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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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北京
  一
  夏天病恹恹的,室内光线忽明忽暗。窗外一场雨连着一场雨,雨水越来越汹涌,似乎催促着秋天的脚步。我在单位二楼,昏昏欲睡,时而起身逡巡。有时候,我能感受到房子的幽闭,以及房子的恐惧。然而,我不可能代替房子去悲伤,因为我是房子的受害者。阴雨天儿,不开灯,医院的走廊漆黑一条,像是一截曲折的肠管,消化着静默的时光。八点钟,穿蓝衣服的阿姨开始拖地。我的鞋底有泥,走到哪里都是脚印。我说不好意思。她笑着说没关系。她停下来,看着我走过去,再等我走回来。她总是重复这样的等待,不厌其烦地弯腰与直立。我觉得她只是无力发脾气而已。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样的谦卑。
  我去打开水,听见头顶处下水道的声音。三楼是职工宿舍,电吹风连着水池上面的插座,有人在吹头发。只有女人才吹头发,把大量的时间用来梳洗。厕所旁是饮水机,电子屏上显示着日历和水温。时间是错的,水温也值得怀疑。饮水机和马桶共用一个水源。水流通过细细的胶皮管,穿越墙壁和机器,被过滤和加热。一按开关,水就落下来。茶杯具有记忆,取决于残余。陈皮、茉莉花茶、奶粉、柠檬片、大麦茶、咖啡。我的办公桌不大,却能找到这些所有。我像是老人一样,喝茶喜静,无法离开巢穴。
  有时候,我觉得是房子妒忌我,羡慕这两条腿,所以要困住我。事实证明,腿越多的动物,越是张牙舞爪,活得潇洒。与此同时,我却嫉妒那些长着翅膀的家伙,它们总是在头顶起起落落,炫耀漂亮的羽毛。不久前,我还在房子里抓住一只麻雀。它找不到出口,四处逃窜,被我逼迫在角落擒获。只要我攥紧拳头,就可以轻易送它往生。还好,我遏制了邪恶的念头,放它于天空。飞翔是有重量的。呼吸是有节律的。夏天是不安分的。我的内心有一道声音,像一粒种子,即将破土而出。这个夏天在破裂,它并不是好的温床。
  在办公室,我会换舒适的鞋子。我有很多双鞋,拖鞋、运动鞋、老北京布鞋。我喜欢老北京布鞋,平日可以趿拉着。牛筋底比千层底好,下雨天不会打滑。我开空调,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我不在乎费电,也不在乎机器的寿命。这世界上没有一件衣服穿着正合身,也没有一个温度让我感到融洽。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的问题。长久以来,我逆流生长,内心敏感。一双舒服的鞋子或可给我慰藉。
  周末值班,领导不在,不用忍受颐指气使。无聊的事物总是格外精彩,也让我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听说有一种蚂蚁,叫做子弹蚁,被它叮咬后,会产生像子弹射穿一样的疼痛,可以持续24小时,甚至更久,但不会留下永久性损伤。在亚马逊雨林部落,男孩的成人礼就是要忍受子弹蚁的叮咬。我在视频中看到,一个男人把手伸进满是蚂蚁的袋子,接连发出惨烈的叫声。这声音仿佛是兴奋剂,把我唤醒。在这样沉闷的上午,如果给我这样一只蚂蚁,我或许也会尝试一下吧。为什么要拒绝?我既没有被蚂蚁咬过,也没有被子弹射中过。人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这一刻,我决定背叛自己的身体。
  桌下的蚊虫鬼鬼祟祟。我想试着不去抓挠皮肤,因为越是抓挠越瘙痒。如果咬牙忍住,过一会儿,就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我产生了一些麻木的感情。我想观察一只蚊子如何把它的口器,刺入我的皮肤,殷红的血液沿着管道,去往另一个容器。有些容器是活的,有些容器已死。生命只不过是容器的套叠。下水道堵了,有一股恶臭徘徊。这天,有人打开地漏,用止血钳一点点往外掏,掏出像墨汁一样的污秽之物,以及一副麻雀的骸骨。一只迷失的麻雀,胆小怯懦,藏在暗无天日的下水道中死去。我想到那只被我放生的麻雀。不在此处,又在彼处,迷失以及死亡。
