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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简单来说,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将个人财产法律化,不管将来婚姻走向如何,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被对方分割,就即便将来发生婚变,也不会让对方分走。但是,从另外一种层面来说,财产公证保护的是个人利益,把爱情和婚姻推向了保护自我的一个极端,不免让人怀疑:爱情和财产是否分得开?
面对婚前财产公证,你准备好了吗?
控诉篇:婚前财产公证,让谁爱?又让谁恨?
讲述人:李小姐
年龄:28岁
职业:报关员
控诉理由:婚前财产公证让我爱不下去又恨不起来
眼前的李小姐,说起婚前财产公证,牙关依旧咬得紧紧的,叹息许久才说:“三年的感情啊,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原来,李小姐和男朋友是在工作中认识的,她是海关报关员,男朋友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负责人,李小姐服务态度好,在相处中,男方很快爱上了她,并使出所有浪漫招数追求李小姐,两人年龄相近,条件相当,于是很快走到了一起。想起当初刚恋爱那会儿,李小姐的脸上依然会现出被爱的甜蜜,她说:“那时候的他,就算我要天上的星星也舍得摘下来,有时为了让加班的我吃上一口热饭,他宁可站在办公楼下面等到大半夜,人是冷的,可心窝里的饭却依然温着……唉,怎么想,也想不到……”随着一声叹息,李小姐说起了婚前财产公证带给自己的“伤害”。
交往三年之久,决定走进婚姻时,男朋友突然吱唔着说出要做财产公证。李小姐听到这句话时,以为对方在开玩笑,等她确定不是时,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怎么算,都算不到会有今天,她不可置信地问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做?男朋友的回答很“官方”,他说:“父母要求的。”听闻此言,李小姐的心瞬间凉下去,对方父母自己拜见过多次,且一直当亲生父母来对待,却不料会是这种结局。
最后一次见面时,李小姐当着男朋友父母的面儿说起财产公证的事,她一再表示:“你们家的财产我不会要,就算走到离婚那步,我也不会抢一分,只是做财产公证这件事我不能答应!那么多姐妹结婚,没听说哪个做财产公证的,偏偏让我遇上了,这种事说出去多丢人呢!”然而让她想不到的是,男朋友的父母颇无奈地解释说:“我们不是强求你做公证,也不是不相信你的为人,只是他的大哥曾经吃过这方面的亏,所以……”说到这里,李小姐才弄明白,原来男朋友的大哥曾经因为失婚而失去大半财产,所以两位老人希望小儿子不要重蹈覆辙。
李小姐说:“尽管情有可原,但毕竟那是他大哥的事情,怎么可以随便嫁接到我们身上来呢?毕竟,财产公证很伤感情的,特别是男朋友的态度,他坚持听父母的,不免让人怀疑我们三年的感情究竟算什么?真是爱不下去又恨不起来啊!”说到这儿,她的眼神一片迷惘,显然对于财产公证这件事,至今也没想明白。
[编者说]
婚前财产公证,简单的六个字,说出来却足够伤人。特别是由有钱一方提出来,那感觉就像在提前做财产谈判——以后过好了则已,过不好你走你的,再无牵扯。
[本刊观点]
说到底,财产这关好过,爱情这关不好过,以爱的名义不做财产公证说得过去,以财产的名义让爱情妥协却太难。
支持篇:门当户对,你有你的金山,我有我的银两
讲述人:郑小姐
年龄:32岁
职业:服装店老板
支持理由:好夫妻明算账
郑小姐名下不仅有两家实体服装店,还有一个网上小店,每月固定走货量十万,收入颇丰,固定资产有两套房产,一辆跑车,小资日子洒脱至极。在30岁那年,郑小姐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两人都属大龄男女,走到一起不容易,所以彼此都很珍惜,但是相处了一年多,男方始终不开口谈婚姻,这令郑小姐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有朋友点了郑小姐一句:“人家赚那么多钱,自然怕你分家产喽。”一语惊醒梦中人,郑小姐的男朋友经营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年收入过百万,郑小姐那点家底跟人家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郑小姐当时对点醒自己的朋友说了句:“不就是钱吗?我又不缺!大不了做婚前财产公证呗!”话虽如此,可其中究竟有多少是真心话,多少是赌气,只有她自己明白。坦白来说,作为一个女人,最想要的还是一个现世安稳,谁也不希望未走进婚姻却已经开始算计财产,然而郑小姐毕竟也算事业小有所成,在物质这方面也能自给自足,加上男朋友的为人处事都是她所欣赏的,所以她决定,跟对方谈一下财产公证,借此打消男朋友对财产的顾虑。
面对郑小姐的坦荡,男朋友先是一愣,后来便笑了,或许他也想不到,郑小姐会是如此坦荡之人,最后他一脸感激地说:“我不是非要计较财产,也不是不敢给你婚期,只是觉得我们还需要了解……现在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你不是那种贪财的女人,你爱的是我这个人,那么我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在郑小姐的坚决要求下,两人做了财产公证,婚期很快敲定,男朋友不仅送了她一辆新跑车,还送了一枚1克拉的钻戒,做了新娘的郑小姐可谓幸福至极,说起财产公证这段佳话,她不仅不恼,反而一脸的骄傲:“好夫妻明算账,他有他的金山,我有我的银两,大家都不差钱儿,何必让真爱死在财产计较上呢?”
