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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分析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八条改革对策:一是把职务科技成果与有形资产区别开来,实行特殊的资产管理政策;二是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实行重奖;三是高校等事业单位无需上缴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四是职务科技成果奖励的金额不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五是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六是改强制评估为自愿评估;七是改强制进场交易为自愿进场交易;八是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