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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中,中国资本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终于出台了。虽然它的推出并没有演绎又一轮“5·19”行情,让沉睡了几年的股市激荡出澎湃的浪花。甚至,这份试点方案并不能全面地满足10年遗留问题中许多方面的期许。但是,这项改革对于中国的里程碑意义远比股市涨一千点还重要。因为,我们至少终于做出了停止犯错误的决定。
近两年来,各界对股权分置现象讨论之多,无可计数。仅仅来自各界的股权分置方案就有几千个,最后国务院出台的试点方案却是一“巧”破千斤,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解决最复杂的问题。把长期困扰中国资本市场基本发展方向的共性问题,用最简单的个性化方式去解决,充分显示出中国人在解决复杂问题方面的聪明才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直接意义在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基础建设有了可靠保障。但在笔者看来,股权分置的改革方案所涉及的改革内容远远超过了证券市场本身。其深远意义还在于,同样是制约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核心问题的产权制度的攻坚战,将起始于股权分置的改革。
中国证券市场创立之初,早期市场制度设计者们所遇到的最为棘手的问题是国有企业上市后,国有股权在公开市场流通,将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或国有控股资本的主导地位不能动摇”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难以逾越的政治障碍。于是,设计者们只好采用了一个违背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公平原则的变通方法,将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置为可以公开交易的流通股和只允许有限制转让的非流通股。这一方案,在一定时期内为国有企业改革筹集了大量的资金,使许多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上市获得了发展的机会,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同时,也解决了大量职工的就业问题,缓解了社会矛盾。但这一设计,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又是巨大的,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埋下了祸根。导致从2001年到2005年长达四年多的漫漫熊市,市场基础遭致严重破坏。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不仅能使积重难返的资本市场逐渐走出阴影,恢复资本市场的本来面目,起到法制回归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一直困扰着管理层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能将因此而彻底冲破。
记得在1994年,笔者参加由当时的国家经贸委组织的全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研讨会上,来自海外的金融专家在演讲时,只字不提股份制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而是一口一个“私有化”,弄得与会的政府官员十分难堪。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如果站在全球产权制度改革的视野里,是不存在所谓的股份制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因为股份制就是现代最普遍的企业制度,而股份制的实质就是解决产权制度的多元化问题。但中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实际上并没有解决产权制度的多元化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大意义就在于,通过股票市场、通过全流通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50%以上的所有国有股,将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内谁都有权力在股市上公开购买。国有资本完全可以通过全流通逐渐出售股票,最终完成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这一深刻的历史命题。甚至可以大胆地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的推出,是国有资本社会化、市场化的开始,是中国所有制结构彻底变革的开始。
除此之外,国有企业管理者持股、管理者收购即所谓的MBO也可以逐渐通过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让这一困扰国资委和管理者的问题同样获得迎刃而解的机会。例如,按欧美、香港等市场的游戏规则,每个公司都可以在总股本中设置一定比例的股票期权,管理者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的设置和安排来解决管理者的贡献,使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个人对企业的贡献通过股票期权长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就在此前不久,国资委刚刚制定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管理者持股的禁令。这一禁令的有利之处在于,可以在交易环节有效地阻止国有资产在向管理者转让过程中造成不公平交易而使国有企业资本流失。但是,其不利之处在于,这种明令禁止的方式解决不了国有资产在经营中的流失,在低效率运转状态下的流失,就是经济学所说的“冰棍效应”。
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方案也有机会让这一难题破解。一方面是随着股权结构的分化,逐渐导致一股独大的分化,使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层的作用日益彰显,使管理层获得大股东奖励的股权;另一方面就是,通过证券市场制度设计的安排来设置管理层股票期权,使管理层逐渐增加话语权,从而真正建立起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治理关系而使企业经营效率提高。
所以,股权分置改革的推动所产生的巨大意义绝不仅仅作用于证券市场。我们应当站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高度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高度来认识。保障其顺利推进,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的增长水平迈向更高的层次。如果能够顺利地完成这一历史命题,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将大有希望。如果我们用10多年所支付的巨大利益成本作为牺牲,能够换来中国资本市场的持久繁荣,我们的牺牲也是值得的。