[编者说]
你有,我有,大家都有,于是大家都不计较。其实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婚前财产这件事情上历来就没有不计较的,唯一的区别就是能不能想得开。钱再多,也没有感情真,越计较,失去的反而会越多。
[本刊观点]
正所谓门当户对,找一个条件相当的人婚配,能避免不少财产纠纷,旗鼓相当的婚姻不仅能给男女双方带来幸福,更不失自信。
质疑篇:财产公证,该计较财产还是爱情?
讲述人:苛先生
年龄:29岁
职业:公司项目经理
质疑理由:她计较的是自己的财产还是我对她的爱?
苛先生在一家建筑公司做项目经理,虽说工作辛苦了些,但收入还算可以,至少在同龄人中算是高的,工资加上分红,每月都在万元以上,比起月收入三五千的普通小白领,也算丰厚,可就算如此,想在青岛买房子还是有些差强人意,1万多元1平米的房价,积攒多年也顶多拿得出首付。
苛先生说:“其实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钱拿个首付不成问题,可她却非说要一次付完,不想支付银行的高利息。”他嘴里的“她”,指的是相处两年的女朋友小优,小优在一家设计公司,收入不高,但人漂亮,苛先生很爱她,也答应给她最好的生活。可是,作为刚毕业没几年的新人,想一步登天过上小富即满的幸福日子,自然也没那么容易。
然而,小优却说什么也坚持要付上全房款才肯结婚。于是,苛先生不得四处求借,就算如此,还是差了将近20万的房款填不上。這时女朋友说话了,小优说:“20万我家里可以出,但我妈说有个条件……房产证将来要写我的名字,最好公证一下。如果你同意,我妈就出了这20万,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就去继续借,反正是婚前财产,你也可以公证的,不过我可不会掏一分钱……”小优的这番话让苛先生从头冷到脚,过去无论多苦多难,他从未想过让小优付出一丁点儿,甚至还想过如何将房子装成她喜欢的样子,更不承想过房子还要算成什么个人婚前财产!听到女朋友说“婚前财产”这四个字时,他对结婚突然失去了热情。
看似这桩感情出现冷战是因为20万的房款缺口,其实只有苛先生自己明白,问题出在女朋友小优的计较上。不过一套总价不到80万的房子而已,对方未拿一分钱却已经开始计算房产归属权,这样的感情,这样的女人,他觉得需要好好冷静,好好考虑一下何去何从。
苛先生说:“我爱她,毋庸置疑,但她爱不爱我,我真的不敢确定,如果爱我,为什么非要逼着我全款买下房子?就算全款买房是对的,那么又何必拿20万来要挟我?她在乎的究竟是她娘家的那20万?还是将来和我一起走过的每个日子?我对她的爱难道一文不值吗?这些问题让我头痛,这婚先不结了……”
[编者说]
财产有价,爱无价。换个说法,爱在财产面前应当是清高的,至上的,独一无二的。可一旦愛败给了财产,一切皆不存在,到那时,爱甚至会比财产还俗气。
[本刊观点]
为爱闹分手的恋人是可惜的,为财产闹分手的恋人是可耻的,让爱败给财产,这是人性的一种失败,唯一的原因——爱得不真也不深。
主动篇:婚前财产公证,送给爱的一份大礼
讲述人:乔先生
年龄:30岁
职业:证券公司分析师
主动理由:爱她,就给她一份安心大礼
乔先生是在29岁那年认识现在的妻子小敏的,小敏是他的客户,名下有200万的资金供他操作,合作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人话很少,除了必要的信息沟通之外,几乎不谈任何个人话题。直到那天,乔先生发现账户里多出500万,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几番试探之下才知道,原来小敏刚离婚,前夫一次付给她500万分手费,一时之间小敏不知投资做点什么,索性打进股市账户,由乔先生代自己操作。
