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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对姚中民来说真不是好日子。当天下午3点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监事长姚中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这又是一名退休后落马的高官。不知他退休前日子过得怎么样,总之退休后真不平静,一年前还被通报“违反八项规定”,也算“摔”过一跤,这次则摔得更彻底。对这种遭遇,借用一个词来形容——“连环劫”。
几个月的副省长
今年64岁的姚中民,是土生土长的河南人,曾在河南工作过十年时间,并且大部分都是在建设银行工作。
1977年9月,姚中民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基建经济系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
1996年,他又读取了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系投资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同时,他还是高级经济师,可以说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
1985年5月起直至1993年3月,姚中民一直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分行任职,曾先后担任党组副书记、书记、副行长、行长等职务。
随后,姚中民曾短暂在河南省政府工作过一年时间,1993年,他成为河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时只有41岁,只干了10个月。1994年初,姚以副省长身份重新回归金融系统,出任国开行副行长、纪检组长,长期兼任贷款管理委员会主任。
这一变动,让姚中民在国开行工作了近20年时间。他曾先后担任副行长、纪检组组长,随后又担任党组副书记等职务。可以说,姚中民全面参与了国开行的筹建和此后的各项改革。
2008年国开行商业化改革之际,被任命为国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书记、监事长,排名第三位,到2013年年底到龄退休。
值得一提的是,姚中民刚调到北京工作时,除了担任国开行副行长外,还有纪检组组长的职务在身,并且一干就是5年。2013年,姚中民还登上《新闻联播》,介绍国开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
报道中介绍,国开行是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近年来出国团组数量增长较快。针对个别团组任务不实,存在照顾性出国等问题,国开行相继出台了多项有关通知和规定。
国开行元老
在国开行,姚中民也是“元老”了。根据国开行官网介绍,国开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中国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正是1994年初,姚中民被调入国开行。
一般情况下,能成为“开行元勋”,那也是颇受器重的人才。2008年12月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在国开行这一呆,姚中民一直干到了退休。其间其曾兼任了长达10年左右的国开行贷款管理委员会主任。在2013年退休前,他是国开行监事长。
知情人士透露,国开行是“国务院领导”的,也就是说这类金融机构,不属于国资委管辖的国企。该机构“为满足公司治理要求,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三长’并行。”
换句话说,在“三长”格局里的监事长,姚中民也是举足轻重。当过4年的纪检组长,又当过6年的监事长,姚中民对党纪国法恐怕比谁都熟,谁知道最后还是“灯下黑”。
根据公开报道,姚中民的仕途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点:其一,此人可归入技术官僚之列。数十年长期在金融机构任职,而且待过的主要是两大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官方通报的是“国家开发银行原监事长”落马,这跟此前常小兵落马通报不太一样。当时常小兵名字前面挂着两个头衔“中国联通原董事长”、“中国电信董事长”。为此普遍认为,其出事很大程度上是在“原”单位任上。
其二,姚中民算得上是横跨政商的官员。他曾在地方上任职,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1993年,时任建行河南分行行长的他升任河南省副省长,此后又调任国开行副行长、纪检组长,在国开行任职20年。
退休后曾违规
姚中民退休已有两年,却两次被查,上一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官网显示,2015年2月5日,总社监察局组织机关正处级以上干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开展了一次廉政教育活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专题片的消息,其中披露,总社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刘初明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姚中民、王用生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同一份通报早在2015年1月就已经传达到了千公里外的贵州凯里,该市纪委官网在2月6日发文披露,1月30日时任省委書记赵克志在《关于姚中民、王用生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中纪通〔2015〕1号)上作出重要批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我省也要旗帜鲜明,从严查处,追究责任,通报曝光,决不让“四风”反弹、死灰复燃。
姚中民被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是在2015年初。也是这一年,他工作近20年的国开行迎来中央第五巡视组。
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看,国开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较为突出:追责问责“高举轻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铺张浪费、享乐奢靡问题突出,办公用房严重超标,在多地建高档豪华宾馆,闲置浪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禁不止,公款吃喝、违规购买礼品、公车私用等问题仍然存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存在因人设岗、“带病提拔”等现象;信贷、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和道德风险。
这着实让人吃惊,但姚中民违反“八项规定”的具体问题是哪些,至今未见任何公开描述。更叫人意外的还在后面。2015年3月下旬,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名单——阵容堪称“超级豪华”,包括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钱颖一、周其仁、蔡昉,中国银行董事长田国立、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潘云鹤、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等。 值得注意的是,52位专家委员中,“姚中民”的名字竟然也是赫然在列,丝毫不受中纪委通报影响。公开资料显示,退休后的姚中民担任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被称为“中国最高级别智库”,成立于2009年,由国家发改委主管,理事长是前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副理事长还包括李荣融、戴相龙、魏建国、张国宝等。
