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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是对中国福利院孤残儿童健康状况进行综述,主要从护理、康复、教育等环节进行论述,讨论现存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更有效的维护孤残儿童的心身健康,保证其生活质量。这对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幸福度、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孤残儿童;健康状况;策略
孤残儿童是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遗弃的孩子,大部分儿童带有不同程度的残疾,甚至带有先天性或后天性疑难杂症[ 1 ]。这些疾病就目前的医疗水平无法治愈,因此会给这些孩子带来巨大的心身创伤,再加上心理上无法满足亲情上的需要,更易产生异常心理问题。如不能给予合理有效的干预、纠正引导措施,会影响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特别会降低其社会适应能力,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因此,深入了解并处理好孤残儿童的健康问题,已成为目前针对如何促进孤残儿童健康的重要课题。
1 孤残儿童的健康问题
1.1 心理健康问题 于素英的研究指出,孤残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除了与一般儿童有着共同的心理问题以外,还有其独特的心理表现,如依赖、退缩、自卑、敏感、多疑等,针对这些特殊的心理问题加强对孤残儿童的心理护理尤为重要[2]。另外,理由于孤残儿童缺乏一个完整的家庭生长环境,没有父母的细心照料,加上身患疾病或残疾,致使孤残儿童精神依托空缺。心理空缺已成为影响孤残儿童健康的首要问题,这必然会引起孤残儿童幸福感下降,负面情绪困扰,严重影响孤残儿童的心身发展,最终可能会导致其躯体疾病加重或社会归属感显著下降,严重的孩子会发展为抑郁症或孤独症等。
1.2 生理健康问题 根据文献报道,孤残儿童大多数是因身体上残疾或患有疾病而被其父母或监护人遗弃[3]。其中最常见的是各型脑瘫患儿,其次是先心病、神经器官发育畸形、各种内脏发育畸形、智障等[4]。这些疾病中,有些是可以通过有效治疗(如手术)后可以痊愈或明显好转,因各种原因导致,特别是经济费用高的方面,如唇腭裂患儿需要进行3~4次的整形手术,并且还会影响孩子的发音,而这些原因有可能是孩子父母或监护人遗弃他们的主要原因。
1.3 社会适应能力不良 孤残儿童由于患有不同的疾病或不同程度的残疾,及他们特殊的成长经历,使这些孩子非常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严重者会导致身心平衡失调。当他们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往往会表现的胆怯、不敢正面对待困难。另外,由于孤残儿童特殊的生活圈,与社会、其他人(除福利院工作人员)接触甚少,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等在一定程度上与正常家庭的孩子存在显著地区别,致使大部分孤残儿童社会适应能力低下或不良。
2 影响孤残儿童健康的原因
2.1 家庭空缺 不完整的家庭是影响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在我国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儿童养育模式以家庭为主。当传统的家庭模式被打破,孩子与父母分开,特别是在其幼年时,必然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5],即不能满足其身心发展的各种需要。
2.2 经济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加强,近几年国家加大对力度对孤残儿童的照顾程度并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但相关的儿童保障制度特别是儿童医疗保障并不能惠及所有的儿童,这势必会导致孤残儿童数量的增多;另外,在一些疑难杂症的治疗方面、康复器材的供应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困难的。特别是对于一些条件较简陋的福利机构更是无力完善这些硬件措施,导致的后果影响了孤残儿童的康复进程。
2.3 相关的政策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对孤残儿童的救助方式有三种模式,即收养、家庭寄养及儿童福利机构安置[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规范收养登记办证程序,认真审查社会弃婴和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收养登记资料,鼓励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孤残儿童、社会弃婴(儿),让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而在《收养法》规定范围内,存在门卡较高的现象,应更灵活的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孤残儿童的收养工作;家庭寄养虽然可以为孤残儿童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生长环境,但也存在不足,寄养有明显的时间限制,被寄养的家庭有随时终止合同的危险,这些情况或多或少会给孤残儿童带来一定的伤害[7];李玲在其研究中指出,儿童福利机构安置可以给孩子们提供安全、舒适、近乎完美的生长环境,但这种集中养育的封闭性,不能给予亲情的支持,缺少正常人成长的感情支持[8]。
2.4 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方面 由于福利院的特殊环境,以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特殊性和护理对象的特殊性,工作人员易产生心理问题[9]。另外,福利机构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专业护理、医疗康复、特教等),虽然他们因在后来的工作中的需要参加过各种培训学习,但这种现状确实影响了护理、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开展,从而会影响到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不利于孤残儿童的身心发展。
