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学习应是学生的一种主动行为,任何人无法替代或强制学生有效地进行学习。由于各种原因,教学实践中忽视学生学习的主动权而出现不同程度的替代或强制是常见的。对教师来说,替代或强制实行起来较为简单,因无须触动学生原有的与学习有关的各种主观条件,但是,到消极影响逐渐表露出来时再去改正不良方法就很困难了。
主导与主动二者并无矛盾。教师充分尊重学生学习上的主动权,这在外语教学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影响是间接性的,因其作用只在于改变学生与学习有关的各种条件,学习的主动权应在学习者手中。
教师的主导,具体化为两项:一是引导(方向、途径),二是指导(方法、解困)。二者并非必须实行于学生学习之前,而应贯串于学习的全过程。“二导”方式多种多样,诸如语言的、行动的,以至情感的方式全都包括在内。学生在“二导”的作用下,通过不断变化的学习实践,在提高其智、能水平的同时,一般还将发生有利于其学习的其他条件的变化,如直接影响学习及学生精神风貌的多种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与变化。这种变化以及上述其他方面的提高就是学生自动学习的动力条件,自然就是教师“二导”的直接目的。教师的“导”形式上是“导”物(教学内容),实际上是“导”人。
主动权指学生在如何学(有时也包括学什么)的问题上有走自己的路的充分活动余地。如果说教师有时“越权”,主要就在于剥夺了学生自主走自己路的权利,教师代学生做着许许多多学生应做、愿做、能做,并能得到好处的事,但这是不好的。
举以下数例说明观点:
1.新课先教单词,于是板书(书上有的均移至黑板)、讲词义、举用法、反复领念……我们觉得,如需先教生词,应以练代讲。至于上述几步,有的不需要(如板书),有的学生可做,无需教师代做,从而失去许多育人的良机。学生一本词典在手,上述工作尽可课前、课上自做,也可相互交流。
如必须先教单词,或须在课文中挑出单词单教,而其中又须教师讲解,讲也具有练的性质(其实一切教学活动均可如此),如以学生可接受的英语解释词义和用法,还可由一词延伸为一個词延伸为一个完整情节。并可引导学生共同去做。这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讲解,而变为综合性的训练了。既是训练,也是教师有意为在方法上影响学生而选用的一个“样板”。不过,只要把认识(指导思想)统一在不为学生代劳、不“单打一”,而着眼于争取多效益等重要原则之上,方法尽可各自创新。
2.教师反复领念标音、单词、句子、课文,或以现成的固定答案齐答提问,学生被动地集体跟念或齐答问题,是多年来常见的办法,应当重新评价这类教学活动的实际效果。
使用这类方式。其预定目标是单一的,而非综合性的。有些活动没有必要(如齐答问题)-有的活动学生自做,效果可能更好,特别是考虑到每人的基础、要求不尽相同,每人主动权更为必要; 有的用其他方式效果更好,如个人在试念基础上听标准录音,等等。集体性活动一般有利于营造气氛,气氛因素是学习本身以外的条件,对诱发学生对活动内容的兴趣作用不大。集体读、念、答,自然趋向于节拍化以求整齐划一。此为语音训练之大忌。总之,类似方式正面效果不大,但会引起消极后果。我们主张,一切教学活动均为训练或使之带上训练的性质; 我们还主张,一切训练均应从效果、实效来选定适当的方式。
3.背诵是否必要?应如何使背诵发挥更大效益?我们认为,范文必须熟背。作为学生日后学习基础的许多知识、技能都汇集于学生终生难忘的若干经过熟背的范文之中。对范文内涵的了解,越熟越有新的更深的体会。
背诵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二导”和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力争把对学生并无吸引力的机械重复变成一种学生主动训练性很强的活动。
比如初背,可引导与指导学生自作提纲,用英语词,逐步发展到用句子,以便于意念引路,打通对背诵内容用英语直接思维的路子。练习背诵中,学生可对内容作解释性扩展或情节上的扩展,以扩展大量已学过的语言材料,作使用性复习。这是一种高效率的复习。无需顾虑在上述过程中出错,能主动起来就好,能尝试就可贵,错也是在创造性活动中出现的。使用中出现的错误通过练习来自行纠正,会造成极深的印象。
口头的扩展性练习可以容易地写成小文,带出一个书面练习。可引导学生以范文为基础内容做讲演、讲故事、朗诵、表演等练习。即使是内部语言活动(思而无声),也应尽力指导学生带上相应的动作、表情、一睛感,以增强语言活动中相关因素的联系。
总之,利用有限的基础材料(如范文),多做一些性质、作用不同的练习,求取多方面的最大效益(包括“以少引多”和对非智能因素的积极影响等),这是我们应当重视起来的训练上的效益原则。
把学习上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必然在学生中出现群众性的创造学法的风气:自行设计,自行试验,自得成功之乐,于是学生以从未有过的积极态度对待外语学习,这是向学生交出学习主动权的主要目的。这个进程一旦开始,就会为教师发挥实实在在的引导、主导作用提供有利得多的条件。教学最难,是难在不易使学生主动起来,而不是难在教师的知识够不够。给予自主权,换来主动权,学生既已主动,“二导”就大有用武之地了。因这时教师的“导”已非过去之一厢情愿,而成了学生的需要。有的教师已经尝到甜头,说过去总是他追着学生,而今学生总是跟在他身后问问题,往往还得排队。
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道理已为教育工作者所公认,现在正需探究的是如何处理二者的相互关系。教师最为关心的,正是学生是否需要其“导”。要使学生由不需要变为需要,先须向学生放权。放“权”不是目的,导其用“权”才是要害。能“放”始能“导”,以“导”善其“用(权)”,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理论轮廓。