作者简介:王世渝,上海瑞思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刊特约研究员
近两年来,各界对股权分置现象讨论之多,无可计数。仅仅来自各界的股权分置方案就有几千个,最后国务院出台的试点方案却是一“巧”破千斤,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解决最复杂的问题。把长期困扰中国资本市场基本发展方向的共性问题,用最简单的个性化方式去解决,充分显示出中国人在解决复杂问题方面的聪明才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直接意义在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基础建设有了可靠保障。但在笔者看来,股权分置的改革方案所涉及的改革内容远远超过了证券市场本身。其深远意义还在于,同样是制约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核心问题的产权制度的攻坚战,将起始于股权分置的改革。
中国证券市场创立之初,早期市场制度设计者们所遇到的最为棘手的问题是国有企业上市后,国有股权在公开市场流通,将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或国有控股资本的主导地位不能动摇”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难以逾越的政治障碍。于是,设计者们只好采用了一个违背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公平原则的变通方法,将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置为可以公开交易的流通股和只允许有限制转让的非流通股。这一方案,在一定时期内为国有企业改革筹集了大量的资金,使许多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上市获得了发展的机会,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同时,也解决了大量职工的就业问题,缓解了社会矛盾。但这一设计,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又是巨大的,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埋下了祸根。导致从2001年到2005年长达四年多的漫漫熊市,市场基础遭致严重破坏。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不仅能使积重难返的资本市场逐渐走出阴影,恢复资本市场的本来面目,起到法制回归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一直困扰着管理层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能将因此而彻底冲破。
记得在1994年,笔者参加由当时的国家经贸委组织的全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研讨会上,来自海外的金融专家在演讲时,只字不提股份制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而是一口一个“私有化”,弄得与会的政府官员十分难堪。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如果站在全球产权制度改革的视野里,是不存在所谓的股份制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因为股份制就是现代最普遍的企业制度,而股份制的实质就是解决产权制度的多元化问题。但中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实际上并没有解决产权制度的多元化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大意义就在于,通过股票市场、通过全流通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50%以上的所有国有股,将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内谁都有权力在股市上公开购买。国有资本完全可以通过全流通逐渐出售股票,最终完成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这一深刻的历史命题。甚至可以大胆地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的推出,是国有资本社会化、市场化的开始,是中国所有制结构彻底变革的开始。
除此之外,国有企业管理者持股、管理者收购即所谓的MBO也可以逐渐通过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让这一困扰国资委和管理者的问题同样获得迎刃而解的机会。例如,按欧美、香港等市场的游戏规则,每个公司都可以在总股本中设置一定比例的股票期权,管理者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的设置和安排来解决管理者的贡献,使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个人对企业的贡献通过股票期权长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就在此前不久,国资委刚刚制定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管理者持股的禁令。这一禁令的有利之处在于,可以在交易环节有效地阻止国有资产在向管理者转让过程中造成不公平交易而使国有企业资本流失。但是,其不利之处在于,这种明令禁止的方式解决不了国有资产在经营中的流失,在低效率运转状态下的流失,就是经济学所说的“冰棍效应”。
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方案也有机会让这一难题破解。一方面是随着股权结构的分化,逐渐导致一股独大的分化,使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层的作用日益彰显,使管理层获得大股东奖励的股权;另一方面就是,通过证券市场制度设计的安排来设置管理层股票期权,使管理层逐渐增加话语权,从而真正建立起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治理关系而使企业经营效率提高。
所以,股权分置改革的推动所产生的巨大意义绝不仅仅作用于证券市场。我们应当站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高度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高度来认识。保障其顺利推进,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的增长水平迈向更高的层次。如果能够顺利地完成这一历史命题,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将大有希望。如果我们用10多年所支付的巨大利益成本作为牺牲,能够换来中国资本市场的持久繁荣,我们的牺牲也是值得的。
作者简介:王世渝,上海瑞思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刊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