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欺凌与传统欺凌的关系问题研究

来源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sdx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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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欺凌是传统欺凌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和变异,其至少在欺凌要素、诱因、欺凌角色的复合性以及被欺凌者应对方式等几个重要方面实现了对传统欺凌的移植,成功地将其边界延伸至虚拟的网络空间之中;与此同时,由于发生场域殊异,网络欺凌又至少在发生时空、力量对比原则、主客体的熟识程度、角色转换的可能性、旁观者施加影响的可能性、欺凌的形式、欺凌的危害程度以及规制的困难性等几个不同侧面实现了对传统欺凌的挑战,使其呈现出一些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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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昂的《杀夫》与叶弥的《猛虎》都以“杀夫”为主题,是对传统“无奸不成杀”叙事传统的颠覆,但究其“杀夫”的本源有着本质的区别,《杀夫》主要因为“性凌虐”,而《猛虎》是“冷暴力”。同时民间舆论场发生转移,在《杀夫》中以阿罔官为代表的舆论场主要站在陈江水一边;而《猛虎》舆论场的优势转移到崔家媚身上;以《杀夫》为代表的女性“杀夫”类作品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两性关系,带有明显女性主义批判意识,而叶弥《猛虎》则跳出这种意识辖制,探讨人类普遍的生存困境以及人性的复杂之处。
《民法典》第597条规定处分权欠缺不影响买卖合同生效,善意取得中转让合同有效的要件不再与无权处分规则相冲突。善意取得以转让合同有效为要件可以避免无权处分受让人法律地位高于有权处分受让人的评价矛盾,可以为当事人之间提供合同上的救济途径,也为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了充分的正当性依据。《物权编解释(一)》第20条改变了《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确立的阻却善意取得的规范标准,将转让合同是否无效或被撤销作为区分阻却善意取得的标准,明确转让合同有效系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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