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间法是一种非正式规范,具有重实质正义、地域性、自发性及内控性等特征.民间法与国家法存在互动关系,二者在价值理念上、调整范围上、位阶效力上存在冲突的同时,也在法治理念与法律实施等方面相互融合,具体表现在民间法能够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实现顺利结案、促进司法活动顺应社会生活的权利要求、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等方面.民间法在司法运用中遭遇自身局限性和法学地位不明的困境,应在观念上正确认识民间法的作用,实践中充分发挥其在法院调解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