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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评价是写作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写作水平的关键环节。作文评价方法合理与否,评价效果积极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写作兴趣和写作水平的提高。因此,在作文教学中实施一种积极有效的评价体系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尝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的作文进行评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这里与各位老师切磋。
一、注重思维能力的评价
传统的作文教学往往侧重于对学生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的要求上,而对学生的思维能力、个性发展以及对社会的思考和关注方面做得不够。这种教学方法表现在作文评价中则是:评价学生的作文中心是否明确,层次是否清楚,用词是否准确生动,语句是否通顺等等。学生为达到“要求”,为能写出“优秀”的文章,不惜刻意遣词造句,甚至弄虚作假——内容虚构、情感虚假。针对这种现象,《语文课程标准》在书面表达的基本目标第3条中表述为:“在表达实践中发展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发展创造性思维。”在“教学建议”中则从教学角度表达了大体相同的意思:“写作教学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我们在具体的评价实践中应该体现新课标的写作要求,不能用自己的经验、好恶去评价学生的作文,评价他们对生活的独特感受,而应适度提倡作文中的多向思维,鼓励学生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去观察和表达。学生反常规的思维里常常闪烁着创新的火花。我在评价学生作文时总是不忘给他们指出文章是否有新意,是否独特有个性,让那些语言表达能力不强但有个性的学生保持对写作的兴趣,让语言表达能力强但作文缺乏新意的学生向着“个性创意”的方向努力。
二、注重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
新课标关于书面表达的基本目标或曰写作规范要求是:“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思路清晰连贯,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合理安排结构。”其中“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是新课标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积极导向,体现了语文学习中德育与智育相统一的教育思想。没有这一导向,书面表达就失去了灵魂。然而我们现在的作文教学,往往只重视对学生写作技巧的指导,忽视了作文的育人功能和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其实,学生的作文往往或多或少地体现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他们思想品质、道德行为的一种流露。因此,我们在评价学生的作文时应重视对他们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培养他们真实健康的感情。对作文中流露的诸如悲观沉沦、贪图享乐、个人至上等思想情绪,应及时指出并向积极的方向引导。例如我曾布置过一篇题为“我的梦想”的作文,有个学生模仿鲁迅先生的文章在文中写道:“……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枯燥无味的书本堆在我的眼前,单调无聊的生活令我艰于呼吸,哪里还有什么言语?我将深味这校园浓黑的悲凉,还有什么梦想可言……”文章格调低沉,悲观之情流露于笔端。针对这种消极的情绪我写下的评语是:“请你暂且将目光转移一下,看一看校园里紫藤的美丽,听一听校园广播中乐曲的清幽,感受同学间交谈的欢乐,把心敞开,用慧眼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好,用年轻去描绘生活的蓝图,给自己一个梦想,用拼搏去实现它,我相信你一定能成功!”后来,他在作文本里夹上了一张纸条:“老师,我再也不会这么悲观了,我慢慢学会了乐观地面对一切,学会了如何在生活中寻找快乐。老师,谢谢您给我的指引和鼓励!”
