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之地(小说)

来源 :鹿鸣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ackyx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阿达达的身体被捆绑着,蜷缩在车厢里,驶入那片广袤而贫瘠的土地时,坑洼路的剧烈颠簸使他的头撞在车板上发出“咚咚”声,透过车厢缝隙,他看到哈狸狂奔在车轮掀起的沙尘中。
  “回去吧。”他的脸贴在车厢木板上,嘴里喃喃着说了一句。紧跟着,他听到一支箭从头顶呼啸而去,弓的钢丝在耳边低频率快速震颤。哈狸惨叫一声,滚倒在地。车上发出一阵欢呼。那几个满身油彩,腰挂武器的布米族战士在野灵战车上跳起了舞,以此庆祝眼前这小小的胜利。而其中一个身背弓箭的人从飞驰的战车上跳下去,奔向哈狸,抓住瘦骨嶙峋的它,拔掉箭,把那股血柱对准自己的嘴喷射:他面目狰狞,一边喝哈狸的血,一边跳舞,血溅在脸上,顺流而下,染红了胸脯,继而沿着大腿往下淌。
  “巴古鲁!”
  看到爱犬落此下场,阿达达使出浑身力气大喊一声,他希望巴古鲁能够住手,即便他知道,那声怒喝对巴古鲁来说毫无作用。布米族的战士一个个早已百战成魔,血只会使他们陷入一种更加猛烈的进攻或狂喜中——他自己也曾残忍如此。
  阿达达闭上绝望的双眼,往昔与克森族人的战斗画面席卷而来,即便时隔已久,那战斗的惨状依旧在刺疼他的神经。他感到克森族人的血,正沿着沙土向自己蜿蜒而来,惨叫和兵器相撞声此起彼伏......
  在回忆中,阿达达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颤抖,但不是因为恐惧。
  “那是什么在使我颤抖?”阿达达在心底反问自己时,战车正驶入大面积沙化的鲁西达平原。
  平原四野开阔,高高低低的沙土堆散落其间,黄沙是这片光景的底色,偶有一两簇热带绿植,陷在日光的热浪中。这片土地位于布米族和克森族之间,由于贫瘠荒芜,不能放牧和种植,且终年笼罩在烈日的炙烤中,因此成了一片被两个部族遗弃的土地。
  日头炙烤着平原,石头爆裂,蜥蜴穿梭。
  阿达达被巴古鲁从战车上扔了下来,身体重重地摔在滚烫的沙土地上。
  “布米族的土地,不欢迎怯懦的战士。从今往后,你再回到布米族的土地,就意味着成了我们布米族的敌人,倘若让我在克森族的土地上见到你,那将意味着,你成了我们布米族世代的敌人!”哈狸的血,已在巴古鲁的唇边和胸口干结,随着他的讲话,血痂一块块往下掉。
  阿达达闭上眼,听到巴古鲁他们的欢呼声,正渐渐驶离这片干旱、荒芜,终年被太阳炙烤的鲁西达平原。
  他睁开眼时,扎布龙塞满了他的视线,阿达达一脸惊恐,企图后退,才恍然意识到自己的手脚都被捆绑着:身体的蠕动使他狼狈不堪。他突然停止蠕动,大笑起来。在自己的笑声中,他清晰地感受到生命之路已濒临尽头,寒意阵阵。
  “用石头,砸向我的脑袋,用我的血,来给你的弟弟扎布布献祭吧!”阿达达再次闭上眼去,感到整个身体失控般極速向记忆的汪洋中下坠:那一天,森族人睡眼惺忪,身体在恐惧中跌跌撞撞,迎接着布米族战士的毒箭和标枪。