看着眼前一脸憔悴的小敏,乔先生莫名产生了怜悯之心,他好心地劝说对方不应该这样冒险,股市毕竟不安全,还是一分为二的好,存一部分,留一部分。在他的帮助之下,小敏买了一部分保本基金,虽然乔先生因此会失去公司一大笔提成,但他的诚心还是博得了小敏的赏识,两人因此成为朋友,经常一起吃饭,一来二去便熟悉了。
经过了解,乔先生发现小敏年龄不大,但上次不幸的婚姻却带给她很深的打击,很难相信男人,正因为如此,他觉得自己更加有责任对她的资金负责。在他的精心打理下,小敏账户上的数字一直翻新,这令小敏很高兴,免不了私下给他多些佣金,可乔先生总是拒绝,他说:“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责任。”
经过半年相处,小敏渐渐开始相信乔先生,而乔先生也喜欢上了文静又识大体的小敏,两人开始试着交往。一年后,小敏在一次醉酒时吐出心声,说自己爱他却怕结婚再受伤害,还说有一次相亲被男方问及财产很害怕的故事。这些话让乔先生想了很久,终于,他决定娶小敏,唯一的贺礼就是一份婚前财产公证书。他说:“我爱的是这个女人,不是她的财产。”在乔先生的坚持下,两人做了财产公证,而小敏也从这份公证书上看到了乔先生的一颗真心。
婚礼上,乔先生一往情深地对妻子说:“因为爱你,所以就要让你安心。”在他看来,因为爱她,所以就必须给她一份安心大礼,让财产公证开道,让爱情住进心里来。不得不说,乔先生的坦荡是多数普通人所欠缺的,对财产漠然是因为对爱情执着,嫁给这样的好男人,相信小敏这次是真的找到了幸福。
[编者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产当道,爱情却成了财产的拦路虎,但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石,虽不能说有情饮水饱,至少也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同理,如果两个人爱到坦荡,财产公证也未必就能破坏一份感情,就像香港大美女李嘉欣,嫁入豪门之前以1亿身价买断与娘家关系,这份决绝除了自信之外,更是坚信爱情和婚姻会长久。
[本刊观点]
财产公证唯一能说明的问题就是,谁的财产多,谁的财产少,往大处想,只是一堆数据,往小处想,是两个人的一场财产较量,非要把它跟爱情划上等号,其实是不可取的。有财产的一方未必就是骄傲的,没财产的一方未必就是卑微的,不应以财产论英雄。
[链接一]推崇婚前财产公证,再爱也不忘‘本’的明星们
章子怡曾传欲嫁华纳股东Vivi Nevo,未婚夫Vivi Nevo现年42岁,个子不高,却坐拥47亿美金(约300亿人民币)身家。昨日有传闻称Vivi Nevo下月将与章子怡签婚前协议书,确保不会发生分家产的闹剧。双方约定一旦离婚,女方可获得一定的赡养费,而不会分到财产,虽说这段感情最终不了了之,但两人对婚前财产的态度可见是相当重视。
与前夫伍伟杰离婚,对一向乐观积极的翁虹是一次自信心的重创,就在翁虹38岁生日宴会上,翁虹经好朋友介绍,认识了现任老公刘伦浩。恋爱四个月后,翁虹就“闪婚”了。 2007年1月17日,翁虹和刘伦浩瞒着所有亲友,在美国洛杉矶登记结婚。为了防止重蹈前一段失败婚姻的覆辙,翁虹和刘伦浩签订了婚前协议书,对双方的财产和感情作出约束,其中第一条就是“不能随便提出离婚或者分手”,此外还有“吵架时不能翻旧账”,遇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必须以双方感情为第一优先”。
布兰妮2006年提出了和老公凯文离婚,很多人认为24岁的布兰妮可能得将自己的一半财产分给凯文,但事实上,她在婚前协议中已经表示,她6500万美元的财产不会给凯文一分一厘。这份协议长达60页,可以说保护了布兰妮所有的个人财产,和凯文结婚前就挣到了她大多数的家产。
[链接二]为爱放弃公证,最终又被财产所抛的明星们
