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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属于诏狱的一种,它的特征是:罪状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起,证据也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成
我国古代因猜忌而受诛杀的例子很多,文字狱大都属于这一类惨祸。对于文字狱,柏杨解释说:“文字狱属于诏狱的一种,它的特征是:罪状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起,证据也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成。一个单字或一个句子,一旦被认为诽谤元首或讽刺政府,即构成刑责。文字的意义不在客观的解释,而在当权人物主观解释。文字狱的本身就是当权人物做贼心虚的一种反应,越是心虚,越是神魂不宁,听到别人说‘亮了’,他就肯定是讥讽自己的秃头,因而恼羞成怒。于是知识分子除了被‘诬以谋反’外,又多出一种纯属于文字的灾难。”
我们可以从下述几个例子中看到因猜忌而进行诛杀的惨祸:
忌讳和过度联想。因朱元璋做过小偷,忌讳“贼”字,因江南方言“则”、“贼”同音,因此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作则垂宪”,触了忌讳,竟被处斩;桂林府学教授蒋质奏章上有“仪则天下”,也是一样,处斩。因朱元璋做过和尚,忌讳与光头、落发有关的词语,因此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奏章上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 “法坤”硬被解释成“发髡”(剃光头),将许元处斩。
过敏式诠释,如印度高僧释来复告辞回国前写了一首谢恩诗,中有“殊域及自惭,无德颂陶唐”,处斩。“殊”被解释成“歹朱”,认为是对大明朱氏的讥讽,“无德”被解读为对朱元璋的攻击。
到了清代,因猜忌而大兴文字狱,更有甚焉。戴名世案和《字贯》案都是有名的文字狱。李岳瑞在《春冰室野乘》一书中谈到:“戴名世,字潜虚,安徽桐城人,年五十始登康熙四十八年己丑科进士,以一甲二名授编修,一时文名籍甚。其诛也,为与弟子倪生一书也。书论修史之例,谓清当以康熙元年为定鼎之始,顺治虽入关十八年,其时三藩未平,明祀未绝,若循蜀汉之例,则顺治不得为正统也云云。为仇家所讦,遂罹惨祸。至吾邑《王氏字贯》一书,亦全家被祸,著者斩,家属遣戍。其书因《康熙字典》之陋,乃增损而纠正之,坐是得罪。”另外,“国初南浔庄氏私史之狱,罹祸者至数十家,其始末人皆知之。吴梅村《绥寇纪闻》一书,身后亦几成大狱”。这些记载,如今读来犹感惊心动魄。
柏杨曾经这样评论文字狱:“中国每一个王朝几乎都有文字狱,这是极权政治的特色之一,不过都是一些偶发事件。直到十四世纪明王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才把文字狱作为一种合法的谋杀手段,这手段到了清政府手中,更进一步地作为一种镇压汉人反抗的血腥工具。”
说穿了,“产生文字狱的心理背景,十分简单。当权者内心有潜在的罪恶感和自卑感时,自顾形惭之余,对别人的一言一语,都会硬拉到自己头上,恼羞成怒,采取强烈的报复。”大兴文字狱之时,对于触主政者忌讳的文字自然要扑杀,对于揭露某些事实真相的书更要加以查禁。柏杨指出:“专制政治的头目,都十分脆弱,这跟他表面的‘英明’相反,所以对任何一种暴露真相的行动,都心怀恐惧。军队叛变,固不可外扬,免得引起连锁效应。纵是公主放一个屁,也不准外人知道,只因公主放了个屁,简直像一个村姑,有伤皇室的尊严,人民就会对皇室轻视,进而把皇室推翻。”
平时喜欢舞文弄墨的朋友,可能稍有不慎就遭遇大祸,如许指严《南巡秘纪》指出的那样:“忌讳之朝,务戕贼人之言论自由,虽严正切直、无瑕可蹈者,尚不惜多方摧败之,况其为稗官野说,佚荡淫衍,本授人以排斥之柄哉!书生不知世路险,往往以无心文字抵触法网,至身族诛而不悟,须臾不忍,惨祸交萦,徒供读史者之嗟叹而已,何足道哉!”生在这样的世上,真是前世造的孽,有苦难言。