  二
  晚上值班,同事叫我下馆子。村边最多的就是类似的小饭馆,一个掌柜兼传菜员,一个后厨,就可以撑起一家店面。有的饭馆毫不忌讳,隔壁就是花圈店,门口还立着石板,上面写着“刻碑”。吃的人也不忌讳,饭馆的名字叫骨头馆儿。骨头馆儿实际上是没有招牌的,就是灰色的水泥墙,门口还挂着塑料帘子,进出皆是常客。骨头馆儿有些特色菜,棒骨、牛肉或者牛筋,提前炖好煨着。火不灭,就要一直往锅里添水。客人来了,我们常常是第一桌。随后,开了空调,屋子里就逐渐热闹起来。在乡下,似乎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吃饭成了某种消遣。
  有时候坐在饭馆里,我会预感到建英的到来。或者,有时候一进门,建英就恰好在那里。他坐在角落,像是一座荒凉的山。建英是我的同事,东北人,单身已久,独来独往,在医院里住宿多年。我知道,他应该是乐于见到我们的。我们三四个人,算是小团体,轮流请客。建英瞧见了,会闷头一笑,端着他的菜盘和面条坐过来,账当然也算在了我们头上。他喜欢吃面条,砂锅刀削面。他吃饭的时候埋着头,几乎不参加话题讨论。他像是一块乌云,投影在所有人身上。还有些时候,我们在去餐馆儿的路上看到建英,为了避开他,索性选择了相反的方向。他的背影完美地消隐在夕阳中。
  街边有些饭馆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营业与否全凭心情。或者饭馆突然锁了门,以为老板只不过是回趟老家,过些日子还会回来,可是后来就再也没了动静。我想,大概是老板赚够了银子,回去另谋它途了。即便是郊区的村子里,做生意的也多是外地人。现在想来,我们何必在此苦苦挣扎,沾过这一星半点的皇城贵气,功成身退也罢。当然,还有些饭馆,久而久之开成了有口皆碑的老店。
  还有些时候,我们会叫外卖。值班大夫攒在一起,热闹非凡。当然,建英并不在此列。时间久了,有些人可以把菜谱倒背如流。小馆的老板也熟门熟路,可以送货上门。值班室不够宽敞,把长桌拉到中央,所有人都站着吃,站着还是有些拥挤。有时候点了鱼,餐馆没法打包。老板说,这大盘子你们收好,下次点餐再来取。医院没有腿,永远也跑不了,饭馆老板很放心。傍晚,我透过值班室的玻璃,看见建英出了院子,不久后又回来。他吃饱喝足,神情格外柔和。我只是希望他低着头,没有把目光射向这间屋子。就算他看到了这欢闹的景象,又能如何?如果我是他,或许还会加快脚步,生怕被人捕捉到。有时候,我害怕自己有一天,会变得和他一样。   其实医院食堂是有晚餐供应的。厨房有两位大师傅,负责职工一日三餐。起初,晚餐有炒饼、炒饭、面条、包子之类,花样不多,但有所变化。馅食大多是院长值班时才有的,很多人吃不到,但偏偏院长不爱吃,索性也没了。再后来,为了图方便,食堂几乎只供应面条。我很少在单位食堂打晚饭,据说面条很难吃,难吃到了一定境界。有一天,我决定尝尝。大师傅却对我说,晚上只有你一人订饭,还吃吗?言外之意就是,你别吃了,我好提前下班。连食堂大师傅都在混日子。我把愤怒的情绪隐藏起来,笑着回答她说,那就不吃了。
  后来,我还是吃到了大师傅的面条。为了不让面条坨掉,她选用了面疙瘩,捞出来满满一盆。面疙瘩水水的,再加上两大勺西红柿鸡蛋卤,吃起来咸得要命。我终于体会到,就算是面条这种简单的食物,也能令人为难。食品安全是厨房的第一准则,其实口味并不重要。听说大师傅做饭,从来不用姜,只是偶尔会用些蒜头,能将就便将就。
  三
