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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2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生效。从ECFA涉及的各项条文及其产生背景来看,两岸推进经济合作的诚意有目共睹。现如今,站在ECFA正式生效的新起点,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以及规范化的愿景更有望在今后数年逐步实现。但ECFA的最终成效,还应视其后续执行情况而定。
台湾“去边缘化”侧影
2008年12月3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的座谈会上指出,两岸可以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瓦利互惠。这段前瞻性的讲话最终催生了ECFA。
面对中国大陆抛出的经济合作橄榄枝,近年来在贸易环境上逐渐陷入“边缘化”倾向的台湾自然是乐于接受的。台湾只是一个单独的关税区,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并没有缔约权。进一步而言,在获得中国大陆同意之前,台湾并不能与其他经济体签订FTA。
FTA是指独立关税主体之间以自愿结合的方式,就贸易自由化及其相关问题达成的协定。由于FTA谈判成员比多哈回合谈判要少得多,且谈判进入更加遵循自愿准则,因此,在多哈回合谈判经年未果、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再度抬头的环境下,经济体签订FTA的行为已十分普遍。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范围内,经济体签订的双边和多边FTA总数巳超过230项。而在亚洲,只剩下台湾和朝鲜尚未与其他经济体签订FTA。
贸易环境陷入“边缘化”,给贸易总额占GDP近95%的台湾经济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台湾迫切需要和贸易对手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而非在出口竞争之初就被对手凭借FTA带来的关税优势远远甩在身后。况且,今年东盟与中国的“10+1”协议已经生效,明后年韩国与日本的东盟自贸区也将相继建立,东盟“10+3”格局呼之欲出,台湾再不积极求变,所处的关税歧视环境只会更加恶劣。
那么,台湾究竟如何在贸易环境上“去边缘化”?先与大陆签署ECFA,再凭借ECFA形成的示范性文本与其他经济体签订FTA,这既是最优选择,也并非遥不可及。就这一点而言,ECFAE式生效的背后,台湾“去边缘化”的侧影不密小觑。
“早收”条文彰显作用
分析ECFA涉及的各项条文,其最大亮点在于加入了类似中国与东盟开展经济合作所签署的“早期收获”条文。
有必要特别补充的是,ECFA在本质上仍属于“框架协议”的一种,是两岸在签署正式的经济合作协议前所拟定的纲领性“条约”。由于正式的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囊括了投资保障、商品贸易及服务业贸易、贸易争端解决等多项内容,不可避免地要掺杂敏感的政治因素,谈判耗时未知,因此,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ECFA正是两岸推进经济合作必需的“中转站”。
为了提升这一“中转站”对双方民众尤其是对台湾民众的说服力,两岸同意“针对攸关生存关键之产业,先进行互免关税或优惠市场开放条件之协商,协商完成者先执行”。此类先互免关税或开放市场的产业和产品被统称为“早期收获(Early Harvest)”。没有“早期收获”条款的加入,谈判耗时来和的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势必消磨掉各方耐心,并遭遇越来越多的政治阻力。
从ECFA涉及“早期收获”的各项内容来看,大陆对台湾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共539项,计138.4亿美元,台湾对大陆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共267项,计28.6亿美元。这也表明,至少在最初,大陆“让利”的倾向十分明显。
十多项台湾农产品将以零关税的方式进入大陆市场;为减轻社会压力,台湾民众最为担心的极易对本地农产品、劳动力市场形成巨大冲击的大陆农产品及劳工输出,并没有出现在ECFA的“早期收获”清单中:在大陆给台湾的“早期收获”清单中,金融服务项目的准人限制更是得以大幅放宽。
以金融准入为例,相比大陆与澳门以及香港地区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ECFA不仅取消了台湾银行业在大陆开设分行的总资产限制,还允许这些银行在“设立分行一年、盈余一年”的宽松条件下经营“在大陆台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这对台湾银行业显然是巨大利好。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一旦ECFA顺利施行,至少将有2.27万家台湾中小企业获益于“早期收获”条款,并且,这些企业还有望新增426万人的用工需求。
