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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2006年3所高校进行试点,到2007年14所高校进行试点,再到2008年所有设置了研究生院的高校进行改革试点,对研究生教育培养的转型产生了深远影响,新型的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正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加强对该体系的研究十分重要。
我国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的发展成就
·初步构建起动态的多元化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热情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各高校陆续实行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动态化管理,普及研究生全体收费制,将以往“公费”与“自费”并存的双轨制转为奖助学金资助制。同时,健全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强化导师在资助管理中的责任。很多高校研究生第一年的奖学金标准按入学成绩评定,此后学年度根据学生多方面综合表现及导师意见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学金,这种滚动评定、能上能下的奖学金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变了以往研究生入学时“一考定终身”的局面,大大激励了研究生学习积极性。经过多年改革实践,我国研究生资助服务体已初步形成由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组成的多元化模式,其中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主要是贫困生困难补助,“三助”(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等。
·全面实施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提供研究生锻炼平台
2010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强调,“要关心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条件的改善,尽可能为研究生提供校内的兼职岗位,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目前,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已陆续推行研究生“三助”制度,筹集资金设置“三助”岗位,很多高校“三助”岗位实行聘任制,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由导师和用人部门协同主导的管理机制。研究生通过“三助”岗位获得一定劳动报酬,同时锻炼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师生交流,凸显研究生复合型培养理念。
·增加专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针对性奖助对口研究生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背景下的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中,不仅设有优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另外专门设立了专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凸显受众针对性,极大扩展了奖励覆盖面。如专项奖学金专门用于激励在科学研究、文艺体育和校园活动等某个方面的专项人才,肯定单方面的突出表现;以企业、校友、社会团体为主导的社会奖学金,借助社会基金组织和知名人士的力量,筹措社会资金,多面向某个学科专业或是家庭条件困难的研究生,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对学生的资助范围和资助额度,丰富了獎学金来源。
我国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导师资助方案的一致性,影响招生规模均衡和导师关系
培养机制改革形势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建构强调健全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要求导师招生时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保证并能提供部分科研经费资助。由于近些年研究生扩招,师资力量“供不应求”的状况凸显,统一的带有强制性的导师资助方案影响了部分导师招生的积极性。“科研经费少的导师就出现‘少招’或‘不招’状态,而科研经费充足并且科研任务重的导师希望学生可以多分担一些,便会愿意多招一些学生”,这一现象导致招生规模的不均衡。华中科技大学周光礼教授在他的《中国博士质量调查》一书中指出,“某导师曾同时带四十多名博士”,这种做法直接危害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一些高校强化了导师在奖助学金评定中的主导责任,部分导师迫于资助和科研的双重压力,为指导的学生争取资助机会,容易将助学金评比变成导师间的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导师间人际关系。
·资助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影响奖助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当前资助服务体系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教育经费、学校自筹经费,导师科研经费和其他经费,资金来源渠道较以往有较大拓展,但是主要还是依赖国家投入,其他渠道经费所占比重较小。近几年,我国不断加大对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可是相比其他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在1993年,我国就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的目标。但是到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只达到3.48%,2009年为3.59%,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5%”。 2012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可见,我国整体的财政性教育经费还是相对偏低,难以保证资助资金的充分供给,尤其是随着研究生扩招和贫困生群体的增加,研究生资助金额的增加速度更加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影响到奖助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三助”工作管理的粗放性,影响工作效率和作用发挥
目前,很多高校出台政策鼓励职能部门聘任研究生做“三助”工作,但是制度建设滞后,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来发挥作用,具体工作出现管理粗放、职责不明的问题。一些用工单位把从事“三助”工作看作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勤工助学行为,工作安排主要是手头的临时性事务,忽视“三助”工作的教育管理作用的发挥;在用人选择上更多地依赖教师或前任学生助理推荐,没有实现广泛选拔、公平竞争;在日常管理中忽视研究生的培训和指导,没有合理的工作绩效评估,职责不清,考核随意;在工作报酬上基本按照岗位发放,没有实现多劳多得,报酬偏低。管理的粗放性阻碍了研究生创造性的发挥,降低了研究生从事工作的热情,进而影响工作绩效。
