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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在此大背景下,我国的民事纠纷解决"立案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但是立案登记制自身还存在诸多缺陷,制约着该制度的有效实施与发展。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也暴露出了该制度缺乏"基本法律"依据、登记制与审查制划分不明确、登记制条件没有细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和现象都值得研究和反思。只有把握好立案登记制科学内涵,正确认知、研究、解决立案登记制立法的缺失和实践缺位问题,才能更好地服务我国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