3 孤残儿童健康促进策略
3.1 孤残儿童应加强自我调适 促进孤残儿童正向的自我概念,鼓励其正常的社交活动,而过度的保护会影响其正常的心理发展。孤残儿童中有一部分儿童虽患有各种疾病,但他们的智能方面保持正常水平,对于这部分儿童应主要加强教育引导,同时竭尽全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提供各种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培养孩子个性发展,引导孩子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对于存在智能低下的儿童,根据其能力,针对其具体情况,可以有福利院的康复、医疗、护理、特教老师及营养师等工作人员,为每个孩子量身制定一系列的学习计划,最大程度的促进每个孩子的全方面发展,争取把每个孩子培养成为一个可以自食其力的人。
3.2 积极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 刘淑珍,饶宁的研究指出,寻找对孤残儿童全面、有效而经济的抚养方法。家庭寄养模式是最近几年全国各地福利机构积极开展的抚养模式。家庭寄养模式的相关研究显示:家庭寄养的孤残儿童临床康复总有效率为97.5%[10]。 3.3 提高福利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首先,福利机构的负责人应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于工作人员的选取入用方面,最主要的是思想道德水平要达标准,如对于医疗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要有慎独精神;其次,根据相关专业的标准严格选拔人才;再次,要有不断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为更好的为孩子们服务,要时刻准备着吸取新知识、新理论。最后,要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并制定严格的培训制度。另外,文春燕等指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做到提高部门负责人的科学管理水平,是改进护理质量的关键[ 1 1 ]。
3.4 健全孤残儿童保障制度 国家应当继续加大宏观调控,保证社会资本在儿童福利机构中合理的利用;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改革,加大我国福利事业的资金投入;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加强孤残儿童的救助和权利保护,真正维护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使他们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生活、学习环境。
4 结论
孤残儿童是我国社会中的特殊群体,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与政治体制、经济形态、思想文化密切相关[12]。如何保证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挑战。孤残儿童是特殊的弱势群体,且内心无所依,甚至疾病缠身,是他们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是影响他们心身及社会适应能力的主要因素。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的精神,提高孤残儿童生活幸福满意度、社会适应能力,应进一步完善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促进孤残儿童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社会适应能力等,极力为他们创造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生活。
参考文献
[1]张华.浅析我市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心理护理现状[J].黑龙江医学,2012,(5):399-400.
[2]于素英.孤残儿童实施心理护理的重要性[J].中国民康医药,2011,(19):2444.
[3] 徐怡.浅谈孤残弱智儿童康复护理对策[C].2009 -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研究暨第五届全国儿童福利院院长论坛:416-420.
[4] 徐子健,焦桂云. 一齐动手支撑生命[J]. 社会福利,2009,(9):51-52.
[5] 崔焱.儿科护理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1992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2年4月1日起执行.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发布.
[7]许莉娅.失依儿童福利院内家庭养护模式探所性研究—以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为例[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4):8-13.[8] 李玲.福利院集中养育的封闭性对孤残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J].科教文汇,2009,(27):102.
[9] 杨晓军,弓月娥.影响儿童福利机构护理工作者心理健康状况的相关因素与对策[J].中国民康医学-2011,(18):2348-2352.
[10] 刘淑珍,饶宁. 浅谈孤残儿童在家庭寄养中的康复与护理[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0,(2):164-165.
