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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以下简称新所得税准则)颇为引人关注:该准则取消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1994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规定,而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一所得税》的要求,引入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