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万安北-21”石油合同区问题“万安北-21”石油合同区位于南沙群岛西部万安滩附近海域,为1992年5月8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美国克里斯顿能源公司在北京签署的石油开发合同,也是中国在南沙群岛海域与外国公司签署的第一个石油合同。1994年初当克里斯顿公司宣布将开始钻井时,越南则将附近地区批准给其他外国石油公司,目的是在同一海域造成合同重叠的既成事实。1996年4月,越南把两块在南沙有争议海域的石油勘探区出租给美国康潜康石油公司。这两块勘探区把克里斯顿的合同区占去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