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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一直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对于推进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然而,社区是多元化主体的聚合体,要使这一管理模式有效地运转起来不仅需要完善制度建设,更需要居民的积极参与。罗村街道通过公民参与网络的构建,使居民们在保持各自独立的同时,沟通合作,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把社区建设成为不同群体的利益共同体,成为有效实践社区居民自治的成功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