吴奇隆与马雅舒结婚将近三年,惊传感情生变,已经签字离婚。而吴奇隆将名下共六栋房子过户给马雅舒,另外还付了赡养费将近新台币4200多万元,尽管传闻中说是女方出轨导致离婚,但因为他们未做婚前财产公证,所以作为男人的吴奇隆不得不按台湾法律支付赡养费。
孙楠与买红妹是协议离婚,除了将两人当年的财产分割公之于众,孙楠还给买红妹及其子女留下了巨额财产,其中有五处房产 (含两套别墅)和3000万现金。另外孙楠还同意在离婚后每年支付近100万元的子女生活费。如此看来,这场离婚官司中,买红妹是最大赢家,事前两人到处秀恩爱,根本没想到会离婚,更没做过婚前财产公证,走到今天,孙楠失人又失财。
麦当娜是美国歌坛大姐大,当年下嫁比她小10岁的盖・里奇,结婚时两人共持有5亿多资产,其中多数为麦当娜个人财产,可是当八年后,两人感情降温直至离婚时,麦当娜支付盖・里奇1.5亿英磅的“分手费”,盖・里奇由一个穷小子一跃成为亿万富翁,不可谓不风光,所谓的感情在财产面前,就是这么不值钱!人走楼空,没有婚前财产公证,就算是大姐大也不得不挥手散金,失人失心失钱财!
[延伸阅读]
2011年2月上市的都市小说《婚前财产》,以写实手法描写了当下男女在婚姻抉择上的现实态度,全面展现当下男女的爱情观、婚姻观以及财产观,具有很强时代感。
内容简介:临近结婚,冉欣眉和男友陆子航因婚前财产发生争执,陆家要求她出三分之一房款,她则要求房产证写上自己的名字,房产之争将两人的关系彻底搞僵;同事肖琳是个离异女人,名下除了孩子还有房子跟一笔固定存款,在旁人眼中衣食无忧,却不知道,正是这种物质之累使她对再婚望而却步……
[众生观点谈]
观点一:
我愿意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就算他不提出来,我也会提出来,我不想日后人财两空,现在的感情和婚姻一样脆弱,我不能把所有赌注都放在对他的信任上,因为感情上的信任是靠不住的,说变就变。
观点二:
如果他做财产公证,我一定会提出分手的,因为一切都是从他本身的利益出发,我怀疑他对我是否是真感情,我会重新考虑是否合适继续在一起。
观点三:
在感情上很难接受,没结婚就想到了离婚,这样的婚姻是否能长久,真的很难说,就算当时碍于面子去公证了,心里依然会有芥蒂,人生最美好的港湾——家,从此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编者说]
《新婚姻法》的再次修改,更加充分地阐明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一时之间议论纷纷,有人说这是在保护有钱一方的利益,更有人说这加重了有钱男人出轨的几率……矛头一时之间指向财产一方。其实大家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婚姻之前的财产你不曾参与,何必强求分享呢?与其在婚前财产上纠缠不清,不如抓紧时间努力工作,为自己多争取一份保身的资本,就算哪天婚姻走不下去了,至少还有一两样贴身家当取暖。
[本刊观点]
财产公证和爱情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爱不爱和有钱没钱是两个概念,简单说来,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前财产则是一个人的事情,与其强求,不如自己奋斗。
简单来说,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将个人财产法律化,不管将来婚姻走向如何,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被对方分割,就即便将来发生婚变,也不会让对方分走。但是,从另外一种层面来说,财产公证保护的是个人利益,把爱情和婚姻推向了保护自我的一个极端,不免让人怀疑:爱情和财产是否分得开?
