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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有企业改革的走势,现在很多人关注这个问题,社会上也有不同的解读。我个人的感受是,三中全会一方面坚持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另一方面改革的路径安排比较符合实际,能够比较好地解决我们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对于企业家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
三中全会的《决定》有几点新意:
第一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意味着现有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框架需要进一步调整,从两层结构要变成三层结构。
我的老领导陈清泰先生一年前发表过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提出要把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职能和股东职能分开。实际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体现了他的这种提议。对于资本而言,主要是优化配置和取得回报的问题,具体从事什么样的业务是不重要的。所以管资本为主意味着出资人不能够管得过细、管得过于具体。比如说你能做什么业务、不能做什么业务,不应该再划归到监管范围之内了。对于企业而言,以后的施展空间会比以前更大。
第二点,分类监管和改革。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准确确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体现了分类改革和监管的理念。对于公益性的国有企业,《决定》的思路是能够放开、能够引入竞争机制的行业尽可能放开;对于尚不具备放开条件的垄断性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应该说这样的思路符合这类企业的特点,也是国外非常成熟的做法。对于目前处于垄断行业企业的改革,下一步方针应该是改革加上监管。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是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可以相互持股,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公众化。从发展公众公司的角度,和前几年的改革思路是一致的。
分类改革的提出,使市场化改革具备了可操作性。前几年方向是明确的,但是操作性感觉不足,原因是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情况差异太大,在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上,同步向前推进是不现实的。所以能够让现在的市场化改革起步的唯一办法,就是让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上先走一步。这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办法。
第三点,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改革中的难点。这方面进展不仅有观念上的障碍,也有操作上的困难。
如果下一步的国资监管体制转成三层结构,操作上的困难会比较容易解决。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公司的领导人员,可以暂时维持这种行政任命的状态,缓一步市场化;但是下面大量的企业就可以一律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中选拔,不合适的通过市场退出。这样操作上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总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上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如果操作得好,改革会向市场化的方向迈出新的步伐,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会进一步地提高,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合作和融合会进一步扩大。正因为如此,我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于企业家而言是好消息。
(本文节选自演讲人在“第十三届中国年度管理大会”上的演讲,标题为编辑所加。)
三中全会的《决定》有几点新意:
第一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意味着现有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框架需要进一步调整,从两层结构要变成三层结构。
我的老领导陈清泰先生一年前发表过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提出要把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职能和股东职能分开。实际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体现了他的这种提议。对于资本而言,主要是优化配置和取得回报的问题,具体从事什么样的业务是不重要的。所以管资本为主意味着出资人不能够管得过细、管得过于具体。比如说你能做什么业务、不能做什么业务,不应该再划归到监管范围之内了。对于企业而言,以后的施展空间会比以前更大。
第二点,分类监管和改革。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准确确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体现了分类改革和监管的理念。对于公益性的国有企业,《决定》的思路是能够放开、能够引入竞争机制的行业尽可能放开;对于尚不具备放开条件的垄断性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应该说这样的思路符合这类企业的特点,也是国外非常成熟的做法。对于目前处于垄断行业企业的改革,下一步方针应该是改革加上监管。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是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可以相互持股,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公众化。从发展公众公司的角度,和前几年的改革思路是一致的。
分类改革的提出,使市场化改革具备了可操作性。前几年方向是明确的,但是操作性感觉不足,原因是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情况差异太大,在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上,同步向前推进是不现实的。所以能够让现在的市场化改革起步的唯一办法,就是让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上先走一步。这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办法。
第三点,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改革中的难点。这方面进展不仅有观念上的障碍,也有操作上的困难。
如果下一步的国资监管体制转成三层结构,操作上的困难会比较容易解决。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公司的领导人员,可以暂时维持这种行政任命的状态,缓一步市场化;但是下面大量的企业就可以一律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中选拔,不合适的通过市场退出。这样操作上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总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上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如果操作得好,改革会向市场化的方向迈出新的步伐,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会进一步地提高,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合作和融合会进一步扩大。正因为如此,我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于企业家而言是好消息。
(本文节选自演讲人在“第十三届中国年度管理大会”上的演讲,标题为编辑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