  面对突袭,克森族的战士仓皇迎战,扎布布冲在最前面,身体成了众矢之的。弓箭射入他红泥色的皮肤,鲜血喷涌,他咬着牙,像一头被激怒的豹子,向布米族的战队冲杀而来。他凶猛的脚步在呼啸而来的弓箭中渐渐疲软,最终在布米族的战阵前轰然倒下,趁此机会,身后克森族的战士腾空而起,越入敌阵,展开厮杀。见对方越来越多的战士从睡眠中惊醒后加入战斗,阿达达命令布米族的战士跳上战车,像一群暗夜中的幽灵,迅疾而逃。
  扎布龙赶到时,眼前的景象使他浑身颤抖。脚下,一股血流蜿蜒而来。
  扎布龙顺着血流往前走,在源泉处,看到弟弟扎布布躺在地上,每一寸皮肤上都插满了箭,嘴巴在咕咕往外冒着血。
  扎布龙张大嘴巴,牙齿在身体的颤动中频繁相撞,发出“咔咔”脆响。他跪了下去,沙尘从双膝下腾起。
  “阿达达!”扎布龙仰天长啸,像春雷炸响,沙地上蜥蜴四散而逃。阿达达闻声停下战车,回过头,看到克森族战士的鲜血,把西边的天空映成了汪洋的猩红色。他嘴角甩出一丝微笑,继而驾车,在胜利的欢呼声中,朝布米族的土地飞驰。
  战士们回到布米族的土地时,一个个鲜血淋漓,那伤口有些拜战斗所赐,有些则是自己所为。
  “每杀一个克森族人,我们身上就会沾上不洁的血,用刀子在身体上划一刀,使那些不洁的血通通流出去。”两百多年前,布米族的酋长辛巴率领部落中的战士,与克森族发生第一次激战后如是说道。至此,布米族战士身上的疤痕渐多——那是荣誉,是从死神那里领来的无上勋章。
  一时间,布米族笼罩在胜利的喜悦中,而克森族陷入了悲戚的氛围里。
  巫师洛雷赶来,把扎布布的血涂抹在自己脸上,点起火,嘴里呜呜啦啦念着咒语,为亡者超度。在克森族和布米族这两片土地上,被异族残杀的人从不入葬,只请巫师超度,也不挪动死者的遗体。就那样,死者保持死时的模样,在亲人眼前一点点腐烂,最终剩下一堆白骨。
  因此在这两片土地上,遍地白骨和逐渐消融的尸体,在时刻提醒着族里的每一个人,不要忘记死亡,不能熄灭仇恨。
  扎布布在哥哥扎布龙眼睛里一点点腐烂,一种巨大的痛苦在扎布龙心中翻涌不息。杀死阿达达,杀死布米族里的每一个人,曾一度是扎布龙毕生渴望。然而此刻,当他面对被绳索束缚的阿达达,他的眼睛里略过一丝哀伤,继而用双手抱起一块石头,举过头顶,狠狠砸了下去。
  一阵沙土冲射在阿达达脸上,他睁开眼,沙尘弥漫,许久,才看清眼前那块石头,三分之二的部分已砸进了沙土中。
  “你杀了我弟弟扎布布,我还记得,但在鲁西达平原,没有人还眷念仇恨。”扎布龙单膝跪地,解开阿达达身上的绳索,沿着因饥饿而微微呻吟的土地,向远处的沙丘走去。
  阳光暴晒的鲁西达平原上,沙地闪烁,像死去的亲人的目光。
  阿达达踩着扎布龙的脚印,一直往前走,最终在用藤条围起的小院里停了下来,看到克森族一男一女两个人从木屋里走出。在后来的交谈中阿达达得知,那男的叫里斯莫,女的叫俾米格。   阿达达下意识后退了两步,里斯莫和俾米格的脸上绽开笑容。那是阿达达第一次面对异族人的微笑,一时间竟因太过激动而拘谨了起来。里斯莫走上前,伸开双臂,紧紧拥抱了阿达达。
  “我们都是被酋长赶出领地的人,也是自己主动放弃那片哺育了我们的土地的人。从此,我们像无根的浮萍,只能在鲁西达平原飘荡,我们的胃将因找不到足够的食物而泛起酸水,身体因虚弱而日渐消瘦,最终死在广袤的饥饿中。我们拥抱了饥饿,但远离了战争......”
