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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学界曾经产生过并且一直存在着激烈讨论,各派学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主要分为“效力待定说”和“有效说”两派.但在传统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无权处分的合同主要被视为是效力待定的.在区分原则的背景下,两派学说各有千秋.笔者将采用比较法学的方法,对这两种观点进行比较分析,试达到找出适合我国司法实践理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