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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基本都是采取团体就业指导,其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专职教师或职业指导专家担任教学工作,再就是由专业课教师结合专业知识渗透职业教育。这两种形式的指导无疑都是切合实际做法,本文试想在此基础上,探究和构建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对高职生实施个体就业指导,充分发挥高职院校老师、相关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在高职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作用,努力促进高职生更好更快地就业。
关键词: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构建
一、导师制的由来和含义
导师制作为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相传导师制是15世纪由创协“新学院”的温彻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首创,新学院是牛津大学实行导师制的第一个学院。导师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要指导他们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导师制从制度上规定教师具有育人的责任,使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以外,将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科研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作为其工作的另一部分。要求全体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至毕业整个教育过程和学生的学习、工作等各个教育环节,对学生的教育要有整体性和一贯性的观念,自始至终和任何环节都不放松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
所谓“就业指导导师制”,就是在传统的团体就业指导的同时,聘请教育、企业、行业资深人士,担任学生的就业指导导师,实施个体就业指导。
二、构建就业指导导师制的必要性
1 就业市场对高职生影响的需要
“就业是民生之本,这关系到千家万户”。随着高校扩招的毕业生陆续进入求职市场,从2002年开始,毕业人数逐年攀升,就业压力与日俱增,据教育部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高职高专院校1168所,在校生近880万,占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的47%;09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611万,比上年增加了52万,其中,高职毕业生300万,占应届高校毕业生的49%,高职毕业生面临着空前的就业压力。而且,自去年以来,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出现了放缓的趋势。在国内,尤其是2008年下半年,一些出口型企业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很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这就使得原本就很严峻的高职毕业生就业形势更是雪上加霜。
因此,为应对这一严峻的就业市场,针对这一“多样化特征日趋明显、个性化需求逐渐提高”的高职生就业特殊群体,探究和构建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有效地实现团体就业指导与个体就业指导的结合,努力促进这一特殊群体充分就业,进一步推动高职生成功就业。发挥好这一特殊群体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成为高职院校的当务之急,更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2 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需要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技术型人才,而不是学术型、工程型人才,也不是技能型人才,技术型人才的工作场合是生产、服务和建设第一线,是将成熟的技术和管理规范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和服务,致使高职生不仅面临着研究生、本科生的竞争压力,而且在知识与技能的掌握上与技校生、中专生的差异似乎也不是那么明显。高职院校如何在生源素质不尽人意的情况下提高教育质量、如何解决学生的发展后劲、如何正确定位其培养目标使其在激烈就业竞争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等,已经成为学校、社会、家长都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等职业院校除了要继续研究多年来摸索总结出的一些可资借鉴的高职办学经验与方法,努力应对挑战外,还应探索新的思路,用新的方法来解决高职生的就业问题。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导师的加盟其实是一种新的就业指导的有益探索,是高职实践者灵活应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的一种尝试。
3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
2006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高职院校目前巳将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并且将此作为解决高职生就业的关键机制来建设。
这种开放式教学、合作式教学、专题性指导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显著特征,也是高职教育的核心理念。但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诸如:学生认知意识淡薄,主动寻找就业单位紧迫感不够强烈,顶岗工作过程中缺乏爱岗敬业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忽视顶岗实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等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将会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严重的甚至会发展为抑郁症等心理疾病,所以在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有必要推行就业指导导师制来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就业指导导师制的实施,延伸教师教书育人的时空;通过开放式教学,合作式教学等多种途径,促进“教”与“学”观念与模式的转变,及时帮助学生掌握社会需要的实际技能,适应择业、就业、创业的需要;这种适时、有针对性、有意识培养高职生的就业实践能力和突出市场意识,对高职生未来参与激烈的就业竞争,无疑会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三、构建就业指导导师制的可行性
1 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结构可以满足
由于高职院校高职称、“双师型”的教师在专业界和社会上的有一定的影响,在自己所从事研究的行业都有成就,受到同行业的熟悉和尊重,社会接触面广,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在开展的过程中,构建以高职称、“双师型”的教师为主体,其他讲师、辅导员工为辅的就业指导导师队伍,能够够充分利用一切有效资源,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参与就业服务,及时向自己指导的学生提供相关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并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毕业生就业。这样,既推动了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开展,又可以很大程度解决缺乏就业能力的同学就业问题;同时,利用就业导师作好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培训,让他们尽快胜任工作,给用人单位留下良好影响,以确保“就业指导导师制”的连续性和长效机制的合理构建。