[11] 文春燕,董晓云.对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探讨[J].中国民康医学,2012,(11):1368-1369.
[12] 救助孤残儿童 保护弱势群体[N].重庆日报,2011,(12).
【关键词】孤残儿童;健康状况;策略
孤残儿童是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遗弃的孩子,大部分儿童带有不同程度的残疾,甚至带有先天性或后天性疑难杂症[ 1 ]。这些疾病就目前的医疗水平无法治愈,因此会给这些孩子带来巨大的心身创伤,再加上心理上无法满足亲情上的需要,更易产生异常心理问题。如不能给予合理有效的干预、纠正引导措施,会影响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特别会降低其社会适应能力,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因此,深入了解并处理好孤残儿童的健康问题,已成为目前针对如何促进孤残儿童健康的重要课题。
1 孤残儿童的健康问题
1.1 心理健康问题 于素英的研究指出,孤残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除了与一般儿童有着共同的心理问题以外,还有其独特的心理表现,如依赖、退缩、自卑、敏感、多疑等,针对这些特殊的心理问题加强对孤残儿童的心理护理尤为重要[2]。另外,理由于孤残儿童缺乏一个完整的家庭生长环境,没有父母的细心照料,加上身患疾病或残疾,致使孤残儿童精神依托空缺。心理空缺已成为影响孤残儿童健康的首要问题,这必然会引起孤残儿童幸福感下降,负面情绪困扰,严重影响孤残儿童的心身发展,最终可能会导致其躯体疾病加重或社会归属感显著下降,严重的孩子会发展为抑郁症或孤独症等。
1.2 生理健康问题 根据文献报道,孤残儿童大多数是因身体上残疾或患有疾病而被其父母或监护人遗弃[3]。其中最常见的是各型脑瘫患儿,其次是先心病、神经器官发育畸形、各种内脏发育畸形、智障等[4]。这些疾病中,有些是可以通过有效治疗(如手术)后可以痊愈或明显好转,因各种原因导致,特别是经济费用高的方面,如唇腭裂患儿需要进行3~4次的整形手术,并且还会影响孩子的发音,而这些原因有可能是孩子父母或监护人遗弃他们的主要原因。
1.3 社会适应能力不良 孤残儿童由于患有不同的疾病或不同程度的残疾,及他们特殊的成长经历,使这些孩子非常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严重者会导致身心平衡失调。当他们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往往会表现的胆怯、不敢正面对待困难。另外,由于孤残儿童特殊的生活圈,与社会、其他人(除福利院工作人员)接触甚少,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等在一定程度上与正常家庭的孩子存在显著地区别,致使大部分孤残儿童社会适应能力低下或不良。
2 影响孤残儿童健康的原因
2.1 家庭空缺 不完整的家庭是影响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在我国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儿童养育模式以家庭为主。当传统的家庭模式被打破,孩子与父母分开,特别是在其幼年时,必然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5],即不能满足其身心发展的各种需要。
2.2 经济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加强,近几年国家加大对力度对孤残儿童的照顾程度并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但相关的儿童保障制度特别是儿童医疗保障并不能惠及所有的儿童,这势必会导致孤残儿童数量的增多;另外,在一些疑难杂症的治疗方面、康复器材的供应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困难的。特别是对于一些条件较简陋的福利机构更是无力完善这些硬件措施,导致的后果影响了孤残儿童的康复进程。
2.3 相关的政策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对孤残儿童的救助方式有三种模式,即收养、家庭寄养及儿童福利机构安置[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规范收养登记办证程序,认真审查社会弃婴和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收养登记资料,鼓励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孤残儿童、社会弃婴(儿),让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而在《收养法》规定范围内,存在门卡较高的现象,应更灵活的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孤残儿童的收养工作;家庭寄养虽然可以为孤残儿童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生长环境,但也存在不足,寄养有明显的时间限制,被寄养的家庭有随时终止合同的危险,这些情况或多或少会给孤残儿童带来一定的伤害[7];李玲在其研究中指出,儿童福利机构安置可以给孩子们提供安全、舒适、近乎完美的生长环境,但这种集中养育的封闭性,不能给予亲情的支持,缺少正常人成长的感情支持[8]。
2.4 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方面 由于福利院的特殊环境,以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特殊性和护理对象的特殊性,工作人员易产生心理问题[9]。另外,福利机构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专业护理、医疗康复、特教等),虽然他们因在后来的工作中的需要参加过各种培训学习,但这种现状确实影响了护理、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开展,从而会影响到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不利于孤残儿童的身心发展。
3 孤残儿童健康促进策略