  北京的夏天是湿润的,至少我这样以为。那些潮湿的气体灌在身体里,像水银一样。我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和交通工具上。其实很多时候,我更愿意躲在家里。公寓里面是中央空调,颇为费电,但是凉得快。周末的时候,脏衣服、臭袜子堆得到处都是。APP上的外卖花样百出,可以送到家里来。餐后,我把食盒以及一次性筷子,用塑料袋包好,摆在屋外门边上。偶尔迫不得已要出门,常常忘记剃须。电梯里有扑鼻的狗的味道,偶尔还有屎尿。楼下的芭蕉快长到一人高,叶子肥大,绿如翡翠。这个季节比想象中要沉闷许多。
  几个在北京的老同学,熟络起来。先是老田买了小平米的二手房,落了户,在北京有了落脚的地方。方寸之间也是独立,像是移植的草木,焕发出生机。我们终于有了根据地,同志们势必要趁机增进革命情感。麻将桌是一定要有的。美食与电影也是要有的。我和老田很近,两站地铁的距离。晚上下班或凑在一块儿,看个电影、吃个火锅,也是很好的放松。老韩要远上很多。但城市交通呈现出的压迫,并没有阻止我们周末小聚。再次坐在一起,谈笑风生,各自消失的一些年,并不是空白,全部透露于眉眼之间。读书时,熟悉的那一部分被保留,自恋的依旧自恋,悲观的依旧悲观。老韩不再随身携带小镜子,但总觉得他一抬头、一挑眉,都那般得意。但又不得不说,十年时光,每个人身上都发生了不可言喻的改变。体型的改变,神态的改变,说话腔调的改变。这些改变让我觉得陌生,但这种陌生感又像是花岗岩,让一个人变得稳固和可靠。
  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喝酒,并谈论未来。未来像是黑夜中的大海,我们都是撒网的捕鱼人。隐隐约约有灯塔,传来微弱的灯火。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似乎只能够谈论未来。那些不确定的假想,仿佛是硬糖,被物质化,被一丝一丝吞咽下,最后只剩下舌尖上的一点甜。除此之外,毫无残留。但是好在,我们可以相聚。而这样的相聚是难能可贵的,我不知道还能维持多久。我想到生命自由之可贵。我想到每个人都是背着石头行走,摸着石头过河,这片土地似乎无形中给了我们使命感。
  好在楼下的烧烤摊给了这个夏天以慰藉。每一次在饭桌上,我们都会不约而同谈起K。我把他当做朋友。我曾见识过他生活的坎坷。如今,有人说他在传销组织。我半信半疑,疑点在于他活动并不受限,过节常可以回老家。微信朋友圈里,除了成功学和心灵鸡汤,偶尔也见他发照片。他黑了也胖了,有时候似在海边度假,身边有个女孩子,两人甚是亲密,似乎过得很好。不知不觉,我对他既担心又疏离。偶尔接到他的电话,叫我去他那儿做客,我都五味陈杂。直到有一天,真的有人说被K骗了钱,还贴出了银行账单。我有些怅然若失。我知道,没有人会成为他的救赎,他只会一条道走到黑。
  说起来,北京哥儿几个是幸运的。我在事业单位,老韩在国企。老田从央企辞职,做了叫苦连天命比纸薄的程序员。这也意味着某种形式的解脱。他说以前在外搞工程,枯燥乏味不说,偷工减料不说,担惊受怕不说,吃喝嫖赌抽,差一点就五毒俱全。浸染的力量是可怕的,每个人都将被同化。同样的,脱离体制,高呼万岁,似乎也成了我的终极目标。但这件事一旦犹豫,就成了剥洋葱,辛辣扑鼻,泪眼朦胧。我战战兢兢,一层一层剥下去,本以为能够见到真相。但是,后来我才发现,我们都是患得患失又没有方向感的人。洋葱是空心的。
  四
  我在家种了些花草,与我为伴。我只是以为,植物比人好打交道。其实,我并不熟悉这些植物的习性,我能做到的,大概只有勤浇水而已。它们中的一些,我至今都叫不出名字。我以主人自居,以为掌控着生死的权利。
  客厅中,不同的叶片染着不同的碧翠。不经意遇见,都是美好的。如果再有些香气弥散,空气也饱满起来。起初,我把植物当做摆设。直到泥土变得干涸苍白,叶子发黄,我才感受到它们的诉求。它们嗷嗷待哺,需要悉心喂养。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植物也是我的高级囚犯,那些优雅的白瓷花盆,就像是一间间牢房。
