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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辖沈阳、锦州、阜新、铁法四个监察办事处,全局共有155名监察人员,负责全省五个国有重点煤矿和十个产煤市共1100个煤矿的安全监察。
一、紧扣安全监察执法,找准队伍建设的切入点
促进和保持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促进煤炭工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就要保证安全监察执法的到位,最大限度的发挥队伍执法的效力。而执法效力的发挥取决于队伍廉洁公正程度。党组坚持把队伍建设当成保证完成煤矿安全监察任务的头等大事来抓,并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
每年初的工作会议上,除将落实廉政建设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布置外,局党组还同机关处室、办事处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办事处与各科室监察员也签订责任状,全局上下建立反腐倡廉的包保体系。具体实践中,我们注意抓两头,一是抓领导干部。二是抓一线监察员。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扎实了,我们在煤矿安全监察中腰杆子就硬了。
二、从教育、建制和监督入手,加强安全监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煤矿安全监察队伍面对艰苦危险的执法环境,面对复杂的监察对象,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对实现降低煤矿事故、减少死亡人数的大目标,没有一个良好的思想作风作保证,队伍是很难形成战斗力的。在思想作风建设上我们从教育、建制、监督三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开展了以整顿思想作风为主要内容的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讲廉洁、讲学习、讲作风的“六讲”教育活动。制定了“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监察执法,责任如山;忠于国家,依法行政;严细求真,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勤政;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行为规范,并以此为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其次,针对队伍的状况,我们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制约、监督、规范领导行为;二是规范监察员行政行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三是加强对热点问题监督;四是对特定工作规范监督。
第三,在加强监督方面我们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外评内”几种办法。
上评下。就是党组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监督,上级加强对下级的监督。在政治监督上,定期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处室、办事处贯彻党组政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在职能监督上,我们围绕行政指令的贯彻执行加强监督。
下评上。主要有每年一次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述廉,由群众进行评议,每年一次公开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办事处背对背给机关处室打分,领导定期听取办事处对机关意见,等等。
外评内。请地方政府监察监督。我局聘请了各办事处辖区的政府、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经营者共8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定期请进来或走出去向他们征询意见。
在监督中,尤其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做到防微杜渐。
三、围绕基本职能抓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效力
煤矿监察队伍建设的成效和评价,最终要归结到执法能力与效力的提高上来。我们做了这样几件事:
在全局实行了全方位目标责任制。从2002年起就将全省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机关处室和办事处,同时还将入井监察次数、事故查处结案时限、责任人处分落实、罚款收缴率等工作量化分解,按各办事处和机关处室的职能进行责任目标承包,并与先进评比、奖罚挂钩。
加强专业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监察人员能力。制定了内部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一是学习法律法规。二是组织专业交流,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努力了解新形势,学习掌握新知识。
努力实现工作创新,增强队伍活力。我们提出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提出新措施,解决新问题。要求每个处室和办事处在汇报工作时,必须提出新工作思路和新的工作方法。也经常给他们提出创新性的工作要求。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局在队伍建设上取得了初步的成绩。监察局组建以来,关闭小煤矿734个,下达执法文书19060件,整顿各类安全隐患74233项,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1599人次。全局监察人员平均年下现场监察203天,其中入井监察136天。2003年底全省煤矿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0年下降9.8%和23.2%。
一、紧扣安全监察执法,找准队伍建设的切入点
促进和保持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促进煤炭工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就要保证安全监察执法的到位,最大限度的发挥队伍执法的效力。而执法效力的发挥取决于队伍廉洁公正程度。党组坚持把队伍建设当成保证完成煤矿安全监察任务的头等大事来抓,并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
每年初的工作会议上,除将落实廉政建设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布置外,局党组还同机关处室、办事处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办事处与各科室监察员也签订责任状,全局上下建立反腐倡廉的包保体系。具体实践中,我们注意抓两头,一是抓领导干部。二是抓一线监察员。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扎实了,我们在煤矿安全监察中腰杆子就硬了。
二、从教育、建制和监督入手,加强安全监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煤矿安全监察队伍面对艰苦危险的执法环境,面对复杂的监察对象,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对实现降低煤矿事故、减少死亡人数的大目标,没有一个良好的思想作风作保证,队伍是很难形成战斗力的。在思想作风建设上我们从教育、建制、监督三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开展了以整顿思想作风为主要内容的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讲廉洁、讲学习、讲作风的“六讲”教育活动。制定了“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监察执法,责任如山;忠于国家,依法行政;严细求真,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勤政;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行为规范,并以此为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其次,针对队伍的状况,我们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制约、监督、规范领导行为;二是规范监察员行政行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三是加强对热点问题监督;四是对特定工作规范监督。
第三,在加强监督方面我们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外评内”几种办法。
上评下。就是党组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监督,上级加强对下级的监督。在政治监督上,定期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处室、办事处贯彻党组政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在职能监督上,我们围绕行政指令的贯彻执行加强监督。
下评上。主要有每年一次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述廉,由群众进行评议,每年一次公开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办事处背对背给机关处室打分,领导定期听取办事处对机关意见,等等。
外评内。请地方政府监察监督。我局聘请了各办事处辖区的政府、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经营者共8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定期请进来或走出去向他们征询意见。
在监督中,尤其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做到防微杜渐。
三、围绕基本职能抓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效力
煤矿监察队伍建设的成效和评价,最终要归结到执法能力与效力的提高上来。我们做了这样几件事:
在全局实行了全方位目标责任制。从2002年起就将全省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机关处室和办事处,同时还将入井监察次数、事故查处结案时限、责任人处分落实、罚款收缴率等工作量化分解,按各办事处和机关处室的职能进行责任目标承包,并与先进评比、奖罚挂钩。
加强专业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监察人员能力。制定了内部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一是学习法律法规。二是组织专业交流,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努力了解新形势,学习掌握新知识。
努力实现工作创新,增强队伍活力。我们提出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提出新措施,解决新问题。要求每个处室和办事处在汇报工作时,必须提出新工作思路和新的工作方法。也经常给他们提出创新性的工作要求。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局在队伍建设上取得了初步的成绩。监察局组建以来,关闭小煤矿734个,下达执法文书19060件,整顿各类安全隐患74233项,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1599人次。全局监察人员平均年下现场监察203天,其中入井监察136天。2003年底全省煤矿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0年下降9.8%和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