姚中民退休后除了以“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的身份游走于政学界外,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北京河南企业商会名誉会长。
据北京河南企业商会官网介绍,该会聘请了23位省部级领导担任荣誉会长,47位司局级领导及在京河南籍知名人士担任名誉顾问。
其实,省部级高官违反“八项规定”,情节有轻有重,为此组织上也会区别对待。其一是情节轻,职务未作调整。比如曾被通报的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仍任原职。留任的官员大多会有处分,如何建中被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参加公款宴请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事发后也被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其二是丢官去职。如去年6月,被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中投证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龙增来,被撤销其党内职务,并免去行政职务。这也是公开信息发现的,十八大以来首次因违反八项规定被撤职的高官。
其三是被降级。比如最近被通报违规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退休后连降6级,最后给了个副科待遇。还有就是“喝酒喝出人命”的饭局主角——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被留党察看一年,副省级降为正厅级。
最后就是落马的。在众多落马官员的累累罪状里,违反八项规定都算是轻的了。现在,中纪委宣布姚中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看来,他的问题不仅仅止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还有更多的违纪违法行为将在调查后公开。
与刘汉的混沌往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对姚中民这样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更是如此——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寻找各种机会与便利“回报”故乡成为他们中大多数人的选择,这也是一个人“出生于此”的强有力证明。
2010年5月,在汶川大地震中被誉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建设者的汉龙集团向河南淮阳县捐资1500万元,用于创办该县最大的职业技术学校——淮阳太昊汉龙职业技术学校(县职教中心)。
河南淮阳,正是姚中民的故乡。而汉龙集团的掌门人就是被坊间称为“资本大鳄”“矿业大亨”的刘汉。2014年2月,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曾用名刘勇)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1项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专案组侦查表明,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而除了汉龙高新、广汉佳德、凯达实业、四川平原、丰谷酒业等公司外,还包括入股境外的赌博公司。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组织已经坐拥资产近400亿元”。
回看2010年5月汉龙集团捐资建校这件事,刘汉在河南并没有什么大的投资项目,为何他要从四川跑到河南的一个小县城去做慈善?从参加汉龙集团捐资建校座谈会的人员名单中,也许能一窥端倪。
代表汉龙集团参会的是董事会主席孙晓东——他是刘汉的得力助手,汉龙集团的公开操盘手。参会的还有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党委副书记、监事会监事长姚中民、国家银行综合计划局局长郭新双、国家开发银行郑州分行行长王卫军以及当地的一帮党政官员。
一个民企普通不过的捐资建校行动,何以引来国开行大佬助阵?这与国开行有什么关系?如果淮阳不是姚中民的故乡,他还会参会吗?更奇怪的是,明明是汉龙集团出钱,然而姚中民的发言更像是他出的钱一样。
据当地政府网报道,姚中民在座谈会上指出,“这次回到家乡,看到淮阳这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的成绩感到非常高兴,报效家乡、回报社会是身为一个淮阳人应该做的事。”
2013年3月,北京专案组在首都机场一举抓获刘汉。针对有关媒体报道汉龙集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向银行贷款融资,骗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约合46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有关人员2014年2月28日表示,未发现报道所称情况。
2011年7月15日,刘汉利用汉龙集团旗下汉龙矿业,向圣丹士提出全资要约收购,而后者拥有喀麦隆境内的世界第三大未开发铁矿石项目——穆巴拉铁矿90%的股权。汉龙矿业用于收购的15亿澳元资金和第一阶段投资47亿美元,将通过自筹和贷款形式完成。
而收购资金主要是汉龙集团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融资。有媒体调查发现,刘汉被调查之后,国家开发银行撤销了给汉龙贷款的计划。
据媒体掌握的《劉汉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透露——为维持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运营,刘汉安排其姐姐刘小平指使财务人员采取向银行骗取贷款等方式融资。
2010年4月9日至2013年3月12日,汉龙集团及其控制的四川汉龙高新、广汉市佳德实业、四川平原实业、四川凯达实业等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的投资项目、贸易合同、财务报表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的方式,先后骗取包商银行成都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星支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共计人民币4.52亿元、美元1.24亿元。
刘汉、刘小平归案后,广汉佳德、汉龙高新从银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共计人民币0.93125亿元。前述从金融机构骗得的资金均由汉龙集团统一管理使用。
除了包商银行成都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星支行,还有哪些金融机构被骗了,现在无从得知。对于上述事实,刘汉不予供认,但有证据证言证实,最高院“足以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刘汉被抓后,汉龙集团捐资助建的淮阳太昊汉龙职业技术学校再也没有什么新消息了。而刘汉死前的那段临终忏悔还言犹在耳,他说:“我这辈子就是想得到的太多,换句话说就是野心太大!”