3.1 孤残儿童应加强自我调适 促进孤残儿童正向的自我概念,鼓励其正常的社交活动,而过度的保护会影响其正常的心理发展。孤残儿童中有一部分儿童虽患有各种疾病,但他们的智能方面保持正常水平,对于这部分儿童应主要加强教育引导,同时竭尽全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提供各种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培养孩子个性发展,引导孩子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对于存在智能低下的儿童,根据其能力,针对其具体情况,可以有福利院的康复、医疗、护理、特教老师及营养师等工作人员,为每个孩子量身制定一系列的学习计划,最大程度的促进每个孩子的全方面发展,争取把每个孩子培养成为一个可以自食其力的人。
3.2 积极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 刘淑珍,饶宁的研究指出,寻找对孤残儿童全面、有效而经济的抚养方法。家庭寄养模式是最近几年全国各地福利机构积极开展的抚养模式。家庭寄养模式的相关研究显示:家庭寄养的孤残儿童临床康复总有效率为97.5%[10]。 3.3 提高福利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首先,福利机构的负责人应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于工作人员的选取入用方面,最主要的是思想道德水平要达标准,如对于医疗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要有慎独精神;其次,根据相关专业的标准严格选拔人才;再次,要有不断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为更好的为孩子们服务,要时刻准备着吸取新知识、新理论。最后,要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并制定严格的培训制度。另外,文春燕等指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做到提高部门负责人的科学管理水平,是改进护理质量的关键[ 1 1 ]。
3.4 健全孤残儿童保障制度 国家应当继续加大宏观调控,保证社会资本在儿童福利机构中合理的利用;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改革,加大我国福利事业的资金投入;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加强孤残儿童的救助和权利保护,真正维护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使他们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生活、学习环境。
4 结论
孤残儿童是我国社会中的特殊群体,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与政治体制、经济形态、思想文化密切相关[12]。如何保证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挑战。孤残儿童是特殊的弱势群体,且内心无所依,甚至疾病缠身,是他们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是影响他们心身及社会适应能力的主要因素。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的精神,提高孤残儿童生活幸福满意度、社会适应能力,应进一步完善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促进孤残儿童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社会适应能力等,极力为他们创造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生活。
参考文献
[1]张华.浅析我市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心理护理现状[J].黑龙江医学,2012,(5):399-400.
[2]于素英.孤残儿童实施心理护理的重要性[J].中国民康医药,2011,(19):2444.
[3] 徐怡.浅谈孤残弱智儿童康复护理对策[C].2009 -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研究暨第五届全国儿童福利院院长论坛:4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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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崔焱.儿科护理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1992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2年4月1日起执行.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发布.
[7]许莉娅.失依儿童福利院内家庭养护模式探所性研究—以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为例[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4):8-13.[8] 李玲.福利院集中养育的封闭性对孤残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J].科教文汇,2009,(27):102.
[9] 杨晓军,弓月娥.影响儿童福利机构护理工作者心理健康状况的相关因素与对策[J].中国民康医学-2011,(18):2348-2352.
[10] 刘淑珍,饶宁. 浅谈孤残儿童在家庭寄养中的康复与护理[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0,(2):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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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救助孤残儿童 保护弱势群体[N].重庆日报,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