后续执行双重挑战
ECFA正式生效后,两岸双方将就框架内各项规定目标展开磋商,逐一签署单项协议。具体包括: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的6个月内就投资保障、商品贸易及服务业贸易、贸易争端解决等多项内容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此外,在不迟于ECFA生效后的6个月内开始实施“早期收获”计划。
问题是,即便再完美的协议,缺乏有力的后续执行,也将沦为空中楼阁。目前看来,ECFA后续执行所面临的挑战并不轻松。并且,这些挑战不仅针对ECFA本身,也针对两岸经济合作的多项后续协议。
首先,台湾岛内复杂的政治因素给ECFA的后续执行带来了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预计ECFA“早期收获”计划将于明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两岸共计806项“早期收获”产品将逐步开始降税,但时间上的空白意味着台湾未来享受的“早期收获”红利并非触手可及。今年11月底台湾将迎来“五都选举”,届时,民进党等反对阵营必然要对名义上生效但尚未进入实际操作流程的ECFA予以肆无忌惮的攻击。如何挺过这段时间,如何扭转其中的不利因素,国民党需要提前备足功课。
其次,两岸在ECFA后续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台湾滞后于大陆的情况,这是否会削弱两岸推进经济合作的信任度,是否会降低两岸推进经济合作的耐心,疑问犹存。
一个明显的例证是。ECFA涉及的投资保障协议包括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两大类别,与台湾市场的准入难题息息相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台湾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仍然抱有十分谨慎的态度。2009年台湾开放的第一阶段大陆企业投资项目总数不足200个,这与大陆长久以来积极开放台企投资项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大陆现已成为台湾对外投资份额最多的地区,占台湾整体对外投资逾七成份额,台湾工商界在大陆的具体投资项目覆盖了工业、农业以及服务业等多项领域:至于台湾,目前还在进行第二阶段大陆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对大陆投资项目始终抱有的“经济渗透”疑虑导致其审核工作的进展始终难以尽如人意。
一言以蔽之,面对台湾岛内复杂的政治因素,面对台湾放开市场准入如履薄冰的心态,ECFA虽有“早期收获”的点睛之笔,但两岸尤其是台湾一方对协议的执行力依然是ECFA“质检”的最关键指标。
台湾“去边缘化”侧影
2008年12月3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的座谈会上指出,两岸可以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瓦利互惠。这段前瞻性的讲话最终催生了ECFA。
面对中国大陆抛出的经济合作橄榄枝,近年来在贸易环境上逐渐陷入“边缘化”倾向的台湾自然是乐于接受的。台湾只是一个单独的关税区,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并没有缔约权。进一步而言,在获得中国大陆同意之前,台湾并不能与其他经济体签订FTA。
FTA是指独立关税主体之间以自愿结合的方式,就贸易自由化及其相关问题达成的协定。由于FTA谈判成员比多哈回合谈判要少得多,且谈判进入更加遵循自愿准则,因此,在多哈回合谈判经年未果、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再度抬头的环境下,经济体签订FTA的行为已十分普遍。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范围内,经济体签订的双边和多边FTA总数巳超过230项。而在亚洲,只剩下台湾和朝鲜尚未与其他经济体签订FTA。
贸易环境陷入“边缘化”,给贸易总额占GDP近95%的台湾经济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台湾迫切需要和贸易对手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而非在出口竞争之初就被对手凭借FTA带来的关税优势远远甩在身后。况且,今年东盟与中国的“10+1”协议已经生效,明后年韩国与日本的东盟自贸区也将相继建立,东盟“10+3”格局呼之欲出,台湾再不积极求变,所处的关税歧视环境只会更加恶劣。
那么,台湾究竟如何在贸易环境上“去边缘化”?先与大陆签署ECFA,再凭借ECFA形成的示范性文本与其他经济体签订FTA,这既是最优选择,也并非遥不可及。就这一点而言,ECFAE式生效的背后,台湾“去边缘化”的侧影不密小觑。
“早收”条文彰显作用
分析ECFA涉及的各项条文,其最大亮点在于加入了类似中国与东盟开展经济合作所签署的“早期收获”条文。