  随着扎布龙的讲述,阿达达的眼睛开始湿润,平原在他的视线中模糊了起来。
  “不要再为那片土地流泪,即便那里还散落着我们亲人的白骨。没有人愿意离开自己的土地,如果不是因为绵延的仇恨和永无休止的战争!”扎布龙的这句话掷地有声。
  阿达达拭去脸上的泪水,走向沙丘,向西眺望:鲁西达平原暮色氤氲,死者的灵魂游走在微凉的暮色中。
  “我们是各自部族的叛徒!一个个遗忘了仇恨的不孝子。两百年来,用弯刀砍下敌人的脑袋是我们祖祖辈辈的渴望和荣耀,但是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生下来就成了武器,杀死敌人成了我们一生的使命和担当?杀人,抢夺牲畜,血流成河和哀嚎遍地,在布米族和克森族这两片土地上反反复复,永无休止为什么?”阿达达的嘴唇哆嗦了起来,眼泪再次浇灭了他的视线。
  鲁西达平原夜色笼罩,晚风安详。
  “二十六年了,我终于可以安心睡上一觉,而不用担心,在睡眠中,脑袋从肩膀上突然飞离。”阿达达倒在沙土堆上,迷蒙中,俾米格端来一碗野菜递给他。阿达达接过去狼吞虎咽,在晚风轻拂的鲁西达平原。
  阿达达是布米族最勇猛的战士,箭术精湛,刀术一流,且有一只猎犬哈狸,两者在战场上配合得天衣无缝。当看到体格娇小的哈狸在人群中敏捷穿梭,克森族的战士的内心会迅速泛起一丝紧张的涟漪,因为谁也猜不出,哈狸和阿达达这次又要使用什么奇异的战术。
  如果不是阿姆姆的惨死,那么此刻的阿达达和哈狸依旧是一组令克森族战士闻风丧胆的组合,然而,阿姆姆死了......
  阿姆姆死去那天,阿达达率领七位最勇猛的布米族战士在酋长辛巴的命令下护送巫师桑法去了克里西,采摘一种叫“司腾粉”的药材来医治羚羊冒汗继而抽搐不止接连死亡的怪病。他们连夜动身,以免被克森族人察觉到风吹草动,但他们低估了克森族人的嗅觉和眼睛。在他们前脚刚刚离开布米族的土地,克森族的酋长乌基尔就得到了准确消息,克森族的战士一个个摩拳擦掌,当天晚上在扎布布和巫师洛雷的带领下偷袭了布米族。
  傍晚时分,酋长告诉巴古鲁晚上务必多一些警惕,巴古鲁嘴上应诺,但心里颇不以为然。
  那天夜里,巴古鲁率领部下在布米族外围巡视一番后,就回到了哨亭,饮过牛血后,围着火炉打起了盹。
  當克森族的战士点起火把,在扎布龙的带领下,像一群野狼般朝布米族的土地扑上来的时候,哨兵急忙来报,巴古鲁顿时惊醒,怒不可遏,他提起弯刀,率领部下冲出去的时候,发现克森族的战士已经逼近了布米族的土地。
  “都过来送死吧!”面对逼近而来的克森族战士,巴古鲁怒吼一声,继而手持弯刀,迎着克森族的进攻冲杀而去。
  巴古鲁他们顽强抵御,但克森族的进攻越来越猛,标枪和弓箭像雨滴一样洒落在布米族的土地上,布米族战士被标枪刺中而出发的惨叫此起彼伏。
  克森族投掷的火球在空中划出一道长长的弧线,紧跟着一座座房屋燃起熊熊大火,妇女和孩子发出凄惨哭嚎,在火光中奔逃:有的被标枪刺中胸口,有的被火球砸烂了脑袋.....
  一时间整个布米族的土地上火光四起,哀嚎遍地......
  两百年来,布米族和克森族之间战争不断,但只要妇女孩子和老人不进入战场,或主动向异族发起进攻,便不会受到战斗的殃及。但此刻,克森族众战士在巫师洛雷的命令下,向布米族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孩子发起了进攻。因此,克森族总领军扎布龙见此光景后怒不可遏,大声喊道:
  “不要伤及妇女和孩子!”
  扎布龙的命令震聋发聩,但巫师洛雷身边的随从并未住手。
  这时的洛雷,在血光弥漫的布米族的土地上哈哈大笑了起来,那得意的笑声令人不寒而栗。巴古鲁闻声,向其冲杀而去:手中的弯刀挥舞得出神入化,阻拦巴古鲁的战士纷纷丧命......