2 合作企业的资深人士可以担任就业指导导师
2005年国务院强调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为此,高职院校都在大量寻求合作企业,建立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很多好的企业有着紧密联系和合作,企业中的资深人士对学院有所了解,学院可积极吸收、聘请他们进入就业指导导师队伍,及时向学院和自己指导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岗位需求信息并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毕业生就业。同时促成校企之间的更进一步的合作。
3 现代化的通信设施和手段可以满足沟通的需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高教信息的开放,高职生又可借助先进的技术条件,采取多种方式与导师进行沟通。“就业指导导师制”采取的是“结对子”等方式,导师可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辅导,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指导。
四、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的运行模式
1 就业指导导师队伍的建设
(1)就业指导导师应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2)建立严格的就业指导导师选聘制。(3)建立科学的就业指导导师考核评价标准。
2 就业指导导师的工作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
通过就业指导导师制的构建,努力实现就业指导工作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因此,就业指导导师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关心被指导的学生思想进步,注重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2)引导被指导的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成才目标;(3)加强就业指导工作;(4)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努力为被指导的毕业生提供或推荐理想的就业机会;(5)主动与院系就业部门密切配合,作好与被指导的学生及时信息沟通与交流的桥梁。
3 高职院校应在政策上支持就业指导导师制的构建
高职院校的人事分配制度、奖励制度应对就业指导导师制的构建有所倾斜。学院可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人事分配制度,形成相应就业指导导师激励机制,切实做到导师制与人事分配制度密切挂钩。导师所担任的这一就业指导工作,是完成教学工作量之外的一项兼职工作,按照“责、权、利”相平衡的原则,导师履行了职责,就应当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一要与教师业绩挂钩,对于成绩优异的导师进行奖励与表彰,对导师给予指导津贴,评选“优秀导师”等;二要与教师工作量挂钩,根据导师承担的工作职责内容,视各学校的具体情况,一学期给予导师一定工作量的劳动报酬,使导师的劳动得以承认。
五、结束语
针对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构建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帮助高职毕业生择业和顺利就业,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项新方法、新途径。但导师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广大教职员工广泛参与,乐于奉献,最终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构建科学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添砖加瓦。
关键词: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构建
一、导师制的由来和含义
导师制作为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相传导师制是15世纪由创协“新学院”的温彻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首创,新学院是牛津大学实行导师制的第一个学院。导师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要指导他们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导师制从制度上规定教师具有育人的责任,使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以外,将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科研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作为其工作的另一部分。要求全体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至毕业整个教育过程和学生的学习、工作等各个教育环节,对学生的教育要有整体性和一贯性的观念,自始至终和任何环节都不放松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
所谓“就业指导导师制”,就是在传统的团体就业指导的同时,聘请教育、企业、行业资深人士,担任学生的就业指导导师,实施个体就业指导。
二、构建就业指导导师制的必要性
1 就业市场对高职生影响的需要
“就业是民生之本,这关系到千家万户”。随着高校扩招的毕业生陆续进入求职市场,从2002年开始,毕业人数逐年攀升,就业压力与日俱增,据教育部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高职高专院校1168所,在校生近880万,占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的47%;09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611万,比上年增加了52万,其中,高职毕业生300万,占应届高校毕业生的49%,高职毕业生面临着空前的就业压力。而且,自去年以来,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出现了放缓的趋势。在国内,尤其是2008年下半年,一些出口型企业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很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这就使得原本就很严峻的高职毕业生就业形势更是雪上加霜。