责任编辑:黄倩
我国古代因猜忌而受诛杀的例子很多,文字狱大都属于这一类惨祸。对于文字狱,柏杨解释说:“文字狱属于诏狱的一种,它的特征是:罪状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起,证据也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成。一个单字或一个句子,一旦被认为诽谤元首或讽刺政府,即构成刑责。文字的意义不在客观的解释,而在当权人物主观解释。文字狱的本身就是当权人物做贼心虚的一种反应,越是心虚,越是神魂不宁,听到别人说‘亮了’,他就肯定是讥讽自己的秃头,因而恼羞成怒。于是知识分子除了被‘诬以谋反’外,又多出一种纯属于文字的灾难。”
我们可以从下述几个例子中看到因猜忌而进行诛杀的惨祸:
忌讳和过度联想。因朱元璋做过小偷,忌讳“贼”字,因江南方言“则”、“贼”同音,因此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作则垂宪”,触了忌讳,竟被处斩;桂林府学教授蒋质奏章上有“仪则天下”,也是一样,处斩。因朱元璋做过和尚,忌讳与光头、落发有关的词语,因此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奏章上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 “法坤”硬被解释成“发髡”(剃光头),将许元处斩。
过敏式诠释,如印度高僧释来复告辞回国前写了一首谢恩诗,中有“殊域及自惭,无德颂陶唐”,处斩。“殊”被解释成“歹朱”,认为是对大明朱氏的讥讽,“无德”被解读为对朱元璋的攻击。
到了清代,因猜忌而大兴文字狱,更有甚焉。戴名世案和《字贯》案都是有名的文字狱。李岳瑞在《春冰室野乘》一书中谈到:“戴名世,字潜虚,安徽桐城人,年五十始登康熙四十八年己丑科进士,以一甲二名授编修,一时文名籍甚。其诛也,为与弟子倪生一书也。书论修史之例,谓清当以康熙元年为定鼎之始,顺治虽入关十八年,其时三藩未平,明祀未绝,若循蜀汉之例,则顺治不得为正统也云云。为仇家所讦,遂罹惨祸。至吾邑《王氏字贯》一书,亦全家被祸,著者斩,家属遣戍。其书因《康熙字典》之陋,乃增损而纠正之,坐是得罪。”另外,“国初南浔庄氏私史之狱,罹祸者至数十家,其始末人皆知之。吴梅村《绥寇纪闻》一书,身后亦几成大狱”。这些记载,如今读来犹感惊心动魄。
柏杨曾经这样评论文字狱:“中国每一个王朝几乎都有文字狱,这是极权政治的特色之一,不过都是一些偶发事件。直到十四世纪明王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才把文字狱作为一种合法的谋杀手段,这手段到了清政府手中,更进一步地作为一种镇压汉人反抗的血腥工具。”
说穿了,“产生文字狱的心理背景,十分简单。当权者内心有潜在的罪恶感和自卑感时,自顾形惭之余,对别人的一言一语,都会硬拉到自己头上,恼羞成怒,采取强烈的报复。”大兴文字狱之时,对于触主政者忌讳的文字自然要扑杀,对于揭露某些事实真相的书更要加以查禁。柏杨指出:“专制政治的头目,都十分脆弱,这跟他表面的‘英明’相反,所以对任何一种暴露真相的行动,都心怀恐惧。军队叛变,固不可外扬,免得引起连锁效应。纵是公主放一个屁,也不准外人知道,只因公主放了个屁,简直像一个村姑,有伤皇室的尊严,人民就会对皇室轻视,进而把皇室推翻。”
平时喜欢舞文弄墨的朋友,可能稍有不慎就遭遇大祸,如许指严《南巡秘纪》指出的那样:“忌讳之朝,务戕贼人之言论自由,虽严正切直、无瑕可蹈者,尚不惜多方摧败之,况其为稗官野说,佚荡淫衍,本授人以排斥之柄哉!书生不知世路险,往往以无心文字抵触法网,至身族诛而不悟,须臾不忍,惨祸交萦,徒供读史者之嗟叹而已,何足道哉!”生在这样的世上,真是前世造的孽,有苦难言。
责任编辑: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