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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对于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引入案例的基础上,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相应问题进一步展开分析讨论。
关键词:货币资金会计内部控制;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183-01
1 货币资金与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货币资金,持有货币资金是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内部控制的重点,也是企业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法使用以及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鉴于货币资金的重要性是不可小觑的,以下结合案例来进一步论述有关货币资金控制的相关问题。
2 案例描述
陈云东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营业部原总经理。2002年5月30日,湖南投资经公司办公会议同意,与泰阳证券北京部签订了《有价证券代理买卖协议书》,发出《关于代理购买国债授权函》,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委托泰阳证券北京部代理购买国债。但是,泰阳证券北京部并未按照湖南投资的授权购买国债,而是买其他股票。泰阳证券北京部收到了5000万后,先后于02年6月28日和8月30日分别给湖南投资出具了国债交易报告单,证实其已经依约购买相应国债。但事后查明,该报告单是泰阳证券北京部的陈云东指使其下属做的虚假单据。但所盖的业务章为真实的。实际上,该笔资金已转入陈云东私设的账户中。事发,湖南投资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泰阳证券北京部承担。但泰阳证券却认为,挪用委托资金系陈云东个人行为。泰阳证券称,湖南投资与陈云东恶意串通,采取委托泰阳证券代理购买国债的合法形式掩盖湖南投资融资给陈云东买卖股票的非法目的,将风险转嫁给泰阳证券承担,并且认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损失是其与陈云东造成的,泰阳证券不负任何责任。法院认为:湖南投资与泰阳证券北京部所签订的一系列协议都盖有泰阳证券北京部营业部门的公章,泰阳证券北京部出具的5000万元电脑进账单和财务收据也盖有泰阳证券北京部的业务专用章;湖南投资不是与陈云东个人发生关系,而是与泰阳证券北京部发生业务往来。最终认定:此次挪用案系泰阳证券因“内部控制问题单方面”造成的,而陈云东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损失应有泰阳证券承担。
3 案例分析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将其原因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1)监督制约不到位,容易滋生腐败。
在本案例中,正是由于泰阳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不到位,使得陈云东在职能权限上未能得到有效监督,放任了其不断中饱私囊的错误行径,最终造成不良后果。
(2)滥用职权必然与犯罪结缘。
本案中,陈云东利用个人职务之便,指挥下属,私盖公章,为个人谋利,使企业在经济上和声誉上都遭到了损失。
(3)体制改革滞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
在法院判决中提到了“内部控制问题单方面”。这从法律的角度上也公正的界定了该公司内控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出现问题时,没有较科学先进的机制进行补救,从中不难看出企业体制改革的滞后性严重存在。
4 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对策
基于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需要企业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健全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和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制度应该说是比较健全的,会计法为各行各业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则使会计法的要求更加细化,更具有操作性。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善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货币资金的各种舞弊行为。
①岗位分离制度。
这一制度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管理措施,也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础,把好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关,杜绝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对促进企业防止货币资金被贪污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完整、制止损失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巨大作用。
②加强货币资金收放控制。
货币资金收入的高低是企业经营效益的最直接反映,每个企业或单位都应该加强货币资金收入的管理。
③加强货币资金支出控制。
如何加强货币资金支出控制,降低费用和成本,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对每一个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④加强货币资金保管控制。
诸如,货币资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任何人员非经单位领导集体特别授权,不得接触货币资金;要严格执行定期现金突击盘点和核对银行对账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等。
(2)确立单位负责人责任主体地位。
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并发挥有效作用。确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目的是督促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和相关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单位负责人应当通过监督检查,使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并没有认真执行,造成内部管理失控,单位负责人应对此负主要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在重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的同时,应当支持、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会计人员实行有效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另外,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本案例中,事故的主要负责人陈云东就未能正确行使自身的职权,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道德、业务素质水平财务人员的道德。
首先,单位要重视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对于本单位实际工作中处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中出现问题和不足,展开针对性的短期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或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其次。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提高业务水平为出发点的中长期培训,借以加强财务实力;再次,开展以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各种具体案例为主的教育讲座,提高财务人员道德素质和责任感。
(4)强化内部审计,保证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在我国,已有不少单位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主要从事内部财务审计,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监督,对会计资料进行监督审查,这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货币资金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