面对婚前财产公证,你准备好了吗?
控诉篇:婚前财产公证,让谁爱?又让谁恨?
讲述人:李小姐
年龄:28岁
职业:报关员
控诉理由:婚前财产公证让我爱不下去又恨不起来
眼前的李小姐,说起婚前财产公证,牙关依旧咬得紧紧的,叹息许久才说:“三年的感情啊,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原来,李小姐和男朋友是在工作中认识的,她是海关报关员,男朋友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负责人,李小姐服务态度好,在相处中,男方很快爱上了她,并使出所有浪漫招数追求李小姐,两人年龄相近,条件相当,于是很快走到了一起。想起当初刚恋爱那会儿,李小姐的脸上依然会现出被爱的甜蜜,她说:“那时候的他,就算我要天上的星星也舍得摘下来,有时为了让加班的我吃上一口热饭,他宁可站在办公楼下面等到大半夜,人是冷的,可心窝里的饭却依然温着……唉,怎么想,也想不到……”随着一声叹息,李小姐说起了婚前财产公证带给自己的“伤害”。
交往三年之久,决定走进婚姻时,男朋友突然吱唔着说出要做财产公证。李小姐听到这句话时,以为对方在开玩笑,等她确定不是时,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怎么算,都算不到会有今天,她不可置信地问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做?男朋友的回答很“官方”,他说:“父母要求的。”听闻此言,李小姐的心瞬间凉下去,对方父母自己拜见过多次,且一直当亲生父母来对待,却不料会是这种结局。
最后一次见面时,李小姐当着男朋友父母的面儿说起财产公证的事,她一再表示:“你们家的财产我不会要,就算走到离婚那步,我也不会抢一分,只是做财产公证这件事我不能答应!那么多姐妹结婚,没听说哪个做财产公证的,偏偏让我遇上了,这种事说出去多丢人呢!”然而让她想不到的是,男朋友的父母颇无奈地解释说:“我们不是强求你做公证,也不是不相信你的为人,只是他的大哥曾经吃过这方面的亏,所以……”说到这里,李小姐才弄明白,原来男朋友的大哥曾经因为失婚而失去大半财产,所以两位老人希望小儿子不要重蹈覆辙。
李小姐说:“尽管情有可原,但毕竟那是他大哥的事情,怎么可以随便嫁接到我们身上来呢?毕竟,财产公证很伤感情的,特别是男朋友的态度,他坚持听父母的,不免让人怀疑我们三年的感情究竟算什么?真是爱不下去又恨不起来啊!”说到这儿,她的眼神一片迷惘,显然对于财产公证这件事,至今也没想明白。
[编者说]
婚前财产公证,简单的六个字,说出来却足够伤人。特别是由有钱一方提出来,那感觉就像在提前做财产谈判——以后过好了则已,过不好你走你的,再无牵扯。
[本刊观点]
说到底,财产这关好过,爱情这关不好过,以爱的名义不做财产公证说得过去,以财产的名义让爱情妥协却太难。
支持篇:门当户对,你有你的金山,我有我的银两
讲述人:郑小姐
年龄:32岁
职业:服装店老板
支持理由:好夫妻明算账
郑小姐名下不仅有两家实体服装店,还有一个网上小店,每月固定走货量十万,收入颇丰,固定资产有两套房产,一辆跑车,小资日子洒脱至极。在30岁那年,郑小姐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两人都属大龄男女,走到一起不容易,所以彼此都很珍惜,但是相处了一年多,男方始终不开口谈婚姻,这令郑小姐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有朋友点了郑小姐一句:“人家赚那么多钱,自然怕你分家产喽。”一语惊醒梦中人,郑小姐的男朋友经营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年收入过百万,郑小姐那点家底跟人家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郑小姐当时对点醒自己的朋友说了句:“不就是钱吗?我又不缺!大不了做婚前财产公证呗!”话虽如此,可其中究竟有多少是真心话,多少是赌气,只有她自己明白。坦白来说,作为一个女人,最想要的还是一个现世安稳,谁也不希望未走进婚姻却已经开始算计财产,然而郑小姐毕竟也算事业小有所成,在物质这方面也能自给自足,加上男朋友的为人处事都是她所欣赏的,所以她决定,跟对方谈一下财产公证,借此打消男朋友对财产的顾虑。
面对郑小姐的坦荡,男朋友先是一愣,后来便笑了,或许他也想不到,郑小姐会是如此坦荡之人,最后他一脸感激地说:“我不是非要计较财产,也不是不敢给你婚期,只是觉得我们还需要了解……现在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你不是那种贪财的女人,你爱的是我这个人,那么我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在郑小姐的坚决要求下,两人做了财产公证,婚期很快敲定,男朋友不仅送了她一辆新跑车,还送了一枚1克拉的钻戒,做了新娘的郑小姐可谓幸福至极,说起财产公证这段佳话,她不仅不恼,反而一脸的骄傲:“好夫妻明算账,他有他的金山,我有我的银两,大家都不差钱儿,何必让真爱死在财产计较上呢?”
