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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濮阳县检察院把加强自身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有力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是队伍建设下功夫。一是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检察院为抓手,积极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以高尚的道德信服于民。二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法律文书评比、出庭能力考核、案件质量查评等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真正做到以精湛的业务服务于民。三是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积极向有关媒体报道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事迹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上公开力度,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警对检察理论、最新法律、道德修养等方面知识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选拔干警赴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进行挂职学习,不断拓宽干警的视野。组织干警参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应知应会常识考试,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理念和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二是执法程序讲规范。着力规范办案程序,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列规定、《办案廉政情况报告制度》、《赃款赃物管理规定》、《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从细节入手,对办案工作分门别类编制了操作流程图,将操作要求细化到每个岗位,规范到每个执法办案环节。二是对案件实现同步、全面、及时、有效监督,最大程度地防止错案的发生。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和回访考察制度,办案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必须分别填写当事人的“办案告知卡”、办案人员的“廉洁自律卡”、案件办结后的“回访监督卡”,杜绝了违法违纪或不文明办案行为。三是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并对受理的案件实行跟案监督,个别案件实行抽查考评,有效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案件质量。
三是内部监督到实处。一是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二是不断探索和改革人民监督员工作新途径,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对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或全局性的问题,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阳光公示。四是严格财务制度,对采购办公用品、车辆维修等经费开支情况,严审细查,做到了该花的钱省着花,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同时,还加强检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警出勤和上下班纪律、车辆入库情况及干警8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防范措施落实到办案第一线,延伸到8小时之外。
四是检务公开促公正。一是开展“阳光检务”活动,建立便民绿色通道,设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服务窗口,为人民群众了解、关心检察工作拓宽联系渠道。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设立专门的查询服务窗口,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诉讼权利和监督渠道的查询。三是全面推行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拟不起诉以及当事人不服不起诉、不抗诉和重信重访的案件,要逐步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在制作检察文书时,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文书的说理性,充分阐明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四是抓执法办案告知制度落实。健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机制及案件公开说理、公开审查和公开反馈等制度,及时告知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其作为检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同时,明确检察长为执法公开第一责任人,强化干警执法公开责任意识,明确每个办案部门执法公开的内容、程序及责任,并将执法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及干警执法档案。
在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全面落实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将对外监督和自身监督有力结合,着力解决了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工作方式,进一步掌握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大力促进全院工作的整体飞跃;三是通过积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干警的精神风貌有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以检察职业道德的“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标尺,严格要求自己,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同时,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队伍建设下功夫。一是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检察院为抓手,积极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以高尚的道德信服于民。二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法律文书评比、出庭能力考核、案件质量查评等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真正做到以精湛的业务服务于民。三是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积极向有关媒体报道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事迹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上公开力度,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警对检察理论、最新法律、道德修养等方面知识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选拔干警赴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进行挂职学习,不断拓宽干警的视野。组织干警参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应知应会常识考试,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理念和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二是执法程序讲规范。着力规范办案程序,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列规定、《办案廉政情况报告制度》、《赃款赃物管理规定》、《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从细节入手,对办案工作分门别类编制了操作流程图,将操作要求细化到每个岗位,规范到每个执法办案环节。二是对案件实现同步、全面、及时、有效监督,最大程度地防止错案的发生。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和回访考察制度,办案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必须分别填写当事人的“办案告知卡”、办案人员的“廉洁自律卡”、案件办结后的“回访监督卡”,杜绝了违法违纪或不文明办案行为。三是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并对受理的案件实行跟案监督,个别案件实行抽查考评,有效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案件质量。
三是内部监督到实处。一是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二是不断探索和改革人民监督员工作新途径,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对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或全局性的问题,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阳光公示。四是严格财务制度,对采购办公用品、车辆维修等经费开支情况,严审细查,做到了该花的钱省着花,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同时,还加强检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警出勤和上下班纪律、车辆入库情况及干警8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防范措施落实到办案第一线,延伸到8小时之外。
四是检务公开促公正。一是开展“阳光检务”活动,建立便民绿色通道,设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服务窗口,为人民群众了解、关心检察工作拓宽联系渠道。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设立专门的查询服务窗口,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诉讼权利和监督渠道的查询。三是全面推行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拟不起诉以及当事人不服不起诉、不抗诉和重信重访的案件,要逐步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在制作检察文书时,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文书的说理性,充分阐明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四是抓执法办案告知制度落实。健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机制及案件公开说理、公开审查和公开反馈等制度,及时告知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其作为检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同时,明确检察长为执法公开第一责任人,强化干警执法公开责任意识,明确每个办案部门执法公开的内容、程序及责任,并将执法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及干警执法档案。
在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全面落实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将对外监督和自身监督有力结合,着力解决了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工作方式,进一步掌握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大力促进全院工作的整体飞跃;三是通过积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干警的精神风貌有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以检察职业道德的“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标尺,严格要求自己,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同时,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