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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均衡战略,湖南省炎陵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以下成绩:一是各级政府自觉履行教育职责,逐步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二是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三是中小学校布局趋向合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四是加大学校周边秩序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五是强化控流保学责任措施,降低了初中辍学率;六是逐步落实教职工福利待遇,全力稳定教师队伍,教师结构合理、趋向优化;七是严格课程计划,严格学籍管理,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八是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九是贯彻落实建设教育强省(市、县)精神,积极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十是狠抓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一、机会均衡得到保障
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解决。炎陵县成立了专项治理大班额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大班额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炎陵县自1998年布局调整以来,各乡镇学校布局已基本到位,县城随着城区的扩容和城区人口的增加,今年又在原布局规划基础上制定了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发展规划。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平均班额为36.5人,初中平均班额为37.7人,虽然个别学校暂时有超班额现象,但全县平均班额符合规定要求。随着调整后规划的落实,超班额现象将会全面消除。
包括残疾儿童在内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2011年以来,每年度6~14周岁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其中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儿童入学率均为100%。
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3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提高。炎陵一中是我县唯一一所省示范普通高中,同时也是炎陵县目前唯一一所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局每年把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逐年提高。
二、经费均衡得到保障
⑴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并得到落实。一是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落实。2011年高于13.8个百分点、2012年高于9.7个百分点。二是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提高。小学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011至2013年分别为6387元、6763元、7262元;初中2011至2013年分别为7662元、10226元、11826元。三是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提高。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2011至2013年分别为3021元、3164元、5120元;初中2011年至2013年分别为5430元、5864元、6410元。四是教职工年人均工资逐年提高。教职工年人均工资2011至2013年分别为32920元、38940元、41450元;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年人均2011至2013年分别为31533元、36720元、39180元。
⑵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近三年财政加大政策性教育经费的投入, 2011至2013年投入资金分别为1262万元、2702万元、1522万元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和省合格学校创建,到2012年底,炎陵县合格学校建成率达100%。
⑶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定规定要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了省规定标准。2011至2013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每年总额为1008万元,每年用于教育657万元,占总额的65%,其中用于义务教育达60%以上。
三、质量均衡得到保障
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规范了办学行为,按新课程要求开齐开足了课程。
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小学六年巩固率为97.71%,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6.27%,都达到省级标准。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83%,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达到100%。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各学校积极开展了“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以上,从2011年开始实施了“营养餐工程”,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逐年上升。2011~2012学年全县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9.5%,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9.4%。
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学校没有设置重点班,所有学校实行平行编班,学生就近入学,学生择校现象得到控制。
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了学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的管理;规范了学校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全县没有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平时抽样监测也不对学校和学生排名。各中小学积极开展了“阳光体育运动”,利用晨练、大课间、文体活动时间大力开展武术操、集体舞、长跑、跳绳、踢毽、球类等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以上。实施了“体艺2 1项目”,确保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
四、整体提升了义务教育质量
一是顺利通过了《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2011年10月炎陵县被立项为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义务教育试点项目单位,并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精神和国务院批准的《湖南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湘教发〔2011〕24号),炎陵县被确定为义务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单位,主要职责:推进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创新教师岗位管理、工资分配、交流轮换、培养补充等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合理流动。理顺义务教育办学体制,规范学校办学管理,建立良好的办学秩序。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益。
二是炎陵县东风乡学校被认定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农村学校小组合作课堂教学研究基地”。为提升教育质量,炎陵县切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继2012年炎陵县东风乡学校被认定为湖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点校1所、株洲市课改推广中心后,2013年该校又被认定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农村学校小组合作课堂教学研究基地,基地首席专家:周国军。
五、全面提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通过推进机均等、投入均衡、队伍均衡配置、管理均衡、质量建设等措施,炎陵全面提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国家总督学顾问、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评价:“炎陵县在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七大工程管理等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2013年10月炎陵县以湖南省最高分被教育部认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