[编者说]
你有,我有,大家都有,于是大家都不计较。其实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婚前财产这件事情上历来就没有不计较的,唯一的区别就是能不能想得开。钱再多,也没有感情真,越计较,失去的反而会越多。
[本刊观点]
正所谓门当户对,找一个条件相当的人婚配,能避免不少财产纠纷,旗鼓相当的婚姻不仅能给男女双方带来幸福,更不失自信。
质疑篇:财产公证,该计较财产还是爱情?
讲述人:苛先生
年龄:29岁
职业:公司项目经理
质疑理由:她计较的是自己的财产还是我对她的爱?
苛先生在一家建筑公司做项目经理,虽说工作辛苦了些,但收入还算可以,至少在同龄人中算是高的,工资加上分红,每月都在万元以上,比起月收入三五千的普通小白领,也算丰厚,可就算如此,想在青岛买房子还是有些差强人意,1万多元1平米的房价,积攒多年也顶多拿得出首付。
苛先生说:“其实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钱拿个首付不成问题,可她却非说要一次付完,不想支付银行的高利息。”他嘴里的“她”,指的是相处两年的女朋友小优,小优在一家设计公司,收入不高,但人漂亮,苛先生很爱她,也答应给她最好的生活。可是,作为刚毕业没几年的新人,想一步登天过上小富即满的幸福日子,自然也没那么容易。
然而,小优却说什么也坚持要付上全房款才肯结婚。于是,苛先生不得四处求借,就算如此,还是差了将近20万的房款填不上。這时女朋友说话了,小优说:“20万我家里可以出,但我妈说有个条件……房产证将来要写我的名字,最好公证一下。如果你同意,我妈就出了这20万,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就去继续借,反正是婚前财产,你也可以公证的,不过我可不会掏一分钱……”小优的这番话让苛先生从头冷到脚,过去无论多苦多难,他从未想过让小优付出一丁点儿,甚至还想过如何将房子装成她喜欢的样子,更不承想过房子还要算成什么个人婚前财产!听到女朋友说“婚前财产”这四个字时,他对结婚突然失去了热情。
看似这桩感情出现冷战是因为20万的房款缺口,其实只有苛先生自己明白,问题出在女朋友小优的计较上。不过一套总价不到80万的房子而已,对方未拿一分钱却已经开始计算房产归属权,这样的感情,这样的女人,他觉得需要好好冷静,好好考虑一下何去何从。
苛先生说:“我爱她,毋庸置疑,但她爱不爱我,我真的不敢确定,如果爱我,为什么非要逼着我全款买下房子?就算全款买房是对的,那么又何必拿20万来要挟我?她在乎的究竟是她娘家的那20万?还是将来和我一起走过的每个日子?我对她的爱难道一文不值吗?这些问题让我头痛,这婚先不结了……”
[编者说]
财产有价,爱无价。换个说法,爱在财产面前应当是清高的,至上的,独一无二的。可一旦愛败给了财产,一切皆不存在,到那时,爱甚至会比财产还俗气。
[本刊观点]
为爱闹分手的恋人是可惜的,为财产闹分手的恋人是可耻的,让爱败给财产,这是人性的一种失败,唯一的原因——爱得不真也不深。
主动篇:婚前财产公证,送给爱的一份大礼
讲述人:乔先生
年龄:30岁
职业:证券公司分析师
主动理由:爱她,就给她一份安心大礼
乔先生是在29岁那年认识现在的妻子小敏的,小敏是他的客户,名下有200万的资金供他操作,合作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人话很少,除了必要的信息沟通之外,几乎不谈任何个人话题。直到那天,乔先生发现账户里多出500万,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几番试探之下才知道,原来小敏刚离婚,前夫一次付给她500万分手费,一时之间小敏不知投资做点什么,索性打进股市账户,由乔先生代自己操作。
