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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作为管理全村公共资源的权力的委托人,对自己委托出去的权力有监督权,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作为委托人的村民难以有效控制代理人即村委会及其成员的恣意行为.而村务公开制度就是为了增加委托人的信息量,有效控制代理人的一种制度.该制度是一项法定制度即公开的内容法定、公开的标准法定,要求公开义务人公开及时、真实、充分,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