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国家对儿童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的规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于2005—09对海盐县武原镇在托(园)、校幼儿、学生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现将结果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