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实践中,学生守法意识的培养对于法治国家的建设以及自身的成长至关重要。高职院校中的边缘人由于家庭性格等原因造成的行为障碍、价值观错位是客观的存在,其守法意识的培养有助于维系校园和社会稳定。因此,需要社会法治权威的确立、学校领域法治化的提升以及其自身回归课堂等诸多转变途径来实现。
关键词:公民;边缘人;守法意识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对于法治国家的建设至关重要。而在高职院校范围内竭力养成未来社会公民的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是负有育人职责的学校的应有之责。
一、守法意识养成的重要性
1、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党在十五大上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党和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十九大上继续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的倡导与建设,全民守法意识的养成是整个社会不同阶层的人民对于国家将依法治国落到实处,人民享有经济发展成果、享受国家政治昌明、社会和谐稳定的期待和憧憬。
2、具有守法意识是社会合格公民的必备素质。守法公民是现代文明社会、法治国家健康运转的基本细胞,守法意识对于社会稳定运行至关重要。亚里士多德在法治思想萌芽时期,就已经将公民普遍遵守法律与法治实现联系起来。他认为,法律的权威在于“良好的法律”的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以及城邦公民对于“良法”的普遍遵从。
早期贤者对于法律意识的关注和研究正是促使人类走向文明法治社会建设的的观念基石。任何法律能有成效,社会脱离野蛮状态,国家进入文明法治状态都必须依赖全体公民较高的守法意识,都必须依赖全体公民有意识自觉自愿的守法行为。全民守法意味着社会全体公民对于法律的尊重、认可和信任,并在此基础上主观见之于客观,守法意识自觉外化为守法行为,成为社会所呼唤的合格公民,间接成为依法治国的协调者、参与者和推动者。
3、培养守法意识是学校的应有之责。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教育事业和教育改革需要自觉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提升到与课程、学科等知识型教育同等重要的高度,育人不仅仅是成为社会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更是应该成为和谐社会需要的尊法敬法的合格公民。从宏观上讲,高校的法治教育对于贯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安定,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微观上讲,也有利于促进和谐校园、和谐校园文化的建设,有助于学生良好有序的学习环境的形成。
教育、引领学生成为未来法治社会所需要的有作为的合格公民,既需要原生家庭良好家风的传承、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循循善诱,需要社会良法的培育与训导,更需要从家庭到社会的中间桥梁——学校的适当合格完整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这是学校的应有之责。
二、高职院校中的“边缘人”需要守法意识的培养
1、边缘人的客观存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以自己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成为知识的掌握者、技能的应用者,最终成为社会的参与者和合格公民。学生激发自身的主体意识,围绕教师,或积极或协同参与课程内容的展开,达成学校教育的“育人”“成人”目标。但是,在高职院校中,有一群学生,他们是课堂教学中的“局外人”“旁观者”,游离于课堂之外,老师的慷慨激昂启发诱导照射不到他们的内心世界、生活世界,他们沉默寡言,冷漠对待他人,对周边事物漠不关心,远离集体活动,集体参与热情极低,他们是学校教育中的“边缘人”。
边缘人这一概念最早由德国心理学家K·勒提出,边缘人是指各个方面(性格、行为)都脱离主流社会群体方式的人(狭义上)。目前,高职院校的思政课堂仍然是担负养成培育学生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接受和践行的主要阵地,是担负培养学生法律基础常识、宪法精神的重要阵地。先不论思政课本身由于教学内容的单薄、教学方法的单一,教师评价的单调等原因造成的教学效果有待提升,但就边缘人本身对于课堂的游離状态已经使得本已经形单影只亟待革新的思政课堂的实施多了重重阻力,其成效可以预见的大打折扣。
2、边缘人需要培养守法意识。不论在具体实践中,高职院校的思政课在学校教学中的地位如何,是否被边缘化都无法改变它的应有之义。思政课沉甸甸的道德育人法律育人的职责从“授业解惑”到“师道尊严”,再到我校的前身——无锡高等师范学校——也是无数个培养未来中小学教师摇篮的师范院校的缩影,无一不应该育人成人,因为这不仅仅是使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普通公民的单一事件,更是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础的长期系统工程,他们走上职业道路面临的是“未来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言传身教直接影响和形成未来社会的模样,未来社会公民的模样。