因此,为应对这一严峻的就业市场,针对这一“多样化特征日趋明显、个性化需求逐渐提高”的高职生就业特殊群体,探究和构建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有效地实现团体就业指导与个体就业指导的结合,努力促进这一特殊群体充分就业,进一步推动高职生成功就业。发挥好这一特殊群体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成为高职院校的当务之急,更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2 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需要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技术型人才,而不是学术型、工程型人才,也不是技能型人才,技术型人才的工作场合是生产、服务和建设第一线,是将成熟的技术和管理规范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和服务,致使高职生不仅面临着研究生、本科生的竞争压力,而且在知识与技能的掌握上与技校生、中专生的差异似乎也不是那么明显。高职院校如何在生源素质不尽人意的情况下提高教育质量、如何解决学生的发展后劲、如何正确定位其培养目标使其在激烈就业竞争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等,已经成为学校、社会、家长都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等职业院校除了要继续研究多年来摸索总结出的一些可资借鉴的高职办学经验与方法,努力应对挑战外,还应探索新的思路,用新的方法来解决高职生的就业问题。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导师的加盟其实是一种新的就业指导的有益探索,是高职实践者灵活应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的一种尝试。
3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
2006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高职院校目前巳将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并且将此作为解决高职生就业的关键机制来建设。
这种开放式教学、合作式教学、专题性指导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显著特征,也是高职教育的核心理念。但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诸如:学生认知意识淡薄,主动寻找就业单位紧迫感不够强烈,顶岗工作过程中缺乏爱岗敬业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忽视顶岗实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等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将会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严重的甚至会发展为抑郁症等心理疾病,所以在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有必要推行就业指导导师制来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就业指导导师制的实施,延伸教师教书育人的时空;通过开放式教学,合作式教学等多种途径,促进“教”与“学”观念与模式的转变,及时帮助学生掌握社会需要的实际技能,适应择业、就业、创业的需要;这种适时、有针对性、有意识培养高职生的就业实践能力和突出市场意识,对高职生未来参与激烈的就业竞争,无疑会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三、构建就业指导导师制的可行性
1 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结构可以满足
由于高职院校高职称、“双师型”的教师在专业界和社会上的有一定的影响,在自己所从事研究的行业都有成就,受到同行业的熟悉和尊重,社会接触面广,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在开展的过程中,构建以高职称、“双师型”的教师为主体,其他讲师、辅导员工为辅的就业指导导师队伍,能够够充分利用一切有效资源,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参与就业服务,及时向自己指导的学生提供相关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并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毕业生就业。这样,既推动了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开展,又可以很大程度解决缺乏就业能力的同学就业问题;同时,利用就业导师作好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培训,让他们尽快胜任工作,给用人单位留下良好影响,以确保“就业指导导师制”的连续性和长效机制的合理构建。
2 合作企业的资深人士可以担任就业指导导师
2005年国务院强调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为此,高职院校都在大量寻求合作企业,建立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很多好的企业有着紧密联系和合作,企业中的资深人士对学院有所了解,学院可积极吸收、聘请他们进入就业指导导师队伍,及时向学院和自己指导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岗位需求信息并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毕业生就业。同时促成校企之间的更进一步的合作。
3 现代化的通信设施和手段可以满足沟通的需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高教信息的开放,高职生又可借助先进的技术条件,采取多种方式与导师进行沟通。“就业指导导师制”采取的是“结对子”等方式,导师可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辅导,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指导。
四、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的运行模式
1 就业指导导师队伍的建设
(1)就业指导导师应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2)建立严格的就业指导导师选聘制。(3)建立科学的就业指导导师考核评价标准。
2 就业指导导师的工作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
通过就业指导导师制的构建,努力实现就业指导工作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因此,就业指导导师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关心被指导的学生思想进步,注重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2)引导被指导的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成才目标;(3)加强就业指导工作;(4)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努力为被指导的毕业生提供或推荐理想的就业机会;(5)主动与院系就业部门密切配合,作好与被指导的学生及时信息沟通与交流的桥梁。
3 高职院校应在政策上支持就业指导导师制的构建
高职院校的人事分配制度、奖励制度应对就业指导导师制的构建有所倾斜。学院可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人事分配制度,形成相应就业指导导师激励机制,切实做到导师制与人事分配制度密切挂钩。导师所担任的这一就业指导工作,是完成教学工作量之外的一项兼职工作,按照“责、权、利”相平衡的原则,导师履行了职责,就应当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一要与教师业绩挂钩,对于成绩优异的导师进行奖励与表彰,对导师给予指导津贴,评选“优秀导师”等;二要与教师工作量挂钩,根据导师承担的工作职责内容,视各学校的具体情况,一学期给予导师一定工作量的劳动报酬,使导师的劳动得以承认。
五、结束语
针对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构建高职生就业指导导师制,帮助高职毕业生择业和顺利就业,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项新方法、新途径。但导师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广大教职员工广泛参与,乐于奉献,最终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构建科学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