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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小时候,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几次图书馆,拿着手电筒看到很晚。每次,我都会借走好多喜欢的书,过几天就送回来。一次,图书馆管理员问我:“你要是看不过来,就不要一次借走那么多。”
“但是我都看完了。”我说。
我在大学里主修英语,接着攻讀文学硕士。填写网络交友资料时,我在“最喜欢的书”一栏填得满满的:《百年孤独》《流动的飨宴》《白牙》《同名同姓》《已知世界》《微物之神》《谁解风之语》。
其实当时我心里知道,这几本书当中的大部分我只看了书名。我加入过几个读书俱乐部,但从没去过。我从图书馆借了一本大家都在看的网红书,一个星期后还了回去,交了借书费,一页没看。
一想到看书,我依然会欢喜,也依然珍视书和书店。每次找到一个书店,我都会在一排排书架间逗留几个小时,如同老友相逢,看几页,然后买几本。问题是,书依然是纸质书,我已不是原先的我。
大卫是我在网上结识的初恋,我看他的个人说明上写着喜欢读书,于是我问他最近看什么书。他的眼睛一亮,如数家珍般地说起来。他看的书比我看得多,一个星期能看一两本。我俩似乎不可能结合,因为地位不同。但是我们相识后,书籍给我们架上了一道心桥。
我们喜欢的书各不相同,大卫喜欢历史和人文,我喜欢看小说。第七次约会时,大卫和我第一次逛了图书馆。
“我们做个游戏吧,”大卫说着,从挎包中拿出了两支钢笔和两本任意贴,“我们找几本读过的书,给其他读者写几句留言。”
我们在书架前看了一个小时,最后在诗歌类书架前的地板上坐了下来,他先选了一本。
那一年春天,一次外出野餐时我告诉他:“我今年只看了一本书。”
“现在刚到六月,而且你喜欢书,喜欢书店,喜欢图书馆。”他说。
“那我应该看很多书吗?”我反问。
“不是,可你今年仍然应该再看一本。”他说。
现在网购盛行,但我仍然看重书店的文化气息,每次逛书店我都会买几本书,只是几乎不看。我家里的椅子上、沙发扶手上都摆着书,如同我的衣服,弃之可惜,留之不用。
我的每个书架都有两排书,书架旁边还分门别类地堆着几堆书:我看过的书、我想看的书、不大喜欢所以没看完的书、有犹豫是否继续看的书。
后来,在一家一美元书店,我给自己买了五本书,给大卫买了两本书。他的“看一本书”的建议一直萦绕在我耳边。一天下午,我拿起一本书,我买这本书只是喜欢诗情画意的书名。
书名虽好,却难以看进去。书中主人公是一位老先生,作者似乎是以一个女性角度描写他的言行。可每次当我打算放弃看下去时,就会想起大卫。
我看了前两章,第三章时人物换了一种叙述方式,我喜欢这个转换。我把这本书带到公司,吃午饭和走路回家时都要看,偶尔抬起头看看路。
“你今天过得怎样?”大卫发短信问我。
“还好,有点儿累。”我回答,“我夜里很晚才睡,看完了这本书。”我上一次彻夜看书还是在12岁的时候,那次我看的是《小妇人》。
在大卫的带动下,我越来越接近真正的自己,成为我喜欢的自己。他有时和我谈起他看的书里的硅谷或者环保,我给他讲我看的小说里的故事:一个人藏在一个盒子里离开故乡,爬出来变成了一只小鸟飞上蓝天。我让他知道,有时候说清这个世界的唯一办法就是虚构。
有一次我问大卫,他喜欢我什么。他想了想,说:“你让我少了些愤世嫉俗,和你在一起,我看这个世界更可爱了。”
大卫建议我们再逛一回第七次约会时去过的书店,到了那里,他从一个书架上拿过一本书,翻开了它。扉页的任意贴上写着:“卡拉,我的心里只有你。嫁给我,好吗?”