高职院校中思政课的开展仍然是以传统的教师讲授为主,讲授的文本以公共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为主。事实上,它的考核仍然以文本的卷面的形式进行,对于法律的认可尊重程度以及守法用法的执行力度,无法进行量化持续性的评估。而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守法意识的培养对于公民的法律实践是根基,基于维系校园和社会稳定,高职院校尤其是其中游离状态的边缘人更需要被持续关注被教育。
校园中的边缘人同时也大多是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教养方法、学校管理和引导方式以及自身不良的个性,使得他们经常以自我为中心,面对各种问题时由于年龄和思想的不成熟,不能全面考虑社会和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容易出现偏激的判断和行为指向,由于其在校园中独来独往不合群,缺少集体参与,所以无法在同学的讨论教师的交流中获取矫正的机会和可能,因此,一旦产生对同学对师长对社会的不满就付诸行动,以极端手段的非法手段解决问题,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杀害同室好友事件,复旦大学的林森浩投毒案等恶性事件无一不表现学生群体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因此,高职院校中有行为障碍、价值观错位的边缘人更需要法律的补课,守法意识的矫正。 三、高职院校中“边缘人”守法意识培养的可能途径
1、社会法治权威意识的养成。所有学生最终要通过接受教育走上社会,他们拥有权利和义务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所有的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成为守法的良好公民,因此,在学校教育阶段就需要牢牢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对其的认同、内化以及遵守。
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需要全民的守法意识与行为,但前提正如先贤所言,是要有“良法”的制定和实施。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不断推进,党的十九大上坚持厉行法治,推进全民守法的进程,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党和政府讲法治,社会行为有规则,普通公民才能得福祉,才能实现和谐社会追求的公平正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政府、教育领导机构以及学校作为具体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更应带头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唯有如此,全民法治观念才能切实得到增强,全社会才能真正树立法治权威意识。公民基于对法治权威性的认可形成稳定的守法意识才能不被社会现实中出于权势的物质的利益轻易撼动,才会有持久而牢固的内在依据和情感支撑。
2、学校教育领域法治的强化。2017年6月6日,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共同主办的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学生法治教育座谈会暨高等学校学生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召开,大会积极探索对高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的途径,合作共建高等学校学生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依托此会,要求各高校及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要依托学科优势、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理论创新,服务普法教育。
法治社会的建成离不开教育的法治化,需要不断强化教育领域的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监督,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切实体会到法治的力量:無论校园内外,守法行为收到法律的保护,违法行为必将被严惩,使教与学的过程在法律制度之下,有利于其在法治环境中养成守法意识。高职院校的教师应该积极主动的创造条件,利用身边资源通过与时俱进的教学方式促成教学目的的达成——边缘人守法意识的加强和守法行为的稳定。
在课程设置上,破除思政教师的独角戏,学校全员行动起来,管理者建立规范性的法制教育制度(包括教育制度与法规、厘清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做到高职院校管理者的行为有法可依;教师团体带领学生共同学法、懂法,共同分析高校中存在的鲜活的违法现象,清楚违法的成本及对社会的危害,知晓违法必究,当其自身利益收到侵害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学会用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3、边缘人回归课堂,主体守法意识的养成。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是作为通识课而配置的,具体课程包括《邓小平理论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然而其教材内容的相对陈旧,理论性、政治性、抽象性较强,学生对此基本无兴趣可言;教师的教学理论没有与时俱进,讲授方法以以自我为中心“填鸭”“灌输”为主,停滞不前的理论与迅猛发展的信息和学生思想成鲜明对比,理念的的滞后、“照本宣科”的风格与学生渴求的活泼互动成鲜明对比,这些外在于学生的客观原因使得他们主动远离思政课堂,成为边缘人。再加上高职生大多是分数评价标准下的落后者,他们自身的学习能力欠佳,学习目标模糊,学习态度和韧性也较差,所以对于课程的系统性的把握不强、对课程的兴趣不高,不愿主动学习、主动与老师互动、与同学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有意义的交流,再加上自身性格的孤僻与疏离等主观原因不知不觉成为边缘人。因此,培养高职院校学生学生的守法意识首先需要促使这些远离思政课堂的边缘人回归课堂。