六、教育均衡成果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株洲电视台、湖南卫视、红网、腾讯、新华社等媒体多次推介炎陵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株洲日报》《湖南日报》分别两次专版报道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工作,《中国教育报》更是以上万字的篇幅对“均衡教育在炎陵”作了专题报道。2011年11月、2012年3月《湖南教育》连续对炎陵教育均衡发展进行推介;2013年《湖南教育》又连续两期对炎陵教育作了重点推介;2013年9月份《三湘都市报》又以“炎陵:贫困县的均衡教育”为题再次深度报道炎陵教育;2012年1月《教师》对炎陵县均衡教育进行推介;2013年3月6日《中国教师报》别出专栏推介炎陵教育均衡工作。炎陵县教育工作得到了师生、家长和社会的赞誉和认可,不少城区孩子还回流到乡镇学校就读;2013年11月,全省现代教育技术典型现场会在炎陵召开。国家总督学顾问、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评价:“炎陵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作者单位: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
一、机会均衡得到保障
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解决。炎陵县成立了专项治理大班额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大班额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炎陵县自1998年布局调整以来,各乡镇学校布局已基本到位,县城随着城区的扩容和城区人口的增加,今年又在原布局规划基础上制定了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发展规划。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平均班额为36.5人,初中平均班额为37.7人,虽然个别学校暂时有超班额现象,但全县平均班额符合规定要求。随着调整后规划的落实,超班额现象将会全面消除。
包括残疾儿童在内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2011年以来,每年度6~14周岁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其中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儿童入学率均为100%。
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3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提高。炎陵一中是我县唯一一所省示范普通高中,同时也是炎陵县目前唯一一所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局每年把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逐年提高。
二、经费均衡得到保障
⑴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并得到落实。一是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落实。2011年高于13.8个百分点、2012年高于9.7个百分点。二是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提高。小学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011至2013年分别为6387元、6763元、7262元;初中2011至2013年分别为7662元、10226元、11826元。三是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提高。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2011至2013年分别为3021元、3164元、5120元;初中2011年至2013年分别为5430元、5864元、6410元。四是教职工年人均工资逐年提高。教职工年人均工资2011至2013年分别为32920元、38940元、41450元;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年人均2011至2013年分别为31533元、36720元、39180元。
⑵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近三年财政加大政策性教育经费的投入, 2011至2013年投入资金分别为1262万元、2702万元、1522万元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和省合格学校创建,到2012年底,炎陵县合格学校建成率达100%。
⑶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定规定要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了省规定标准。2011至2013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每年总额为1008万元,每年用于教育657万元,占总额的65%,其中用于义务教育达60%以上。
三、质量均衡得到保障
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规范了办学行为,按新课程要求开齐开足了课程。
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小学六年巩固率为97.71%,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6.27%,都达到省级标准。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83%,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达到100%。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各学校积极开展了“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以上,从2011年开始实施了“营养餐工程”,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逐年上升。2011~2012学年全县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9.5%,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9.4%。
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学校没有设置重点班,所有学校实行平行编班,学生就近入学,学生择校现象得到控制。
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了学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的管理;规范了学校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全县没有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平时抽样监测也不对学校和学生排名。各中小学积极开展了“阳光体育运动”,利用晨练、大课间、文体活动时间大力开展武术操、集体舞、长跑、跳绳、踢毽、球类等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以上。实施了“体艺2 1项目”,确保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
四、整体提升了义务教育质量
一是顺利通过了《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2011年10月炎陵县被立项为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义务教育试点项目单位,并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精神和国务院批准的《湖南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湘教发〔2011〕24号),炎陵县被确定为义务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单位,主要职责:推进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创新教师岗位管理、工资分配、交流轮换、培养补充等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合理流动。理顺义务教育办学体制,规范学校办学管理,建立良好的办学秩序。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益。
二是炎陵县东风乡学校被认定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农村学校小组合作课堂教学研究基地”。为提升教育质量,炎陵县切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继2012年炎陵县东风乡学校被认定为湖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点校1所、株洲市课改推广中心后,2013年该校又被认定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农村学校小组合作课堂教学研究基地,基地首席专家:周国军。
五、全面提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通过推进机均等、投入均衡、队伍均衡配置、管理均衡、质量建设等措施,炎陵全面提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国家总督学顾问、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评价:“炎陵县在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七大工程管理等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2013年10月炎陵县以湖南省最高分被教育部认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
六、教育均衡成果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株洲电视台、湖南卫视、红网、腾讯、新华社等媒体多次推介炎陵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株洲日报》《湖南日报》分别两次专版报道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工作,《中国教育报》更是以上万字的篇幅对“均衡教育在炎陵”作了专题报道。2011年11月、2012年3月《湖南教育》连续对炎陵教育均衡发展进行推介;2013年《湖南教育》又连续两期对炎陵教育作了重点推介;2013年9月份《三湘都市报》又以“炎陵:贫困县的均衡教育”为题再次深度报道炎陵教育;2012年1月《教师》对炎陵县均衡教育进行推介;2013年3月6日《中国教师报》别出专栏推介炎陵教育均衡工作。炎陵县教育工作得到了师生、家长和社会的赞誉和认可,不少城区孩子还回流到乡镇学校就读;2013年11月,全省现代教育技术典型现场会在炎陵召开。国家总督学顾问、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评价:“炎陵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作者单位: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