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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探讨了台湾兰屿岛雅美族原住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问题,介绍了雅美族的生存状态、独特的原住民文化和台湾当局对该民族的扶持与资助情况,并分析了不适当的保护行为可能给原住民文化的传承带来的影响。由于台湾地区具有和大陆地区相近的文化背景,研讨其原住民保护的案例对大陆的传统村落与少数民族村寨的保护与发展都具有参考借鉴价值。
【关键词】:原住民文化,生存状态,保护,反思,启示
中图分类号:I253.4文献标识码:A
台湾当局对原住民很早就有资助,对农村的客家等族群也有扶持保护村落遺产的政策1。兰屿岛的雅美族作为惟一居住在离岛上的族群,原住民文化较好的保存了其独特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因此深受各界人士的关注,台湾政府对其采取了大量的保护与扶持措施,而这些措施的利与弊、成与败和带给我们的启示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
1.兰屿岛雅美族概况
兰屿是台湾东南方的一个岛屿(如图1),地处太平洋中,距离台湾本岛约四十里。雅美人是台湾高山族中惟一居住在离岛上的族群。中日甲午战争后,兰屿随同台湾岛被迫割让给日本。1897年3月,日本人组织的“红头屿调查队”认为兰屿岛无开发价值,而将此岛列为人类学原始民族研究地区,使其与外界隔绝。至台湾光复时,雅美人基本上仍保持着原始的生活方式。受制于地形条件,现有的雅美族六个聚落每个都是独立部落(如图2),都充分运用地形,形成具有完整生活机能的生态环境。2雅美族每个住宅单位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也是家庭组织的生活空间,由主要的三个建筑单元——主屋、高屋、凉台及三者所围出的户外空间——前庭构成。其空间配置、构造与建筑形式充分发挥就地取材与反应环境气候的智慧(如图2)。
2.台湾政府的规划建设对兰屿岛雅美族生存状态的影响
2.1针对孤岛的重要规划建设事件
雅美族长久以来因与外界接触不易,发展出独树一帜的文化。但随着时空环境的变迁,受外来文化及社会快速变迁等因素的影响冲击,兰屿的雅美族文化也表现出式微的情况。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影响力的政府主导规划建设事件包括:
2.1.1造林与农业辅导工作
1950至70年代是台湾对山地经济采取开发走向之时,雅美族人利用土地的形态被视为低度利用,因此台湾当局认为兰屿的土地亟待“开发”。至1980年间,政府在兰屿全面种植“富经济价值”的作物。造林工作给原生树种带来了浩劫,雅美人建屋造舟的木材取得变得困难。此外,政府对雅美族人进行农业辅导,1960年起乡公所设置水稻栽培示范区,但因为气候与土壤条件,加上与雅美族人粗放式的薯芋种植不同,故推广不成功。
2.1.2家屋改造计划
1966年起,台湾政府根据“山地平地化”政策在“改善兰屿山胞生活”的名义下,展开兴建“现代化”国宅的工作。国宅钢筋水泥结构,一层平屋顶,两户一单位,将各聚落规划成棋盘式前后对齐的空间形式。而过去的传统家屋错落安置,不挡住后面住家的通风及看海的权利。内部空间上,移植了客厅、卧室、厨房、浴室等现代功能。空间的改变使得依附于传统家屋的文化功能、建造技艺、扩建门洞的社会意义等消逝或改变(图4)。因为使用海砂及偷工减料,许多国宅5、6年后成为危楼,被称为“海砂屋”。
2.1.3公路、农场与监狱的建设
兰屿的环岛公路于1972年开通,给部落间的往来提供了方便,无形中增进了对雅美族整体的认同,但有些基层建设粗糙,未考虑地形地貌及观光功能的协调。1958年台湾行政院在兰屿征用了240公顷土地作为农场,成立之初对象为有案荣民。农场的大规模设置不但剥夺了许多雅美族人自古流传的土地,管训队员的偷窃、闹事、打架等行径也给雅美族人的生活安全带来危害。
2.1.4观光旅游区
1971年台湾政府解除兰屿的山地管制限制,开放为观光旅游区。外来资本逐渐进入兰屿,很多观光旅馆、小吃店、手工艺品店出现。为增加“可看性”,沿途的山石地景被赋予“双狮岩”、“坦克岩”等名称,取代了雅美族人原有的称呼,蕴含的传说故事和先人生活也随之被淡忘。雅美族人的生活受到观光客好奇的侵扰。青少年也在耳濡目染中受到外来影响。
2.1.5国家公园计划
1982年在东部区域计划中,兰屿被划为风景特定区;1988年《兰屿国家公园计划》由行政院正式核定,计划于1989年7月公布实施。当雅美族人得知他们的渔猎采集生活将因此大幅受限3,而他们过去已受过观光之害,又未获观光收入之益,雅美族人反对国家公园声浪日高。后国家公园最终因雅美族人的强烈反对于1994年撤销。
2.2规划建设对雅美族传统文化与生活的影响
从对上述重要事件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从大部分事件中政府的主旨来看,出发点都是希望改善雅美族人的生存环境,但雅美族的传统社会文化也因这些措施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考验,概括起来主要包括:
2.2.1建设带来的物质环境破坏
兰屿在传统与文明的接触过程中,最明显的就是建筑景观上的巨大改变,由政府补助改建的新住宅使得传统住宅建造样式消失殆尽。港口等建设工程,也没有充分考虑传统聚落形态和与自然生态的协调性,原始溪流被水泥沟渠取代,当地的自然景观也发生了改变。
2.2.2观光带来的社会文化冲击
政府为改善原住民的生活,希望将兰屿纳入台湾经济发展的体系中,但早期观光所做的改善交通,引进私人资本投资基础建设,造成外来的经济垄断,错误宣传兰屿原始风貌,对雅美族的文化、观念、习俗、政治、环保等方面冲击都相当大。
2.2.3需求改变乡土价值观念
旅游观光作为现阶段重要的市场经济手段,使兰屿进入了货币市场机制及商品化时代。商人利用当地人掠夺天然资源换取货币需要,甚至不惜破坏雅美族的禁忌。年轻人为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以及接受教育,大量外流,仅留下老弱妇孺,带回的台湾生活消费习惯及价值观,严重伤害了雅美族文化价值观的传承。
2.2.4民众对外界不信任的危机
雅美族人身受观光客及政府不当政策所带来的侵扰,生活环境也受到污染与破坏。因此雅美族内部对台湾社会存在某种程度的排斥现象,对政府的重大决策有不信任感。对外的排斥效应,可能弱化台湾社会对兰屿的相关公益作为,从而限制兰屿的发展。
3.对兰屿雅美族文化保存的反思及对大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启示
3.1政府的工作理念
政府对雅美族的一些建设计划虽原本出于善意,却也给传统民族文化带来的极大危害,因此政府工作必须以确保民族文化的永续性为根本目标:对一种文化的保护,首先需要对该文化持有透彻的了解,将当地的传统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利用结合,使传统文化根植于传统的物质空间,才能探索其在当代的适应能力。此外,将旅游观光手段加诸于文化遗产,需要强调永续经营管理的理念,应以生态系统承载力为考量,以温和适中的宣传、有计划的时空安排和有选择的交通方式发展,并且不影响原住民的生活作息。第三,需合理确定观光旅游开发中的利益分配,确立原住民在其中的利益主体地位,应给予开发知晓权、参与决策权、利益分配优先权以及使用权等权力,才能调动原住民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规划的编制与执行
除了上文所提到的规划建设,台湾政府还做过大量关于兰屿的规划,但真正落实的规划却并不多。究其原因,首先缺少一套整体保护与利用的长期计划。尽管每个计划对雅美族传统文化的保存都有着墨,但这些文化保存计划或工作,缺乏严谨度较高的遗产保护观念,无法变成永续性的长期经营。此外,规划相关的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单位间的横向联系。第三,单纯依靠专家学者的力量,忽视当地居民的愿望与参与,导致规划“好看不适用”。规划中常无在地参与机制和管理,不论委员会或审查会,在地代表的成员比例不高,使得规划执行的协调变得十分重要。
3.3多种参与力量的作用
台湾的原住民文化保护具有“自下而上、自内而外”的特点,政府、民间团体与原住居民都是其中的参与力量,这点是值得大陆地区借鉴的。长期以来民间团体在兰屿的生态、文化保存及发展商扮演的角色可谓功不可没,因生活领域直接受侵犯,雅美族人累积了不满,在自觉民族处境的雅美族人带头下,展开了一系列反支配的自救运动。与此相比,大陆地区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在参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势”差巨大,民间组织处于弱势地位。推进国内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完善对大陆地区具有重要作用。
结语
台湾原住民部落与大陆的传统村落与少数民族村寨的生存与发展中面对的问题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对雅美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学习其先进经验,而其中存在问题也可以给大陆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乃至广大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带来启示,对其加以反思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少走弯路。
注释
1引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研究》报告。
2王义荣,从世界遗产观点探讨雅美族文化资产保存——以兰屿朗岛村为例[D],台湾:政治大学民族研究所,2006
3如《国家公园法》第13条: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焚烧草木或引火整地,狩猎动物或捕捉鱼类,污染水源或空气,采折花木等行为。第14条:在国家公园一般管制区或游憩区内之土地开垦或变更使用,垂钓鱼类或放牧性牲畜等行为,需经国家公园管理处之许可。