回归课堂,需要教师和学生双方面的努力。
首先,思政课堂引领者的教师需要自觉主动革新自身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在自媒体无处不在的时代背景下,教师应出让自身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本,请学生,请课堂中的边缘人到课堂中来,“讲述”他们的需求,对法律的需求或不解,利用一切传统或革新手段,将知识、认识、价值观与他们的生活世界、社会实践对接,应其之需,解其之惑。以本人所在的无锡为例,211高校江南大学思政课副教授唐忠宝创新教学方式,“宝哥说“成为学生最受欢迎的思政课脱口秀,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对学生(无论边缘与否)最关心的话题或者社会热点问题发表看法,引领他们在认知困境中辨清真伪,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他说,思政课的教师,教学态度要有信心,教学设计要有用户思维,课程组织要有悬念,课程内容要有深度和广度,这样的教学革新学生支持也更容易接受传输的知识和观念,在活跃的课堂氛围中,在师生共同参与的生活世界中,边缘人也易被“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去边缘而成为课堂中的参与者,他们有话可说,通过共同关注的关涉法律的热点话题了解法的知识、法的行为,参与讨论辩论,越辩越明的过程逐渐成为法律的守法意识的践行者,违法行为的远离者。
其次,学生自己也需要从自我世界中走出来,完成自己在学校中的去边缘化,为将来的社会公民的角色准备。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走出课堂,走进与法的遵守与违背最近的地方去——走进普法宣传的队伍中去,走近法庭、走近监狱,积极地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强化自己的法治意识。通过接受学校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教育途径获得的知识结构、辨别能力、价值观念、道德素养都深深影响守法意识的养成、守法行为的践行。在师生共同改变,互相促进中,既完成学生在校课程,也能在社会化中自然而顺利的过渡,成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守法公民。
关键词:公民;边缘人;守法意识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对于法治国家的建设至关重要。而在高职院校范围内竭力养成未来社会公民的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是负有育人职责的学校的应有之责。
一、守法意识养成的重要性
1、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党在十五大上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党和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十九大上继续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的倡导与建设,全民守法意识的养成是整个社会不同阶层的人民对于国家将依法治国落到实处,人民享有经济发展成果、享受国家政治昌明、社会和谐稳定的期待和憧憬。
2、具有守法意识是社会合格公民的必备素质。守法公民是现代文明社会、法治国家健康运转的基本细胞,守法意识对于社会稳定运行至关重要。亚里士多德在法治思想萌芽时期,就已经将公民普遍遵守法律与法治实现联系起来。他认为,法律的权威在于“良好的法律”的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以及城邦公民对于“良法”的普遍遵从。
早期贤者对于法律意识的关注和研究正是促使人类走向文明法治社会建设的的观念基石。任何法律能有成效,社会脱离野蛮状态,国家进入文明法治状态都必须依赖全体公民较高的守法意识,都必须依赖全体公民有意识自觉自愿的守法行为。全民守法意味着社会全体公民对于法律的尊重、认可和信任,并在此基础上主观见之于客观,守法意识自觉外化为守法行为,成为社会所呼唤的合格公民,间接成为依法治国的协调者、参与者和推动者。
3、培养守法意识是学校的应有之责。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教育事业和教育改革需要自觉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提升到与课程、学科等知识型教育同等重要的高度,育人不仅仅是成为社会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更是应该成为和谐社会需要的尊法敬法的合格公民。从宏观上讲,高校的法治教育对于贯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安定,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微观上讲,也有利于促进和谐校园、和谐校园文化的建设,有助于学生良好有序的学习环境的形成。