  阿姆姆听闻到洛雷的笑声后,从逃离的队伍中脱离,又悄悄溜回了战场。当她看到人群中身披红袍,手握法器的洛雷后,浑身的血液瞬间燃烧了起来。她捡起地上的标枪,握在手中,骨节咯吱作响。
  阿姆姆手握标枪,溜到洛雷身后,使出浑身力气,朝其脑袋上掷去。标枪在空中呼啸,朝着洛雷的后脑勺飞驰而去。
  在锋利的枪尖即将刺入洛雷后脑勺的那一刻,洛雷的左手突然弯到身后,轻轻往上一推,标枪瞬间调转方向,朝阿姆姆极速射来。标枪回射的速度非常快,阿姆姆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标枪已经从她的太阳穴刺入,从她的后脑勺穿出......
  阿姆姆在巴古鲁撕心裂肺的呼唤中走向了死亡......
  事后,布米族的酋长辛巴为自己的失算而在族人的尸体前痛心疾首,他伸出手,亲自为战斗中死去的族人合上眼睛。并命令沉浸在失去未婚妻的哀痛中的巴古鲁加强防备,等阿达达和那七位布米族最精良的战士回来后,杀向克森族那片燃烧着篝火和欢呼的土地。
  未婚妻阿姆姆猝然离去,使巴古鲁沉浸在持久的愤怒和哀痛中。起初,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发出愤怒的尖叫,双腿像一头难于驾驭的豹子要扑向克森族大开杀戒!但被酋长制止了。
  “在阿达达和我们最勇猛的七位战士以及巫师桑法回到布米族这片土地上之前,任何人不准轻举妄动,只能做好防御,不准主动攻击!”酋长辛巴说完这话,走上前问巴古鲁是否听清楚了,巴古鲁含泪点了点头。
  在等待着阿达达归来的每一秒钟,巴古鲁都生活在痛苦的煎熬里。他时常站在布米族最高的那座沙丘上,向着阿达达和巫师消失的地方眺望,目光里充满了痛苦和焦急。   阿达达、巫师和七位战士归来是在一个黄昏,身后霞光万丈,而布米族的土地上一片冷清,没有人迎接他们的归来,遇到的族人一个个脸上长满了痛苦的苔藓。有几个妇女见到他们归来,竟忍不住失声痛哭了起来。阿达达走在族人的尸体间,他明白了一切。但这次布米族所遭遇的偷袭,损失之惨重远远超乎了他的想象。
  当他走到用木棍和干草搭建的小屋前,被妹妹的死突然击中,整个人失去平衡般向后趔趄着,被两位战士及时伸手扶着才幸免跌倒......
  在这场无休止的战斗中,父亲死了,母亲死了,弟弟死了,姐姐死了......而如今,唯一的亲人妹妹阿姆姆也死了,而战争还在继续。
  亲人的相继离去,曾一度使阿达达的每一个毛孔里都填满了仇恨,血液里燃烧着怒火,在战场上像一个魔鬼,不断用仇人的血,来给死者献祭。那时候,阿达达唯一渴望的,就是能杀死更多克森族的人。这愚蠢的想法和做法在多年后令阿达达悔恨不已。亲人相继死去,而剩余的人被战争和仇恨的巨浪裹挟着,跌跌撞撞,沉沉浮浮,数百年来一直如此。
  如果不是妹妹阿姆姆在被克森族人的偷袭中猝然离世,那么此刻的阿达达应该正在战场上舔舐克森族人的血,并加重那一地惨烈的哀嚎。
  然而现在,他饥饿的胃刚刚被“敌人”送来的一碗野菜所温暖,并得到了扎布龙的宽恕,这一切恍若梦境。阿达达倒在沙丘上,像妹妹死后,他终日倒在自己的木屋里。酋长辛巴命令他出征攻打克森族,他丝毫不为所动,这一点在布米族人看来简直是大逆不道,因为一直以来,布米族的人,没有谁敢违抗过酋长的命令。起初,族人以为他还未从失去妹妹的悲痛中走出,可这种状态竟持续了数月。巴古鲁终于忍无可忍,在一天早晨踹开了阿达达的房门,手里的弯刀架在阿达达的脖子上,痛骂他是个懦夫,胆小鬼!愧对死去的亲人!不配做布米族的战士!