大卫的求婚写在《叛逆公主》这本书的扉页上,已经有一年多了。
“好,我愿意嫁给你。”我说。
我们站在好多排小说中间,别人的故事围绕在身旁,现在,我们开始了自己的故事。
“但是我都看完了。”我说。
我在大学里主修英语,接着攻讀文学硕士。填写网络交友资料时,我在“最喜欢的书”一栏填得满满的:《百年孤独》《流动的飨宴》《白牙》《同名同姓》《已知世界》《微物之神》《谁解风之语》。
其实当时我心里知道,这几本书当中的大部分我只看了书名。我加入过几个读书俱乐部,但从没去过。我从图书馆借了一本大家都在看的网红书,一个星期后还了回去,交了借书费,一页没看。
一想到看书,我依然会欢喜,也依然珍视书和书店。每次找到一个书店,我都会在一排排书架间逗留几个小时,如同老友相逢,看几页,然后买几本。问题是,书依然是纸质书,我已不是原先的我。
大卫是我在网上结识的初恋,我看他的个人说明上写着喜欢读书,于是我问他最近看什么书。他的眼睛一亮,如数家珍般地说起来。他看的书比我看得多,一个星期能看一两本。我俩似乎不可能结合,因为地位不同。但是我们相识后,书籍给我们架上了一道心桥。
我们喜欢的书各不相同,大卫喜欢历史和人文,我喜欢看小说。第七次约会时,大卫和我第一次逛了图书馆。
“我们做个游戏吧,”大卫说着,从挎包中拿出了两支钢笔和两本任意贴,“我们找几本读过的书,给其他读者写几句留言。”
我们在书架前看了一个小时,最后在诗歌类书架前的地板上坐了下来,他先选了一本。
那一年春天,一次外出野餐时我告诉他:“我今年只看了一本书。”
“现在刚到六月,而且你喜欢书,喜欢书店,喜欢图书馆。”他说。
“那我应该看很多书吗?”我反问。
“不是,可你今年仍然应该再看一本。”他说。
现在网购盛行,但我仍然看重书店的文化气息,每次逛书店我都会买几本书,只是几乎不看。我家里的椅子上、沙发扶手上都摆着书,如同我的衣服,弃之可惜,留之不用。
我的每个书架都有两排书,书架旁边还分门别类地堆着几堆书:我看过的书、我想看的书、不大喜欢所以没看完的书、有犹豫是否继续看的书。
后来,在一家一美元书店,我给自己买了五本书,给大卫买了两本书。他的“看一本书”的建议一直萦绕在我耳边。一天下午,我拿起一本书,我买这本书只是喜欢诗情画意的书名。
书名虽好,却难以看进去。书中主人公是一位老先生,作者似乎是以一个女性角度描写他的言行。可每次当我打算放弃看下去时,就会想起大卫。
我看了前两章,第三章时人物换了一种叙述方式,我喜欢这个转换。我把这本书带到公司,吃午饭和走路回家时都要看,偶尔抬起头看看路。
“你今天过得怎样?”大卫发短信问我。
“还好,有点儿累。”我回答,“我夜里很晚才睡,看完了这本书。”我上一次彻夜看书还是在12岁的时候,那次我看的是《小妇人》。
在大卫的带动下,我越来越接近真正的自己,成为我喜欢的自己。他有时和我谈起他看的书里的硅谷或者环保,我给他讲我看的小说里的故事:一个人藏在一个盒子里离开故乡,爬出来变成了一只小鸟飞上蓝天。我让他知道,有时候说清这个世界的唯一办法就是虚构。
有一次我问大卫,他喜欢我什么。他想了想,说:“你让我少了些愤世嫉俗,和你在一起,我看这个世界更可爱了。”
大卫建议我们再逛一回第七次约会时去过的书店,到了那里,他从一个书架上拿过一本书,翻开了它。扉页的任意贴上写着:“卡拉,我的心里只有你。嫁给我,好吗?”
大卫的求婚写在《叛逆公主》这本书的扉页上,已经有一年多了。
“好,我愿意嫁给你。”我说。
我们站在好多排小说中间,别人的故事围绕在身旁,现在,我们开始了自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