由此例可见我们在面对学生流露出的某些消极情绪时,只要积极引导,正确疏通,就可以让他们以积极健康的态度面对生活。于漪老师曾说过:“作文不只是一种写作技巧,而是一种表情达意的手段。要做好文章,首先要在做人上狠下工夫——内心必定要充实,人生必定要有所追求。”我们在写评语时应积极地体现这一育人导向。
三、注重评价方式的多元化
传统的作文评价方式较单一,由教师一人阅读、评价。作文的优劣由教师一人决定。教师在作文评改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收效甚微,学生作文水平也未能得到真正的提高。究其因主要是这种评价方式未能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未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写作氛围。《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能独立修改自己的文章,结合所学语文知识,多写多改,养成切磋交流的习惯。乐于相互展示和评价写作成果。”这就把学生从被动的被评价人转为了主动的评价人,也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具体的评价实践中,笔者经常让学生互相修改作文,互写作文评语。评价过程中,学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无论是修改还是评价都非常认真,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既对别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在修改或评价过程中,每位同学都或多或少地从其他同学那里得到了借鉴,也提高了自己的鉴赏能力。我们在评价时还可以把评价主体进一步扩大,让家长也参与其中。学生的作文完成以后,可以请家长对孩子的作文予以评价。这样,就建立了教师、学生、家长共同评价的体系。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可以促进学生与教师、家长的交流,可以让学生更充分地认识自己文章的优缺点,从不同的评价结果中多方获益,从而真正提高写作水平。
四、注重评语的感情投入
“言为心声”,学生的作文大多是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一次认真的精神劳动。他们期待老师认可自己的劳动成果和这次精神创造的价值,渴望一种心与心的交流。因此,我们的评语不应该是冷峻的评价,而应是与学生感情的沟通与交流。
叶圣陶先生说:“批改不宜挑剔,要多鼓励,多指出优点,此意好。”每个学生都有自尊心和荣誉感,评语中多些鼓励和赞赏能增强学生的兴趣和动力。当学生的习作有了进步,哪怕是点滴进步时,我们就应热情地表扬。“老师为你的进步感到高兴”、“阅读你的文章是一种享受”等评语虽然简单,但可以直接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逐步提高写作水平。总之,我们在给学生作文写评语时,不应该是简单的、生硬的说教,而应该是娓娓的交谈。因为老师几句赞美的话、真挚的话,会沟通两代人的心音,给学生带来莫大的欣慰和欢乐。而那些具有独到见解、深刻哲理、诚挚态度,浓郁情感的话,也许将伴随学生一生。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指出:语文课程评价要“致力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作文评价作为语文课程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体现“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作用,具体地说是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在新课程改革全面展开的今天,我们应对自己的写作教学观念进行反思,努力寻求一种积极有效的作文评价体系,提高学生的写作兴趣和写作水平,真正担负起一个教育者的责任。
(作者单位: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沛县分校)
一、注重思维能力的评价
传统的作文教学往往侧重于对学生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的要求上,而对学生的思维能力、个性发展以及对社会的思考和关注方面做得不够。这种教学方法表现在作文评价中则是:评价学生的作文中心是否明确,层次是否清楚,用词是否准确生动,语句是否通顺等等。学生为达到“要求”,为能写出“优秀”的文章,不惜刻意遣词造句,甚至弄虚作假——内容虚构、情感虚假。针对这种现象,《语文课程标准》在书面表达的基本目标第3条中表述为:“在表达实践中发展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发展创造性思维。”在“教学建议”中则从教学角度表达了大体相同的意思:“写作教学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我们在具体的评价实践中应该体现新课标的写作要求,不能用自己的经验、好恶去评价学生的作文,评价他们对生活的独特感受,而应适度提倡作文中的多向思维,鼓励学生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去观察和表达。学生反常规的思维里常常闪烁着创新的火花。我在评价学生作文时总是不忘给他们指出文章是否有新意,是否独特有个性,让那些语言表达能力不强但有个性的学生保持对写作的兴趣,让语言表达能力强但作文缺乏新意的学生向着“个性创意”的方向努力。
二、注重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
新课标关于书面表达的基本目标或曰写作规范要求是:“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思路清晰连贯,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合理安排结构。”其中“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是新课标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积极导向,体现了语文学习中德育与智育相统一的教育思想。没有这一导向,书面表达就失去了灵魂。然而我们现在的作文教学,往往只重视对学生写作技巧的指导,忽视了作文的育人功能和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其实,学生的作文往往或多或少地体现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他们思想品质、道德行为的一种流露。因此,我们在评价学生的作文时应重视对他们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培养他们真实健康的感情。对作文中流露的诸如悲观沉沦、贪图享乐、个人至上等思想情绪,应及时指出并向积极的方向引导。例如我曾布置过一篇题为“我的梦想”的作文,有个学生模仿鲁迅先生的文章在文中写道:“……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枯燥无味的书本堆在我的眼前,单调无聊的生活令我艰于呼吸,哪里还有什么言语?我将深味这校园浓黑的悲凉,还有什么梦想可言……”文章格调低沉,悲观之情流露于笔端。针对这种消极的情绪我写下的评语是:“请你暂且将目光转移一下,看一看校园里紫藤的美丽,听一听校园广播中乐曲的清幽,感受同学间交谈的欢乐,把心敞开,用慧眼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好,用年轻去描绘生活的蓝图,给自己一个梦想,用拼搏去实现它,我相信你一定能成功!”后来,他在作文本里夹上了一张纸条:“老师,我再也不会这么悲观了,我慢慢学会了乐观地面对一切,学会了如何在生活中寻找快乐。老师,谢谢您给我的指引和鼓励!”