  阿达达嘴角流下一阵冷笑,他轻轻拨开巴古鲁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弯刀,目光停留在被踹坏的门板上:
  “你可以砍下我的脑袋,也可以从屋子里滚出去。”阿达达语气平静,但充满了力量。
  巴古鲁抓起阿达达的发辫,一刀下去,阿达达被斩断一半的头发披散开来,遮住面容。巴古鲁握着那半截被斩断的头发,在阿达达的大笑声中,怒冲冲地从屋子里走了出去。
  酋长辛巴的脸在远处蒙上了一层失望的灰烬。
  阿达达曾被公认为是布米族最勇猛的战士、英雄。他身上累累疤痕铭记着赫赫战功。然而妹妹阿姆姆死后,他状态陡转,令布米族人始料不及。
  二十六年来,阿达达一直没有娶妻生子,这在部族里是个特例。他一直忙于战斗,训练,仿佛无暇顾及自己的婚娶状况,这一点有目共睹。后来,酋长辛巴曾亲自为他挑选了妻子,是战士恩吉吉的女儿库西西,身材高大:容貌端庄,一身红泥色肌肤,在日光的照耀下性感而迷人,但被阿达达婉拒了。
  “我的一生,早已献给了战斗,为布米族的土地,为这片土地上死去的人。”阿达达目光坚毅、肯定。酋长辛巴抚摸着他的头说:
  “孩子,你是这片土地上的荣耀。”
  而本质上,阿达达并不想成为这份“荣耀”,但他又无比清楚,当自己从母亲的双腿间爬出来,双脚踩在这片土地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两百多年来累积的仇恨和血水裹挟着,开始了自己激荡而血腥的一生。
  二十五岁之前阿达达一直是一位合格的布米族战士,这一点确凿无疑,虽然在某一个瞬间,他脑袋里闪过这场持续了两百年多年的战斗能够偃旗息鼓,两个部落握手言和,抛却新仇旧恨,从此专注于各自的生活而不再有对死亡的恐惧,但这种念头转瞬即逝,因为它遥不可及。
  阿达达在沉睡中迎来了他在鲁西达平原上的第一缕晨光,那时里斯莫和俾米格正走出木屋,布扎龙在不远处磨他的弯刀。里斯莫推了推阿达达的脑袋:
  “醒醒吧阿达达,这片土地因饥饿而裂开了大嘴,随时准备吃掉我们,除非我们去寻找食物,使自己体力足够充沛。”阿达达睁开睡眼,看到扎布龙提着弯刀向这边走来。
  扎布龙被赶出克森族时,并未携带武器,他手中的弯刀是一天晚上在鲁西达平原与克森族的交界处捡到的:锈迹斑驳,斜躺在一堆白骨之间。在鲁西达平原上觅食,时常会遇到鬣狗,倘若一两只,布扎龙赤手空拳足可击退它们,万一遇到鬣狗群围攻,身上没有武器,那将必死无疑。
  阿达达睡眼惺忪,站在鲁西达平原的晨光里,他揉了揉眼,以此确认眼前的一切不是幻觉。这是一片无主之地,没有酋长,没有仇恨杀戮和战斗,人被饥饿紧紧地掐着喉咙。满地蜥蜴、和偶尔奔跑在平原上的鬣狗架在火上都是难得的美味,但是,在鲁西达平原上,没有人去打这些动物的主意。他们因厌倦了流血和死亡而离开自己的土地,今后亦不会再制造任何流血事件,即便他们的胃因找不到足够的食物而长久处在饥饿中。
  “陆陆续续,会有更多人,会有更多人来到这片贫瘠而宁静的土地上,到时候我们一起浇灌土地、种植谷物,饲养牲畜,只要我们足够勤奋,就不会被土地所辜负。”阿达达跟随着扎布龙的展望,和里斯莫俾米格一起,走在阳光暴晒的鲁西達平原。放眼望去,沙土地一望无垠,两三只游荡的鬣狗在不远处虎视眈眈望着他们而不敢轻举妄动。
  扎布龙带领着他们,赶往布米族与鲁西达平原的交界处,那里有一大片叶片硕大的仙人掌。他们忍受着饥饿和口渴,从早晨出发,在黄昏时抵达。那一刻,一个个因疲惫和饥渴而蹲坐在沙地上,在一簇簇仙人掌的掩映中。
  休息片刻后,扎布龙摇摇晃晃站起身子,用弯刀砍下一片仙人掌递给俾米格和里斯莫,让他俩挖食其柔嫩多汁的茎肉充饥解渴。紧跟着,他递给了阿达达一片。
  那时正值薄暮时分,在一片疯狂的咀嚼和吞咽声中,阿达达站起身来,走到一片沙丘之上,向不远处的布米族的土地上眺望,那里袅袅炊烟笼罩在巨大的死亡和恐惧中。