  最柔弱的一盆是茶花。它结了许多花骨朵,暗含丝丝红粉,像是颗颗攥紧的拳头,丝毫不见松懈。我尽力去善待它,甚至讨好它,浇灌的水是晾晒过的,甚至每天都挪动它,让它感受到阳光的不同。我总以为植物比人类更懂得生存之道,然而一旦与人为伴,也往往意味着与死亡为伍。我在植物身上看到了反抗。当我把爱不断灌注到它身上时,它却更加肆无忌惮去伤害我。每一片叶子都坠地有声,声声入耳,似乎在嘲讽我。于是我恨恨地说一声,去死吧。它似乎听懂了,迅速走向毁灭。然而,我并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
  那盆芦荟因水患而死。我固执地以为,一周两杯水是合适的,这株肥厚的芦荟,突然就发黑腐烂,让我惊慌失措。芦荟开始散发出一股乳油味,有些刺鼻,这种味道接近于死亡。有一瞬间,我彻底恼怒了,将它连根拔起,丢在垃圾袋中。植物的死亡,得以让我给另外一些绿植更换宽敞的牢房。我用芦荟的花盆,栽下了我的菠萝。是的,我种了一株菠萝,用顶芽培植的。它虽然生长缓慢,但是足够孤僻,叶子细长,布满干涩的锯齿,不肯与人为善。我给它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希望它日益膨胀,有一天可以开花结果。我开始学着区分木本和草本,我要判断哪些植物可以长久存活,甚至年年开花。   我有两只花瓶,颈部狭长,晶莹剔透,注入清水,一只放了富贵竹,另外一只,用来盛放鲜花。百合、紫罗兰、葵花、茶花、玫瑰,十五元一束。如此娇媚的鲜花,让我感到妒忌。花开半夏,我自欺欺人,让它们用本能,完成最后的盛放。两只花瓶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状态。富贵竹是有根须的,瓶子里的水渐少,再注入一些即可。但这些鲜花需要天天换水,不然就会发出恶臭。
  我听说,有人给植物喂鱼。大概就是动物的一部分,被埋在土壤中,可以转化为植物的养料。甚至于,一株庞大的植物可以发狂,杀死周围的植物。原来植物界也充满了竞争与阴谋。我看到了植物中人性的那一部分,而这种谋杀似乎毫无罪恶可言。我会想,如果遇见一棵植物,它拥有一颗狂野之心,我或许甘愿做它的侍臣,让它把我吞没。其实,我也只不过是一株会行走的秧苗罢了。
  屋子里的植物长期困惑,早已失去了野心。而它们的死亡终将是对我最大的亵渎。或者说,这是一种预兆,也是一种惩罚。在无法控制的死亡面前,我开始审读自己。只是,这个夏天让我变得愈发慵懒,关于植物,我开始相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在我看来,有人照料,似乎没有什么不好。我想不明白,它们到底想要什么?四季是轮回,昼夜是轮回,一条路也是轮回。如果一辈子只有一个夏天,那么我会不会去留恋?
  五
  下班如同鸟兽四散。一阵风把夏天吹散,在人群里散开涟漪,头顶上的鸟群慌乱离开。我在人群里寻找着什么,比如一段反复加强的记忆片段。空气传来一些微小的摩擦,如大漠黄沙的吟唱。地铁口拉二胡的盲老汉没来,少了唱念的独白。相同的位置,趴着一个赤膊的男人,他的胸口贴紧地面,用肩胛骨隆起两座荒凉的沙丘。一旁,宠物兔在笼中吃草,草香四溢,吸引了美腿停歇。姑娘用葱白般的手指提起笼子,甩动裙摆翩跹离开。我浅显的目光再次被一些明亮的身体和曲线吸引。一些塑封胶袋的挂件,里面是红色的小鱼。我始终不敢靠近这些鱼类,它们游荡的时候,我听到了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曲》。我凝聚所有的力量去注视,如果目光是钉子,那么我想要戳穿这些密不透风的袋子。我抿着干瘪的嘴唇,我想要让太阳加速死亡的进程。那些红色如绸的身体,是梦境中反复纠缠的爱欲,困在无限的光明中。有一刻我以为它们就要破碎,但是却没有。云层因为风的涌动变幻了模样。噼啪——下雨了——
  雨丝里有些凉的浸润,我像是触摸了一块石头、一根竹子、或是一片冰,这令我肃然起敬。凉是另一种生命的悸动,它加速了镜头中事物的消隐,等我一回头,一些人、一些物,就仿若人间蒸发。等我再去寻找踪迹,雨水已经开始吟唱,地面以一种毁灭的方式改变固有的颜色。还好我的书包里有雨伞,这令我感到稍许心安。在轰隆隆的雷声里,雨水渐大,可我想,打伞的时机一定要掌握好。
