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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煤矿安全监管是煤矿安全监管主体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针对煤矿安全存在的隐患或问题采取行政手段和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本文针对地方煤矿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处解决对策。
关键词:安全监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 A
1、加强对地方煤矿监管的目
煤矿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加强对地方煤矿的安全监管,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国所有涉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虽然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但由于我国煤矿基础薄弱,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80%的煤矿都属于井工开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还没有完全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煤矿每次发生的安全事故都给受害者及其亲属带来难以估量的心理创伤,如果不能加以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减少和杜绝煤矿安全事故对促进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安全监管职能交叉
在煤矿安全监管体系中,国家派驻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国家监察,地方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在监管过程中涉及到很多部门,煤矿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行业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公安部门负责爆炸物品监管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采矿秩序监管。由于各种原因,很多部门监管职责互有重叠,职能互有交叉。而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就造成监管部门的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低效管理,形成权责不明的局面,导致部门间推诱扯皮,形成都管又都不管的现象。这也不利于煤矿安全生产,和合法监管。
2.2依法惩处违规主体不力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管理基本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完善了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出台了许多加强煤矿安全的政策与法规,使煤矿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但还是出现了很多安全事故,通过事后分析归根结底还在于对违规主体的惩处不力。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煤矿企业责任主体的惩处没有处理到实际控制人,很多地方小煤矿的实际控制人平时都深居幕后,平常煤矿的大小事还是实际控股人说了算,煤矿发生事故后,这些出资人暗里开始动用各种关系操纵公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聘请的五职矿长等煤矿管理人员来充当替罪羊、替死鬼,这几乎己成为煤矿老板规避追责的惯例,而这正是我国煤矿安全事故企业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的症结所在。另外对煤矿违法人员量刑过低以及对违规主体处罚标准过低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2.3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薄弱
现我国地方监管力量主要集中在地方安全管理部门。地方煤矿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主要由乡镇安监站或乡镇煤管站履行,近年来国家对煤矿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的力度逐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加之待遇较低,工资收入不高,导致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不断外流,形成了没有人愿意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导致监管执法专业力量明显不足,监管人才遭遇断层,使得从事煤炭管理工作队伍不稳,煤炭管理队伍的现状是累垮了一批,处理了一批,吓跑了一批。现在很多煤矿安全管理部门中,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偏少,安全监管队伍力量薄弱。
2.4安全监管工作缺乏激励机制,监管人员压力大
在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安全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多种措施和手段,但安全监管仍未取得显著成效,监管人员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加之安全监管工作缺乏激励机制,一旦煤矿发生事故就要受处分和责任追究。对于普通安全监管人员来说,状况更是雪上加霜,为了所监管的煤矿安全,需要经常深入到井下现场,发现不了问题出了事故要追究不作为的责任,发现问题没有处理到位要被追究失职读职的责任,安全监管收入不高,又经常被追责,造成监管人员压力大。
3、加强乡镇煤矿安全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3.1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长期以来,我国乡镇煤矿由于安全基础薄弱,安全设施简陋,技术力量短缺,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和缺乏自律性等原因,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害。加大对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牢固树立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搞好地方煤矿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国的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为代价的安全工作理念,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2合理划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权责关系
要尽快建立权责统一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要以法治为核心,以理顺工作机制为突破口,针对当前煤炭行业安全管理体制上的不足,合理划分职责和权利,做到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避免因权力重叠所造成的相互推委扯皮现象,彻底改变当前监管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局面。建立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只有监管部门真正做到了责权利的统一,才会真正在监管过程中起到防微杜渐的预防作用。
3.3改进安全监管方式
我国目前的煤矿安全监管还未走出行政命令能控制一切的误区,必须改变当前煤礦安全监管的思路和方法,坚持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的被动性监管向事前预防的主动性监管转变,不断加大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运用力度,让企业真正当家作主并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要把监管重点放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上,放在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上,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煤矿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科技创新等可持续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上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上。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建立和落实违法生产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3.4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近年来我国乡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显著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上升,安全生产形势逐渐趋向好转,但是当前煤矿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要想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的形势,还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对安全监管的队伍建设和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效果的好坏,煤矿安全监管是一个特殊的工作岗位,需要监管人员具备全面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精湛的执法技能以及处理各种关系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结束语:只要坚定煤矿安全可以管好,一定能够管好的信心,采取一系列措施和举措,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督促煤矿在巷道布置、一通三防、排水、运输、职工培训以及紧急避险系统方面不断提高,就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作者简介:施关平(1974.6— ) 男,贵州盘县人,工程师,现在贵州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事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关键词:安全监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 A