  这是自妹妹阿姆姆死后,他第一次用眼睛抚摸布米族的土地。他曾一度以为这里的一切将随着妹妹的死而与自己永诀,因为那死亡太过冷冽、迅速而又直接。
  当阿达达站在妹妹的尸体前,整个人因不堪承受而近乎崩溃。
  以往亲人的死亡只会加重阿达达的愤怒和对克森族的仇恨,但这一次不是,他很清楚。当独自倒在空荡荡的木屋里,阿达达强烈的意识到,布米族最勇猛的一个战士的斗志正渐渐从他身上脱离。
  “父亲在时,他告诫我们,身为布米族的男儿,生来只为两件事,一是杀克森族的人为祖上报仇,二是保护这片土地上的女人和孩子。我做了,即便我从未见过祖上,跟他们毫无情感可言。可是父亲的话自相矛盾。为了报仇,我的亲人相继死去,整个布米族陷在无边无际的恐惧中。这些年,我践行了父亲的告诫,可得到了什么?亲人的相继死去,布米族人心惶惶?为什么延续了两百多年的死亡和流血,不能在我们手中结束?”阿达达直视着酋长,目光坚毅。
  面对阿达达的质问,酋长辛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他走上来,伏在阿达达的耳边,语调平缓、干脆:
  “就此休战,你去问问两百年来在战斗中死去的,布米族战士的英魂们答不答应!”酋长辛巴转过身,走到门口,他高大魁梧的身体遮蔽了光源,顷刻间木屋里一片黑暗。
  一年多以来,阿达达没有出征,而哈狸作为布米族最优秀的唯一的战狗,也在效仿他的主人,巴古鲁用尽所有办法,都无法让它跟随布米族的战队进入战场,这一点令人失望。
  酋长辛巴盼望着阿达达有朝一日能从这种自我迷糊的状态中清醒,带领哈狸从新回到战场上来,然而这种等待痛苦、漫长而又毫无曙光。
  在阿姆姆死后一年零两个月的一个傍晚,酋长辛巴在部落里遇到了巴古鲁,他停下来,失望地说道:
  “两百年来,布米族的战士,没有杀过布米族的战士,但布米族的土地,也没有养育过怯懦的人。”巴古鲁会心一笑,他明白酋长话里的意思。
  “那哈狸怎么办,如果它要跟阿达达一起走?”
  “杀!”酋长的这句话重重地砸在地上,像布米族死去的亡魂同时发出愤怒的呐喊!
其他文献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地上,夕阳铺着长长的黄金缎子。光从叶缝中插进来,照在草地上,如同柱子,支撑起一个世界和一个梦醒。  我想,蚯蚓正在披着金色的大衣长眠。  山中傍晚,鸟鸣声清脆。这声音就像一把尺子断裂的清脆声,凭空消失在耳膜深处,又回荡在内心深处。  山间泛黄的云雾,热腾过后,只留下夜的空壳。  傍晚向山中走去,试图在松针上撬开古老的预言,一步步开启尘封于夕阳中的记忆。  每一片叶子
期刊
1  這一天,季丽带团结束浙江丽水之行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她感到自己浑身酸疼,虽说年轻,但干导游这一行确实需要强大的体力支撑。看到季丽回家,正在客厅等候的母亲周小珍赶忙上前来拿季丽手中的双肩包。  “妈妈,你怎么还没有睡?”季丽知道母亲一直早睡的,一般情况下,八点钟一过就要上床睡觉了。  周小珍笑眯眯地说:“你不回家我不放心呀,正好今天的电视挺好看的。”  季丽瞄了一眼电视机,正在播《都挺好
期刊
何君华生于1987年年底,是“奔九”的80后作家,文坛有85后的命名。按古人的说法,刚过“而立之年”,却年少志高,气象峥嵘,从这一组九篇小小说,我们欣喜地看到他升腾在字缝里的潜力,预感到前程不可限量。  “伤仲永”、“江郎才尽”的典故尽人皆知。在文学界,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如仲永、江淹者,不乏其人。凭着才气,凭着对文学的热爱与激情,脱颖而出,出手不凡,一时为人激赏。然而好景不长,只见“凤头”