看着眼前一脸憔悴的小敏,乔先生莫名产生了怜悯之心,他好心地劝说对方不应该这样冒险,股市毕竟不安全,还是一分为二的好,存一部分,留一部分。在他的帮助之下,小敏买了一部分保本基金,虽然乔先生因此会失去公司一大笔提成,但他的诚心还是博得了小敏的赏识,两人因此成为朋友,经常一起吃饭,一来二去便熟悉了。
经过了解,乔先生发现小敏年龄不大,但上次不幸的婚姻却带给她很深的打击,很难相信男人,正因为如此,他觉得自己更加有责任对她的资金负责。在他的精心打理下,小敏账户上的数字一直翻新,这令小敏很高兴,免不了私下给他多些佣金,可乔先生总是拒绝,他说:“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责任。”
经过半年相处,小敏渐渐开始相信乔先生,而乔先生也喜欢上了文静又识大体的小敏,两人开始试着交往。一年后,小敏在一次醉酒时吐出心声,说自己爱他却怕结婚再受伤害,还说有一次相亲被男方问及财产很害怕的故事。这些话让乔先生想了很久,终于,他决定娶小敏,唯一的贺礼就是一份婚前财产公证书。他说:“我爱的是这个女人,不是她的财产。”在乔先生的坚持下,两人做了财产公证,而小敏也从这份公证书上看到了乔先生的一颗真心。
婚礼上,乔先生一往情深地对妻子说:“因为爱你,所以就要让你安心。”在他看来,因为爱她,所以就必须给她一份安心大礼,让财产公证开道,让爱情住进心里来。不得不说,乔先生的坦荡是多数普通人所欠缺的,对财产漠然是因为对爱情执着,嫁给这样的好男人,相信小敏这次是真的找到了幸福。
[编者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产当道,爱情却成了财产的拦路虎,但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石,虽不能说有情饮水饱,至少也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同理,如果两个人爱到坦荡,财产公证也未必就能破坏一份感情,就像香港大美女李嘉欣,嫁入豪门之前以1亿身价买断与娘家关系,这份决绝除了自信之外,更是坚信爱情和婚姻会长久。
[本刊观点]
财产公证唯一能说明的问题就是,谁的财产多,谁的财产少,往大处想,只是一堆数据,往小处想,是两个人的一场财产较量,非要把它跟爱情划上等号,其实是不可取的。有财产的一方未必就是骄傲的,没财产的一方未必就是卑微的,不应以财产论英雄。
[链接一]推崇婚前财产公证,再爱也不忘‘本’的明星们
章子怡曾传欲嫁华纳股东Vivi Nevo,未婚夫Vivi Nevo现年42岁,个子不高,却坐拥47亿美金(约300亿人民币)身家。昨日有传闻称Vivi Nevo下月将与章子怡签婚前协议书,确保不会发生分家产的闹剧。双方约定一旦离婚,女方可获得一定的赡养费,而不会分到财产,虽说这段感情最终不了了之,但两人对婚前财产的态度可见是相当重视。
与前夫伍伟杰离婚,对一向乐观积极的翁虹是一次自信心的重创,就在翁虹38岁生日宴会上,翁虹经好朋友介绍,认识了现任老公刘伦浩。恋爱四个月后,翁虹就“闪婚”了。 2007年1月17日,翁虹和刘伦浩瞒着所有亲友,在美国洛杉矶登记结婚。为了防止重蹈前一段失败婚姻的覆辙,翁虹和刘伦浩签订了婚前协议书,对双方的财产和感情作出约束,其中第一条就是“不能随便提出离婚或者分手”,此外还有“吵架时不能翻旧账”,遇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必须以双方感情为第一优先”。