1、加强对地方煤矿监管的目
煤矿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加强对地方煤矿的安全监管,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国所有涉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虽然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但由于我国煤矿基础薄弱,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80%的煤矿都属于井工开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还没有完全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煤矿每次发生的安全事故都给受害者及其亲属带来难以估量的心理创伤,如果不能加以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减少和杜绝煤矿安全事故对促进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安全监管职能交叉
在煤矿安全监管体系中,国家派驻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国家监察,地方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在监管过程中涉及到很多部门,煤矿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行业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公安部门负责爆炸物品监管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采矿秩序监管。由于各种原因,很多部门监管职责互有重叠,职能互有交叉。而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就造成监管部门的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低效管理,形成权责不明的局面,导致部门间推诱扯皮,形成都管又都不管的现象。这也不利于煤矿安全生产,和合法监管。
2.2依法惩处违规主体不力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管理基本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完善了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出台了许多加强煤矿安全的政策与法规,使煤矿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但还是出现了很多安全事故,通过事后分析归根结底还在于对违规主体的惩处不力。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煤矿企业责任主体的惩处没有处理到实际控制人,很多地方小煤矿的实际控制人平时都深居幕后,平常煤矿的大小事还是实际控股人说了算,煤矿发生事故后,这些出资人暗里开始动用各种关系操纵公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聘请的五职矿长等煤矿管理人员来充当替罪羊、替死鬼,这几乎己成为煤矿老板规避追责的惯例,而这正是我国煤矿安全事故企业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的症结所在。另外对煤矿违法人员量刑过低以及对违规主体处罚标准过低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2.3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薄弱
现我国地方监管力量主要集中在地方安全管理部门。地方煤矿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主要由乡镇安监站或乡镇煤管站履行,近年来国家对煤矿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的力度逐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加之待遇较低,工资收入不高,导致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不断外流,形成了没有人愿意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导致监管执法专业力量明显不足,监管人才遭遇断层,使得从事煤炭管理工作队伍不稳,煤炭管理队伍的现状是累垮了一批,处理了一批,吓跑了一批。现在很多煤矿安全管理部门中,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偏少,安全监管队伍力量薄弱。
2.4安全监管工作缺乏激励机制,监管人员压力大
在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安全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多种措施和手段,但安全监管仍未取得显著成效,监管人员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加之安全监管工作缺乏激励机制,一旦煤矿发生事故就要受处分和责任追究。对于普通安全监管人员来说,状况更是雪上加霜,为了所监管的煤矿安全,需要经常深入到井下现场,发现不了问题出了事故要追究不作为的责任,发现问题没有处理到位要被追究失职读职的责任,安全监管收入不高,又经常被追责,造成监管人员压力大。
3、加强乡镇煤矿安全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3.1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长期以来,我国乡镇煤矿由于安全基础薄弱,安全设施简陋,技术力量短缺,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和缺乏自律性等原因,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害。加大对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牢固树立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搞好地方煤矿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国的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为代价的安全工作理念,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2合理划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权责关系
要尽快建立权责统一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要以法治为核心,以理顺工作机制为突破口,针对当前煤炭行业安全管理体制上的不足,合理划分职责和权利,做到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避免因权力重叠所造成的相互推委扯皮现象,彻底改变当前监管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局面。建立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只有监管部门真正做到了责权利的统一,才会真正在监管过程中起到防微杜渐的预防作用。
3.3改进安全监管方式
我国目前的煤矿安全监管还未走出行政命令能控制一切的误区,必须改变当前煤礦安全监管的思路和方法,坚持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的被动性监管向事前预防的主动性监管转变,不断加大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运用力度,让企业真正当家作主并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要把监管重点放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上,放在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上,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煤矿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科技创新等可持续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上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上。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建立和落实违法生产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3.4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近年来我国乡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显著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上升,安全生产形势逐渐趋向好转,但是当前煤矿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要想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的形势,还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对安全监管的队伍建设和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效果的好坏,煤矿安全监管是一个特殊的工作岗位,需要监管人员具备全面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精湛的执法技能以及处理各种关系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结束语:只要坚定煤矿安全可以管好,一定能够管好的信心,采取一系列措施和举措,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督促煤矿在巷道布置、一通三防、排水、运输、职工培训以及紧急避险系统方面不断提高,就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作者简介:施关平(1974.6— ) 男,贵州盘县人,工程师,现在贵州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事安全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