主导与主动二者并无矛盾。教师充分尊重学生学习上的主动权,这在外语教学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影响是间接性的,因其作用只在于改变学生与学习有关的各种条件,学习的主动权应在学习者手中。
教师的主导,具体化为两项:一是引导(方向、途径),二是指导(方法、解困)。二者并非必须实行于学生学习之前,而应贯串于学习的全过程。“二导”方式多种多样,诸如语言的、行动的,以至情感的方式全都包括在内。学生在“二导”的作用下,通过不断变化的学习实践,在提高其智、能水平的同时,一般还将发生有利于其学习的其他条件的变化,如直接影响学习及学生精神风貌的多种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与变化。这种变化以及上述其他方面的提高就是学生自动学习的动力条件,自然就是教师“二导”的直接目的。教师的“导”形式上是“导”物(教学内容),实际上是“导”人。
主动权指学生在如何学(有时也包括学什么)的问题上有走自己的路的充分活动余地。如果说教师有时“越权”,主要就在于剥夺了学生自主走自己路的权利,教师代学生做着许许多多学生应做、愿做、能做,并能得到好处的事,但这是不好的。
举以下数例说明观点:
1.新课先教单词,于是板书(书上有的均移至黑板)、讲词义、举用法、反复领念……我们觉得,如需先教生词,应以练代讲。至于上述几步,有的不需要(如板书),有的学生可做,无需教师代做,从而失去许多育人的良机。学生一本词典在手,上述工作尽可课前、课上自做,也可相互交流。
如必须先教单词,或须在课文中挑出单词单教,而其中又须教师讲解,讲也具有练的性质(其实一切教学活动均可如此),如以学生可接受的英语解释词义和用法,还可由一词延伸为一個词延伸为一个完整情节。并可引导学生共同去做。这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讲解,而变为综合性的训练了。既是训练,也是教师有意为在方法上影响学生而选用的一个“样板”。不过,只要把认识(指导思想)统一在不为学生代劳、不“单打一”,而着眼于争取多效益等重要原则之上,方法尽可各自创新。
2.教师反复领念标音、单词、句子、课文,或以现成的固定答案齐答提问,学生被动地集体跟念或齐答问题,是多年来常见的办法,应当重新评价这类教学活动的实际效果。
使用这类方式。其预定目标是单一的,而非综合性的。有些活动没有必要(如齐答问题)-有的活动学生自做,效果可能更好,特别是考虑到每人的基础、要求不尽相同,每人主动权更为必要; 有的用其他方式效果更好,如个人在试念基础上听标准录音,等等。集体性活动一般有利于营造气氛,气氛因素是学习本身以外的条件,对诱发学生对活动内容的兴趣作用不大。集体读、念、答,自然趋向于节拍化以求整齐划一。此为语音训练之大忌。总之,类似方式正面效果不大,但会引起消极后果。我们主张,一切教学活动均为训练或使之带上训练的性质; 我们还主张,一切训练均应从效果、实效来选定适当的方式。
3.背诵是否必要?应如何使背诵发挥更大效益?我们认为,范文必须熟背。作为学生日后学习基础的许多知识、技能都汇集于学生终生难忘的若干经过熟背的范文之中。对范文内涵的了解,越熟越有新的更深的体会。
背诵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二导”和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力争把对学生并无吸引力的机械重复变成一种学生主动训练性很强的活动。
比如初背,可引导与指导学生自作提纲,用英语词,逐步发展到用句子,以便于意念引路,打通对背诵内容用英语直接思维的路子。练习背诵中,学生可对内容作解释性扩展或情节上的扩展,以扩展大量已学过的语言材料,作使用性复习。这是一种高效率的复习。无需顾虑在上述过程中出错,能主动起来就好,能尝试就可贵,错也是在创造性活动中出现的。使用中出现的错误通过练习来自行纠正,会造成极深的印象。
口头的扩展性练习可以容易地写成小文,带出一个书面练习。可引导学生以范文为基础内容做讲演、讲故事、朗诵、表演等练习。即使是内部语言活动(思而无声),也应尽力指导学生带上相应的动作、表情、一睛感,以增强语言活动中相关因素的联系。
总之,利用有限的基础材料(如范文),多做一些性质、作用不同的练习,求取多方面的最大效益(包括“以少引多”和对非智能因素的积极影响等),这是我们应当重视起来的训练上的效益原则。
把学习上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必然在学生中出现群众性的创造学法的风气:自行设计,自行试验,自得成功之乐,于是学生以从未有过的积极态度对待外语学习,这是向学生交出学习主动权的主要目的。这个进程一旦开始,就会为教师发挥实实在在的引导、主导作用提供有利得多的条件。教学最难,是难在不易使学生主动起来,而不是难在教师的知识够不够。给予自主权,换来主动权,学生既已主动,“二导”就大有用武之地了。因这时教师的“导”已非过去之一厢情愿,而成了学生的需要。有的教师已经尝到甜头,说过去总是他追着学生,而今学生总是跟在他身后问问题,往往还得排队。
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道理已为教育工作者所公认,现在正需探究的是如何处理二者的相互关系。教师最为关心的,正是学生是否需要其“导”。要使学生由不需要变为需要,先须向学生放权。放“权”不是目的,导其用“权”才是要害。能“放”始能“导”,以“导”善其“用(权)”,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理论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