  我绝不会做第一个打伞的人。
  我在雨水中走得极慢,我慢得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汽车的鸣笛声刺耳,轮子溅起巨大的水花。可是我无动于衷,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按照预定的轨迹行走。我愿意和一个落荒而逃的男人分享一半雨伞,可是他断然拒绝了我,然后消失得更加迅速。看着他远去的方向,我感到有些失落。然后突然意识到,我正在回家的路上。
  这就是我反复的日常中,一个倦归的傍晚。
  我站在通惠河边上感受河水的力量,水线正因为一场大雨涨到高处。湍急的水流让我看不到鱼在水面呼吸后留下的波纹,只剩下汹涌浑浊的流动。一阵风袭来,正堵住我的嘴巴,不让我说话。
  河岸上的垂钓者不见了,来了一群捕捞者。他们比前者更加疯狂,沿着河岸一路奔跑,一边用竹竿在水里摇动。每当他们把竹竿用力甩上岸,网兜里就掉出活生生的鱼来。
  啪——真是无比喜悦的坠落。
  河水不断向东,再向东。
  可即便如此,波澜中还是有一些永恒的平静,至少藏在我心里。
  淮海中路或武康路
  我住在南鹰饭店,一间二十五年的老店,其间不知它翻新过几次。出租车师傅说,很久没有载客人来南鹰饭店了。好在轻车熟路,实际并不难寻。我住在大概十二层楼的位置,或许也没有那么高。连日来奔波在几个城市之间,相似的标间和摆设让我有些精神恍惚。
  第一晚,南鹰饭店。我用过一块毛巾、一双纸拖鞋,并在床头柜上留下了些饼干屑,故意制造出一些杂乱的痕迹。午夜时分酒醒,口渴,浑身燥热,我推开窗子,留出一条很小的缝隙。上海的天气预报,这几日有阵雨。很久没有在冬天遇见雨水了。为了酝酿睡意,我看完一整集纪录片,片子讲述了一些学者如何追踪粪便和脚印,探寻雪豹的踪迹。直到清晨,屋里才有了些牵强的凉意。
  第二日,傍晚归来。一切都恢复了原状,窗子被关得严严实实,连被子的褶皱都消失不见。对此,我有些愤懑不满。傍晚的街道里,昼伏夜出的事物渐次苏醒。月亮,树木,老鼠,猫头鹰,以及死去的人。灵魂出现在曾经的故事里,不断重复上演。寂静中,我的心绪翻涌,鸟雀成群地飞过屋顶。我的窗子背对街巷,视野并不宽阔,僻静中几乎只剩下风雨声。窗子下面是玻璃房西餐厅,屋子里面黑黢黢一片。玻璃房外的台子上,依稀可以看见些花盆,栽着一簇簇蓝色的花儿,在微风中轻轻摇晃。
  如果说,南鹰饭店里还有些深刻的事物,大概就是一进旋转门,见到大厅里的那些红色的热带鱼。灯光恍惚,些许沉闷。很长时间过去,都没有办理入住的客人。玻璃缸里透着一团光,像是苏打水冒着气泡。十几条鱼,或者几十条鱼,摇晃着裙摆,落叶般无序纷飞。如果是秋天,风总是喜欢做这样无趣的游戏,带着树叶去往没有意义的角落,再吹散,再走远。连续复杂的运动阐释了一个永恒的主题。
  我可以花很长的时间,观察鱼类游动的轨迹。据说人在极度无聊的时候,会产生强烈而诡异的幻觉。这大概是机体的自我保护,注意力土崩瓦解,另一个世界中,太阳缓缓升起,建筑从虚土中生长而出,神灵端坐于王座之上,他的喉咙里发出灼灼之音。鱼类游弋的过程,就是时间的破裂与重塑。再这样下去,我大概会被幻觉所吞没。   我还是决定出去转转,这样可以纾解慌乱的情绪。南鹰饭店门前是淮海中路。我对这儿一无所知,以致于我像是一个怪物。当然,这种疑虑大可不必。我想,就这样顺着淮海中路往下走,等下原路返回就好。手机没电了。没有通讯设备,害怕迷路的我不敢走远。天空还是要下雨的,地面和空气都是湿润的。我带了把雨伞。前不久许是来过一阵风,下过一阵雨的。风走了,雨也就停了。这雨可大可小,一阵小风,就卷起一阵小雨。一阵大风,就兜下一阵大雨。风雨过后,行人稀少,只留下一片灰蒙蒙的街景。其实这种灰颇有几分精致。灰的天空下,房子斜斜的,投下一片灰的影子。一只灰猫从黑暗处到我面前,轻身跳入到街景里,又像是一个水花忽然不见。而我,就是那颗炸开水花的石子。所有的事物,都跳入到这样一片青灰中,陷入到一阵潮湿的气味里无法自拔。