进一步完善我国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的相关措施
·完善多元化导师资助方案,尝试构建“导师团负责制”
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方面具有绝对权威,应尽量避免导师招生必须出资的强制规定,在资助额度上体现区分度。“美国高校的文科并没有强行规定导师要缴纳经费,而是由导师自愿提供经费,学校不会有硬性规定,更不会作为导师招收研究生的必要条件”。建议针对不同学科的特点及区别,制定更为多元化的导师资助方案,尤其对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理工科与文科区别要求,并尝试由学校建立专项基金予以补贴。 在美国,研究生教育依靠导师团的集体指导。“博士生导师在美国不是一种职称,而仅仅是一个职位,是学术分工的结果。很多副教授,甚至助理教授都可以参加到导师团中指导博士生,这样不仅有利于集体智慧的生成,而且有利于学术繁荣”。我国完善资助服务体系可借鉴“导师团负责制”的做法,以专业或学科为单位组成导师团,导师仅承担部分研究生资助经费,另一部分经费由导师团的科研经费统筹,协调安排导师团科研经费,共同培养学生。
·构建合理的资金来源体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依赖国家拨款的研究生资助体系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在美国,对研究生提供资助的不仅有联邦政府、州政府,还有高校、企业、社区组织、私人以及慈善机构等,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研究生混合资助体系”。应依据我国国情,积极开拓社会和学校的资金来源渠道,构建以高校为主体,国家与社会力量相配合的资金来源体系。
具体来说,一方面,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研究生参与的科研项目的出资方和受益方、研究生对口就业单位、各种研究学会等,都可以作为潜在资金来源渠道加以开拓;同时,充分挖掘校友資源,争取社会团体、知名企业及企业家创立奖助学金,建立合作的长效机制和合理化的回报机制。另一方面,尝试将高校科研经费纳入资助资金来源渠道。我国目前还未有效地将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建议优化科研经费的投入,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单列针对研究生的开支及资助条目,激励受助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挖掘创新潜力。
·重视“三助”岗位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流程管理
研究生“三助”工作体现了研究生创新性培养理念,是研究生资助体系的重要一环,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对用工人员的选拔、聘用、培训、考核、管理、奖惩、解聘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设立专门的“三助”工作管理和协调机构,在具体工作中强化流程管理,重视研究生自主性的发挥。
首先,根据实际用工需求,统筹安排和公开“三助”岗位,保证“三助”招聘录用的公开、公平、公正,人岗匹配、择优录取、适当照顾贫困生;其次,规范“三助”岗位工作章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和培训机制,重视受助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发挥“三助”岗位的育人功能;再次,建立富有弹性的薪酬机制和奖惩制度,拿出部分薪酬作为奖金,依据工作绩效发放,并尝试将工作绩效与评优评先相挂钩;最后,注重发挥研究生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如安排研究生会或社团组织协助“三助”管理机构开展工作,使研究生参与到“三助”工作的宣传推广、组织培训、信息建设、制度调研等多项具体事务,注重引导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我国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的发展成就
·初步构建起动态的多元化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热情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各高校陆续实行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动态化管理,普及研究生全体收费制,将以往“公费”与“自费”并存的双轨制转为奖助学金资助制。同时,健全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强化导师在资助管理中的责任。很多高校研究生第一年的奖学金标准按入学成绩评定,此后学年度根据学生多方面综合表现及导师意见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学金,这种滚动评定、能上能下的奖学金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变了以往研究生入学时“一考定终身”的局面,大大激励了研究生学习积极性。经过多年改革实践,我国研究生资助服务体已初步形成由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组成的多元化模式,其中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主要是贫困生困难补助,“三助”(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等。
·全面实施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提供研究生锻炼平台
2010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强调,“要关心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条件的改善,尽可能为研究生提供校内的兼职岗位,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目前,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已陆续推行研究生“三助”制度,筹集资金设置“三助”岗位,很多高校“三助”岗位实行聘任制,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由导师和用人部门协同主导的管理机制。研究生通过“三助”岗位获得一定劳动报酬,同时锻炼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师生交流,凸显研究生复合型培养理念。
·增加专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针对性奖助对口研究生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背景下的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中,不仅设有优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另外专门设立了专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凸显受众针对性,极大扩展了奖励覆盖面。如专项奖学金专门用于激励在科学研究、文艺体育和校园活动等某个方面的专项人才,肯定单方面的突出表现;以企业、校友、社会团体为主导的社会奖学金,借助社会基金组织和知名人士的力量,筹措社会资金,多面向某个学科专业或是家庭条件困难的研究生,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对学生的资助范围和资助额度,丰富了獎学金来源。
