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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6年8月,重庆市就成为“两高”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城市之一。
从试点到正式推行,重庆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累了大量的司法实践和制度探索经验。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1656件,占全部案件总数的84.28%,位居全国前列。
“认罪认罚从宽+速裁”提高司法效率
“我为自己曾经的行为感到后悔,我自愿认罪认罚,不上诉。”法庭上,被告人吴某正在进行最后陈述。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蔡仁秀回忆起办案过程,再一次感受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新变化。
2019年7月5日,吴某与弟弟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发生口角,进而上升为肢体冲突。吴某将弟弟一把推倒,并持续殴打,造成弟弟胸部、腰部等部位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9月4日,公安机关以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首次讯问时,蔡仁秀就向吴某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对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毕竟受伤的是弟弟,事后我一直委托家人赔偿,希望能得到原谅。”案发后吴某非常后悔,对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并积极弥补过错。
鉴于吴某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弥补被害人损失,且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蔡仁秀提出了有期徒刑七个月的确定刑建议。吴某也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
9月21日,奉节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10月15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办案周期的缩短,并不意味着可以敷衍了事,相反,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于司法实践,对检察机关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蔡仁秀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头指着公正,一头担着效率,有利于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九龙坡区是重庆传统的城乡结合部,历来刑事案件高发,检察官的办案量是重庆市平均水平的数倍。
在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永办理过的多起涉毒案中,他对罗某林贩毒案印象很深。张永讯问罗某林时,告知其在认罪认罚前提下的量刑建议:“正常刑期是有期徒刑十三个月,从宽处理可以减轻到十一个月,并且可以程序简化。”
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罗某林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除缩短办案时间外,认罪认罚案件集中开庭、逐案审理的办理模式,有效节省了诉讼参与方的精力,也大大節约了司法成本和资源。现在一人出庭,近20起案件一上午就能审完,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张永说。
正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告人获得多少优待,首先取决于检察机关如何提出量刑建议,其次取决于法院是否采纳量刑建议。
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郑虹回忆,试点刚开始时,曾一度出现减刑幅度较大的量刑建议。
“幅度过大就没有意义了,法院基本不会采纳,和你没提量刑建议效果一样。”最高检后来要求各地量刑建议要精准化,郑虹解释,精准量刑是为了让被告人对于自己认的“罚”是什么有准确的心理预期,从而产生激励。
“量刑建议越具体,犯罪嫌疑人对结果的预期越明确,达成认罪认罚具结的可能性就越大,对判决的接受度也就越高。”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精准量刑建议意味着控辩双方围绕量刑问题,展开实质性的平等沟通与协商,最终形成了控辩合意,可以防止事后因量刑问题引发上诉、抗诉以及程序回转等问题。
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超表示,重庆市检察机关抓住控辩协商、精准量刑建议、权利保障等关键节点,加强工作规范和办案指导,促进制度落实落地落细:一是明确界定“认罪”“认罚”认定标准,严格规范讯询问、认罪具结程序,只认轻罪不认重罪、只认部分犯罪事实的,全案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检察官提出的从宽处罚建议,除有立功、家庭经济困难等新的事实情节,经查证属实可予调整以外,量刑轻重视悔罪态度和表现予以区别。二是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即要求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全部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去年8月全国刑检会后,进一步要求对全部案件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三是提升“智慧刑检”辅助办案效能,对危险驾驶等25个常见犯罪的生效判决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分类梳理出量刑要素,纳入量刑辅助系统,构建量刑建议大数据平台。
记者了解到,试点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1月至9月,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7664件21877人,案件适用率84.7%,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7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的案件,98.11%的被告人认罪服法。
重庆出台全国首个监督规定
2019年12月10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规定》(以下简称《监督规定》),这是全国首个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监督规定,也成为全国首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全面监督检察人员办案的制度性措施。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坦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但同时检察官手中权力更大,被腐蚀、围猎的风险也显著增加。
为规范检察权行使,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公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检察院出台了《监督规定》。
“无论是怠于行使还是不当行使监督权,都将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司法责任。”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重庆市检察院出台的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力清单,检察官可以决定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轻微侵财犯罪四类案件的微罪不起诉,再加上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检察官的实际权力较大。
基于此,此次出台的《监督规定》对这些领域“重点盯防”,规定将犯罪嫌疑人认罪是否自愿、真实,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自愿,是否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等6大方面的内容纳入重点监督,防止“假认罪真从宽”,从宽处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情况发生。
“我们希望通过不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创新举措,重庆检察机关将持续探索。
这种“羊毛”能薅吗?
借书超时大概是很多人在学生时代都会遇到的一件事,往往是因为借书以后忘记还书时间。不过,有些人借书超时是有意而为之。
近日,一位曾就读于上戏的网友发帖称,“当年做大学生的时候,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爱慕的古书,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的规定赔偿。”
对于这种行为,他表示自己不觉得愧疚,并说,“我就这样按10元一本的价格,把学校图书馆里的多套古书,赔回了自己的书房。”
有律师评论说,这种行为不触犯法律,图书馆自己存在监管漏洞。
但是对这种行为,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吗?
