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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规模扩张和大学城肆意建设增大了用地需求, 在有效土地供给出现不足时, 就很容易导致日益严重的高校违规违法用地问题。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以切实贯彻科教兴国战略, 既要积极保障高校合理发展用地需求, 也要从严控制。
关键词:高校土地;现状;分析
一、我国高校土地利用现状:总体粗放
1.高校用地规模迅速扩张并且普遍超标
高校用地规模随着高等教育大发展而呈迅速扩张势头。随着普通高校从1999年开始扩招,高校占地面积从1998年的58.0万亩迅速增加到2001年的90.6万亩,扩张到1.56倍。不仅全国层面如此,各地高校用地也在迅速扩张。
2.大学城或高教园区建设一度遍地开花
迄今全国有22个省(区、市)已建或曾经拟建大学城59座,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均有(但集中在东部地区),呈遍地开花之势。
二、我国高校土地利用问题原因分析
现有多数排行榜评价体系中除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指标外,校舍面积和科研基地数量常常也是重要指标。为了提高学校在排行榜中的综合得分以吸引优秀生源,一些在教学科研方面处于劣势的学校大肆扩张校园规模并投巨资建设硬件设施。不仅民间的大学排行榜刺激了高校占地和设施建设,政府组织的评建活动也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作为“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211工程”,旨在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而高校要进入“211工程”则必须达到一定学生数和占地规模;从2002年开始的由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初衷是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思想、情况和特色等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但拟定的相关标准中就包括了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宿舍面积等指标。
三、采取科学措施促进高校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1.科学拟定高校用地标准严控规模扩张
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以切实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既要积极保障高校合理发展用地需求,也要从严控制。首先,要科学拟定高校用地标准。不仅要考虑高校类型,还要考虑高校所在地区土地资源禀赋,更要考虑原本由高校提供的相当部分服务和设施已经实现社会化的事实,适当压低“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宿舍面积”标准,及新设“校舍建设容积率”标准并且规定一般不得低于所在城市平均容积率。其次,要严格控制新、扩建高校用地规模。新办大学和大学易地扩建不仅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用地布局上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所在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数量则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特别是对于安排到大学集中区的高校,国土资源部门要基于有关部门审批中对其办学规模的核定,从严掌握用地标准,将新校区和老校区的土地一并计算,严控高校用地规模过快增长。
2.加强高校用地分类管理并且强化监督
尽管教育部一再坚持从未正式提过“教育产业化”口号,但高校校园和大学城内大量存在营利性设施或机构却是不可辩驳的事实,这就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当前大多数情况下将整个“校园”作为教育用地进行管理的方式。首先,应该调整和细化高等教育用地划拨目录。要基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事业改革需要,重新全面、科学界定高校教育用地内涵,确定不同性质用地的供给方式。将高校用地科学划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类,新、扩建高校的教学楼、实验楼、操场、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和教学相关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明显属于经营性的用地要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性质难定的建设项目则可由当事人申请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听证来判定出让方式。其次,要加强高校土地的利用监管。高校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更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地联姻”用于招商引资,严禁以办学为名圈占土地建设教职员工住宅或进行房地产开发,各级土地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清理近年来审批的新、扩建高校用地,对手续不完善、超标准用地、擅自改变教育用地性质的要予以纠正,对违法用地行为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3.妥善处理高校闲置土地和老校区土地
高校新、扩建中所产生的闲置土地和建新区后老校区土地的处理,因为关系到如何保护国有土地资产和照顾高校利益而显得较为棘手。为了促进高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高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避免当前愈演愈烈的高校圈地现象,高校建设用地也应稳步推行土地闲置收费制度。这要求高校在申请用地时附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土地管理部门根据高校建设计划和规划方案分期供地,不仅前一期项目未动工建设的下一期项目不予供地,而且未按期动工建设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未按时建成办学的则要追究违约责任。高校新、老校区功能布局应根据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学校教学发展需求统筹安排,原校区用地原则上不得转作经营性开发和住宅建设,确需调整用地性质的,必须符合所在城市规划要求并按规定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高校以原划拨用地与其他用地单位进行置换的,原使用土地必须以有偿方式出让,置换后的新建建设用地严格按前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高校用地分类分别采取不同供地方式,置换所得资金也不应全部用于新校园建设,而要根据实际情况上缴一定比例。
4.制定专门办法或者部门规章进行规范
城市中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军队往往是用地浪费的典型,其中事业单位又以高校最为突出,对这些单位用地的管理是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能力的极大考验。200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同年10月国土资源部小苏副部长还在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希望中央单位成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使用土地的模范”;而为进一步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规范土地转让行为。
中国政府已经开始着手解决政府机关和军队用地浪费问题,但就高校用地而言,虽然高层早已有所察觉,而且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规章和制度,但一直未见国家层面的处理意见和办法出台。鉴于当前高校土地利用问题层出不穷及其对土地市场的冲击和对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严重干扰,有必要制定全国统一的针对高校用地的专门办法或者部门规章,对现有高校土地利用行为进行规范,有效协调高教事业发展与严格土地管理关系。
参考文献
[1]周济.历史性的跨越——世纪之交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教育报,2002-07-11