参考文献
1.王义荣,从世界遗产观点探讨雅美族文化资产保存——以兰屿朗岛村为例[D],台湾:政治大学民族研究所,2006
2.卢幸娟,发展中的台湾原住民族自治——以兰屿达悟族为例[D],台湾:国立东华大学,2001
【关键词】:原住民文化,生存状态,保护,反思,启示
中图分类号:I253.4文献标识码:A
台湾当局对原住民很早就有资助,对农村的客家等族群也有扶持保护村落遺产的政策1。兰屿岛的雅美族作为惟一居住在离岛上的族群,原住民文化较好的保存了其独特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因此深受各界人士的关注,台湾政府对其采取了大量的保护与扶持措施,而这些措施的利与弊、成与败和带给我们的启示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
1.兰屿岛雅美族概况
兰屿是台湾东南方的一个岛屿(如图1),地处太平洋中,距离台湾本岛约四十里。雅美人是台湾高山族中惟一居住在离岛上的族群。中日甲午战争后,兰屿随同台湾岛被迫割让给日本。1897年3月,日本人组织的“红头屿调查队”认为兰屿岛无开发价值,而将此岛列为人类学原始民族研究地区,使其与外界隔绝。至台湾光复时,雅美人基本上仍保持着原始的生活方式。受制于地形条件,现有的雅美族六个聚落每个都是独立部落(如图2),都充分运用地形,形成具有完整生活机能的生态环境。2雅美族每个住宅单位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也是家庭组织的生活空间,由主要的三个建筑单元——主屋、高屋、凉台及三者所围出的户外空间——前庭构成。其空间配置、构造与建筑形式充分发挥就地取材与反应环境气候的智慧(如图2)。
2.台湾政府的规划建设对兰屿岛雅美族生存状态的影响
2.1针对孤岛的重要规划建设事件
雅美族长久以来因与外界接触不易,发展出独树一帜的文化。但随着时空环境的变迁,受外来文化及社会快速变迁等因素的影响冲击,兰屿的雅美族文化也表现出式微的情况。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影响力的政府主导规划建设事件包括:
2.1.1造林与农业辅导工作
1950至70年代是台湾对山地经济采取开发走向之时,雅美族人利用土地的形态被视为低度利用,因此台湾当局认为兰屿的土地亟待“开发”。至1980年间,政府在兰屿全面种植“富经济价值”的作物。造林工作给原生树种带来了浩劫,雅美人建屋造舟的木材取得变得困难。此外,政府对雅美族人进行农业辅导,1960年起乡公所设置水稻栽培示范区,但因为气候与土壤条件,加上与雅美族人粗放式的薯芋种植不同,故推广不成功。
2.1.2家屋改造计划
1966年起,台湾政府根据“山地平地化”政策在“改善兰屿山胞生活”的名义下,展开兴建“现代化”国宅的工作。国宅钢筋水泥结构,一层平屋顶,两户一单位,将各聚落规划成棋盘式前后对齐的空间形式。而过去的传统家屋错落安置,不挡住后面住家的通风及看海的权利。内部空间上,移植了客厅、卧室、厨房、浴室等现代功能。空间的改变使得依附于传统家屋的文化功能、建造技艺、扩建门洞的社会意义等消逝或改变(图4)。因为使用海砂及偷工减料,许多国宅5、6年后成为危楼,被称为“海砂屋”。
2.1.3公路、农场与监狱的建设
兰屿的环岛公路于1972年开通,给部落间的往来提供了方便,无形中增进了对雅美族整体的认同,但有些基层建设粗糙,未考虑地形地貌及观光功能的协调。1958年台湾行政院在兰屿征用了240公顷土地作为农场,成立之初对象为有案荣民。农场的大规模设置不但剥夺了许多雅美族人自古流传的土地,管训队员的偷窃、闹事、打架等行径也给雅美族人的生活安全带来危害。
2.1.4观光旅游区
1971年台湾政府解除兰屿的山地管制限制,开放为观光旅游区。外来资本逐渐进入兰屿,很多观光旅馆、小吃店、手工艺品店出现。为增加“可看性”,沿途的山石地景被赋予“双狮岩”、“坦克岩”等名称,取代了雅美族人原有的称呼,蕴含的传说故事和先人生活也随之被淡忘。雅美族人的生活受到观光客好奇的侵扰。青少年也在耳濡目染中受到外来影响。
2.1.5国家公园计划
1982年在东部区域计划中,兰屿被划为风景特定区;1988年《兰屿国家公园计划》由行政院正式核定,计划于1989年7月公布实施。当雅美族人得知他们的渔猎采集生活将因此大幅受限3,而他们过去已受过观光之害,又未获观光收入之益,雅美族人反对国家公园声浪日高。后国家公园最终因雅美族人的强烈反对于1994年撤销。
2.2规划建设对雅美族传统文化与生活的影响
从对上述重要事件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从大部分事件中政府的主旨来看,出发点都是希望改善雅美族人的生存环境,但雅美族的传统社会文化也因这些措施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考验,概括起来主要包括:
2.2.1建设带来的物质环境破坏
兰屿在传统与文明的接触过程中,最明显的就是建筑景观上的巨大改变,由政府补助改建的新住宅使得传统住宅建造样式消失殆尽。港口等建设工程,也没有充分考虑传统聚落形态和与自然生态的协调性,原始溪流被水泥沟渠取代,当地的自然景观也发生了改变。
2.2.2观光带来的社会文化冲击