教育、引领学生成为未来法治社会所需要的有作为的合格公民,既需要原生家庭良好家风的传承、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循循善诱,需要社会良法的培育与训导,更需要从家庭到社会的中间桥梁——学校的适当合格完整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这是学校的应有之责。
二、高职院校中的“边缘人”需要守法意识的培养
1、边缘人的客观存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以自己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成为知识的掌握者、技能的应用者,最终成为社会的参与者和合格公民。学生激发自身的主体意识,围绕教师,或积极或协同参与课程内容的展开,达成学校教育的“育人”“成人”目标。但是,在高职院校中,有一群学生,他们是课堂教学中的“局外人”“旁观者”,游离于课堂之外,老师的慷慨激昂启发诱导照射不到他们的内心世界、生活世界,他们沉默寡言,冷漠对待他人,对周边事物漠不关心,远离集体活动,集体参与热情极低,他们是学校教育中的“边缘人”。
边缘人这一概念最早由德国心理学家K·勒提出,边缘人是指各个方面(性格、行为)都脱离主流社会群体方式的人(狭义上)。目前,高职院校的思政课堂仍然是担负养成培育学生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接受和践行的主要阵地,是担负培养学生法律基础常识、宪法精神的重要阵地。先不论思政课本身由于教学内容的单薄、教学方法的单一,教师评价的单调等原因造成的教学效果有待提升,但就边缘人本身对于课堂的游離状态已经使得本已经形单影只亟待革新的思政课堂的实施多了重重阻力,其成效可以预见的大打折扣。
2、边缘人需要培养守法意识。不论在具体实践中,高职院校的思政课在学校教学中的地位如何,是否被边缘化都无法改变它的应有之义。思政课沉甸甸的道德育人法律育人的职责从“授业解惑”到“师道尊严”,再到我校的前身——无锡高等师范学校——也是无数个培养未来中小学教师摇篮的师范院校的缩影,无一不应该育人成人,因为这不仅仅是使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普通公民的单一事件,更是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础的长期系统工程,他们走上职业道路面临的是“未来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言传身教直接影响和形成未来社会的模样,未来社会公民的模样。
高职院校中思政课的开展仍然是以传统的教师讲授为主,讲授的文本以公共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为主。事实上,它的考核仍然以文本的卷面的形式进行,对于法律的认可尊重程度以及守法用法的执行力度,无法进行量化持续性的评估。而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守法意识的培养对于公民的法律实践是根基,基于维系校园和社会稳定,高职院校尤其是其中游离状态的边缘人更需要被持续关注被教育。
校园中的边缘人同时也大多是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教养方法、学校管理和引导方式以及自身不良的个性,使得他们经常以自我为中心,面对各种问题时由于年龄和思想的不成熟,不能全面考虑社会和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容易出现偏激的判断和行为指向,由于其在校园中独来独往不合群,缺少集体参与,所以无法在同学的讨论教师的交流中获取矫正的机会和可能,因此,一旦产生对同学对师长对社会的不满就付诸行动,以极端手段的非法手段解决问题,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杀害同室好友事件,复旦大学的林森浩投毒案等恶性事件无一不表现学生群体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因此,高职院校中有行为障碍、价值观错位的边缘人更需要法律的补课,守法意识的矫正。 三、高职院校中“边缘人”守法意识培养的可能途径
1、社会法治权威意识的养成。所有学生最终要通过接受教育走上社会,他们拥有权利和义务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所有的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成为守法的良好公民,因此,在学校教育阶段就需要牢牢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对其的认同、内化以及遵守。
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需要全民的守法意识与行为,但前提正如先贤所言,是要有“良法”的制定和实施。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不断推进,党的十九大上坚持厉行法治,推进全民守法的进程,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党和政府讲法治,社会行为有规则,普通公民才能得福祉,才能实现和谐社会追求的公平正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政府、教育领导机构以及学校作为具体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更应带头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唯有如此,全民法治观念才能切实得到增强,全社会才能真正树立法治权威意识。公民基于对法治权威性的认可形成稳定的守法意识才能不被社会现实中出于权势的物质的利益轻易撼动,才会有持久而牢固的内在依据和情感支撑。
