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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切实履行宪政的国家,各个部门法内部及部门法之间的关系总是缺少那么一点点逻辑上的平滑.将宪法条文和内在精神引入刑法,推动刑法的完善和发展,乃至像部分刑法学者强烈呼吁的“刑法宪法化”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这个需要视宪法实际发挥的约束政治的程度.本论文以宪政的目光审视刑法三大基本原则,探讨了宪法及宪政的实施对于刑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