不断后退,这些都给陷阱式新闻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另一方面,当下媒体的属性和任务也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方针、决策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中央的工作重点往往就是媒体的宣传重点。在这个背景下,“传媒及其从业者要生存和有较好的收入,就要在统一的宣传方向上動脑筋,顺着这个方面、借用一些宣传口号大做文章,争取引起轰动,以‘紧跟快转’的敏感,借政治需要取得成功”②,媒体当然愿意也乐意做这些。
四、陷阱式报道的利与弊、守与弃
还原新闻事件,揭露事实真相,是新闻工作者的天职,但这并不意味着记者就可以采取任何手段来获取新闻。陷阱式新闻报道虽然在理论上容易得到大家的承认,但在实践中却很难得到大家一致的默守。那么,这种报道本身的失范究竟在哪里?
1、媒体角色定位的错位
陷阱式报道与一般的传媒假事件不同,传媒假事件中媒体既是新闻的生产者,也是新闻的报道者,这种消息的来源地和报道者的同一性本身也是存在问题的,比如新闻的生命——真实性就难以保证。拉斯韦尔认为媒体的社会功能主要是监视环境、联系社会、传承遗产。然而媒体对于自身定位的迷失,使得媒介的管理者不仅肩负起了信息传递、舆论监督、社会整合的重担,甚至以救世者的心态自居。这种角色的错位容易把媒体置于一个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审判者,一方面无形中渲染了记者“无冕之王”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是对法律道德、社会分工界线的践踏。
2、记者职业理想追求的异化
即便记者在“茶水发炎”事件中只是充当执行者的角色,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还是能够发现问题的。发现错误却不纠正这是纵容和默许,这与“铁肩担道义”的职业使命是不符的。倘若记者能够在新闻报道中遵守职业准则,也能够弥补新闻策划者的过失。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记者在新闻采访中往往会回避某些既定的职业准则,从而能够更快、更全面获得采访材料。“有一些新闻本可以通过正当采访获得, 有些媒体为图省事或追求戏剧性效果也采用偷拍、偷录的暗访,为满足一己之私置社会责任于不顾。”③这些也体现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教育不能只是用单纯的说教式,在日常的新闻从业活动中,应该建立起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对记者新闻采访活动做出一些必要的制约,从而避免出现记者主观意识上松懈后又没有客观的制度进行提醒,也没有后续的规定进行惩戒。
总的说来,“茶水发炎”事件暴露出来的记者专业素养和伦理道德问题得引起足够的重视,不然类似的新闻还将重演。以动机和目的论报道合适与否的标准是应当受到否定和批判的,新闻工作者在新闻工作中应当分清个人利益与媒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这种陷阱式报道手段虽然具有高效率、低成本、强效应,但是对于一个职业和行业的长远发展是得不偿失的。
参考文献
①陈力丹,《试论“传媒假事件”》,《北京大学学报》,2006(11)
②陈力丹,《中国新闻界四个话题的职业道德意识分析》,《亚洲研究》,2001(39)
③刘德原:《广义政治论——政治关系社会化分析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安徽工人日报社)
责编:刘冰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