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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珍贵的莫过于人身自由,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失去人身自由,人生最幸福的莫过于重新获得人身自由。公诉人执正义之剑——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却失去人身自由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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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逼供,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之后,在侦查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人证、物证等证据时,为了定罪,个别侦查人员搞假现场指认笔录、假辩认笔录、假侦查实验笔录等非法证据,致使无辜的群众遭受逮捕羁押。刑讯逼供不仅是一部分冤假错案的元凶,而且严重影响了公安司法机关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公安司法机关的信任危机,从而威胁着公安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存在刑讯逼供的主要原因是:1.在我国,刑讯逼供虽然作为一种取证手段被禁止,但受着传统的侦查模式从口供到证据,即口供是证据之王的影响较深,主要体现在有罪推定的思维模式以及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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