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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评价目前市销人参产品的质量,规范人参市场。方法:用比色法测定人参总皂苷含量,用HPLC法测定人参单体皂苷含量。结果:调查的8种白参类产品,21种红参类产品,大多数人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典标准,但有较大比例达不到GB标准。结论:目前人参市场的人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一些知名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为可靠;GB标准应根据国家药典标准进行调整。
关键词:人参;人参市售品;人参皂苷;质量评价
中图分类号: R28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051-2
基金项目:“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人参采收、加工、贮藏共性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06BAI09B05-10)。
人参(Panax ginseng C.A.Meyer)主要以干燥的根供药用,生药称人参(Radix Ginseng),是我国名贵中药材,号称“百草之王”[1]。近年来,随着我国提出的中药现代化的理念,各种药材均要求采用规范化的栽培技术进行种植。吉林省作为我国第二个开展中药现代化产业化基地建设的省份,从1999年开始实施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以主产药材人参为重点,在规范化种植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吉林省已经有4个人参种植企业的基地通过了国家GAP认证。
在这样的大气候条件下,是否我国人参产品质量也能上一个新台阶是广大科学工作者和消费者所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开展了市售人参质量评价研究,为我国人参主产的方向提供一些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材料
商品参取自吉林省人参市场及部分专营店。考虑到商家的利益,生产企业名未标注。
1.2 试剂仪器
Varian Cary 50(瓦里安公司)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计,大孔吸附树脂柱(内径1.5cm,长25c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玻璃仪器厂),Satorius BP211D1/10万电子分析天平[赛多利斯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
人参皂苷Re、Rb1、Rg1对照品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D101型大孔吸附树脂(天津骨胶厂),香荚兰醛(香草醛)、冰醋酸、高氯酸、三氯甲烷、正丁醇和甲醇等其他试剂均为分析纯。
1.3 测定指标与方法
皂苷含量的测定:总皂苷含量采用比色法,见文献[2]。单体皂苷含量测定是根据2005版《中国药典》一部中人参药材含量测定项下高效液相色谱法(优化后)测定[3]。
2 结果分析
2.1 商品白参类
对所收集的白参类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见表1。
从表1中结果可以看出,其中的样品3(光生晒参)的总皂苷含量最高;样品1(全须生晒参)次之。比对国家有关标准:药典要求Rb1≥0.2%,Re+Rg1≥0.3%;GB[4]要求总皂苷含量≥2.5%,发现8种白参类加工品中只有2种符合国家GB要求(样品1、3);6种则能达到药典规定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是2种用作保健食品的人参蜜片样品)。
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我们认为,加工技术要求不严格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加工前的人参挑选工作控制不严,导致采用了不够年限的人参用于加工,像样品2的情况。
2.2 商品红参类
对所收集的红参类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见表2。
将表中的数据与国家有关标准比对,可以看出,所取的2种全须红参样品质量均符合要求;去须红参质量则参差不齐,7个样品中4个符合GB要求,但全部达到国家药典要求;1个压型红参、2种别直参均不符合国家GB标准;7种高丽参中只有3种符合GB标准,但均达到国家药典要求;2种红参片则均达不到国家GB要求,而且一种也达不到药典标准。
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我们认为与白参类一样,加工技术不规范或者要求不严格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加工有包装的,或者人参原形改变的制品问题更大。像样品16、18、19、20、21、22、27、28、29的情况明显就是使用了不到年龄的人参加工所致。
但应该注意的是:样品21是我们确信韩国产的高丽参,竟然也达不到国家GB标准,但符合国家药典标准。参考前面白参类的分析,我们认为,应该是国家关于人参的GB标准规定人参质量过于严格的原因。因此建议,人参GB标准的制订应当实事求是,中国人参的发展应向国际标准学习,人参总皂苷含量应当定为次要指标(注:韩国提出的参类质量标准中也没有总皂苷含量指标的要求,只有人参皂苷Rb1、人参皂苷Rf和Rg1的要求[5]),不应当自我封闭,壁垒自己。
3 结论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人参加工品质量差别较大,一些知名企业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主要是一些不知名企业的人参产品问题较大。因此我们提出:第一,加工品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加工原料不合格的原因,这与采收规范关系紧密;第二,加工品之间存在量上的差异,这应该是加工技术不规范的原因,有必要进一步进行加工技术研究和规范;第三,以人参总皂苷含量作为国家GB标准,进行人参加工品的质量评价不科学,建议以药典的规定为评价人参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王铁生.中国人参[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10.
[2] 桂双英,周亚球.比色法测定人参中人参总皂苷的含量[J].安徽中医学院学报,2003,22(4):51-52.
[3] 药典委员会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8-9,14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人参加工产品分等质量标准(GB/T 15517.1-6-1995)[S].1995:4-5.
[5] 朴希璥.中韩人参研究的系统比较[D].北京:北京中医药大学,2002:64.