这又是一名退休后落马的高官。不知他退休前日子过得怎么样,总之退休后真不平静,一年前还被通报“违反八项规定”,也算“摔”过一跤,这次则摔得更彻底。对这种遭遇,借用一个词来形容——“连环劫”。
几个月的副省长
今年64岁的姚中民,是土生土长的河南人,曾在河南工作过十年时间,并且大部分都是在建设银行工作。
1977年9月,姚中民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基建经济系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
1996年,他又读取了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系投资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同时,他还是高级经济师,可以说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
1985年5月起直至1993年3月,姚中民一直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分行任职,曾先后担任党组副书记、书记、副行长、行长等职务。
随后,姚中民曾短暂在河南省政府工作过一年时间,1993年,他成为河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时只有41岁,只干了10个月。1994年初,姚以副省长身份重新回归金融系统,出任国开行副行长、纪检组长,长期兼任贷款管理委员会主任。
这一变动,让姚中民在国开行工作了近20年时间。他曾先后担任副行长、纪检组组长,随后又担任党组副书记等职务。可以说,姚中民全面参与了国开行的筹建和此后的各项改革。
2008年国开行商业化改革之际,被任命为国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书记、监事长,排名第三位,到2013年年底到龄退休。
值得一提的是,姚中民刚调到北京工作时,除了担任国开行副行长外,还有纪检组组长的职务在身,并且一干就是5年。2013年,姚中民还登上《新闻联播》,介绍国开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
报道中介绍,国开行是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近年来出国团组数量增长较快。针对个别团组任务不实,存在照顾性出国等问题,国开行相继出台了多项有关通知和规定。
国开行元老
在国开行,姚中民也是“元老”了。根据国开行官网介绍,国开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中国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正是1994年初,姚中民被调入国开行。
一般情况下,能成为“开行元勋”,那也是颇受器重的人才。2008年12月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在国开行这一呆,姚中民一直干到了退休。其间其曾兼任了长达10年左右的国开行贷款管理委员会主任。在2013年退休前,他是国开行监事长。
知情人士透露,国开行是“国务院领导”的,也就是说这类金融机构,不属于国资委管辖的国企。该机构“为满足公司治理要求,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三长’并行。”
换句话说,在“三长”格局里的监事长,姚中民也是举足轻重。当过4年的纪检组长,又当过6年的监事长,姚中民对党纪国法恐怕比谁都熟,谁知道最后还是“灯下黑”。
根据公开报道,姚中民的仕途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点:其一,此人可归入技术官僚之列。数十年长期在金融机构任职,而且待过的主要是两大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官方通报的是“国家开发银行原监事长”落马,这跟此前常小兵落马通报不太一样。当时常小兵名字前面挂着两个头衔“中国联通原董事长”、“中国电信董事长”。为此普遍认为,其出事很大程度上是在“原”单位任上。
其二,姚中民算得上是横跨政商的官员。他曾在地方上任职,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1993年,时任建行河南分行行长的他升任河南省副省长,此后又调任国开行副行长、纪检组长,在国开行任职20年。
退休后曾违规
姚中民退休已有两年,却两次被查,上一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官网显示,2015年2月5日,总社监察局组织机关正处级以上干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开展了一次廉政教育活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专题片的消息,其中披露,总社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刘初明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姚中民、王用生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同一份通报早在2015年1月就已经传达到了千公里外的贵州凯里,该市纪委官网在2月6日发文披露,1月30日时任省委書记赵克志在《关于姚中民、王用生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中纪通〔2015〕1号)上作出重要批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我省也要旗帜鲜明,从严查处,追究责任,通报曝光,决不让“四风”反弹、死灰复燃。
姚中民被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是在2015年初。也是这一年,他工作近20年的国开行迎来中央第五巡视组。
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看,国开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较为突出:追责问责“高举轻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铺张浪费、享乐奢靡问题突出,办公用房严重超标,在多地建高档豪华宾馆,闲置浪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禁不止,公款吃喝、违规购买礼品、公车私用等问题仍然存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存在因人设岗、“带病提拔”等现象;信贷、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和道德风险。
这着实让人吃惊,但姚中民违反“八项规定”的具体问题是哪些,至今未见任何公开描述。更叫人意外的还在后面。2015年3月下旬,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名单——阵容堪称“超级豪华”,包括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钱颖一、周其仁、蔡昉,中国银行董事长田国立、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潘云鹤、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等。 值得注意的是,52位专家委员中,“姚中民”的名字竟然也是赫然在列,丝毫不受中纪委通报影响。公开资料显示,退休后的姚中民担任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被称为“中国最高级别智库”,成立于2009年,由国家发改委主管,理事长是前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副理事长还包括李荣融、戴相龙、魏建国、张国宝等。
