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办公厅审计监察室(以下简称审计监察室)在新华社党组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坚强领导下,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并认真践行内部审计发展新理念,努力探索工作新模式,使内部审计工作成为推动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华社事业保驾护航的重要手段。
加强制度建设,为内审工作提供保障
2018年,根据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审计监察室及时修订原有的《新华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规定内容涵盖新华社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审计结果运用、二级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基本遵循。新规定印发后,推动二级单位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或工作机制,依规开展对分支机构、子公司、下属核算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初步形成与审计监察室上下联动的新华社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推动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时,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制定了《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审计查出问题及审计建议整改监督的暂行规定》《关于审计档案整理移交的规定》《审计软件管理规定》等多项内部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自我管理、规范审计业务行为、提升工作标准化水平、防范审计风险提供了坚实保障。
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内审任务
新华社党组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社党组书记、社长和分管社领导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到具体落实情况都会亲自过问,逐一审阅每份审计报告,就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情况作出批示。审计监察室现有编制7人,开展业务时,由新华社党组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协调,承担对31个国内分社、7个驻外总分社、20余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控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审计监督职责,工作内容包括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中,始终把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放在第一位,由个案监督向分析、防范共性问题拓展;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侧重监督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关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2017—2019年,共完成审计项目46项,审计资产金额共计196.41亿元。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2018年首次实现了对新华社60多家二级独立核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审计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对新华社开展审计全覆盖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审计署2019年2月13日在《中国审计报》对新华社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报道。
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巡视监督贯通融合。探索建立与社内巡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对一些资金密集、資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单位或长期未接受审计的单位,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尚未覆盖到的驻外总分社,与社内巡视同步开展审计。在2017—2019年期间,与巡视同步对6家单位进行了审计,实现工作手段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能更有效地发现问题、识别风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填补了空白,解决了驻外总分社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尚未完全覆盖的问题;集中开展工作,减少了多次检查对被审计单位业务工作的影响。
强化整改落实,扩大审计成果效用
不断健全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促力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定期报告,限期整改”,明确审计项目组长具体审核把关。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行;对问题严重、多发且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向有关纪检机构建议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名单。通过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推动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责任、消除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完善审计报告信息共享机制,就共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实现了内部审计价值增值。印发的审计报告视单位性质、审计类型等情况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建立审计发现问题通报机制,充分运用审计成果“防未病”“治己病”;扩大关注重点,不仅限于维护财经法纪、查错纠弊,还向服务全社事业发展大局、注重揭示风险、促进健全内部控制等方面拓展;分析归纳总结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关注到的薄弱环节、重大缺陷,经社领导批准后在全社范围印发通报,推动各单位对照检查,改进工作、堵塞漏洞、完善治理。
打造过硬队伍,夯实内审人力基础
新华社分支机构多,审计人员常年出差在外,每人每年平均参与9个以上审计项目。审计监察室的同志们以工作为先,克服个人和家庭困难,任务即下达即出发,始终保持着服从安排、团结和谐、昂扬奋进的工作氛围,展现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关键时刻顶得上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审计,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严谨细致、规范取证;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揭示问题;注重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努力研究政策法规,密切关注业内动态,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多次参与审计署主办的座谈研讨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并作为发言单位进行交流分享。
(本文由新华通讯社提供)
加强制度建设,为内审工作提供保障
2018年,根据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审计监察室及时修订原有的《新华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规定内容涵盖新华社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审计结果运用、二级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基本遵循。新规定印发后,推动二级单位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或工作机制,依规开展对分支机构、子公司、下属核算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初步形成与审计监察室上下联动的新华社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推动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时,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制定了《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审计查出问题及审计建议整改监督的暂行规定》《关于审计档案整理移交的规定》《审计软件管理规定》等多项内部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自我管理、规范审计业务行为、提升工作标准化水平、防范审计风险提供了坚实保障。
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内审任务
新华社党组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社党组书记、社长和分管社领导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到具体落实情况都会亲自过问,逐一审阅每份审计报告,就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情况作出批示。审计监察室现有编制7人,开展业务时,由新华社党组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协调,承担对31个国内分社、7个驻外总分社、20余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控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审计监督职责,工作内容包括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中,始终把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放在第一位,由个案监督向分析、防范共性问题拓展;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侧重监督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关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2017—2019年,共完成审计项目46项,审计资产金额共计196.41亿元。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2018年首次实现了对新华社60多家二级独立核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审计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对新华社开展审计全覆盖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审计署2019年2月13日在《中国审计报》对新华社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报道。
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巡视监督贯通融合。探索建立与社内巡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对一些资金密集、資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单位或长期未接受审计的单位,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尚未覆盖到的驻外总分社,与社内巡视同步开展审计。在2017—2019年期间,与巡视同步对6家单位进行了审计,实现工作手段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能更有效地发现问题、识别风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填补了空白,解决了驻外总分社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尚未完全覆盖的问题;集中开展工作,减少了多次检查对被审计单位业务工作的影响。
强化整改落实,扩大审计成果效用
不断健全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促力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定期报告,限期整改”,明确审计项目组长具体审核把关。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行;对问题严重、多发且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向有关纪检机构建议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名单。通过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推动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责任、消除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完善审计报告信息共享机制,就共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实现了内部审计价值增值。印发的审计报告视单位性质、审计类型等情况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建立审计发现问题通报机制,充分运用审计成果“防未病”“治己病”;扩大关注重点,不仅限于维护财经法纪、查错纠弊,还向服务全社事业发展大局、注重揭示风险、促进健全内部控制等方面拓展;分析归纳总结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关注到的薄弱环节、重大缺陷,经社领导批准后在全社范围印发通报,推动各单位对照检查,改进工作、堵塞漏洞、完善治理。
打造过硬队伍,夯实内审人力基础
新华社分支机构多,审计人员常年出差在外,每人每年平均参与9个以上审计项目。审计监察室的同志们以工作为先,克服个人和家庭困难,任务即下达即出发,始终保持着服从安排、团结和谐、昂扬奋进的工作氛围,展现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关键时刻顶得上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审计,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严谨细致、规范取证;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揭示问题;注重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努力研究政策法规,密切关注业内动态,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多次参与审计署主办的座谈研讨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并作为发言单位进行交流分享。
(本文由新华通讯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