由此例可见我们在面对学生流露出的某些消极情绪时,只要积极引导,正确疏通,就可以让他们以积极健康的态度面对生活。于漪老师曾说过:“作文不只是一种写作技巧,而是一种表情达意的手段。要做好文章,首先要在做人上狠下工夫——内心必定要充实,人生必定要有所追求。”我们在写评语时应积极地体现这一育人导向。
三、注重评价方式的多元化
传统的作文评价方式较单一,由教师一人阅读、评价。作文的优劣由教师一人决定。教师在作文评改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收效甚微,学生作文水平也未能得到真正的提高。究其因主要是这种评价方式未能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未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写作氛围。《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能独立修改自己的文章,结合所学语文知识,多写多改,养成切磋交流的习惯。乐于相互展示和评价写作成果。”这就把学生从被动的被评价人转为了主动的评价人,也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具体的评价实践中,笔者经常让学生互相修改作文,互写作文评语。评价过程中,学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无论是修改还是评价都非常认真,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既对别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在修改或评价过程中,每位同学都或多或少地从其他同学那里得到了借鉴,也提高了自己的鉴赏能力。我们在评价时还可以把评价主体进一步扩大,让家长也参与其中。学生的作文完成以后,可以请家长对孩子的作文予以评价。这样,就建立了教师、学生、家长共同评价的体系。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可以促进学生与教师、家长的交流,可以让学生更充分地认识自己文章的优缺点,从不同的评价结果中多方获益,从而真正提高写作水平。
四、注重评语的感情投入
“言为心声”,学生的作文大多是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一次认真的精神劳动。他们期待老师认可自己的劳动成果和这次精神创造的价值,渴望一种心与心的交流。因此,我们的评语不应该是冷峻的评价,而应是与学生感情的沟通与交流。
叶圣陶先生说:“批改不宜挑剔,要多鼓励,多指出优点,此意好。”每个学生都有自尊心和荣誉感,评语中多些鼓励和赞赏能增强学生的兴趣和动力。当学生的习作有了进步,哪怕是点滴进步时,我们就应热情地表扬。“老师为你的进步感到高兴”、“阅读你的文章是一种享受”等评语虽然简单,但可以直接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逐步提高写作水平。总之,我们在给学生作文写评语时,不应该是简单的、生硬的说教,而应该是娓娓的交谈。因为老师几句赞美的话、真挚的话,会沟通两代人的心音,给学生带来莫大的欣慰和欢乐。而那些具有独到见解、深刻哲理、诚挚态度,浓郁情感的话,也许将伴随学生一生。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指出:语文课程评价要“致力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作文评价作为语文课程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体现“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作用,具体地说是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在新课程改革全面展开的今天,我们应对自己的写作教学观念进行反思,努力寻求一种积极有效的作文评价体系,提高学生的写作兴趣和写作水平,真正担负起一个教育者的责任。
(作者单位: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沛县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