  似乎除了梧桐树,我找不到一丝似曾相识的感觉。而我,是街上少有的粗粝男人,粗糙得到处都是棱角,需要慢慢被打磨。尤其是下巴上那些冒尖的胡须,显得格外不修边幅。街边有咖啡屋,店面小而狭长,穿职业套装的男女凑在一起,细语呢喃低着头。平日里,我身边并没有穿套装的人,过于正式的穿着,会让人显得另类。走在淮海路上,我穿着薄的迷彩羽绒外套,为南方的冬天而备,里面是一件黑色运动服,再里面是一件黑色打底衫。宽松肥大的NIKE运动裤也是黑色的。这身行头几乎伴随我度过整个冬天,在北京的街头再平常不过,扎入人海里激不起一个浪花。但是在这里,这身衣服却有些不伦不类。我脑海中的上海图景,似乎发生了改变。
  空气突然变得清脆。很多年前的画面,被烧成了陶瓷,猛地坠落碎裂,成了一片片小小的镜子,折射出那时的天空。依稀记得上海这座城市里,生长着许多梧桐,但远没有眼前的这般茂密。这种茂密,是我从光秃秃的枝条中猜测而来的。一种树木聚集,不管是人的偏爱,还是土地的偏爱,一定有它的原因。上海的冬日更接近北方入秋的景象。大多数草木还维持着生机,只有梧桐几乎落尽了所有的叶子。若是在盛夏时节,眼前的景象该是多么丰满!梧桐的叶子会交织成绿色的穹顶,覆盖整条小巷。一阵风吹来,缓缓行来一辆马车。这让我想到《午夜巴黎》,如果我也可以穿越时间,或许会有不错的收获。梧桐是一种光怪陆离的树木,枝干上写满了扭曲,但这些弯曲又过于遒劲,仿佛直指人心。我伸出手,试着用手掌描绘梧桐的姿态,那应该是骨折的手,手指全部断掉了,就这样硬生生地继续生长着。于是乎,在这冷清的冬日夜晚,我的心中竟然生出了几分力量。树木沿着道路行礼,很多年了,它们似乎一直在等待着什么。
  远处走来一队穿军装的男人。他们身姿笔挺地走来,又整齐划一地消失在夜色里。难道夜里还要巡逻?他们从哪里来?要走到哪里去?这条街道似乎从一开始就透露出一种森严和古旧。看着他们远去的方向,不知怎的我就转了弯儿,突然就见到了武康路的牌子。“武康路”几个字,让我有些分神,也许是因为名字好听,或者是在哪里听到过。我是害怕岔路的,万一迷了路,人生地不熟的,又不愿意开口询问,或许又要我兜转许久。但看到路边都是洋房,在这样闲适的夜晚里,不四处走走又着实可惜。
  我大概是到了曾经的租界区。从淮海路与武康路的交界处开始,我几乎彻底迷失。武康大楼挨着黄兴故居,一条路下去,越来越多的名字开始出现在金属牌上。墙壁上写着字,唐绍仪旧居,周作民旧居,郑洞国旧居,孙道临旧居等等。其实,我很难把这些名字联系到一起,他们交错在时空里,让故事变得错综复杂。他们之中的一些,或是旧相识,或是未曾谋面。但在时间里,他们成了永久的邻居。夜色里的建筑都是相似的,不管是西班牙风格还是英国花园式住宅,全部大门紧锁,无法让我看到里面的世界。它们都是封闭的,自成体系,不愿被打扰。但在一些房子里,还是有光亮透出来。一些蛛丝马迹令我笃信,建筑中应该藏着不少住户,他们是老上海人,是这些显耀名字的后裔,身上秉承着所有老上海人的讲究。依稀在某个洋房门口,我见到了站岗的冷峻男人。他穿着深色的长款棉服,像一棵沉默挺拔的树。我不知道他还要站多久,或者要到天亮?或者下一个轮回。
  武康路并不长,但却异常深邃。顺着那些名字行走,于是时间变得很慢。我也不知道怎的一抬头,就见到了巴金故居。吸引我驻留的,是“巴金”这个名字。我不知道这样一幢房子,白日里是否会对行人开放。我更不知道这些游人,是否会打扰了灵魂的安息。此时此刻,一扇黝黑的大铁门,触摸起来还带有雨水的清寒。一瞬间,它突然变得很宽很高很沉,它不再轻易打开,也不再轻易关上。它的开阖变得没有情感,也没有缘由。从此烙下的“巴金故居”四个字,更像是一个符号,种在了巷子里。当然,这也让我产生了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也许,我也能够做他的客人,不是房子的客人,而是主人的客人。他亲手种下的花儿依旧年年盛开,不知道花园的篱笆是否还在。听说院子里有两棵广玉兰,这花开得硕大,叶子肥厚,又耐得寒。谁还能嗅得到那花香呢?但时间过去,再也没有那时候的香甜了。巴金的雕像大概也在院子里。所有的名人故居里,都少不了这样的一尊雕塑,黑黝黝的石头,骨感而严肃。
