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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总提出要建设开放型的工会组织,这是对工会工作社会化发展提出的明确要求。作为推动工会工作社会化发展、建设开放型工会组织的支撑和依托,必须有一个相应完善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
从2005年开始,我市着手改革基层工会干部管理体制,试行向非公企业直接委派工会主席,探索建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新路子。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选聘到退休干部返聘,我市一直在探索与创新如何推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的完善。去年以来,面对工会工作社会化发展的新形势,我市又积极探索实行了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创新实践,使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推动工会社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规范运作,有序壮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
随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壮大,鞍山市各级工会投入大量的资金维持工作的开展。2012年,鞍山市总为本级招聘的28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放工资、缴纳保险的费用就达79万元。有限的资金严重制约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发展完善。为了有效解决“人从哪里来、钱从哪里出”的问题,2012年年初,鞍山市总对全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征求多方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思路。2013年4月,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鞍山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达成共识,签订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协议书》,依托4个城区的街道设立了首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定了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选。
一 规范选聘程序。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过程中,鞍山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泛发动宣传,经过街道推选和个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一系列严格选聘过程,最终确定了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选。
二 规范合同签订。按照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条件,以自然人身份与所在街道签订三年期的劳务协议。为了使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我们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认真研究,规范了协议条款,确定了劳务协议样本。协议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后,加盖各城区总工会公章进行确认。
三 规范工资待遇。按照辽宁省、鞍山市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工资额度规定的上限标准,确定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每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其中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给予补贴630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自然人身份交医疗、养老“两险”,由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给予60%补贴。工资中去除省专项补贴的其余部分由市总、区总配套补齐。
四 规范工作职责。结合当前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鞍山市总工会决定由各城区结合工作实际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委派到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从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维护职工维权工作、做好企业维稳工作、做好职工困难帮扶工作等几个方面明确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职责。
二、强化管理,大力提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素质
此次我市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的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都是近年毕业的大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都相对较高,也对工会工作充满了激情。但由于他们缺少工会工作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因此,市总从加强培训、严格管理和完善机制入手,为他们提供提高才干的机会,拓展发挥才干的空间,使他们能够尽快了解和熟悉工会工作,尽快投入到工会工作实践中,尽快成为合格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一 加强培训工作。为不断提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开展岗前集训。请鞍山市总主要业务部门的部长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讲授工会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开展以会代训。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参加市总工会召开的“市级行业工会成立会员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等各类工作会议,不断开阔他们的视野。开展现场观摩。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就征集合理化建议、签订集体合同、召开职代会、组织文体活动等具体工作,到基层工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帮助他们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打开工作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强化管理考核。鞍山市总工会制订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社会化工会干部考核细则》,下发到各城区总工会,从制度上对社会化工会干部的管理与考核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区总工会的考核工作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汇报、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法进行,并把日常考核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底对社会化工会干部进行打分,对所得分数不符合市总要求的,将予以解聘。
三 建立激励机制。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鞍山市总工会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措施,将对每年工作业绩突出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行表彰,授予“优秀社会化工会干部”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以调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三、有机整合,逐步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
截至2012年年末,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已发展到215人,涵盖基层工会组织455家(含独立、联合),涵盖企业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6654家。再加上此次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的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我市已经形成了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形成了一个互相促进、互相融合的有机整体,确保了工会工作能够在不同的方面处处有人才、事事有创新,开创了多点开花、多点收获的全市工会工作社会化发展新局面。
(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目前,鞍山市总工会和海城市总工会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公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国有企业担任过中层以上干部且做过党群工作。这批工会干部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同时也担负着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探索和试点任务,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先遣队。
(二)申请事业编制安置一批。2006年,海城市总工会向海城市编委申请成立了海城市职工维权中心,作为海城市总工会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经过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共录用16人,作为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人选,全部纳入市总维权中心事业编制。由于解决了编制问题,这批工会干部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非常高,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主力军。
(三)反聘65岁以下的退休、离岗干部使用一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保险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来维持,但部分县区总工会由于工会经费有限,不能通过公开招聘并建立劳动合同的方式来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部分县区总工会采取聘用退休、或二线的65岁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来担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这部分群体工作经验丰富且有独立、稳定的工资收入,因此每月仅需要少量的费用便可与之建立合作关系,从而减轻了县区总工会经费负担,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生力军。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一批。通过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既可以从政策上、制度上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有效解决制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开展的难题,又可以协助政府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并且可以通过发挥工会工作者的作用,切实有效的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同时,由于他们有素质、有激情、有思想、有能力,担负着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任务,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突击队。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建设“开放型”工会组织,提高工会工作社会化程度提供了人力和财力的保障,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稳步推进传统的选人用人模式,继续有序扩大公益性岗位的招聘范围,继续探索创新其他多种形式和模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为我省工运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从2005年开始,我市着手改革基层工会干部管理体制,试行向非公企业直接委派工会主席,探索建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新路子。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选聘到退休干部返聘,我市一直在探索与创新如何推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的完善。去年以来,面对工会工作社会化发展的新形势,我市又积极探索实行了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创新实践,使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推动工会社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规范运作,有序壮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