综上所述,只有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从根源上遏制各种舞弊造假行为,才能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财务王国,正确核算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扎实的基础。
关键词:货币资金会计内部控制;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183-01
1 货币资金与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货币资金,持有货币资金是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内部控制的重点,也是企业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法使用以及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鉴于货币资金的重要性是不可小觑的,以下结合案例来进一步论述有关货币资金控制的相关问题。
2 案例描述
陈云东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营业部原总经理。2002年5月30日,湖南投资经公司办公会议同意,与泰阳证券北京部签订了《有价证券代理买卖协议书》,发出《关于代理购买国债授权函》,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委托泰阳证券北京部代理购买国债。但是,泰阳证券北京部并未按照湖南投资的授权购买国债,而是买其他股票。泰阳证券北京部收到了5000万后,先后于02年6月28日和8月30日分别给湖南投资出具了国债交易报告单,证实其已经依约购买相应国债。但事后查明,该报告单是泰阳证券北京部的陈云东指使其下属做的虚假单据。但所盖的业务章为真实的。实际上,该笔资金已转入陈云东私设的账户中。事发,湖南投资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泰阳证券北京部承担。但泰阳证券却认为,挪用委托资金系陈云东个人行为。泰阳证券称,湖南投资与陈云东恶意串通,采取委托泰阳证券代理购买国债的合法形式掩盖湖南投资融资给陈云东买卖股票的非法目的,将风险转嫁给泰阳证券承担,并且认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损失是其与陈云东造成的,泰阳证券不负任何责任。法院认为:湖南投资与泰阳证券北京部所签订的一系列协议都盖有泰阳证券北京部营业部门的公章,泰阳证券北京部出具的5000万元电脑进账单和财务收据也盖有泰阳证券北京部的业务专用章;湖南投资不是与陈云东个人发生关系,而是与泰阳证券北京部发生业务往来。最终认定:此次挪用案系泰阳证券因“内部控制问题单方面”造成的,而陈云东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损失应有泰阳证券承担。
3 案例分析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将其原因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1)监督制约不到位,容易滋生腐败。
在本案例中,正是由于泰阳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不到位,使得陈云东在职能权限上未能得到有效监督,放任了其不断中饱私囊的错误行径,最终造成不良后果。
(2)滥用职权必然与犯罪结缘。
本案中,陈云东利用个人职务之便,指挥下属,私盖公章,为个人谋利,使企业在经济上和声誉上都遭到了损失。
(3)体制改革滞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
在法院判决中提到了“内部控制问题单方面”。这从法律的角度上也公正的界定了该公司内控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出现问题时,没有较科学先进的机制进行补救,从中不难看出企业体制改革的滞后性严重存在。
4 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对策
基于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需要企业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健全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和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制度应该说是比较健全的,会计法为各行各业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则使会计法的要求更加细化,更具有操作性。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善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货币资金的各种舞弊行为。
①岗位分离制度。
这一制度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管理措施,也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础,把好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关,杜绝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对促进企业防止货币资金被贪污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完整、制止损失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巨大作用。
②加强货币资金收放控制。
货币资金收入的高低是企业经营效益的最直接反映,每个企业或单位都应该加强货币资金收入的管理。
③加强货币资金支出控制。
如何加强货币资金支出控制,降低费用和成本,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对每一个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④加强货币资金保管控制。
诸如,货币资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任何人员非经单位领导集体特别授权,不得接触货币资金;要严格执行定期现金突击盘点和核对银行对账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等。
(2)确立单位负责人责任主体地位。
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并发挥有效作用。确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目的是督促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和相关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单位负责人应当通过监督检查,使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并没有认真执行,造成内部管理失控,单位负责人应对此负主要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在重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的同时,应当支持、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会计人员实行有效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另外,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本案例中,事故的主要负责人陈云东就未能正确行使自身的职权,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道德、业务素质水平财务人员的道德。
首先,单位要重视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对于本单位实际工作中处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中出现问题和不足,展开针对性的短期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或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其次。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提高业务水平为出发点的中长期培训,借以加强财务实力;再次,开展以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各种具体案例为主的教育讲座,提高财务人员道德素质和责任感。
(4)强化内部审计,保证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在我国,已有不少单位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主要从事内部财务审计,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监督,对会计资料进行监督审查,这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货币资金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
综上所述,只有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从根源上遏制各种舞弊造假行为,才能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财务王国,正确核算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