作者简介:刘洋(1982-),女,吉林德惠人,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药学。
通讯作者:田义新(1963-),男,黑龙江牡丹江人,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药材栽培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药材栽培。
关键词:人参;人参市售品;人参皂苷;质量评价
中图分类号: R28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051-2
基金项目:“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人参采收、加工、贮藏共性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06BAI09B05-10)。
人参(Panax ginseng C.A.Meyer)主要以干燥的根供药用,生药称人参(Radix Ginseng),是我国名贵中药材,号称“百草之王”[1]。近年来,随着我国提出的中药现代化的理念,各种药材均要求采用规范化的栽培技术进行种植。吉林省作为我国第二个开展中药现代化产业化基地建设的省份,从1999年开始实施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以主产药材人参为重点,在规范化种植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吉林省已经有4个人参种植企业的基地通过了国家GAP认证。
在这样的大气候条件下,是否我国人参产品质量也能上一个新台阶是广大科学工作者和消费者所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开展了市售人参质量评价研究,为我国人参主产的方向提供一些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材料
商品参取自吉林省人参市场及部分专营店。考虑到商家的利益,生产企业名未标注。
1.2 试剂仪器
Varian Cary 50(瓦里安公司)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计,大孔吸附树脂柱(内径1.5cm,长25c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玻璃仪器厂),Satorius BP211D1/10万电子分析天平[赛多利斯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
人参皂苷Re、Rb1、Rg1对照品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D101型大孔吸附树脂(天津骨胶厂),香荚兰醛(香草醛)、冰醋酸、高氯酸、三氯甲烷、正丁醇和甲醇等其他试剂均为分析纯。
1.3 测定指标与方法
皂苷含量的测定:总皂苷含量采用比色法,见文献[2]。单体皂苷含量测定是根据2005版《中国药典》一部中人参药材含量测定项下高效液相色谱法(优化后)测定[3]。
2 结果分析
2.1 商品白参类
对所收集的白参类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见表1。
从表1中结果可以看出,其中的样品3(光生晒参)的总皂苷含量最高;样品1(全须生晒参)次之。比对国家有关标准:药典要求Rb1≥0.2%,Re+Rg1≥0.3%;GB[4]要求总皂苷含量≥2.5%,发现8种白参类加工品中只有2种符合国家GB要求(样品1、3);6种则能达到药典规定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是2种用作保健食品的人参蜜片样品)。
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我们认为,加工技术要求不严格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加工前的人参挑选工作控制不严,导致采用了不够年限的人参用于加工,像样品2的情况。
2.2 商品红参类
对所收集的红参类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见表2。
将表中的数据与国家有关标准比对,可以看出,所取的2种全须红参样品质量均符合要求;去须红参质量则参差不齐,7个样品中4个符合GB要求,但全部达到国家药典要求;1个压型红参、2种别直参均不符合国家GB标准;7种高丽参中只有3种符合GB标准,但均达到国家药典要求;2种红参片则均达不到国家GB要求,而且一种也达不到药典标准。
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我们认为与白参类一样,加工技术不规范或者要求不严格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加工有包装的,或者人参原形改变的制品问题更大。像样品16、18、19、20、21、22、27、28、29的情况明显就是使用了不到年龄的人参加工所致。
但应该注意的是:样品21是我们确信韩国产的高丽参,竟然也达不到国家GB标准,但符合国家药典标准。参考前面白参类的分析,我们认为,应该是国家关于人参的GB标准规定人参质量过于严格的原因。因此建议,人参GB标准的制订应当实事求是,中国人参的发展应向国际标准学习,人参总皂苷含量应当定为次要指标(注:韩国提出的参类质量标准中也没有总皂苷含量指标的要求,只有人参皂苷Rb1、人参皂苷Rf和Rg1的要求[5]),不应当自我封闭,壁垒自己。
3 结论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人参加工品质量差别较大,一些知名企业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主要是一些不知名企业的人参产品问题较大。因此我们提出:第一,加工品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加工原料不合格的原因,这与采收规范关系紧密;第二,加工品之间存在量上的差异,这应该是加工技术不规范的原因,有必要进一步进行加工技术研究和规范;第三,以人参总皂苷含量作为国家GB标准,进行人参加工品的质量评价不科学,建议以药典的规定为评价人参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王铁生.中国人参[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10.
[2] 桂双英,周亚球.比色法测定人参中人参总皂苷的含量[J].安徽中医学院学报,2003,22(4):51-52.
[3] 药典委员会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8-9,14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人参加工产品分等质量标准(GB/T 15517.1-6-1995)[S].1995:4-5.
[5] 朴希璥.中韩人参研究的系统比较[D].北京:北京中医药大学,2002:64.
作者简介:刘洋(1982-),女,吉林德惠人,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药学。
通讯作者:田义新(1963-),男,黑龙江牡丹江人,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药材栽培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药材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