从试点到正式推行,重庆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累了大量的司法实践和制度探索经验。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1656件,占全部案件总数的84.28%,位居全国前列。
“认罪认罚从宽+速裁”提高司法效率
“我为自己曾经的行为感到后悔,我自愿认罪认罚,不上诉。”法庭上,被告人吴某正在进行最后陈述。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蔡仁秀回忆起办案过程,再一次感受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新变化。
2019年7月5日,吴某与弟弟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发生口角,进而上升为肢体冲突。吴某将弟弟一把推倒,并持续殴打,造成弟弟胸部、腰部等部位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9月4日,公安机关以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首次讯问时,蔡仁秀就向吴某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对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毕竟受伤的是弟弟,事后我一直委托家人赔偿,希望能得到原谅。”案发后吴某非常后悔,对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并积极弥补过错。
鉴于吴某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弥补被害人损失,且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蔡仁秀提出了有期徒刑七个月的确定刑建议。吴某也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
9月21日,奉节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10月15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办案周期的缩短,并不意味着可以敷衍了事,相反,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于司法实践,对检察机关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蔡仁秀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头指着公正,一头担着效率,有利于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九龙坡区是重庆传统的城乡结合部,历来刑事案件高发,检察官的办案量是重庆市平均水平的数倍。
在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永办理过的多起涉毒案中,他对罗某林贩毒案印象很深。张永讯问罗某林时,告知其在认罪认罚前提下的量刑建议:“正常刑期是有期徒刑十三个月,从宽处理可以减轻到十一个月,并且可以程序简化。”
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罗某林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除缩短办案时间外,认罪认罚案件集中开庭、逐案审理的办理模式,有效节省了诉讼参与方的精力,也大大節约了司法成本和资源。现在一人出庭,近20起案件一上午就能审完,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张永说。
正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告人获得多少优待,首先取决于检察机关如何提出量刑建议,其次取决于法院是否采纳量刑建议。
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郑虹回忆,试点刚开始时,曾一度出现减刑幅度较大的量刑建议。
“幅度过大就没有意义了,法院基本不会采纳,和你没提量刑建议效果一样。”最高检后来要求各地量刑建议要精准化,郑虹解释,精准量刑是为了让被告人对于自己认的“罚”是什么有准确的心理预期,从而产生激励。
“量刑建议越具体,犯罪嫌疑人对结果的预期越明确,达成认罪认罚具结的可能性就越大,对判决的接受度也就越高。”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精准量刑建议意味着控辩双方围绕量刑问题,展开实质性的平等沟通与协商,最终形成了控辩合意,可以防止事后因量刑问题引发上诉、抗诉以及程序回转等问题。
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超表示,重庆市检察机关抓住控辩协商、精准量刑建议、权利保障等关键节点,加强工作规范和办案指导,促进制度落实落地落细:一是明确界定“认罪”“认罚”认定标准,严格规范讯询问、认罪具结程序,只认轻罪不认重罪、只认部分犯罪事实的,全案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检察官提出的从宽处罚建议,除有立功、家庭经济困难等新的事实情节,经查证属实可予调整以外,量刑轻重视悔罪态度和表现予以区别。二是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即要求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全部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去年8月全国刑检会后,进一步要求对全部案件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三是提升“智慧刑检”辅助办案效能,对危险驾驶等25个常见犯罪的生效判决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分类梳理出量刑要素,纳入量刑辅助系统,构建量刑建议大数据平台。
记者了解到,试点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1月至9月,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7664件21877人,案件适用率84.7%,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7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的案件,98.11%的被告人认罪服法。
重庆出台全国首个监督规定
2019年12月10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规定》(以下简称《监督规定》),这是全国首个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监督规定,也成为全国首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全面监督检察人员办案的制度性措施。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坦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但同时检察官手中权力更大,被腐蚀、围猎的风险也显著增加。
为规范检察权行使,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公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检察院出台了《监督规定》。
“无论是怠于行使还是不当行使监督权,都将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司法责任。”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重庆市检察院出台的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力清单,检察官可以决定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轻微侵财犯罪四类案件的微罪不起诉,再加上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检察官的实际权力较大。
基于此,此次出台的《监督规定》对这些领域“重点盯防”,规定将犯罪嫌疑人认罪是否自愿、真实,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自愿,是否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等6大方面的内容纳入重点监督,防止“假认罪真从宽”,从宽处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情况发生。
“我们希望通过不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创新举措,重庆检察机关将持续探索。
这种“羊毛”能薅吗?
借书超时大概是很多人在学生时代都会遇到的一件事,往往是因为借书以后忘记还书时间。不过,有些人借书超时是有意而为之。
近日,一位曾就读于上戏的网友发帖称,“当年做大学生的时候,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爱慕的古书,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的规定赔偿。”
对于这种行为,他表示自己不觉得愧疚,并说,“我就这样按10元一本的价格,把学校图书馆里的多套古书,赔回了自己的书房。”
有律师评论说,这种行为不触犯法律,图书馆自己存在监管漏洞。
但是对这种行为,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