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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支柱之一,与其他竞争性领域相比自始至终都具有其特殊性。在未来的科技和能源社会中,电力行业的核心作用还会进一步加强。为了不断与时俱进,提升电力行业的发展效率,我国持续进行的电力行业改革目前已经初见成效,电力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电力企业经营能力和效率不断提升,电力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然而无论电力行业如何改革,电力行业始终都应在国家和社会的强力监管下,以确保国家产业和社会生产生活能源供应的安全稳定,以及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本文首先介绍了电力行业发展现状以及电力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提高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的措施建议。
一、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概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已经电力行业的改革深入,电力的生产和需求也呈现新常态的特征。电力供应结构不断优化,行业市场化竞争加强,供给效率持续提升。电力消费增速提高,需求结构调整,增长动力主要来源于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生活用电。
行业市场化竞争水平提高,电源供给结构优化。在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已经取得成效,包括全国范围内的电力交易机构系统架构完成、电价改革持续扩大、售电和电力服务侧竞争性快速提高。通过提高行业开放度、对国有电力企业进行公司制或多元股份制改革等措施,不仅引入了外部优秀的行业参与者,更激发了行业发展的活力,以竞争和效益促进所有企业自我奋发和持续改进;从电力生产上看,核电、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发电能源总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占比持续提高。
自国家提出“新常态”的发展以来,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高能耗行业用电增速持续下滑,年均增速仅为6%左右,而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高端装备领域的用电量依旧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增速接近10%,是拉动“新常态”下第二产业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用电量从2005年到2017年分别增长了2.3被和2.7倍,远高于全社会用电量的1.5倍增幅。生产性服务业用电量的增幅近年来明显赶超生活性服务业,表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成效明显。而由于生活消费领域更多的用电设施、服务的创新,如电动汽车、智能家居设备等掀起了生活电力消费增长的热潮。
目前电力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是电力行业整体利润率较低,尤其是煤电价格及利润分配机制不合理;电力企业为迎接新的市场格局,不但扩大投入,资产负债率逼近甚至远超安全水平;新能源崛起抢占了市场份额,导致火电企业亏损加剧。有序推进行业发展改革和转型,必须协调好不同类型电力企业之间、电力企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随着行业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无论是企业自身还是监管单位都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二、电力企业经营现状
在供给侧改革和消费需求结构调整的期间,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转型调整以及与市场需求的匹配是解供需矛盾的关键,但处于产业链不同环节的电力企业的经营状况存在较大差异。
发电企业面临的压力最大,尤其是火电亏损严重。2017年全国煤电企业因煤炭价格家长导致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引发大面积亏损,五大发电集团煤电板块亏损超过400亿元;2017年国家电投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元,而利润总额相比2016年却下降了月30%。在煤电价格和利润分配机制的同时,火电企业还存在产能过剩问题,一方面是企业自身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导致,另一方面是新能源发电挤占市场份额的压力逐渐加大。
与发电企业相比,电网企业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由于电网企业受到竞争冲击相对较少,且投资建设方面受到的原材料、设备等价格影响很小。目前电网的骨干网络已趋于完善,投资方向逐步向中低压,特别是配电和城市电网转移。电网投资的规律性也较强,可以依据发电和用电量安排有序的建设。此外,在电网设施设备领域的竞争性也较强,无论是传统设备还是智能设备的价格都逐年下降。当然,电网企业未来发展面临着挑战,包括电价改革降低了进销差,以及电网提升服务能力带来的投入增加。
而在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全国范围内多家交易机构组建基本完成,跨区域电力鲜活交易通道试点启动。2017年全国市场化交易量累计达1.63万亿千万时,同比增长45%,竞争电价进一步降低,为实體经济肩负700亿元。目前全国已有3千多家售电企业,竞争核心在于电力货源、电力调配、电力服务和市场开拓能力,优胜劣汰的竞争十分激烈。
三、电力企业纪检监察的必要性和现状
纪检监察的完整定义为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监督检查,党的纪律检查依据的是党章和党员的各项规章制度,而政府的监督检查则是依据《行政监察法》,从组织上两者联合办公,是同一套班子。纪检监察的对象是国家党员和公职人员,目标是反腐倡廉、提高党性、促进改进创新,维护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电力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之一,无论行业市场化改革如何发展,国家和社会都不会放松对其的控制权和监管力度。也就是说的电力企业中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始终会在关键岗位上承担主要职责,也就意味着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会在电力企业中开展并强化下去。