我国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导师资助方案的一致性,影响招生规模均衡和导师关系
培养机制改革形势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建构强调健全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要求导师招生时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保证并能提供部分科研经费资助。由于近些年研究生扩招,师资力量“供不应求”的状况凸显,统一的带有强制性的导师资助方案影响了部分导师招生的积极性。“科研经费少的导师就出现‘少招’或‘不招’状态,而科研经费充足并且科研任务重的导师希望学生可以多分担一些,便会愿意多招一些学生”,这一现象导致招生规模的不均衡。华中科技大学周光礼教授在他的《中国博士质量调查》一书中指出,“某导师曾同时带四十多名博士”,这种做法直接危害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一些高校强化了导师在奖助学金评定中的主导责任,部分导师迫于资助和科研的双重压力,为指导的学生争取资助机会,容易将助学金评比变成导师间的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导师间人际关系。
·资助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影响奖助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当前资助服务体系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教育经费、学校自筹经费,导师科研经费和其他经费,资金来源渠道较以往有较大拓展,但是主要还是依赖国家投入,其他渠道经费所占比重较小。近几年,我国不断加大对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可是相比其他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在1993年,我国就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的目标。但是到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只达到3.48%,2009年为3.59%,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5%”。 2012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可见,我国整体的财政性教育经费还是相对偏低,难以保证资助资金的充分供给,尤其是随着研究生扩招和贫困生群体的增加,研究生资助金额的增加速度更加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影响到奖助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三助”工作管理的粗放性,影响工作效率和作用发挥
目前,很多高校出台政策鼓励职能部门聘任研究生做“三助”工作,但是制度建设滞后,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来发挥作用,具体工作出现管理粗放、职责不明的问题。一些用工单位把从事“三助”工作看作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勤工助学行为,工作安排主要是手头的临时性事务,忽视“三助”工作的教育管理作用的发挥;在用人选择上更多地依赖教师或前任学生助理推荐,没有实现广泛选拔、公平竞争;在日常管理中忽视研究生的培训和指导,没有合理的工作绩效评估,职责不清,考核随意;在工作报酬上基本按照岗位发放,没有实现多劳多得,报酬偏低。管理的粗放性阻碍了研究生创造性的发挥,降低了研究生从事工作的热情,进而影响工作绩效。
进一步完善我国研究生资助服务体系的相关措施
·完善多元化导师资助方案,尝试构建“导师团负责制”
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方面具有绝对权威,应尽量避免导师招生必须出资的强制规定,在资助额度上体现区分度。“美国高校的文科并没有强行规定导师要缴纳经费,而是由导师自愿提供经费,学校不会有硬性规定,更不会作为导师招收研究生的必要条件”。建议针对不同学科的特点及区别,制定更为多元化的导师资助方案,尤其对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理工科与文科区别要求,并尝试由学校建立专项基金予以补贴。 在美国,研究生教育依靠导师团的集体指导。“博士生导师在美国不是一种职称,而仅仅是一个职位,是学术分工的结果。很多副教授,甚至助理教授都可以参加到导师团中指导博士生,这样不仅有利于集体智慧的生成,而且有利于学术繁荣”。我国完善资助服务体系可借鉴“导师团负责制”的做法,以专业或学科为单位组成导师团,导师仅承担部分研究生资助经费,另一部分经费由导师团的科研经费统筹,协调安排导师团科研经费,共同培养学生。
·构建合理的资金来源体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依赖国家拨款的研究生资助体系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在美国,对研究生提供资助的不仅有联邦政府、州政府,还有高校、企业、社区组织、私人以及慈善机构等,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研究生混合资助体系”。应依据我国国情,积极开拓社会和学校的资金来源渠道,构建以高校为主体,国家与社会力量相配合的资金来源体系。
具体来说,一方面,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研究生参与的科研项目的出资方和受益方、研究生对口就业单位、各种研究学会等,都可以作为潜在资金来源渠道加以开拓;同时,充分挖掘校友資源,争取社会团体、知名企业及企业家创立奖助学金,建立合作的长效机制和合理化的回报机制。另一方面,尝试将高校科研经费纳入资助资金来源渠道。我国目前还未有效地将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建议优化科研经费的投入,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单列针对研究生的开支及资助条目,激励受助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挖掘创新潜力。
·重视“三助”岗位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流程管理
研究生“三助”工作体现了研究生创新性培养理念,是研究生资助体系的重要一环,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对用工人员的选拔、聘用、培训、考核、管理、奖惩、解聘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设立专门的“三助”工作管理和协调机构,在具体工作中强化流程管理,重视研究生自主性的发挥。
首先,根据实际用工需求,统筹安排和公开“三助”岗位,保证“三助”招聘录用的公开、公平、公正,人岗匹配、择优录取、适当照顾贫困生;其次,规范“三助”岗位工作章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和培训机制,重视受助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发挥“三助”岗位的育人功能;再次,建立富有弹性的薪酬机制和奖惩制度,拿出部分薪酬作为奖金,依据工作绩效发放,并尝试将工作绩效与评优评先相挂钩;最后,注重发挥研究生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如安排研究生会或社团组织协助“三助”管理机构开展工作,使研究生参与到“三助”工作的宣传推广、组织培训、信息建设、制度调研等多项具体事务,注重引导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