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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制度是近代西方社会产生的一种治安控制模式,晚清时期,不少知识精英对之都有揄扬和引介,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制度移植则是在清末新政时期才得以实施。清廷对于警察制度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从表象到实质的过程,起初是将警察理解成一种军事职能的承担者,而后才理解到警察制度对于社会治安控制的真正意义。近代警政的建立是清末治安控制转型的重要标志,赵尔巽在其盛京将军任上,大力举办警政事业,其中卫生行政、乡镇巡警、警察教育是三项对于治安控制较为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