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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卷入“窃听丑闻”的《世界新闻报》触发众怒,在走完了长达168年的发行历史后,黯然宣布永久停刊。重新审视《世界新闻报》的兴衰与沉浮,我们不能不谈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场理念的驱动下,西方传媒愈演愈烈的新闻低俗化倾向。其具体表现为,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将名人趣事、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等软性内容作为报道的重点,强调故事性和事件的煽情效果,用戏剧或文学创作的手法描述新闻过程,片面追求报道的刺激性和趣味性。1843年,约翰•贝尔创办《世界新闻报》时,就侧重报道稀奇古怪的事件。1969年,默多克接手后,更使该报成为低俗化报道的“急先锋”。曾任《世界新闻报》编辑的保罗•麦克穆伦在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承认,“我们听过查尔斯亲王与卡米拉的会话;当然,戴安娜的也没有落下”。此次,尽管压垮《世界新闻报》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它对13岁失踪女孩米莉•道勒语音信箱的窃听,但真正的败因却是由于报道的低俗化,导致底线的逾越、操守的尽失。
《世界新闻报》事件尽管发生在西方,但是对我国的新闻传媒同样具有警示意义。我国的新闻媒体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受众群。众多媒体坚持正确导向,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赢得越来越多群众喜爱。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之中,体制改革正在深化,各种管理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不健全,使各种低俗之风有了可乘之机,在部分媒体特别是在一些小报小刊小台的文娱报道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低俗现象。它们或是炫耀财富,明目张胆地推销“拜金主义”,极力登载什么富翁花千万广告征婚,热衷报道豪宅、盛宴、名车和其他奢侈品;或是以“性”为卖点,打“擦边球”,搞所谓的“人体写真”,追求“眼球效应”;或是追异猎奇、耸人听闻,充斥诸如明星绯闻、奇闻怪论、凶杀暴力等。
一直以来,对于媒体中的低俗化现象,受众十分厌恶,社会舆论强烈谴责。而《世界新闻报》事件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媒体中的低俗之风奉行的是物质至上,鼓吹的是道德虚无,矮化了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追求,必然会造成社会公德的萎缩和社会风气的鄙俗,必然会阻滞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它也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肃清媒体中的低俗之风,对于人的灵魂塑造和道德提升,对于民族精神的传扬和时代精神的构建,对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媒体低俗现象的产生有其根源。一是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比较流行的错误观点认为,低俗化是新闻媒体发展中一个不可避免的倾向,可以带来更多的受众,是获取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媒体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不是苦练内功,不是依靠提高内容质量和创新机制来赢得市场,而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在某些采编人员心目中,除了寻觅各种“轰动效应”的卖点以外,什么正确的舆论导向,什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都可以全然不顾。
三是个别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近些年,随着新闻媒体的迅速发展,专业人员供不应求,而采编人员大多是从社会上直接招聘而来,缺乏正规培训,对如何从事工作心中无数。
四是有的主管主办单位没有真正承担起应有的职责,履行应尽的义务,对所属媒体的导向、格调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对经营方式不闻不问,往市场一推了之。
五是有些执法单位、执法部门对一些违反法规规章的活动,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低俗之风屡禁不止。
六是行业法制建设不健全,一些法规规章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使得一些案件的查处缺乏法律依据,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治理低俗之风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依靠法律来规范,依靠行政来管理,依靠准入来限制,依靠学习来教育,依靠舆论来监督。一是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依据来铲除低俗。二是强化对媒体单位负责人任职资格认定,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还要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依法吊销其新闻记者证和取消编辑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之中,限制其从事相关工作。三是实行违规违纪登记谈话制度,包括定期举办违规违纪单位相关责任人培训班,或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培养教育。四是定期开展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采编队伍素质。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让广大受众了解低俗表现的形式、产生的原因、所造成的危害,进而自觉加以抵制,压缩其生存空间,使其失去市场。
总之,《世界新闻报》事件对我国媒体具有重要警示作用,它告诉我们,人们千百年来繁衍生息都会形成一定的关于“善恶”的主流价值观念和道德判断,这是一个社会得以维系和进步的精神基础。传媒作为社会公器,理应自律、自尊、自爱,理应弘扬健康向上的思想和文化,理应珍视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作者范军系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
《世界新闻报》事件尽管发生在西方,但是对我国的新闻传媒同样具有警示意义。我国的新闻媒体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受众群。众多媒体坚持正确导向,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赢得越来越多群众喜爱。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之中,体制改革正在深化,各种管理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不健全,使各种低俗之风有了可乘之机,在部分媒体特别是在一些小报小刊小台的文娱报道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低俗现象。它们或是炫耀财富,明目张胆地推销“拜金主义”,极力登载什么富翁花千万广告征婚,热衷报道豪宅、盛宴、名车和其他奢侈品;或是以“性”为卖点,打“擦边球”,搞所谓的“人体写真”,追求“眼球效应”;或是追异猎奇、耸人听闻,充斥诸如明星绯闻、奇闻怪论、凶杀暴力等。
一直以来,对于媒体中的低俗化现象,受众十分厌恶,社会舆论强烈谴责。而《世界新闻报》事件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媒体中的低俗之风奉行的是物质至上,鼓吹的是道德虚无,矮化了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追求,必然会造成社会公德的萎缩和社会风气的鄙俗,必然会阻滞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它也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肃清媒体中的低俗之风,对于人的灵魂塑造和道德提升,对于民族精神的传扬和时代精神的构建,对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媒体低俗现象的产生有其根源。一是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比较流行的错误观点认为,低俗化是新闻媒体发展中一个不可避免的倾向,可以带来更多的受众,是获取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媒体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不是苦练内功,不是依靠提高内容质量和创新机制来赢得市场,而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在某些采编人员心目中,除了寻觅各种“轰动效应”的卖点以外,什么正确的舆论导向,什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都可以全然不顾。
三是个别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近些年,随着新闻媒体的迅速发展,专业人员供不应求,而采编人员大多是从社会上直接招聘而来,缺乏正规培训,对如何从事工作心中无数。
四是有的主管主办单位没有真正承担起应有的职责,履行应尽的义务,对所属媒体的导向、格调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对经营方式不闻不问,往市场一推了之。
五是有些执法单位、执法部门对一些违反法规规章的活动,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低俗之风屡禁不止。
六是行业法制建设不健全,一些法规规章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使得一些案件的查处缺乏法律依据,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治理低俗之风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依靠法律来规范,依靠行政来管理,依靠准入来限制,依靠学习来教育,依靠舆论来监督。一是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依据来铲除低俗。二是强化对媒体单位负责人任职资格认定,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还要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依法吊销其新闻记者证和取消编辑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之中,限制其从事相关工作。三是实行违规违纪登记谈话制度,包括定期举办违规违纪单位相关责任人培训班,或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培养教育。四是定期开展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采编队伍素质。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让广大受众了解低俗表现的形式、产生的原因、所造成的危害,进而自觉加以抵制,压缩其生存空间,使其失去市场。
总之,《世界新闻报》事件对我国媒体具有重要警示作用,它告诉我们,人们千百年来繁衍生息都会形成一定的关于“善恶”的主流价值观念和道德判断,这是一个社会得以维系和进步的精神基础。传媒作为社会公器,理应自律、自尊、自爱,理应弘扬健康向上的思想和文化,理应珍视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作者范军系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