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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作为检察权分解的结果和运行的载体,一直是检察改革不可忽视的话题。基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变迁体现了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检察布局,也显露出了机构名称、配置、运转等方面的问题。"大部制"改革的关键是从职权法定、统一规范、公正高效等原则指引下,科学分解检察职权,实现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科学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