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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和罗伯特?莫顿曾在其合著的《大众传播的社会作用》一文中指出:“大众传播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来说,如果不加适当的控制,它为恶(服务)的可能性更大”。法制新闻对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其最终目标是推动社会发展。在媒介多元化的今天,做好法制新闻报道至关重要。法制新闻作为传播媒介的一种,为传播法制信息和舆论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探究法制新闻报道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