布兰妮2006年提出了和老公凯文离婚,很多人认为24岁的布兰妮可能得将自己的一半财产分给凯文,但事实上,她在婚前协议中已经表示,她6500万美元的财产不会给凯文一分一厘。这份协议长达60页,可以说保护了布兰妮所有的个人财产,和凯文结婚前就挣到了她大多数的家产。
[链接二]为爱放弃公证,最终又被财产所抛的明星们
吴奇隆与马雅舒结婚将近三年,惊传感情生变,已经签字离婚。而吴奇隆将名下共六栋房子过户给马雅舒,另外还付了赡养费将近新台币4200多万元,尽管传闻中说是女方出轨导致离婚,但因为他们未做婚前财产公证,所以作为男人的吴奇隆不得不按台湾法律支付赡养费。
孙楠与买红妹是协议离婚,除了将两人当年的财产分割公之于众,孙楠还给买红妹及其子女留下了巨额财产,其中有五处房产 (含两套别墅)和3000万现金。另外孙楠还同意在离婚后每年支付近100万元的子女生活费。如此看来,这场离婚官司中,买红妹是最大赢家,事前两人到处秀恩爱,根本没想到会离婚,更没做过婚前财产公证,走到今天,孙楠失人又失财。
麦当娜是美国歌坛大姐大,当年下嫁比她小10岁的盖・里奇,结婚时两人共持有5亿多资产,其中多数为麦当娜个人财产,可是当八年后,两人感情降温直至离婚时,麦当娜支付盖・里奇1.5亿英磅的“分手费”,盖・里奇由一个穷小子一跃成为亿万富翁,不可谓不风光,所谓的感情在财产面前,就是这么不值钱!人走楼空,没有婚前财产公证,就算是大姐大也不得不挥手散金,失人失心失钱财!
[延伸阅读]
2011年2月上市的都市小说《婚前财产》,以写实手法描写了当下男女在婚姻抉择上的现实态度,全面展现当下男女的爱情观、婚姻观以及财产观,具有很强时代感。
内容简介:临近结婚,冉欣眉和男友陆子航因婚前财产发生争执,陆家要求她出三分之一房款,她则要求房产证写上自己的名字,房产之争将两人的关系彻底搞僵;同事肖琳是个离异女人,名下除了孩子还有房子跟一笔固定存款,在旁人眼中衣食无忧,却不知道,正是这种物质之累使她对再婚望而却步……
[众生观点谈]
观点一:
我愿意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就算他不提出来,我也会提出来,我不想日后人财两空,现在的感情和婚姻一样脆弱,我不能把所有赌注都放在对他的信任上,因为感情上的信任是靠不住的,说变就变。
观点二:
如果他做财产公证,我一定会提出分手的,因为一切都是从他本身的利益出发,我怀疑他对我是否是真感情,我会重新考虑是否合适继续在一起。
观点三:
在感情上很难接受,没结婚就想到了离婚,这样的婚姻是否能长久,真的很难说,就算当时碍于面子去公证了,心里依然会有芥蒂,人生最美好的港湾——家,从此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编者说]
《新婚姻法》的再次修改,更加充分地阐明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一时之间议论纷纷,有人说这是在保护有钱一方的利益,更有人说这加重了有钱男人出轨的几率……矛头一时之间指向财产一方。其实大家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婚姻之前的财产你不曾参与,何必强求分享呢?与其在婚前财产上纠缠不清,不如抓紧时间努力工作,为自己多争取一份保身的资本,就算哪天婚姻走不下去了,至少还有一两样贴身家当取暖。
[本刊观点]
财产公证和爱情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爱不爱和有钱没钱是两个概念,简单说来,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前财产则是一个人的事情,与其强求,不如自己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