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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环保法》的施行,我国对于环境问题日益重视。环境诉讼案件的激增,传统的司法救济已经不能满足现状,对于司法救济中传统的方式应对复杂的环境专业问题也具有一定局限性,这为在审判中实现专家制度专门化来解决环境方面专业的问题提供了契机。本文通过借鉴国外关于环境诉讼中专家证人的建设来提出对我国环境诉讼中建立专家证人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