2、学校教育领域法治的强化。2017年6月6日,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共同主办的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学生法治教育座谈会暨高等学校学生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召开,大会积极探索对高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的途径,合作共建高等学校学生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依托此会,要求各高校及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要依托学科优势、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理论创新,服务普法教育。
法治社会的建成离不开教育的法治化,需要不断强化教育领域的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监督,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切实体会到法治的力量:無论校园内外,守法行为收到法律的保护,违法行为必将被严惩,使教与学的过程在法律制度之下,有利于其在法治环境中养成守法意识。高职院校的教师应该积极主动的创造条件,利用身边资源通过与时俱进的教学方式促成教学目的的达成——边缘人守法意识的加强和守法行为的稳定。
在课程设置上,破除思政教师的独角戏,学校全员行动起来,管理者建立规范性的法制教育制度(包括教育制度与法规、厘清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做到高职院校管理者的行为有法可依;教师团体带领学生共同学法、懂法,共同分析高校中存在的鲜活的违法现象,清楚违法的成本及对社会的危害,知晓违法必究,当其自身利益收到侵害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学会用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3、边缘人回归课堂,主体守法意识的养成。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是作为通识课而配置的,具体课程包括《邓小平理论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然而其教材内容的相对陈旧,理论性、政治性、抽象性较强,学生对此基本无兴趣可言;教师的教学理论没有与时俱进,讲授方法以以自我为中心“填鸭”“灌输”为主,停滞不前的理论与迅猛发展的信息和学生思想成鲜明对比,理念的的滞后、“照本宣科”的风格与学生渴求的活泼互动成鲜明对比,这些外在于学生的客观原因使得他们主动远离思政课堂,成为边缘人。再加上高职生大多是分数评价标准下的落后者,他们自身的学习能力欠佳,学习目标模糊,学习态度和韧性也较差,所以对于课程的系统性的把握不强、对课程的兴趣不高,不愿主动学习、主动与老师互动、与同学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有意义的交流,再加上自身性格的孤僻与疏离等主观原因不知不觉成为边缘人。因此,培养高职院校学生学生的守法意识首先需要促使这些远离思政课堂的边缘人回归课堂。
回归课堂,需要教师和学生双方面的努力。
首先,思政课堂引领者的教师需要自觉主动革新自身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在自媒体无处不在的时代背景下,教师应出让自身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本,请学生,请课堂中的边缘人到课堂中来,“讲述”他们的需求,对法律的需求或不解,利用一切传统或革新手段,将知识、认识、价值观与他们的生活世界、社会实践对接,应其之需,解其之惑。以本人所在的无锡为例,211高校江南大学思政课副教授唐忠宝创新教学方式,“宝哥说“成为学生最受欢迎的思政课脱口秀,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对学生(无论边缘与否)最关心的话题或者社会热点问题发表看法,引领他们在认知困境中辨清真伪,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他说,思政课的教师,教学态度要有信心,教学设计要有用户思维,课程组织要有悬念,课程内容要有深度和广度,这样的教学革新学生支持也更容易接受传输的知识和观念,在活跃的课堂氛围中,在师生共同参与的生活世界中,边缘人也易被“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去边缘而成为课堂中的参与者,他们有话可说,通过共同关注的关涉法律的热点话题了解法的知识、法的行为,参与讨论辩论,越辩越明的过程逐渐成为法律的守法意识的践行者,违法行为的远离者。
其次,学生自己也需要从自我世界中走出来,完成自己在学校中的去边缘化,为将来的社会公民的角色准备。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走出课堂,走进与法的遵守与违背最近的地方去——走进普法宣传的队伍中去,走近法庭、走近监狱,积极地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强化自己的法治意识。通过接受学校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教育途径获得的知识结构、辨别能力、价值观念、道德素养都深深影响守法意识的养成、守法行为的践行。在师生共同改变,互相促进中,既完成学生在校课程,也能在社会化中自然而顺利的过渡,成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