随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壮大,鞍山市各级工会投入大量的资金维持工作的开展。2012年,鞍山市总为本级招聘的28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放工资、缴纳保险的费用就达79万元。有限的资金严重制约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发展完善。为了有效解决“人从哪里来、钱从哪里出”的问题,2012年年初,鞍山市总对全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征求多方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思路。2013年4月,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鞍山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达成共识,签订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协议书》,依托4个城区的街道设立了首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定了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选。
一 规范选聘程序。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过程中,鞍山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泛发动宣传,经过街道推选和个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一系列严格选聘过程,最终确定了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选。
二 规范合同签订。按照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条件,以自然人身份与所在街道签订三年期的劳务协议。为了使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我们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认真研究,规范了协议条款,确定了劳务协议样本。协议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后,加盖各城区总工会公章进行确认。
三 规范工资待遇。按照辽宁省、鞍山市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工资额度规定的上限标准,确定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每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其中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给予补贴630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自然人身份交医疗、养老“两险”,由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给予60%补贴。工资中去除省专项补贴的其余部分由市总、区总配套补齐。
四 规范工作职责。结合当前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鞍山市总工会决定由各城区结合工作实际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委派到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从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维护职工维权工作、做好企业维稳工作、做好职工困难帮扶工作等几个方面明确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职责。
二、强化管理,大力提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素质
此次我市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的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都是近年毕业的大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都相对较高,也对工会工作充满了激情。但由于他们缺少工会工作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因此,市总从加强培训、严格管理和完善机制入手,为他们提供提高才干的机会,拓展发挥才干的空间,使他们能够尽快了解和熟悉工会工作,尽快投入到工会工作实践中,尽快成为合格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一 加强培训工作。为不断提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开展岗前集训。请鞍山市总主要业务部门的部长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讲授工会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开展以会代训。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参加市总工会召开的“市级行业工会成立会员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等各类工作会议,不断开阔他们的视野。开展现场观摩。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就征集合理化建议、签订集体合同、召开职代会、组织文体活动等具体工作,到基层工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帮助他们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打开工作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强化管理考核。鞍山市总工会制订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社会化工会干部考核细则》,下发到各城区总工会,从制度上对社会化工会干部的管理与考核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区总工会的考核工作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汇报、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法进行,并把日常考核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底对社会化工会干部进行打分,对所得分数不符合市总要求的,将予以解聘。
三 建立激励机制。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鞍山市总工会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措施,将对每年工作业绩突出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行表彰,授予“优秀社会化工会干部”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以调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三、有机整合,逐步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
截至2012年年末,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已发展到215人,涵盖基层工会组织455家(含独立、联合),涵盖企业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6654家。再加上此次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的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我市已经形成了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形成了一个互相促进、互相融合的有机整体,确保了工会工作能够在不同的方面处处有人才、事事有创新,开创了多点开花、多点收获的全市工会工作社会化发展新局面。
(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目前,鞍山市总工会和海城市总工会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公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国有企业担任过中层以上干部且做过党群工作。这批工会干部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同时也担负着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探索和试点任务,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先遣队。
(二)申请事业编制安置一批。2006年,海城市总工会向海城市编委申请成立了海城市职工维权中心,作为海城市总工会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经过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共录用16人,作为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人选,全部纳入市总维权中心事业编制。由于解决了编制问题,这批工会干部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非常高,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主力军。
(三)反聘65岁以下的退休、离岗干部使用一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保险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来维持,但部分县区总工会由于工会经费有限,不能通过公开招聘并建立劳动合同的方式来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部分县区总工会采取聘用退休、或二线的65岁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来担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这部分群体工作经验丰富且有独立、稳定的工资收入,因此每月仅需要少量的费用便可与之建立合作关系,从而减轻了县区总工会经费负担,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生力军。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一批。通过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既可以从政策上、制度上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有效解决制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开展的难题,又可以协助政府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并且可以通过发挥工会工作者的作用,切实有效的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同时,由于他们有素质、有激情、有思想、有能力,担负着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任务,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突击队。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建设“开放型”工会组织,提高工会工作社会化程度提供了人力和财力的保障,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稳步推进传统的选人用人模式,继续有序扩大公益性岗位的招聘范围,继续探索创新其他多种形式和模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为我省工运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