政府为改善原住民的生活,希望将兰屿纳入台湾经济发展的体系中,但早期观光所做的改善交通,引进私人资本投资基础建设,造成外来的经济垄断,错误宣传兰屿原始风貌,对雅美族的文化、观念、习俗、政治、环保等方面冲击都相当大。
2.2.3需求改变乡土价值观念
旅游观光作为现阶段重要的市场经济手段,使兰屿进入了货币市场机制及商品化时代。商人利用当地人掠夺天然资源换取货币需要,甚至不惜破坏雅美族的禁忌。年轻人为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以及接受教育,大量外流,仅留下老弱妇孺,带回的台湾生活消费习惯及价值观,严重伤害了雅美族文化价值观的传承。
2.2.4民众对外界不信任的危机
雅美族人身受观光客及政府不当政策所带来的侵扰,生活环境也受到污染与破坏。因此雅美族内部对台湾社会存在某种程度的排斥现象,对政府的重大决策有不信任感。对外的排斥效应,可能弱化台湾社会对兰屿的相关公益作为,从而限制兰屿的发展。
3.对兰屿雅美族文化保存的反思及对大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启示
3.1政府的工作理念
政府对雅美族的一些建设计划虽原本出于善意,却也给传统民族文化带来的极大危害,因此政府工作必须以确保民族文化的永续性为根本目标:对一种文化的保护,首先需要对该文化持有透彻的了解,将当地的传统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利用结合,使传统文化根植于传统的物质空间,才能探索其在当代的适应能力。此外,将旅游观光手段加诸于文化遗产,需要强调永续经营管理的理念,应以生态系统承载力为考量,以温和适中的宣传、有计划的时空安排和有选择的交通方式发展,并且不影响原住民的生活作息。第三,需合理确定观光旅游开发中的利益分配,确立原住民在其中的利益主体地位,应给予开发知晓权、参与决策权、利益分配优先权以及使用权等权力,才能调动原住民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规划的编制与执行
除了上文所提到的规划建设,台湾政府还做过大量关于兰屿的规划,但真正落实的规划却并不多。究其原因,首先缺少一套整体保护与利用的长期计划。尽管每个计划对雅美族传统文化的保存都有着墨,但这些文化保存计划或工作,缺乏严谨度较高的遗产保护观念,无法变成永续性的长期经营。此外,规划相关的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单位间的横向联系。第三,单纯依靠专家学者的力量,忽视当地居民的愿望与参与,导致规划“好看不适用”。规划中常无在地参与机制和管理,不论委员会或审查会,在地代表的成员比例不高,使得规划执行的协调变得十分重要。
3.3多种参与力量的作用
台湾的原住民文化保护具有“自下而上、自内而外”的特点,政府、民间团体与原住居民都是其中的参与力量,这点是值得大陆地区借鉴的。长期以来民间团体在兰屿的生态、文化保存及发展商扮演的角色可谓功不可没,因生活领域直接受侵犯,雅美族人累积了不满,在自觉民族处境的雅美族人带头下,展开了一系列反支配的自救运动。与此相比,大陆地区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在参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势”差巨大,民间组织处于弱势地位。推进国内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完善对大陆地区具有重要作用。
结语
台湾原住民部落与大陆的传统村落与少数民族村寨的生存与发展中面对的问题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对雅美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学习其先进经验,而其中存在问题也可以给大陆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乃至广大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带来启示,对其加以反思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少走弯路。
注释
1引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研究》报告。
2王义荣,从世界遗产观点探讨雅美族文化资产保存——以兰屿朗岛村为例[D],台湾:政治大学民族研究所,2006
3如《国家公园法》第13条: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焚烧草木或引火整地,狩猎动物或捕捉鱼类,污染水源或空气,采折花木等行为。第14条:在国家公园一般管制区或游憩区内之土地开垦或变更使用,垂钓鱼类或放牧性牲畜等行为,需经国家公园管理处之许可。
参考文献
1.王义荣,从世界遗产观点探讨雅美族文化资产保存——以兰屿朗岛村为例[D],台湾:政治大学民族研究所,2006
2.卢幸娟,发展中的台湾原住民族自治——以兰屿达悟族为例[D],台湾:国立东华大学,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