在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自我能动性和活力提升了,但同时自由化也会越发明显。尤其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电力企业,能够在更大的空间和领域里开展多样化的投资经营活动,业务和组织的创新层出不穷。因此身居电力企业要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受到的来自四面八方的诱惑也更多,在行业改革的进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变化、不确定和不成熟的环节,这些待完善的领域都会成为腐败的温床。例如国家电力海外投入项目,由于跨国监查存在客观障碍,极易存在腐败窝案,而且资金巨大、影响恶劣。
目前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行业和企业转型变革中,系统性的纪检监察实施难度较大,大量的重组、新建和改革过程中,腐败等问题容易隐藏;二是电力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孤岛和网络限制普遍存在,纪检监察发现问题和收集证据耗时耗力;三是电力系统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深入推进,不痛不痒难以釜底抽薪。
四、提高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的措施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政府对的自我管理,国家和人民赋予其权利时提出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党和政府的主观意识和能动性,同时也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文认为可以从下几点探索提高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第一、加快建设电力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理论上在信息网络科技的协助下,任何消极、抵触和自由化的意识和行为都能够数据和网络来消除。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主要障碍是人为干扰和信息的获取,因此通过全面建设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包括企业信息系统、从业人员信息系统、项目信息共享系统、个人信息系统等的联网和共享,从而将电力企业的人、事、资金等活动的微观信息记录和归集起来,以便实时监控。
第二、推动电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相对于普通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家公职人员,其人事管理受到行政指令影响较大,因此一些具有强硬后台和关系的公职人员,能够在违法乱纪之后还能逍遥自在。为了将权责匹配,电力企业中公职人员的人事管理,应当遵循一般企业的管理规则,能者上,庸者退。对违法乱纪的高管,实施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的权利应当交给企业自身,应割裂行政力量对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干预。在电力企业内部行政一种人才竞争机制,国家公职人员所在的岗位也不是“非卖品”,任何人才只要有能力、思想品德通过国家和社会的考核,都有机会去竞争。
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包括电力企业在内的很多国有企业中的违法乱纪的案例,都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出发从轻、追溯不力的现象。与国家和社会遭受的损失相比,责任人以及其关系人、部门收到的惩罚难以匹配。在网络监督发达的今天,国家纪检监察机构应当更加开放工作窗口和工作流程,公正合理地接受群众的举报和反馈,及时对群众的反映进行反馈。对于重大的违法乱纪案例,应当充分听取和采纳群众代表的意见。(作者单位为国网浙江苍南县供电有限公司)
一、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概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已经电力行业的改革深入,电力的生产和需求也呈现新常态的特征。电力供应结构不断优化,行业市场化竞争加强,供给效率持续提升。电力消费增速提高,需求结构调整,增长动力主要来源于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生活用电。
行业市场化竞争水平提高,电源供给结构优化。在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已经取得成效,包括全国范围内的电力交易机构系统架构完成、电价改革持续扩大、售电和电力服务侧竞争性快速提高。通过提高行业开放度、对国有电力企业进行公司制或多元股份制改革等措施,不仅引入了外部优秀的行业参与者,更激发了行业发展的活力,以竞争和效益促进所有企业自我奋发和持续改进;从电力生产上看,核电、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发电能源总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占比持续提高。
自国家提出“新常态”的发展以来,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高能耗行业用电增速持续下滑,年均增速仅为6%左右,而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高端装备领域的用电量依旧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增速接近10%,是拉动“新常态”下第二产业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用电量从2005年到2017年分别增长了2.3被和2.7倍,远高于全社会用电量的1.5倍增幅。生产性服务业用电量的增幅近年来明显赶超生活性服务业,表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成效明显。而由于生活消费领域更多的用电设施、服务的创新,如电动汽车、智能家居设备等掀起了生活电力消费增长的热潮。
目前电力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是电力行业整体利润率较低,尤其是煤电价格及利润分配机制不合理;电力企业为迎接新的市场格局,不但扩大投入,资产负债率逼近甚至远超安全水平;新能源崛起抢占了市场份额,导致火电企业亏损加剧。有序推进行业发展改革和转型,必须协调好不同类型电力企业之间、电力企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随着行业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无论是企业自身还是监管单位都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二、电力企业经营现状
