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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主要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部等多个机构管理,但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表明了这种监管模式存在弊病,针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这种监管模式不可能得到大的调整的现状,强化检察机关对食品安全执法机关的执法监督已成为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