有必要特别补充的是,ECFA在本质上仍属于“框架协议”的一种,是两岸在签署正式的经济合作协议前所拟定的纲领性“条约”。由于正式的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囊括了投资保障、商品贸易及服务业贸易、贸易争端解决等多项内容,不可避免地要掺杂敏感的政治因素,谈判耗时未知,因此,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ECFA正是两岸推进经济合作必需的“中转站”。
为了提升这一“中转站”对双方民众尤其是对台湾民众的说服力,两岸同意“针对攸关生存关键之产业,先进行互免关税或优惠市场开放条件之协商,协商完成者先执行”。此类先互免关税或开放市场的产业和产品被统称为“早期收获(Early Harvest)”。没有“早期收获”条款的加入,谈判耗时来和的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势必消磨掉各方耐心,并遭遇越来越多的政治阻力。
从ECFA涉及“早期收获”的各项内容来看,大陆对台湾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共539项,计138.4亿美元,台湾对大陆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共267项,计28.6亿美元。这也表明,至少在最初,大陆“让利”的倾向十分明显。
十多项台湾农产品将以零关税的方式进入大陆市场;为减轻社会压力,台湾民众最为担心的极易对本地农产品、劳动力市场形成巨大冲击的大陆农产品及劳工输出,并没有出现在ECFA的“早期收获”清单中:在大陆给台湾的“早期收获”清单中,金融服务项目的准人限制更是得以大幅放宽。
以金融准入为例,相比大陆与澳门以及香港地区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ECFA不仅取消了台湾银行业在大陆开设分行的总资产限制,还允许这些银行在“设立分行一年、盈余一年”的宽松条件下经营“在大陆台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这对台湾银行业显然是巨大利好。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一旦ECFA顺利施行,至少将有2.27万家台湾中小企业获益于“早期收获”条款,并且,这些企业还有望新增426万人的用工需求。
后续执行双重挑战
ECFA正式生效后,两岸双方将就框架内各项规定目标展开磋商,逐一签署单项协议。具体包括: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的6个月内就投资保障、商品贸易及服务业贸易、贸易争端解决等多项内容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此外,在不迟于ECFA生效后的6个月内开始实施“早期收获”计划。
问题是,即便再完美的协议,缺乏有力的后续执行,也将沦为空中楼阁。目前看来,ECFA后续执行所面临的挑战并不轻松。并且,这些挑战不仅针对ECFA本身,也针对两岸经济合作的多项后续协议。
首先,台湾岛内复杂的政治因素给ECFA的后续执行带来了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预计ECFA“早期收获”计划将于明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两岸共计806项“早期收获”产品将逐步开始降税,但时间上的空白意味着台湾未来享受的“早期收获”红利并非触手可及。今年11月底台湾将迎来“五都选举”,届时,民进党等反对阵营必然要对名义上生效但尚未进入实际操作流程的ECFA予以肆无忌惮的攻击。如何挺过这段时间,如何扭转其中的不利因素,国民党需要提前备足功课。
其次,两岸在ECFA后续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台湾滞后于大陆的情况,这是否会削弱两岸推进经济合作的信任度,是否会降低两岸推进经济合作的耐心,疑问犹存。
一个明显的例证是。ECFA涉及的投资保障协议包括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两大类别,与台湾市场的准入难题息息相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台湾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仍然抱有十分谨慎的态度。2009年台湾开放的第一阶段大陆企业投资项目总数不足200个,这与大陆长久以来积极开放台企投资项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大陆现已成为台湾对外投资份额最多的地区,占台湾整体对外投资逾七成份额,台湾工商界在大陆的具体投资项目覆盖了工业、农业以及服务业等多项领域:至于台湾,目前还在进行第二阶段大陆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对大陆投资项目始终抱有的“经济渗透”疑虑导致其审核工作的进展始终难以尽如人意。
一言以蔽之,面对台湾岛内复杂的政治因素,面对台湾放开市场准入如履薄冰的心态,ECFA虽有“早期收获”的点睛之笔,但两岸尤其是台湾一方对协议的执行力依然是ECFA“质检”的最关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