[2]上海市教科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校扩招三年大盘点.教育发展研究,2002(9)
作者简介:
张克豪(1992~ ),男,河南信阳本科,郑州大学,行政管理。
关键词:高校土地;现状;分析
一、我国高校土地利用现状:总体粗放
1.高校用地规模迅速扩张并且普遍超标
高校用地规模随着高等教育大发展而呈迅速扩张势头。随着普通高校从1999年开始扩招,高校占地面积从1998年的58.0万亩迅速增加到2001年的90.6万亩,扩张到1.56倍。不仅全国层面如此,各地高校用地也在迅速扩张。
2.大学城或高教园区建设一度遍地开花
迄今全国有22个省(区、市)已建或曾经拟建大学城59座,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均有(但集中在东部地区),呈遍地开花之势。
二、我国高校土地利用问题原因分析
现有多数排行榜评价体系中除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指标外,校舍面积和科研基地数量常常也是重要指标。为了提高学校在排行榜中的综合得分以吸引优秀生源,一些在教学科研方面处于劣势的学校大肆扩张校园规模并投巨资建设硬件设施。不仅民间的大学排行榜刺激了高校占地和设施建设,政府组织的评建活动也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作为“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211工程”,旨在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而高校要进入“211工程”则必须达到一定学生数和占地规模;从2002年开始的由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初衷是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思想、情况和特色等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但拟定的相关标准中就包括了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宿舍面积等指标。
三、采取科学措施促进高校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1.科学拟定高校用地标准严控规模扩张
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以切实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既要积极保障高校合理发展用地需求,也要从严控制。首先,要科学拟定高校用地标准。不仅要考虑高校类型,还要考虑高校所在地区土地资源禀赋,更要考虑原本由高校提供的相当部分服务和设施已经实现社会化的事实,适当压低“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宿舍面积”标准,及新设“校舍建设容积率”标准并且规定一般不得低于所在城市平均容积率。其次,要严格控制新、扩建高校用地规模。新办大学和大学易地扩建不仅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用地布局上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所在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数量则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特别是对于安排到大学集中区的高校,国土资源部门要基于有关部门审批中对其办学规模的核定,从严掌握用地标准,将新校区和老校区的土地一并计算,严控高校用地规模过快增长。
2.加强高校用地分类管理并且强化监督
尽管教育部一再坚持从未正式提过“教育产业化”口号,但高校校园和大学城内大量存在营利性设施或机构却是不可辩驳的事实,这就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当前大多数情况下将整个“校园”作为教育用地进行管理的方式。首先,应该调整和细化高等教育用地划拨目录。要基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事业改革需要,重新全面、科学界定高校教育用地内涵,确定不同性质用地的供给方式。将高校用地科学划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类,新、扩建高校的教学楼、实验楼、操场、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和教学相关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明显属于经营性的用地要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性质难定的建设项目则可由当事人申请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听证来判定出让方式。其次,要加强高校土地的利用监管。高校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更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地联姻”用于招商引资,严禁以办学为名圈占土地建设教职员工住宅或进行房地产开发,各级土地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清理近年来审批的新、扩建高校用地,对手续不完善、超标准用地、擅自改变教育用地性质的要予以纠正,对违法用地行为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3.妥善处理高校闲置土地和老校区土地
高校新、扩建中所产生的闲置土地和建新区后老校区土地的处理,因为关系到如何保护国有土地资产和照顾高校利益而显得较为棘手。为了促进高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高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避免当前愈演愈烈的高校圈地现象,高校建设用地也应稳步推行土地闲置收费制度。这要求高校在申请用地时附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土地管理部门根据高校建设计划和规划方案分期供地,不仅前一期项目未动工建设的下一期项目不予供地,而且未按期动工建设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未按时建成办学的则要追究违约责任。高校新、老校区功能布局应根据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学校教学发展需求统筹安排,原校区用地原则上不得转作经营性开发和住宅建设,确需调整用地性质的,必须符合所在城市规划要求并按规定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高校以原划拨用地与其他用地单位进行置换的,原使用土地必须以有偿方式出让,置换后的新建建设用地严格按前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高校用地分类分别采取不同供地方式,置换所得资金也不应全部用于新校园建设,而要根据实际情况上缴一定比例。
4.制定专门办法或者部门规章进行规范
城市中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军队往往是用地浪费的典型,其中事业单位又以高校最为突出,对这些单位用地的管理是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能力的极大考验。200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同年10月国土资源部小苏副部长还在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希望中央单位成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使用土地的模范”;而为进一步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规范土地转让行为。
中国政府已经开始着手解决政府机关和军队用地浪费问题,但就高校用地而言,虽然高层早已有所察觉,而且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规章和制度,但一直未见国家层面的处理意见和办法出台。鉴于当前高校土地利用问题层出不穷及其对土地市场的冲击和对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严重干扰,有必要制定全国统一的针对高校用地的专门办法或者部门规章,对现有高校土地利用行为进行规范,有效协调高教事业发展与严格土地管理关系。
参考文献
[1]周济.历史性的跨越——世纪之交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教育报,2002-07-11
[2]上海市教科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校扩招三年大盘点.教育发展研究,2002(9)
作者简介:
张克豪(1992~ ),男,河南信阳本科,郑州大学,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