  一阵风带来一阵雨,我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里。到返程的时间了。如果我真的丢失了回去的路,那就彻底迷失吧。静静地我望着,实在分不出真假,我越往真里想,越觉得是假。一座城市,一条街道,变成了凝聚的意象,就像一些石头。它们与生命机体的不断互动,表明岩石是生命移动中最慢的一种。我认识一个喜欢收藏石头的人,他说每一块石头都有丰富的故事。哪怕是石头,其中一些是相对不容易损毁的,还有一些钙质的,是永远在风化与消亡的。
  有人说,东方的城市犹如梦境,是因为事实上它先出现在梦境中,然后才用石头建造而成。艺术工匠在塑造神像时,比如守护之神毗湿奴,他首先要研读所有的经文,在思想中产生这座神像的标准姿势、姿态、比例等。然后静下来,在心中逐个音节默念神的名字,如果幸运的话,神的形象会浮现在心灵之眼的面前,成为艺术的创作模型。夜晚里的武康路模糊不清,而明日天不亮,我就要离开这里。我依旧格格不入,像是一个流浪汉。但或许接下来我要做的,就是通过武康路的梦境,把这里重新构建起来。我不愿进那扇铁门,更不愿看见那尊黑漆漆的雕塑。我更愿意,通过阅读找到他的样子。在《随想录》中找不到,那就往时光更深处行走。他在那时候的花园里,正等待午后阳光洒在身上,温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没有人可以轻易打扰。
  当我试图回忆的时候,一颗子弹打在了我的脑袋上。高铁像子弹一样射穿空气,日子像是一张薄纸骤然撕裂。我也像是一颗子弹,在温润的南方里,钻出一个细长的孔洞。夜晚的灯光次第明亮,一条街铺开在眼前。管中窥豹,所有柔软的皮毛与优雅的花纹都与我抵触。或许,我还会回来的。那时候,也许是雨后,或是傍晚的缘故,街道上人迹寥寥。我小心翼翼躲避积水,刚好走到武康路113号,再一抬头,看见房子里走出了一个小老头。我不小心撞到他的肩膀,刚要说抱歉,他看了我一眼,径直要离去。
  我张口喊了一声,巴金先生,请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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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杂俎》是一本笔记,记录了许多奇闻怪事,作者段成式是唐代文学家。 中外专家考证,这是灰姑娘故事最早的文字记载,比法国作家贝洛所写早八百年。因此他们一致认为灰姑娘产生于中国,后来才漫游到近东,直至西欧。当然她每到一处,都被打扮成当地的姑娘,她的金鞋,到伊朗变成红鞋,到西欧又变成水晶鞋。故事的细节也有了改变,可是我们还是能认出来,她是《酉阳杂俎》里的叶限。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
又是新的一天,橘红的太阳耀着温暖的光从东方升起。我背着书包,行走在去学校的路上。书包,很沉:脚步,很重;路途,很远……行人们骑着车,来来往往地赶着去上班。我走得不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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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市场的迅速发展与激烈竞争孕育了我国服装品牌经营的理念。首先,在服装市场迅速成长的过程中,服装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日趋成熟,并形成了品牌消费的习惯。这是服装品牌经营的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