期刊
我想不明白,我相貌堂堂的二堂叔为什么会讨不上老婆。他在下栈头的一个寡妇家呆了十多年,帮她把孩子都养大了,却被一脚踢出门,快五十了,又恢复成一个“纯光棍”。明姨来的时候,他被赶出来不久,又正被别人介绍的另一个寡妇挑剔:对方问他收入多少,住一起后,他要交给她多少,要对她怎样,对她小孩怎样。二堂叔气得摔了凳子,发誓说自己孤老终生算了。  不知他们怎么认识的。明姨是邻县的一个寡妇,人长得一般,但能说会道,
期刊
金马车  赶夕阳的人一同赶着秋天  薄霜落下来  马匹牵着月光  吆喝声清澈。  赶秋天的人同时赶着稻田  镰刀谷穗  夜半里弯下的腰  雪还未到,镀金的车辕  有看不见的伤口。  金色马匹,红泥捏的车夫  轱辘用来  替钝器开道。  天路客  惦念远方的人  夜夜抱着月光行走,深蓝色的眼  在白色月光中  惊现着内心少有的眷恋。  醒来的雨声,和着他赶路的背影  不停敲击  生在今生考古的人  
期刊
荒草记  在乡下,经常向土地弯腰的  除了我的母亲,还有漫山的荒草  荒草漫山,一岁一枯荣,被带回家烧火暖炕  我的母亲,有腰疼后遗症,睡暖炕,贴我带回家的膏药  登山记  要登上娘娘山,如果不走别人走过的路,那么  你的脚下只有碎石,荒草和落叶  山中有人语,也有山鸡,在我面前飞起  像梦想一样斑斓,引领我的脚步,像尘世的行走  像少年,骑着单车在清晨出发,夜晚背回满天星光  玻璃球  突然的拥
期刊
异乡的草  一棵草的种子  吹在了墙缝上  这里的天和地,都不是  它的家  那些远在家乡的伙伴  还在原野上修行  风翻动一次黄昏,它们  就朝拜一次  秋天,来得那样早  异乡的草,还在  努力生长成草原  秋分  庄稼被秋风割倒  一半成熟,一半倔强的青涩  一群大雁,用尽一生的漂泊  分出了南方和北方  白天和黑夜平分了秋色  白就不再短暂,黑也不再漫长  趁明月还未远赴千里  我在秋天,
期刊
梦境挽救了我  一只硕大无朋的狗向我扑来  我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醒  梦境挽救了我  现实生活中  梦境无数次地挽救了我  我能走进那深远的秋天吗  人人都能走进那深远的秋天吗  我能走进那深远的秋天吗  走进深远的秋天特别地不容易  因为那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这就是希望  嚴冬中  面对着太阳行走  闭上眼睛  眼睑前呈现出红彤彤的颜色  这一抹红色  就是人们所说的希望  生活的本质  降雪
期刊
小满  浅盏米酒  苏婆婆家老砧上,豆瓣、葱花  重青一点点  淡白一点点  我去村头喊一声苏爷爷  “菜籽舂油啰”  妇人煮着茧  细活兒,浅浅三句半  走不完的麦畦哟  婆婆的野草  浅绿浅绿的好看  翻书,格物,得盈满  无水洗碗  婆婆的绣花鞋,也只纳了一大半  “哎呀”一声  一盏新墨,带来的水声  已习惯轻描淡写  所有感觉活起来时  窗含柳林  碰一碰,我酝酿的小词  软风轻吹  这
期刊
色达拉  早晨,阳光已经照到远处的山梁上,将枯黄色的色达拉山镀成一片辉煌。空气中有一些旷远的清凉,虽然还是夏天,山脊线上依旧一片萧索。去年的秋天直到今年春夏,很少有雨水降落,前些年的一场大旱让色达山彻底失去了活力,直到今天,草依旧很难长到原先的样子。狼毒花却能够顽强地存活下来,不过也显得气息奄奄,直到秋后的雨季,狼毒花才会像狼群一样,一夜之间,到处蔓延。钻出瘠薄的泥土和灰色的岩砾层,在色达拉山坡上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