姚中民退休后除了以“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的身份游走于政学界外,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北京河南企业商会名誉会长。
据北京河南企业商会官网介绍,该会聘请了23位省部级领导担任荣誉会长,47位司局级领导及在京河南籍知名人士担任名誉顾问。
其实,省部级高官违反“八项规定”,情节有轻有重,为此组织上也会区别对待。其一是情节轻,职务未作调整。比如曾被通报的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仍任原职。留任的官员大多会有处分,如何建中被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参加公款宴请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事发后也被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其二是丢官去职。如去年6月,被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中投证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龙增来,被撤销其党内职务,并免去行政职务。这也是公开信息发现的,十八大以来首次因违反八项规定被撤职的高官。
其三是被降级。比如最近被通报违规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退休后连降6级,最后给了个副科待遇。还有就是“喝酒喝出人命”的饭局主角——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被留党察看一年,副省级降为正厅级。
最后就是落马的。在众多落马官员的累累罪状里,违反八项规定都算是轻的了。现在,中纪委宣布姚中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看来,他的问题不仅仅止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还有更多的违纪违法行为将在调查后公开。
与刘汉的混沌往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对姚中民这样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更是如此——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寻找各种机会与便利“回报”故乡成为他们中大多数人的选择,这也是一个人“出生于此”的强有力证明。
2010年5月,在汶川大地震中被誉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建设者的汉龙集团向河南淮阳县捐资1500万元,用于创办该县最大的职业技术学校——淮阳太昊汉龙职业技术学校(县职教中心)。
河南淮阳,正是姚中民的故乡。而汉龙集团的掌门人就是被坊间称为“资本大鳄”“矿业大亨”的刘汉。2014年2月,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曾用名刘勇)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1项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专案组侦查表明,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而除了汉龙高新、广汉佳德、凯达实业、四川平原、丰谷酒业等公司外,还包括入股境外的赌博公司。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组织已经坐拥资产近400亿元”。
回看2010年5月汉龙集团捐资建校这件事,刘汉在河南并没有什么大的投资项目,为何他要从四川跑到河南的一个小县城去做慈善?从参加汉龙集团捐资建校座谈会的人员名单中,也许能一窥端倪。
代表汉龙集团参会的是董事会主席孙晓东——他是刘汉的得力助手,汉龙集团的公开操盘手。参会的还有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党委副书记、监事会监事长姚中民、国家银行综合计划局局长郭新双、国家开发银行郑州分行行长王卫军以及当地的一帮党政官员。
一个民企普通不过的捐资建校行动,何以引来国开行大佬助阵?这与国开行有什么关系?如果淮阳不是姚中民的故乡,他还会参会吗?更奇怪的是,明明是汉龙集团出钱,然而姚中民的发言更像是他出的钱一样。
据当地政府网报道,姚中民在座谈会上指出,“这次回到家乡,看到淮阳这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的成绩感到非常高兴,报效家乡、回报社会是身为一个淮阳人应该做的事。”
2013年3月,北京专案组在首都机场一举抓获刘汉。针对有关媒体报道汉龙集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向银行贷款融资,骗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约合46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有关人员2014年2月28日表示,未发现报道所称情况。
2011年7月15日,刘汉利用汉龙集团旗下汉龙矿业,向圣丹士提出全资要约收购,而后者拥有喀麦隆境内的世界第三大未开发铁矿石项目——穆巴拉铁矿90%的股权。汉龙矿业用于收购的15亿澳元资金和第一阶段投资47亿美元,将通过自筹和贷款形式完成。
而收购资金主要是汉龙集团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融资。有媒体调查发现,刘汉被调查之后,国家开发银行撤销了给汉龙贷款的计划。
据媒体掌握的《劉汉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透露——为维持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运营,刘汉安排其姐姐刘小平指使财务人员采取向银行骗取贷款等方式融资。
2010年4月9日至2013年3月12日,汉龙集团及其控制的四川汉龙高新、广汉市佳德实业、四川平原实业、四川凯达实业等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的投资项目、贸易合同、财务报表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的方式,先后骗取包商银行成都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星支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共计人民币4.52亿元、美元1.24亿元。
刘汉、刘小平归案后,广汉佳德、汉龙高新从银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共计人民币0.93125亿元。前述从金融机构骗得的资金均由汉龙集团统一管理使用。
除了包商银行成都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星支行,还有哪些金融机构被骗了,现在无从得知。对于上述事实,刘汉不予供认,但有证据证言证实,最高院“足以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刘汉被抓后,汉龙集团捐资助建的淮阳太昊汉龙职业技术学校再也没有什么新消息了。而刘汉死前的那段临终忏悔还言犹在耳,他说:“我这辈子就是想得到的太多,换句话说就是野心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