在供给侧改革和消费需求结构调整的期间,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转型调整以及与市场需求的匹配是解供需矛盾的关键,但处于产业链不同环节的电力企业的经营状况存在较大差异。
发电企业面临的压力最大,尤其是火电亏损严重。2017年全国煤电企业因煤炭价格家长导致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引发大面积亏损,五大发电集团煤电板块亏损超过400亿元;2017年国家电投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元,而利润总额相比2016年却下降了月30%。在煤电价格和利润分配机制的同时,火电企业还存在产能过剩问题,一方面是企业自身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导致,另一方面是新能源发电挤占市场份额的压力逐渐加大。
与发电企业相比,电网企业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由于电网企业受到竞争冲击相对较少,且投资建设方面受到的原材料、设备等价格影响很小。目前电网的骨干网络已趋于完善,投资方向逐步向中低压,特别是配电和城市电网转移。电网投资的规律性也较强,可以依据发电和用电量安排有序的建设。此外,在电网设施设备领域的竞争性也较强,无论是传统设备还是智能设备的价格都逐年下降。当然,电网企业未来发展面临着挑战,包括电价改革降低了进销差,以及电网提升服务能力带来的投入增加。
而在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全国范围内多家交易机构组建基本完成,跨区域电力鲜活交易通道试点启动。2017年全国市场化交易量累计达1.63万亿千万时,同比增长45%,竞争电价进一步降低,为实體经济肩负700亿元。目前全国已有3千多家售电企业,竞争核心在于电力货源、电力调配、电力服务和市场开拓能力,优胜劣汰的竞争十分激烈。
三、电力企业纪检监察的必要性和现状
纪检监察的完整定义为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监督检查,党的纪律检查依据的是党章和党员的各项规章制度,而政府的监督检查则是依据《行政监察法》,从组织上两者联合办公,是同一套班子。纪检监察的对象是国家党员和公职人员,目标是反腐倡廉、提高党性、促进改进创新,维护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电力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之一,无论行业市场化改革如何发展,国家和社会都不会放松对其的控制权和监管力度。也就是说的电力企业中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始终会在关键岗位上承担主要职责,也就意味着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会在电力企业中开展并强化下去。
在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自我能动性和活力提升了,但同时自由化也会越发明显。尤其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电力企业,能够在更大的空间和领域里开展多样化的投资经营活动,业务和组织的创新层出不穷。因此身居电力企业要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受到的来自四面八方的诱惑也更多,在行业改革的进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变化、不确定和不成熟的环节,这些待完善的领域都会成为腐败的温床。例如国家电力海外投入项目,由于跨国监查存在客观障碍,极易存在腐败窝案,而且资金巨大、影响恶劣。
目前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行业和企业转型变革中,系统性的纪检监察实施难度较大,大量的重组、新建和改革过程中,腐败等问题容易隐藏;二是电力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孤岛和网络限制普遍存在,纪检监察发现问题和收集证据耗时耗力;三是电力系统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深入推进,不痛不痒难以釜底抽薪。
四、提高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的措施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政府对的自我管理,国家和人民赋予其权利时提出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党和政府的主观意识和能动性,同时也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文认为可以从下几点探索提高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第一、加快建设电力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理论上在信息网络科技的协助下,任何消极、抵触和自由化的意识和行为都能够数据和网络来消除。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主要障碍是人为干扰和信息的获取,因此通过全面建设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包括企业信息系统、从业人员信息系统、项目信息共享系统、个人信息系统等的联网和共享,从而将电力企业的人、事、资金等活动的微观信息记录和归集起来,以便实时监控。
第二、推动电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相对于普通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家公职人员,其人事管理受到行政指令影响较大,因此一些具有强硬后台和关系的公职人员,能够在违法乱纪之后还能逍遥自在。为了将权责匹配,电力企业中公职人员的人事管理,应当遵循一般企业的管理规则,能者上,庸者退。对违法乱纪的高管,实施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的权利应当交给企业自身,应割裂行政力量对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干预。在电力企业内部行政一种人才竞争机制,国家公职人员所在的岗位也不是“非卖品”,任何人才只要有能力、思想品德通过国家和社会的考核,都有机会去竞争。
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包括电力企业在内的很多国有企业中的违法乱纪的案例,都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出发从轻、追溯不力的现象。与国家和社会遭受的损失相比,责任人以及其关系人、部门收到的惩罚难以匹配。在网络监督发达的今天,国家纪检监察机构应当更加开放工作窗口和工作流程,公正合理地接受群众的举报和反馈,及时对群众的反映进行反馈。对于重大的违法乱纪案例,应当充分听取和采纳群众代表的意见。(作者单位为国网浙江苍南县供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